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生产统计的主要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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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生产统计的主要指标
港口生产统计的主要指标
一、港口、码头、泊位统计指标
1、港口个数
指报告期末港口的实际数量。
在计算港口个数时,一般按一城一港的原则进行计算。
计算单位:
个。
2、港区面积指报告期末港区的实际面积,包括水域和陆域面积。
计算单位:
平方公里。
3、港区岸线长度指报告期末港区陆域与水域毗邻地段的实际长度。
包括码头、护岸和自然岸坡度。
计算单位:
米。
4、码头泊位长度指报告期末港口用于停系靠船舶,进行货物装卸和上下旅客地段的实际长度。
包括固定的、浮动的各种形式码头的泊位长度。
对固定式码头,计算顺水域自码头的一端至另一端的全部长度。
对浮动式码头,只计算其本身的正面长度,不包括浮动式码头的两端及内档和各种护岸和自然岸坡的长度。
计算单位:
米。
5、码头前沿水深指码头前沿在设计低水位下的水深。
可分别按设计水深、维护水深和实际水深统计。
计算单位:
米。
设计水深是指码头建设时设计文件上规定的水深;维护水深是指经过疏浚应该经常保持的水深;实际水深是指实际达到的水深。
6、泊位个数指报告期末泊位的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个。
7、靠泊能力指在当地设计低水位时,一个泊位所能靠泊并进行装卸货物、上下旅客等正常作业的最大满载船舶的吨级。
计算单位:
吨级。
8、泊位通过能力指一个泊位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可靠泊船舶所载货物(旅客)的额定数量,即设计或核定的通过能力。
计算单位:
万吨(万TEU万人次、万辆次)/
年。
9、泊位综合通过能力
泊位综合通过能力是指一个泊位在一定时间(通常为一年)内装卸、存储、集疏运各环节相互适应时能够通过货物的额定数量。
计算单位:
万吨(万TEU万人次、万辆次)/年。
二、仓库、堆场统计
1.库场总面积
指报告期末库场内部的总面积。
仓库面积不包括墙壁厚度,多层仓库总面积指仓库各层内部面积之和。
堆场面积不包括场外道路。
计算单位:
平方米。
2.库场有效面积指报告期末库场中实际可用于堆存货物的面积。
为库场总面积中减去办公室、墙距、柱距、货堆间距、消防设备间距、安全通道等不能用于堆存货物的面积。
计算单位:
平方米。
3。
单位面积堆存定额指在同一时间内平均每平方米有效面积堆存货物的吨数,分技术定额与使用定额两种。
计算单位:
吨/平方米。
技术定额是根据库场建筑结构情况所能承受的最大安全负荷确定的。
使用定额,除受技术定额限制外,主要根据货物种类、包装、批量、物理化学特性、装卸工艺、技术安全条件、堆垛型式及管理等因素确定。
如使用定额尚未测定时,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单位面积堆存(使用)定额(吨/平方米)=同一时间最大堆存货物吨数宁有效面积
油罐、圆筒仓的相应指标为单位有效容积存储定额。
计算单位:
吨/立方米。
在库场运用统计中所指的单位面积堆存定额专指使用定额。
4、库场容量
指报告期末库场最大安全堆存货物的数量(又称库场一次堆存量)。
计算单位:
吨、TEU。
计算公式:
库场容量(吨)=库场有效面积X单位面积堆存(使用)定额或:
库场容量(TEU)=有效面积宁每TEU面积X集装箱堆码层数
5、平均堆存能力
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天拥有的仓库、堆场的货物堆存能力。
计算单位:
吨/天、TEiy天。
计算公式:
平均堆存能力(吨/天、TEUZ天)=刀每天的堆存能力+日历天数
6、库场通过能力
指报告期内,库场可以堆存货物的额定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计算公式:
库场通过能力(吨、TEU)=库场容量X库场可供使用天数宁货物
平均堆存期
7.油罐、液化气罐、圆筒仓容积指报告期末油罐、液化气罐、圆筒仓的实际容积。
计算单位:
立方米。
8.油罐、液化气罐、圆筒仓有效容积
指报告期末油罐、液化气罐、圆筒仓实际可用于存储货物的容积。
计算单位:
立方米。
9.油罐、液化气罐、圆筒仓容量即油罐、液化气罐、圆筒仓一次存储量,指报告期末油罐、液化气罐、圆筒仓最大安全存储货物的数量。
计算单位:
吨。
计算公式:
油罐、液化气罐、圆筒仓容量(吨)=有效容积X单位有效容积存储定额
三、装卸机械统计1.装卸机械数量指报告期末装卸机械的实物数量。
计算单位:
台(辆)。
在计算装卸机械台数时,由数台装卸机械组成一条专用装卸线的,凡固定场
地,不能拆卸移动或增减的,视为一个整体按一台计算,并按主机进行归类计算,其余作为附属机械不再统计。
如虽已组成一条专用作业线,但组成的机械经常拆移,或虽已固定场地,却随任务或水位的变化等原因而部分拆卸移动、增减的,则一律按实际数量归类计算。
装卸机械数量按用途及种类分为起重机械、输送机械、装卸搬运机械、专用机械数量;按使用性质分为生产用机械和非生产用机械数量。
2.装卸机械负荷能力指报告期末装卸机械中单机的最大负荷能力,包括机械的幅度。
一般以制造厂出厂时标记的负荷量为准。
如无标记负荷量,则按技术部门鉴定的负荷量为准。
计算单位:
吨、吨/小时、立方米/小时、箱、箱/小时、米。
3.机械长度指报告期末输送机械和专用机械附属的输送带的长度。
一般以制造厂出厂时标记的长度为准,如无标记数,则按技术部门鉴定的长度为准。
机械长度按机械的用途及种类可分为输送机械长度和专用机械长度。
计算单位:
米。
港口装卸机械统计应以固定资产台帐(或卡片)为准。
四、吞吐量统计
1、旅客吞吐量指报告期内经由水路乘船进、出港区范围的旅客数量。
包括购买半票的旅客人数和乘旅游船进出港区的旅客人数,但不包括免票儿童、船舶船员人数、轮渡和港区内短途客运的旅客,以及在本港下船登岸,后又乘同一船舶上船出港的旅客人数。
计算单位:
人。
港口旅客吞吐量按旅客流向分为旅客发送量和旅客到达量;按航线分为国内航线旅客吞吐量和国际航线旅客吞吐量;还可按旅客国籍分组等。
港口旅客吞吐量是根据客票出售记录单(应扣除退票数)和客运日报表等进行统计的。
2.货物吞吐量
港口货物吞吐量是指报告期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
包括邮件、办理托运手续的行李、包裹以及补给运输船舶的燃料、物料和淡
水。
计算单位:
吨。
下列情况计入货物吞吐量:
(1)自本港装船运出港口的货物,计算一次出港吞吐量;由水路运进港口卸下的货物,计算一次进港吞吐量。
(2)由水路运进港口,经装卸又从水路运出港口的转口货物,分别按进港和出港各计算一次吞吐量。
(3)货物吞吐量必须以该船在本港装卸的货物全部装卸完毕,并且办理交接手续后一次进行计算。
(4)牲畜、家禽、轻泡等无法取得实际重量的货物重量按附录一进行换算。
(5)滚装汽车的吞吐量按车辆数和实际重量分别计算。
下列情况不计入货物吞吐量:
(1)由同一船舶运载进港,未经装卸又运载出港的货物(包括原驳船换拖)。
(2)由同一船舶卸下,随后又装上同一船舶运出港口的货物,或装船未运出,又卸回本港的货物。
(3)港区范围内的轮渡、短途运输货物,以及为运输船舶装卸货物服务和各码头之间的驳运量。
(4)港口进行疏浚,运出港外抛弃的泥沙。
(5)在港区内装船运至港区以外倒入海内的废弃物。
货物吞吐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和出港吞吐量,还可按装卸货港分组;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和外贸吞吐量,其中外贸吞吐量还可按其承运船舶的船旗分组;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JT0019)执行(见附录三):
按货物物理形态和包装形式分为液体散货、干散货、件杂货、集装箱和滚装汽车吞吐量等;按承运船舶的种类分为杂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客货船和其他船吞吐量。
港口货物吞吐量统计的原始资料,内贸船舶为“货物交接清单”、“货物运单”,外贸船舶为“舱单”。
港口货物吞吐量统计报告期的截止时间,以期末(月、季、年)一天18时为准,即在报告期末当日18时以前整船卸完和整船装妥,并办完交接手续者,统计为报告期的货物吞吐量。
3.集装箱吞吐量
指报告期内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装卸的集装箱数量。
按箱量和重量分别统计。
计算单位:
箱、TEU吨。
计算箱量时,按集装箱的实际箱数和折合为20英尺集装箱(TEU)数计算(见附录四)。
计算重量时,按集装箱的总重和货重分别计算。
无法取得集装箱实际重量时,每TEI按8吨计算。
集装箱吞吐量按集装箱的尺寸类型分为10英尺箱、20英尺箱、35英尺箱、40英尺箱、45英尺箱集装箱吞吐量等;按是否装载货物分为空箱和重箱集装箱吞吐量。
同时根据需要,参照货物吞吐量相关分组方法进行分组。
箱自重约4吨
箱自重约4吨
箱自重约2.3吨
45英尺箱1:
2.25
40英尺箱1:
2
20英尺箱1:
1
五、装卸、集疏运统计
1、装卸量
指报告期内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在计算装卸量时,从车、船上卸下的进港货物或装上车、船的出港货物,各计算一次装卸量;进出港货物在车、船间直取和货船外档过驳,虽在港口仅操作一次,规定要按一装一卸计算,作为两个装卸量;在同一港口的各作业区之间的货物驳运,凡未出港区范围的不算装卸量。
装卸量按不同运输工具分为船舶、货车(火车)、汽车、管道和港驳装卸量等。
2、操作量指报告期内装卸作业中,完成“一个完整的操作过程”的货物数量。
计算单位:
吨。
计算方法:
在一个完整的操作过程中,——吨货物不论经过几部机械或几组工人操作,也不论其使用何种装卸工艺、搬运距离的远近、装卸工序的多少或是否有辅助作业,均只能计算一吨操作量。
所谓一个完整的操作过程,是指货物由某一运输工具(船或车)至另一运输工具或库场,由库场至运输工具或货物的整个装卸搬运过程。
操作过程一般分为:
①船一一船,②船一一车、驳,⑧船一一车、场、④车、驳一一库场,⑤车、驳——车、驳,⑥管道——船,⑦库场——库场。
同一库场内的倒垛(或转堆)、翻仓、拆仓、倒仓、灌包、缝包、摊晒货物、过秤检斤等,均属装卸辅助作业,不计算操作量。
3、装卸自然吨指报告期内进、出港区并经装卸的货物自然吨数量。
计算单位:
吨。
在统计装卸自然吨时,一吨货物从进港到出港(包括在港内消耗的物资),不论经过几个操作过程,均只计算一个装卸自然吨数。
计算公式:
装卸自然吨=(装卸量+只统计进港未统计出港的物质+只统计出港未统计进港的物质)宁2
4.操作系数指报告期内货物的操作量与装卸自然吨数的比值。
用以测定货物通过港口的平均操作次数,是考核港口装卸工作是否经济合理的主要质量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
操作系数=操作量♦装卸自然吨数
5、装卸工时数指报告期内装卸工人从事装卸作业的工时数。
计算单位:
工时。
装卸作业时间应包括配工后的准备时间、装卸作业时间、装卸完毕后的整理结束时间,以及法定班制时间内的工间休息时间。
但不包括吃饭时间,各种待时和辅助时间,以及各作业区之间工人的互相调派或工人乘交通船至锚地、浮筒进行水上过驳作业的途程时间。
6.装卸工时效率
指报告期内装卸工人平均。
每一装卸工时所完成的操作量。
计算单位:
吨/工时。
计算公式:
装卸工时效率(吨/工时)=操作量+装卸工时数
7、工序吨数
指报告期内按作业操作工序所完成的货物数量。
计算单位:
吨
一个完整的操作过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工序,在既定的一个工序中,完成一吨货物的操作,计为一个工序吨。
在同一工序中,同时使用机械和人力操作时,以花费劳动量较大或操作距离较远的操作形式作为该工序的操作形式。
工序吨数按货物装卸操作地点及顺序分为舱底作业、起落舱作业、搬运作业、车内作业、库(场)内作业工序吨数;按货物装卸作业的机械化操作程度分为机械操作、半机械操作、人力操作工序吨数。
8,装卸作业机械化程度
指报告期内港口装卸作业中,机械操作工序吨数占工序吨数的比重。
计算单位:
%。
计算公式:
装卸作业机械化程度(%)=机械操作工序吨数+工序吨数X100%
9、集运量
指报告期内到港货物的实际卸货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10、疏运量
指报告期内离港货物的实际装货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集、疏运量可按运输方式分为公路、铁路、水路和管道集、疏运量等。
六、堆存统计
1、入库(场)货物数量指报告期内进入仓库(罐)、堆场的货物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2、出库(场)货物数量
指报告期内自仓库(罐)、堆场运出的货物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3、期初堆存货物数量
指报告期初仓库(罐)、堆场所存储货物的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4、期末结存货物数量
指报告期末仓库(罐)、堆场所存储货物的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计算公式:
期末结存货物数量(吨、TEU)=期初堆存货物数量+本期入库(场)货物数量-本期出库(场)货物数量
5.货物堆有数量
指报告期内仓库(罐)、堆场所存储货物的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吨、TEU。
计算公式:
货物堆存数量(吨、TEU)=期初堆存货物数量+本期入库(场)货
物数量
6.货物堆存吨(TEU)天数
指报告期内仓库(罐)、堆场货物堆存数量与其实际堆存天数乘积之和。
计算单位:
吨天、TEI天。
统计时,可用报告期每天仓库(罐)、•雄场结存的货物数量和每天出仓库(罐)、的货物数量之和的累积数代替。
计算公式:
货物堆存吨(TEU)天数(吨天、TEI天)=E(每天结存的货物数量+每天出库(场)的货物数量)
堆存统计的原始资料是货物进(出)库单或库(罐)场日报表。
七、运输船舶在港停时统计生产性停泊时间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工程中所必需的停泊时间。
包括装卸作业时间、移泊时间、技术作业时间和其它生产性停泊时间。
装卸作业时间包括装卸前后的张挂安全网、起放吊杆、开盖货舱、接卸输油管(臂)的准备时间:
装卸货物时间:
补给船用燃料、货料及淡水的时间:
扫舱、铺舱、隔舱及油轮加温等辅助作业时间。
移泊时间是指装卸作业计划中规定或受港口条件的限制,必须从这一泊位移至另一泊位作业的移泊时间。
技术作业时间是指拖驳运输船舶的编、解队时间。
其它生产性停泊时间是指上述各种生产性停泊时间以外的其它生产性停泊时间。
非生产性停泊时间是指由于运输、装卸组织工作不善,或因船舶到港不均衡,或货物不能按时集中等运输生产过程非必需的停泊时间。
包括港方原因、船方原因、铁路原因、物资部门原因和其它原因五部分。
港方原因是指因港方设备、劳动力不足,或调度不当等属于港方责任而造成的船舶等码头泊位、等工人、等库场、等拖驳船以及港口装卸机械设备故障等停泊时间。
船方原因是指因船方责任造成的停泊时间。
包括等货物积载图、等船员、等运行调度命令、船上装卸机具和照明发生故障等造成的停泊时间。
铁路原因是指因无车辆或取送车不及时等铁路方面责任造成的停泊时间。
物资部门原因是指由于物资部门责任,如货物不能按时集中或疏散,流向未定不能开工作业等造成的停泊时间。
其它原因是指上述各种非生产性停泊原因以外的其它非生产性停泊时间。
包括等联检(植检、商检)、等熏洗舱、等工人换班及吃饭等造成的停泊时间。
自然因素停泊时间是指因自然因素影响而造成的停泊时间。
包括因风、雨、雾等不能作业,高温季节工人工间休息,候潮进出港等所造成的停泊时间,以及船舶到指定地点避风的停泊时间及其往返的航行时间。
1.船舶停泊艘次
指报告期内船舶在港停泊艘次的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艘次。
一艘船舶从进港时起至出港时止,不论单装单卸或又装又卸,也不论是否移泊,均只计算为一个停泊艘次。
2.船舶停泊总艘时
指报告期内船舶在港停泊的时间。
计算单位:
艘时。
船舶停泊总艘时包括生产性停时、非生产性停时和自然因素停时。
在同一时间内产生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停泊原因时,计入主要的或时间较长的一种原因内。
3、船舶平均每次在港停时指报告期内平均每艘船舶每次在港停泊的时间。
计算单位:
天计算公式:
船舶平均每次在港停时(天)=船舶停泊总艘时宁24宁船舶停泊艘次数
4、船舶作业艘次
指报告期内在港装、卸作业船舶的实际艘次。
一艘船舶在港单装、单卸按一作业艘次计算,进行亦卸亦装的双重作业按两个作业艘次计算。
计算单位:
艘次。
5.装卸货物数量指报告期内在港作业船舶实际装、卸的货物数量。
包括船用燃、物料。
计算单位:
吨、TEU。
6.停泊船舶载重(箱)量
指报告期内在港停泊船舶总载重(箱)量的实际数量。
以船舶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为准。
计算单位:
吨、TEU。
7.作业船舶载重(箱)量
指报告期内在港作业船舶总载重(箱)量的实际数量。
一艘船舶在港单装、单卸,按一次计算作业船舶载重(箱)量,进行亦装亦卸的双重作业时,则按两次计算其作业船舶载重(箱)量。
计算单位:
吨、TEU。
8平均每装卸千吨货(百TEU在港停时
指报告期内在港停泊船舶平均每装卸一千吨货物(百TEU)所占用生产性停泊和港方原因非生产性停泊的时间。
计算单位:
天/干吨、天/百TEU。
计算公式:
平均每装卸千吨货在港停时(天/千吨)=(生产性停泊时间+非生产性停泊中港方原因时间)宁24宁装卸货物数量X1000
平均每装卸百TEI在港停时(天/百TEU)=(生产性停泊时间+非生产性停泊中港方原因时间)+24+装卸货物数量X100
9、平均每千吨货(百TEU)装卸小时
指报告期内平均每装卸一千吨货物(百TEU)所需的小时数。
计算单位:
小时/千吨、小时/百TEU。
计算公式:
平均每千吨货装卸(小时/千吨)=装卸作业时间+装卸货物数量
X1000
平均每百TEU装卸(小时/百TEU)=装卸作业时间宁装卸货物数量X100
10.平均每艘船舶载重(箱)量
指报告期内平均每艘在港停泊船舶的载重(箱)量。
计算单位:
吨/艘次、TEU/艘次。
计算公式:
平均每艘船舶载重(箱)量(吨/艘次、TEIT艘次)=停泊船舶载重(TEU)量宁船舶停泊艘次
11、平均每次作业船舶载重(箱)量
指报告期内,平均每次作业的在港停泊作业船舶载重(箱)量。
计算单位:
吨/艘次、TEIT艘次。
计算公式:
平均每次作业船舶载重(箱)量(吨/艘次、TEIT艘次)=作
业船舶载重(箱)量宁船舶作业艘次
12.平均每艘船舶装卸货物数量指报告期内平均每艘在港停泊船舶的装卸货物数量。
计算单位:
吨/艘次、TEIT艘次。
计算公式:
平均每艘船舶装卸货物数量(吨/艘次、TEU/艘次)=装卸货物数量宁船舶停泊艘次
13、平均船时量指报告期内平均每艘在港停泊船舶每小时所装卸货物的数量。
计算单位:
吨
/艘时、TEIT艘时。
计算公式:
平均船时量(吨/艘时、TEIT艘时)=装卸货物数量宁船舶停泊总艘时
14、班轮始发准班率
指报告期内班轮准班发航航次数与其总航次数之比。
计算单位:
%。
计算公式:
班轮始发准班率(%)=准班航次数宁总航次数X100%
八、进出港船舶统计
凡进、出港区并在港内停泊,其总吨在5吨位及以上或总载重量在10吨及以上的各种运输船舶、工程技术船舶等,不论船籍,是否装卸货物或上下旅客,均纳入统计范围。
包括来港避风的船舶,从事商业性运输或作业的军用、公安、体育运动及渔业船舶:
不包括本港从事港务工作的船舶,以本港为基地或在本港从事基建施工、航道疏浚、打捞救助的工程技术船舶,尚未取得船舶证书专为试航而进出港口的新造船舶,已缴销船舶证书专为进港解体(即拆船)的各种已报废的船舶,商港、渔港混合港口停靠渔港码头的渔船,以及商港、军港混合港口停靠军用码头的军用船舶。
进出港船舶按船舶承运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外贸和内贸船舶;按船舶国籍分为外国籍和本国籍船舶;此外,还可按船舶类型、载重量和所装载的货物类型等分组。
船舶总吨是指根据船舶丈量规范的规定,丈量出船舶所有大舱、房间等围蔽场所的总容积,减去规范中规定免除的部分(容积),如船舶驾驶室、双层底、公共卫生用的舱室等,以2.83立方米为1吨计算出来的吨位。
“总吨”表示船舶的大小。
若发生海事,则以此为计算赔偿的依据。
因此,沿海、远洋船舶需要计算“总吨”。
船舶有效容积是指从船舶总吨中减去船员处所、机舱处所等不能用宋载运旅客、货物的容积(吨位),得到船舶的容积。
1、进出港船舶数指报告期内进、出港口船舶的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艘次。
2、进出港船舶登记总吨指报告期内以进出港口船舶总容积计算的吨位数量。
计算单位:
吨位。
3、进出港船舳登记净吨指报告期内以进出港口船舶有效容积计算的吨位数量。
计算单位:
吨位。
4、进出港船舶总载重(箱)量指报告期内进出港口船舶达到设计满载时可载运的实际重量(箱位量)数。
计算单位:
吨位、TEU。
船舶总载重量包括货物、人员及其行李、粮食及供应品、淡水、燃料、润滑油等的重量,但不包括固定压载、备件、机器和管系中的液体的重量。
相当于满载排水量减去空船排水量。
反映船舶具有的总载荷能力。
计算公式:
总载重量=满载排水量-空船排水量
5、进出港船舶船员数指报告期内所有进、出港口船舶的船员人数。
计算单位:
人。
进出港船舶统计以船舶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为准。
九、码头泊位运用统计
1、码头泊位日历小时数指报告期内生产用码头泊位在册日历小时数。
计算单位:
小时。
2、码头泊位占用小时数
指报告期内生产用泊位各种船舶实际停靠占用泊位的时间。
计算单位:
小时。
计算码头泊位占用小时数时,以既定的泊位个数为依据,即一个泊位在同一时间无论停靠几艘船舶只能计算一个泊位占用时间。
当一个泊位相继停靠二艘及以上船舶时,其占用时间,从第一艘船舶靠泊系妥第一根缆绳时起,计算到最后一艘船舶离泊解完最后一根缆绳止,仍按一个泊位占用小时计算。
当一艘船舶停靠相邻两个泊位时,应以该船停靠码头时间乘以2作为该两个泊位的占用时间。
其余情况以此类推。
外档作业船舶,一律不计算泊位占用时间。
3.码头泊位占用率指报告期内船舶停靠码头泊位占用小时数占码头泊位日历小时数的比重。
计算单位:
%。
计算公式:
码头泊位占用率(%)=码头泊位占用小时数宁码头泊位日历小时数X100%
4、码头泊位作业小时数指报告期内码头泊位占用时间中进行装卸作业及旅客上下船时间。
包括装卸
开工前后准备、完工后结束时间、装卸作业时间、补给燃物料和淡水以及其他辅助作业时间。
计算单位:
小时。
5、码头泊位作业率指报告期内码头泊位作业小时数占码头泊位日历小时数的比重。
计算单位:
小时。
计算公式:
码头泊位作业率(%)=码头泊位作业小时数+码头泊位日历小时数X100%
6、单位码头泊位长度吞吐量指报告期内每单位码头泊位长度所完成的吞吐量。
计算单位:
吨/米、TEU
/米。
计算公式:
单位码头泊位长度吞吐量(吨/米、TEUT米)=码头泊位吞吐量+码头泊位长度
7、码头泊位通过能力利用率指报告期内码头泊位实际完成的货物吞吐量与该码头泊位通过能力的比值。
计算单位:
%。
计算公式:
码头泊位通过能力利用率(%)=码头泊位吞吐量+码头泊位通过能力X100%
码头泊位运用情况统计的原始资料为船舶动态卡片或调度日志。
十、装卸机械运用统计
1、日历台时
指报告期内装卸机械在册日历小时数,包括完好台时和非完好台时。
计算单位:
台时。
计算公式:
日历台时(台时)=E(每种装卸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