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度假资源条件
说明:
注意区分〝度假资源〞与〝自然环境〞在本标准中的不同,借以形成核心度假产品的自然或文化吸引物才可作为〝资源〞,如形成滑雪度假产品的滑雪地资源、形成海边浴场度假产品的滨水资源等。
度假区资源的认定须由旅行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或技术组进行论证,幸免低质高量。
关于依靠10公里内旅行区的度假区,假如旅行区已通过GB/T17775«旅行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评定并已得到评级,能够依照旅行景区的相应评级以及旅行景区和度假区的合作关系直截了当给分。
具体分值见下表:
依靠景区或风景名胜区级别
3A以下
3A
4A或省级风景名胜区
5A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度假区资源条件得分
90
150
210
270
旅行区与度假区有具体紧密合作或隶属一套治理体系
120
180
240
300
注:
风景名胜区属于严格爱护的自然资源,度假区的边界不可与风景名胜区交叠,本表中的〝依靠风景名胜区〞指与度假区临近的风景名胜区,并非包含在度假区范畴内。
此外,度假区内如有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目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以及区内有国家级或省级文保单位,可依照下表获得加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2项〔处〕以下
3-5项〔处〕
5项以上〔处〕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4
6
10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
4
6
国家级文保单位
4
6
10
省级文保单位
2
6
6
主干资源指在被评定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占优势的资源。
其他资源是指近三年内,日平均接待住宿游客中有20%及以上使用或到访,但在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不占绝对优势的资源。
游客统计数据要求以近三年的为准,考虑到各地差异及数据猎取的难易度,没有三年游客统计数据的度假区可托付相应调查机构在淡旺季分别抽取一个月进行数据收集和调查,取其平均值做数据统计。
本细那么鼓舞各度假区进展聪慧旅行,逐步自建因地制宜、行之有效的游客信息治理系统。
在某些度假区即依靠旅行区也拥有人文资源其他资源且资源优势相当的情形下,由举荐单位先行自评,依照得分情形确定主干资源的类型。
目前,我国对旅行度假资源并没有明确分类,各度假区情形不同,有些符合度假特点的资源未列入资源分类,也可能会显现举荐单位夸大资源数量、种类,与专家技术组的认定有专门大出入的情形。
本标准作出以上限定,以游客量界定其他资源的下限,来幸免低质、无能的资源参与评定。
1.1主干资源的丰度〔专家组〕
国内领先——30~40分
区域领先——20~30分
规模一样——10~20分
资源丰度又称资源丰饶度,指各类资源的富集和丰富程度,为资源的自然属性。
它决定资源的开发规模和经济进展方向。
自然资源的自然丰度与其使用价值成正比例,丰度越高,使用价值越大。
举荐单位自评时应参照国家«旅行资源分类、调查与评判»的分类方案和自身的实际情形,托付相关单位编制«旅行资源丰度及构成报告»,并进行国内同类型资源比较分析,供专家评审。
1.2主干资源的质量〔专家组〕
国内领先——40~50分
区域领先——20~40分
质量一样——10~20分
1.3主干资源的专门性〔专家组〕
国内少有——40~50分
区域少有——20~40分
较为常见——10~20分
主干资源的专门性是相对已有度假区中该类资源的比例而言,指主干资源在已有度假区中相对利用较少、专门性较高。
目前,我国度假区普遍存在对资源趋同,活动项目单一,产品档次较低的现象。
这种粗放式的开发明显与现代度假旅行产品的内涵要求相距甚远,对我国度假旅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造成了负面阻碍。
因此,本标准将专门性列为度假资源的要紧评判因素之一,期望鼓舞和引导有特色的度假区的申报和评定。
1.4主干资源利用的可连续性〔专家组〕
当前,主干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方式对该资源以后的规模和质量
差不多不阻碍或有改进。
——30~40分
暂无负面阻碍,但有一定威逼。
——20~30分
有一定负面阻碍,但可逆。
——0~20分
有不可逆的较大负面阻碍。
——-10~0分
1.5其他资源〔专家组〕
其他资源是指近三年内,日平均接待住宿游客中有20%及以上使用或到访,但在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不占绝对优势的非主干资源,每增加一项加5分,两项加10分,以此类推,6项封顶。
年均接待量/年均住宿游客
20%
30%
40%
50%
60%以上
1项
20
30
40
50
60
2项
30
40
50
60
70
3项
40
50
60
70
80
4项
50
60
70
80
90
4项以上
60
70
80
90
100
该项为综合加分累计项。
该项要紧评定度假区中达到日接待住宿游客量20%以上的其他资源的专门性、资源质量、抗击力和复原力。
在«旅行资源分类、调查与评判»中,对旅行资源的定义十分的宽泛,这一开放式的定义为旅行资源增加新的内容提供了空间。
考虑到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显现申报数十种其他资源的情形,为幸免显现低质无能的资源参与评定,本细那么限定只有达到日接待住宿游客量20%以上的资源才能计分,累积分不得超过100分。
1.6度假资源的游客评判〔游客问卷〕
该项总分值20分,得分参考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第1题的统计结果。
2区位条件
该指标考察度假区所在区域的吸引力、度假区与周边区域的联动效应,以及交通的可达性和便利度。
2.1区位吸引力
2.1.1区域度假氛围〔专家组〕
已形成较好的区域性度假氛围——12~20分
区域性度假氛围正在形成——6~12分
尚无区域性度假氛围——0~6分
2.1.2区域知名度〔专家组〕
所在区域旅行营销具有鲜亮品牌形象,其特定主题能在同类产品中形成特色——14~20分
所在区域旅行营销具有鲜亮品牌形象,具有特定主题——8~14分
所在区域有统一旅行营销,但尚未形成品牌,——2~8分
所在区域无统一旅行营销——0分
2.2交通可达性
2.2.1航空班次〔技术组〕
最近交通枢纽都市每日到达的飞机班次〔班〕
≤2小时——15~20分
2~3.5小时——10~15分
3.5~5小时——5~10分
≥5小时——0~5分
以每日往返我国要紧国际口岸都市、周边要紧客源市场都市均有1~2次航班为总分值。
2.2.2列车或轮船班次〔技术组〕
最近交通枢纽都市每日到达的列车或轮船班次〔班〕
列车班次≥20或轮船班次≥15——15~20分
列车班次15~20或轮船班次10~15——10~15分
列车班次10~15或轮船班次5~10——5~10分
列车班次<10或轮船班次<5——0~5分
以每日到我国要紧国际口岸都市、周边要紧客源市场都市均有列车或轮船为总分值。
2.2.3高速公路数量〔技术组〕
最近交通枢纽都市连接高速公路数量〔条〕
≥4——16~20分
3——12分
2——8分
1——4分
2.3交通便利度
该部分的交通便利度主观评判由专家与游客共同完成。
与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第2题对应,评定分数由游客问卷得分与专家组得分相加得出,总分40分,其中专家30分,占75%;游客10分,占25%。
2.3.1机动车程〔技术组〕
距离最近的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机动车程
≤2小时——15~20分
2~3.5小时——10~15分
3.5~5小时——5~10分
≥5小时——0~5分
直达机场系指直达依靠都市〔镇〕的民用机场,包括军民两用机场,但不包括可提供包机服务的军用机场
可依照地势及区位状况适当浮动,如西北经济不发达地区或交通相对困难的山地区可适当放宽要求。
2.3.2公共交通〔技术组〕
交通枢纽都市机场、火车站及码头与度假地间的公共交通
有直达或可预约专线,等候时刻不大于30分钟——14~20分
有直达或可预约专线,等候时刻不大于45分钟——8~14分
有直达或可预约专线,等候时刻不大于60分钟——2~8分
无直达专线——0分
以度假区首推的主干交通方式〔如机场〕为主评判,辅助交通方式〔如火车站、码头〕表达在浮动分中。
2.3.3便利度专家组主观评判〔专家组〕
专门便利,方式多样——24~30分
便利但方式单一——18~24分
一样,中转时刻长——12~18分
不太方便,中转次数多——6~12分
专门不方便——0~6分
2.3.4便利度游客主观评判〔游客问卷〕
该项总分值为10分,得分参考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第2题的统计结果。
3市场条件
市场部分的统计数据应基于近3年的平均值〔申报省级度假区可基于近1年指标〕;度假区游客统计应有别于观光旅行区,以住宿接待设施统计的〝人夜数〞及〝人数〞代替景区统计的〝人次〞,关于一日游游客的人数统计应探讨新的方法。
3.1市场结构
3.1.1.年过夜游客的平均停留夜数〔技术组〕
≥3天——60分
2~3天——40~60分
1~2天——20~40分
参考公式:
年过夜游客的平均停留夜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过夜游客人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出售床位夜数X年过夜游客人数。
公式中〝出售床位〞按实际占用的床位数运算,如标准间住1人时按出售1床位计,大床间住2人时按出售2床位计。
考虑到某些规模较小但高质量的度假区现实空间有限,为了鼓舞其发挥对周边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在运算该度假区的过夜游客时,建议将距度假区半小时车程或15公里内的饭店宾馆也纳入统计范畴。
但在数据统计时按半数折算。
该指标是考评度假区的核心指标,也是表达度假区与观光旅行区全然区别的综合性指标。
度假区应以接待过夜游客为要紧目的,过夜游客的平均停留时刻反映了度假区对度假游客的吸引力,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度假区的综合实力。
3.1.2.年过夜游客人夜数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技术组〕
≥60%——40分
50%~60%——20~40分
40%~50%——10~20分
<40%——0~10分
参考公式:
年游客总人数=年过夜游客人数+年一日游游客人数。
该指标评判过夜游客与一日游游客的比例关系,是考察度假区度假气氛的关键指标,也是区分度假区与游憩观光旅行区的重要指标。
3.1.3.外省游客的比例〔技术组〕
≥80%——30分
70%~80%——20~30分
60%~70%——10~20分
40%~60%——0~10分
<40%——0分
参考公式:
年过夜游客中外省游客的比例=年过夜外省游客人数/年过夜游客人数。
该指标评判度假区对远程游客的吸引力,是区分国家级度假区与省级度假区的重要客观性技术指标,关于拟申报国家级旅行度假区的单位,其外省游客比例宜达到60%。
省级度假区宜达到40%。
3.1.4.年接待人数中境外游客的比例〔技术组〕
≥5%——10分
4%~5%——8~10分
3%~4%——6~8分
2%~3%——4~6分
<2%——0~4分
参考公式:
年接待人数中境外游客的比例=年境外游客人数/年接待人数。
该标准评判度假区所在区域的境外游客市场及度假区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是区分国家级度假区与省级度假区的客观性技术指标,关于拟申报国家级旅行度假区的单位,其境外游客比例宜达到2%。
3.2市场规模
3.2.1年接待人天数〔万人天〕〔技术组〕
≥70——50分
55~70——35~50分
40~55——20~35分
25~40——10~20分
<25——0~10分
参考公式:
年接待人天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过夜游客人数+年一日游游客人数。
3.3市场竞争力
该部分与游客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第3题对应,评定分数由游客问卷得分与专家组得分相加得出,总分40分,其中专家30分,占75%;游客10分,占25%。
3.3.1综合品牌形象〔专家组〕
十分突出(100%)——15分
专门好(90%~100%)——12~15分
好(75%~90%)——8~12分
一样(60%~75%)——5~8分
不理想(<60%)——-10~0分
该指标考评度假区的市场竞争力,品牌形象是衡量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综合品牌形象包括产品形象、质量形象、职员形象、品牌标志及其阻碍力等。
3.3.2市场吸引力〔专家组〕
具较强的市场吸引力——10~15分
具有差不多的市场吸引力——5~10分
市场吸引力不大——0~5分
该指标考评游客来源即度假区的辐射范畴,是区分国家级度假区和省级度假区的重要主观性指标。
3.3.3品牌形象和吸引力的游客评判〔游客问卷〕
该项总分值为10分,得分参考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第3题的统计结果。
4空间环境条件
4.1自然生态环境
该部分的气候舒服度评判由专家、游客与技术组共同完成,与游客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表第4题对应,气候舒服度评判总分为40分,其中专家10分,占25%;游客10分,占25%;技术组20分,占50%。
如专家结论与问卷结果有较大出入时需加以说明。
4.1.1气候舒服度专家组评判〔专家组〕
十分舒服——8~10分
比较舒服——6~8分
部分区域或季节不舒服——3~6分
多数区域或季节不舒服——0~3分
气候舒服度评判应与主干资源结合考虑,如滑雪型度假区与滨水型度假区的舒服气候判定应有不同标准,〝避暑气候地〞、〝避寒气候地〞的评判期处于不同季节。
4.1.2气候舒服度游客评判〔游客问卷〕
该项总分值为10分,得分参考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第4题的统计结果。
4.1.3气候舒服度评判〔技术组〕
该项总分值为20分,由度假区托付相应机构依照当地的气象条件分析得出旅行气候舒服度分析结论供技术组参考。
4.1.4空气质量〔技术组〕
达到GB3095一级标准且各项污染物年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日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
——20分
达到GB3095一级标准且各项污染物年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
——15分
达到GB3095一级标准——10分
达到GB3095二级标准——5分
以当地旅行旺季的情形为准,现场并结合鉴定材料检查
4.1.5地表水水域环境质量〔技术组〕
符合GB3838Ⅰ类标准——20分
符合GB3838Ⅱ类标准——15分
符合GB3838Ⅲ类标准——10分
以当地旅行旺季的情形为准,现场并结合鉴定材料检查。
4.1.6土壤质量〔技术组〕
符合GB15618一级标准——20分
符合GB15618二级标准——10分
4.1.7自然灾难的威逼程度〔技术组〕
差不多无自然灾难威逼——20分
威逼程度较低——10~20分
威逼程度较高——0分
该项指标的考评应综合灾难的发生频度、破坏力及风险的可规避程度。
当存在自然灾难威逼,但经鉴定已具备良好的防灾避险能力,差不多可不能给游客生命财产带来威逼,那么可视为自然灾难的威逼程度较低。
4.2规划编制与开发建设
4.2.1空间边界〔技术组〕
边界明确,度假区有清晰的标桩定界——10分
边界明确,度假区有要紧标桩定界——8分
边界明确,但度假区无标桩定界——4分
边界不明确——0分
目前我国度假区因为进展过程中的认识不够,导致专门多度假区没有明确的边界,有些甚至在风景名胜区内,对风景名胜区造成环境破坏,因此本细那么强调度假区应有明确的标桩定界。
4.2.2规划文件制定和审批级别〔技术组〕
有市级以上规划、环保、旅行部门批准,相应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制定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12~15分
有市级以上规划、环保部门批准,相应乙级资质设计单位制定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8~12分
有市级以下相关部门批准,相应乙级以下资质设计单位制定的旅行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5~8分
无总体规划——0分
关于无国内资质的境外设计公司可依照其在国内的阻碍力、其他相关设计成果的社会反响等因素,由相关行业的专家协助给出综合评判。
4.2.3规划结构布局〔专家组〕
功能布局合理,选址及布局模式顺应自然地势地貌——12~20分
功能布局比较合理,选址或布局模式对自然地势地貌有一定改变——4~12分
功能布局一样,选址或布局模式对局部自然地势地貌有较大改变——-10~4分
对自然风貌的改变是指:
较大改变地势地势、过于集中建设造成的大规模植被破坏、切断生态廊道等〔生态廊道(ecologicalcorridor)指具有爱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污染物、防止水上流失、风固沙、调控洪水等生态服务功能的不同于周围景观基质的线状或带状景观要素。
〕。
必要时应由景观生态学专家对生态阻碍做出评判并与专家组交换意见。
4.2.4规划的环境阻碍评判〔技术组〕
对规划进行了环境阻碍评判,并按照环评建议进行修改——10分
未对规划进行环境阻碍评判——0分
具体环境阻碍评判要求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阻碍评判法»。
4.2.5项目建设的环境阻碍评判〔技术组〕
90%以上项目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阻碍评判法»要求进行了环境阻碍评判——15~20分
30-90%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阻碍评判——10~15分
30%以下的项目进行了环境阻碍评判——0~9分
此处的项目是指国家要求必须进行环境阻碍评判的项目,具体要求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阻碍评判法»。
4.2.6开发建设的实施情形〔专家组〕
各时期建设均专门好的贯彻了规划设计文件——15~20分
开发建设差不多贯彻规划设计文件——8~15分
局部开发建设未贯彻规划设计文件——0~8分
多数开发建设未贯彻规划设计文件——-10~0分
当规划技术方法或时代发生较大进步,原有规划设计文件已明显不能适应新需要的时候,本标准鼓舞规划设计适时进行修订,但必须获得相应部门的批准。
4.2.7度假区的治理是否通过ISO9001质量治理体系认证〔技术组〕
通过——10分
未通过——0分
该项为加分项,不计入2000分。
4.3人工环境
该部分中的建筑、景观的总体风格特色评判由游客与专家组共同完成,与游客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表第5题对应,评定分数总分40分,其中专家30分,占75%;游客10分,占25%。
4.3.1住宿接待设施及周边噪声环境质量〔在22点—6点时段,依据GB3096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技术组〕
严于0类标准5db——25分
符合0类标准——20分
符合1类标准——15分
针对度假游客对休息环境的较高要求,该指标评判住宿接待设施、环境的隔音降噪功能,以及相应服务的人性化程度。
4.3.2建成区平均容积率〔技术组〕
0.4~0.8——20~25分
0.2~0.4或0.8~1——10~20分
<0.2或1~1.2——5~10分
≥1.2——0~5分
容积率的运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关于度假区的容积率的运算,总用地面积是指度假区内建成区的基地面积。
关于2000年后开发的度假区,运算该区5-10年内所有审批项目的平均容积率。
考虑到各度假区的地势条件不同,对建成区的划定也不尽相同,本细那么规定申报单位应提供度假区的图纸,并标绘出建成区的运算范畴、面积,供技术组审核。
该指标用于衡量度假区建筑的建设强度,在〝低密度高舒服性〞与〝集约用地〞双重标准的制约下,容积率过大或过小均不利。
4.3.3建成区平均绿地率〔技术组〕
≥50%——25分
45%~50%——15~25分
40%~45%——8~15分
35%~40%——0~8分
≤35%——-5~0分
对建成区的认定要求同4.3.2。
4.3.4建筑、景观的总体风格特色专家评判〔专家组〕
建筑与环境有机融合,具有突出的地点特色;植被采纳乡土物种,具乡土特色且生态效益高——24~30分
建筑与环境有机融合但无明显地点特色;植被部分采纳乡土物种,具一定生态效益——18~24分
建筑及人工绿化差不多与环境相融——10~18分
局部区域与环境不相融——0~10分
多数区域与环境不相融——-5~0分
建筑、景观的总体风格特色〔包括建筑、绿化、小品等〕是从自然文化环境角度评判,用于衡量规划设计的生态性和乡土性。
4.3.5建筑、景观的总体风格特色游客评判〔游客问卷〕
该项总分值为10分,得分参考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第5题的统计结果。
4.3.6度假设施的装饰装修材料〔技术组〕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10项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高于GB/T18883的要求,能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再生性能源,尽量减少非再生性能源的消耗——10~20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差不多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10项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差不多达到GB/T18883的要求——5~10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10项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未达到GB/T18883的要求——-10~0分
5核心度假设施及服务条件
5.1住宿接待设施条件
该部分的住宿接待设施级配与游客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表第6题对应,评定分数由游客与专家组共同完成,总分40分,其中专家30分,游客10分。
5.1.1总床位数〔技术组〕
≥5000——30分
4000~5000——22~30分
3000~4000——14~22分
2000~3000——6~14分
1000~2000——0~6分
5.1.2三星级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标准以上的住宿接待设施所占比例〔技术组〕
≥60%——25~30分
50~60%——15~25分
40~50%——5~15分
30~40%——0~5分
<30%——0分
此项考察三星级〔按GB/T14308〕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标准以上的住宿接待设施占住宿接待设施总量的比例〔按床位数〕,随着专门的度假酒店评定标准的出台,该指标的评定依据和方法应作出相应调整。
此外,考虑到有些度假区的住宿接待设施虽未进行评级,但其标准已达到三星级以上的住宿设施要求。
此类住宿设施也能够纳入统计,但需提交相应的自查说明,并由技术组审核。
5.1.3住宿接待设施级配的专家评判〔专家组〕
类型多样,能够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20~30分
类型较多,差不多满足市场需求——10~20分
类型不多,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5~10分
类型单一,不能满足市场需求——-5~5分
住宿接待设施的类型参照标准正文3.3部分。
该项要紧考察度假区能否全方位满足市场需求而设,依照消费水平的不同、年龄层次的不同、家庭出游与一般游客不同等情形,度假区应提供类型多样的住宿设施。
5.1.4住宿接待设施级配的游客评判〔游客问卷〕
该项总分值为10分,得分参考旅行度假区游客问卷第6题的统计结果。
5.1.5舒服度〔专家组〕
十分舒服——20~30分
比较舒服——12~20分
部分设施或时段不舒服——4~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