近两年计算题和筹划分析题考题原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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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计算题和筹划分析题考题原题

近两年计算题和筹划分析题考题原题

一、筹划分析题

注意:

筹划分析题主要用文字详述筹划思路和方案,一般不需要进行节税金额的计算

1.(10分)某乳业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牛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下设一个饲养基地,一个乳品加工基地和多个销售中心。

饲养基地生产的原奶直接移送加工基地,通过加工生产出各种保鲜包装的多种不同口味的牛奶,然后由各销售中心分销到千家万户。

公司实行统一核算,按照销售收入17%计算销售税额。

由于饲养加工一条龙,主要生产环节几乎没有对外协作,该企业年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万元,进项税额为30万元。

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高吗?

引起这一问题的关键原因是什么?

请为企业设计筹划思路?

(请指出运用的主要筹划技术,说明筹划中的注意事项)

参考答案

(1)企业年缴纳增值税=2000*17%-30=310万元,企业的税收负担=310÷2000=15.5%,增值税税负较高。

(1分)

(2)造成企业增值税税负较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整个生产过程中外部供应商提货物的比重太低,造成企业有效抵扣不足,增值税税负偏重。

(2分)

(3)纳税筹划的主要技术是“分劈技术。

”(1分)思路主要在于为企业找到税收意义上的外部供应商,当本企业加工的原料主要来自于内部的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将“内部”变成“外部”,考虑将企业的饲养基地和加工销售分设两个公司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简单出路。

通过分设,饲养基地销售的是免税农产品,增值税税负为零。

加工销售公司从饲养基地构建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购进金额13%计算进项税额。

(4分)

(4)筹划过程中,应考虑关联法交易税法对于交易价格的规定,设立新的公司,会增加工商、税务等注册费以及管理成本,筹划时必须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2分)

2.(10分)请具体分析不同情况的企业运用不同折旧方法进行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

(请按几种基本情况分别进行说明)

参考答案

(1)企业年缴纳增值税=2000*17%-30=310万元,企业的税收负担=310÷2000=15.5%,增值税税负较高。

(1分)

(2)造成企业增值税税负较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整个生产过程中外部供应商提货物的比重太低,造成企业有效抵扣不足,增值税税负偏重。

(2分)

(3)纳税筹划的主要技术是“分劈技术。

”(1分)思路主要在于为企业找到税收意义上的外部供应商,当本企业加工的原料主要来自于内部的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将“内部”变成“外部”,考虑将企业的饲养基地和加工销售分设两个公司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简单出路。

通过分设,饲养基地销售的是免税农产品,增值税税负为零。

加工销售公司从饲养基地构建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购进金额13%计算进项税额。

(4分)

(4)筹划过程中,应考虑关联法交易税法对于交易价格的规定,设立新的公司,会增加工商、税务等注册费以及管理成本,筹划时必须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2分)

3.A企业(一般纳税人)接受B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委托,为B企业加工铸钢件500个,A企业既可以采取经销加工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来料加工的方式。

什么是经销加工,什么是来料加工?

A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10分)

参考答案:

(10分)

经销加工是指委托人和加工人之间的材料和产品转移,属于购销行为,原材料和产品均要作价;(2分)

来料加工是指委托人和加工人之家的关系不属于购销行为,原料和产品不作价,受托方仅收取加工费。

(2分)

筹划的思路:

第一,考虑获取的收益额,即产品销售额减去原材料成本的差额,或来料加工的加工费收入。

在税费相同的情况下,哪种方式的收益大,就选择哪一种加工方式。

(2分)

第二,考虑税负负担,如果经销加工时接受原材料能同时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能按规定的税率抵扣进行税额,且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按来料加工计算的应纳税额时,则选择经销加工方式;反之,应选择来料加工方式。

(2分)

本例中,A企业的筹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税收成本的基础上计算企业的税后收益额,选择税后收益额最大的加工方式。

(2分)

4.新星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酿酒企业,所产酒的品种较多。

春节期间,公司推出了“组合装礼品酒”的促销活动,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果木酒各一瓶组成价值100元的成套礼品酒对外销售。

这三种酒的出厂价分别是40元/瓶、30元/瓶、20元/瓶,三种酒每瓶均为0.5千克的包装。

该公司共计售出4500套,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45万元。

已知白酒使用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1元/千克,果木酒适用税率为10%。

请分析:

(1)请对“组合装礼品酒”这一促销策略进行评价。

(4分)

(2)针对题目中提到的情况,为该公司设计筹划思路。

(6分)

参考答案

(1)目前市场对成套消费品的需求量很大,销售套装消费品确实能够起到很好的促销效果,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

(1分)因此,成套销售的思路是对的,但是,如果不对组套销售的问题进行思考,就如案例中的企业,将组套的行为发生在生产环节,将适用于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商品组合到一起,果木酒将按照白酒的消费税标准进行征收,企业消费税税负就偏高,对企业提高效益是不利的。

(3分)

(2)针对这一情况,该企业需要对组套行为进行调整,可以有以下两种思路:

第一,改变包装地点,将包装环节改在批发与零售环节。

企业将产品按照成套的比率销售给批发商与零售商,分别核算销售额和数量,同时向批发与零售企业提供礼盒包装物,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变包装地点后,生产销售环节由于非成套,果木酒的消费税征收仅按照10%增收,且没有定额税率,且商品也没有改变成套销售给消费者的情况,销售不会因此受到影响,税负也会降低。

(3分)

第二,改变包装环节。

如果商品不适宜在零售环节组合套装消费品,企业可以考虑通过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来进行产品的组合销售。

酒厂现将白酒、果木酒单独销售给独立核算的内部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完成组套的工作,对外销售。

这样既不影响成套销售,又避免了消费税税负较低的果木酒按照较高税负的白酒来征税,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3分)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税款。

具体计算过程为: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请给出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并从税务筹划的理论角度,简要评价该通知所确定的相关规定。

如果你是企业的财务主管人员,在发放年终奖的时间和方式安排上,从税务筹划的角度,为了尽量少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你会给人事部门什么样的建议?

答案(12分)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分)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分)

如果全年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数值靠近不同税率的临界点,会出现获得奖金多反而收入少的情况。

从年终奖的计税公式可以看出,虽然年终奖先除以12再确定适用税率,但是只扣除了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因此在对年终奖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实际上只有1个月适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另外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税负较重,第二,各级距临界点附近税率和税负跳跃式上升,从而造成税负增长速度大于收入增长速度。

(3分)

如果全年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数值靠近不同税率的临界点,会出现获得奖金多反而收入少的情况。

(2分)

如果企业一定要发到若干数额的年终奖,可以将其中一部分转移出来,采取增加当月工资、适度报销发票等手段,使全年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数值低于适用税率发生阶跃的临界点,从而达到合法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

(3分)

6.现有一家名为“互惠批发超市”的商业批发企业,2013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重为50%,预计该企业2014年的经营情况与2013年相当,该企业无其他增值税涉税事项。

请根据上述资料,以纳税人身份为切入点,为“互惠批发超市”的税收筹划给出简要思路。

(8分)参考答案

解:

根据题干中给出的基本资料,“互惠批发超市”在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前提下,预计2014年应纳增值税为:

(150×17%-150×17%×50%)=12.75万元。

(2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2分)

如果将该企业分立为两家企业,年销售收入分别掌握在低于80万元的水平,则分立后的两个企业均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分别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那么2014年一年需要缴纳税款150×3%=4.5万元。

比分立前少缴纳增值税8.25万元。

(4分)

二、筹划计算题(所有筹划计算题需写出较为详细的计算分析过程,计算出节税金额,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WLB集团公司本月出口销售额为8000万元,产品成本为3200万元,进项税额为544万元,假设不考虑工资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

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WLB集团可以采用以下不同方式办理出口及退税:

(1)所属的生产出口产品的工厂采取非独立核算形式,WLB集团采取自营出口产品,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办法。

(2)WLB集团按8000万元价格将出口商品卖给A公司,由A公司报关并申请退税,A公司采用“先征后退”办法办理退税。

(3)WLB集团公司按6000元价格将出口商品卖给A公司,由A公司报关出口并申请退税,A公司采取“先征后退”办法办理退税。

分析要求:

计算并分析WLB集团公司采用哪种方式出口商品最有利?

(10分)

解:

答案(10分)

采用第一种:

即自营出口方式,WLB集团公司本月应纳税额为:

8000×(17%-13%)-3200×17%=-224(万元)

即退税额为224万元(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则为应纳税额(2分)

采用第二种:

即买断方式,WLB公司将商品卖给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税额为:

8000×17%-3200×17%=816万元(1分)

A公司应退税额为:

8000×13%=1040(万元)(1分)

WLB公司实际可以获得退税额为A公司的退税额与集团已缴纳税额之差,即1040-816=224万元(1分)

从计算结果来看,第二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退税金额相同,但是第二种情况采用先征后退方式,WLB集团需要先缴纳816万元增值税,同时按增值税的7%和3%的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两项附加税费不能获得退税,实际税负要高于第一种情况。

(1分)

采用第三种:

采用了买断方式,但利用了转让定价。

WLB公司应纳税额为:

6000×17%-3200×17%=476万元(1分)

A公司应退税额为:

6000×13%=780(万元)(1分)

WLB公司实际可以获得退税额为A公司的退税额与集团已缴纳税额之差,即780-476=304万元(1分)

从以上计算结果可见,集团公司如果设有独立核算的进出口公司,集团可以采用转让定价方式进行税务筹划,选择出口方式时可用买断出口,也即采用第三种方案出口商品最有利。

(1分)

2.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40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4500元的单价销售10辆,以4800元的单位销售5辆。

当月以2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

双方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计算该摩托车企业当月以摩托车换原材料业务应该缴纳的消费税,并针对该业务为企业涉及筹划方案,算出节税效果,并进行简单总结。

(10分)

答案(10分)

按照税法规定,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

应纳消费税为=4800×20×10%=9600(元)(2分)

如果该企业按照当月的加权平均单价将这20辆摩托车,销售后,再购买原材料。

则应纳消费税:

=(4000×50+4500×10+4800×5)÷(50+10+5)×20×10%=8276.92(元)(3分)

节税额为:

9600-8276.92=1323.08(元)(1分)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采取吸纳销售后换货的方式,会避免出现在非现金交易的业务中采用最高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情况,(2分)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这一筹划思路同样用于,以货物进行投资和以货物抵债等情况。

(2分)

3.津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家大型住宅楼群开发公司,该公司销售不动产时要代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企业收取相关费用,如代收市政建设费、煤气管网费、邮政通讯配套费等各种配套设施费。

2013年该公司销售房屋营业收入共计30000万元,各项代收款项5000万元,手续费按代收款项的5%计算,计25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

该公司应该缴纳多少流转税及其附加税费,请为该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分析,并计算节税效应。

(10分)

答案(10分)

如果不做筹划:

应缴纳营业税=(30000+5000+250)×5%=1762.5万元(1分)

应缴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762.5×(7%+3%)=176.25(万元)(1分)

应缴纳税费合计为=1762.5+176.25=1938.75万元(0.5分)

筹划分析,该公司讲代收款项转给房地产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收取,由物业公司对各种代收代缴的费用分开核算,并按规定支付给相关单位和部门,则物业公司仅就代收代缴所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2.5分)

(1)房地产公司应纳税额:

营业税=30000×5%=1500(万元)(0.5分)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00×(7%+3%)=150(万元)(1分)

应缴纳税费合计为=1500+150=1650(万元)(0.5分)

(2)物业公司应缴纳税额:

营业税=250×5%=12.5(万元)(0.5)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2.5×(7%+3%)=1.25(万元)

(1)

应缴纳税费合计为=12.5+1.25=13.75(万元)(0.5)

经过筹划后,该公司少缴纳税费=1938.75-1650-13.75=275万元。

(1分)

4.宇环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环公司),当年拟用1200万元选一家上市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备选的有甲、乙两家高新技术企业,情况如下表:

表1甲、乙企业情况

企业情况

类别

未上市

上市公司

职工人数(人)

360

600

年销售额(亿元)

0.9

2.8

资产总额(亿元)

1.6

3.1

假定宇环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的第三年取得所得额800万元,第四年取得所得额1100万元。

请问该创业投资公司应选择哪家企业进行投资?

(在解题的过程中,需要对原因进行必要阐述)(10分)

参考答案:

(10分)

(1)宇环公司以股权方式把1200万元资金投资到甲企业2年以上(含2年)。

由上表资料可知,甲企业符合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宇环公司如果将资金以股权投资到甲企业2年以上(含2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

(3分)

宇环公司可以抵扣的投资额=1200×70%=840(万元)(0.5分)

第三年宇环公司应纳税所得额=800-840=-40万元,不足抵扣。

企业当年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把尚未得到抵扣的40万元股权投资额从第四年实现的所得额中抵扣。

(2分)

(2)宇环公司以股权方式把1200万元资金投资到乙企业2年以上(含2年),不得享受上诉所得税优惠。

(2分)

第三年至第四年宇环公司应纳所得税额=(800+1100)×25%=475万元(1.5分)

宇环公司以股权方式投资到中小高新技术甲企业比投资到普通企业乙企业更好,实现节税210万元。

(1分)

5.(10分)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A产品,售价17元/件(不含税),成本构成大致为材料10元/件(其中主要原材料9元/件,辅助材料1元/件),工资等其他成本6元/件(进项税额忽略不计),当年预计生产200万件。

现有一国外来料加工的订单,由该公司提供辅助材料并加工成A产品,加工费7.5元/件,共计10万件。

请问,该公司是否应该准确划分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

(1)如果企业未准确划分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全部进项税额=10×17%×2000000+1×17%×100000=3417000(元)(1分)

免税项目销售额=7.5×100000=750000(元)(1分)

全部销售额合计=17×2000000+7.5×100000=34750000(元)(1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3417000×750000÷34750000=73748.1(元)(1分)

该来料加工业务的成本总额=1×100000+73748.1+6×100000=773748.1(元)(1分)

来料加工业务利润=750000-773748.10=-23748.1(元)(1分)

即该订单不但不盈利,反而亏损了23748.1元

(2)如果企业准确划分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000×17%=17000(元)(1分)

该来料加工业务的成本总额=1×100000+17000+6×100000=717000(元)(1分)

来料加工业务利润=750000-717000=33000(元)(1分)

因此,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该企业应该准确划分免税项目的进行税额。

(1分)

6.(10分)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

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100元、一瓶摩丝3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分析要求:

从税务筹划角度,分析企业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

(要进行必要的文字分析和计算说明)

答案(10分)

随着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成套”消费品的市场需求日益扩大。

销售成套消费品,不仅可以扩大生产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而且能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征消费税货物,应当分别核算不同货物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非应征消费税货物一并计缴消费税。

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产品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但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30%的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缴纳消费税。

(2分)

税负比较:

成套销售应交消费税:

(120+40+60+100+32+10+5)×30%=110.1(元)(2.5分)

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

(120+40+60)×30%=66(元)(2.5分)

可见,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每套化妆品消费税税负降低44.1元,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2分)

因此,企业从事消费税的兼营业务时,能单独核算,最好单独核算,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最好单独销售,尽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1分)

7.甲企业投资了A、B两个企业。

A企业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B企业为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A、B两个企业的减免优惠期均已满。

甲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200X年甲企业会计利润为-100万,经税务机关认定的所得额为-40万元。

甲企业从A企业分得股利60万元,从B企业分得股利80万元。

方案一:

甲企业先用A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

方案二:

甲企业先用B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

要求:

请为甲企业选择最优的补亏方案。

解:

答案(10分)

方案一:

先用A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然后再计算补缴税款。

A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后的应税所得额=60-40=20(万元)(1分)

A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额=20÷(1-24%)×(25%-24%)=0.26(万元)(1分)

B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额=80÷(1-15%)×(25%-15%)=9.41(万元)(1分)

甲企业合计应补企业所得税=0.26+9.41=9.67(万元)(1分)

方案二:

先用B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然后再计算补缴税款。

B企业分回利润弥补亏损后的应税所得额=80-40=40(万元)(1分)

B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额=20÷(1-15%)×(25%-15%)=4.71(万元)(1分)

A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额=60÷(1-24%)×(25%-24%)=0.97(万元)(1分)

甲企业合计应补企业所得税=4.71+0.79=5.5(万元)(1分)

结果比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企业所得税=9.67-5.5=4.17万元。

(1分)应选择方案二实施补亏。

(1分)

8.易教授与某企业签订合同,给企业管理层讲课5天,讲课费50000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教授本人自理。

(假定往返飞机票5000元、住宿费1400元、伙食费700元、其他费用2900元,共计10000元)。

问题:

请为易教授设计此笔劳务报酬的税收筹划方案,计算出节税效应(8分),并对这种筹划思路进行总结。

(2分)

参考答案:

(10分)

(1)如果不做筹划

则:

企业代扣代缴易教授个人所得税

=50000×(1-20%)×30%-2000

=10000(元)(2分)

易教授实际收入=50000-10000-10000=30000(元)(1分)

筹划: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5天收入40000元,其他如机票、住宿、伙食等由企业负担计10000元。

未增加企业支出总额。

(2分)

则:

易教授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30%-2000=7600(元)(2分)

易教授实际收入=40000-32400元。

(1分)

对此类劳务费进行税收筹划时:

合同中费用的支付方一定要明确,支付方不同,结果不同。

尽量让企业支付费用,相对减少个人费用的支付,降低名义收入,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额。

(2分)

9.(10分)某投资者依据现有的资源欲投资于商品零售,若分别新设成立甲、乙两家商业企业,预测甲企业每年度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7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45万元;乙企业每年度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6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40万元。

甲、乙企业只能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若新设成立一家商业企业,预测每年可实现的销售商品价款为130万元,购进商品价款为85万元,符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以上金额均为含税价)

要求,分别采用增值率筹划法、抵扣率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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