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指标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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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指标说明

 

 

 

 

“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

本系统是中国残联对残疾人就业、失业和职业培训情况进行实名统计,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进行登记的信息管理系统。

实名制统计的对象为:

已经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16岁至59岁,女性16岁至54岁)的各类残疾人。

一、残疾人基本信息

1.姓名:

此项为必填项,不能为空。

2.身份证号:

本系统只识别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请准确输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

3.备注:

在填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请详细注明。

二、就业管理

1.就业状况:

请选择“已就业”或“未就业”。

选择“已就业”后,请继续填写本页面内其他选项;选择“未就业”,请选择页面左侧“培训管理”,继续录入培训信息。

2.就业时间:

在进行就业起止时间填报时,截止时间的确认,如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以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签订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直接选择无固定期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登记就业实际时间为准。

3.城乡就业:

请选择“城镇就业”或“农村就业”。

城镇就业是指就业的地点在城镇,农村就业是指就业的地点在农村。

请根据残疾人具体工作地点所属区域或单位所属性质填写。

4.就业类型:

就业类型包括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创业)、社区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农村种养加、其他类型。

如果选择“集中就业”类型,请继续在右侧列表中选择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和其他。

(1)按比例就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2)集中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和其他类型等单位劳动就业。

(3)个体就业是指残疾人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4)社区就业:

社区就业是指在社区岗位就业。

(5)公益性岗位就业:

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

(6)辅助性就业:

辅助性就业是指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在托养机构等从事康复劳动就业的形式。

(7)居家就业:

通过在家中(为主)完成工作、获得收入的灵活就业形式。

(8)农村种养加:

利用农村当地资源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

(9)其他:

不在上述就业形式内的其他就业。

5.单位名称:

请如实完整填报。

6.从事行业:

请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填报,请点击右侧按钮,在弹出的行业对话框中选择残疾人从事的行业。

(本选项设置搜索功能,可以在搜索框里键入关键字段,选择出您要选择的内容)。

7.劳动合同:

请选择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签订过请选“有”,没签订过请选择“无”。

8.社会保险:

请选择是否投保社会保险,如投保过请选“有”,没投保过请选择“无”。

请根据实际投保险种填报。

请根据实际投保险种填报。

如: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可多选。

9.是否培训后就业:

请选择是否培训后就业,如就业请选“有”,没就业请选择“无”。

请根据实际填报。

10.本省/跨省就业: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三、培训管理

1.培训年度:

请如实填写培训年份,跨年度培训的以培训开始的年份为准。

2.培训周期:

请根据实际培训周期选择长期(半年以上)、中期(半年以内)、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

3.培训项目:

请根据实际培训项目如实填报。

4.培训项目所属行业:

请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填报,请点击右侧按钮,在弹出的行业对话框中选择残疾人从事的行业。

5.培训主体: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培训主体。

培训主体包括残联挂牌的残疾人培训基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社部门及所属培训机构、社会民办培训机构、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其他培训主体。

6.有无证书: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选择“无”培训记录填写完毕;选择“有”则进入下一步填写。

7.所获证书名称: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8.发证单位:

请如实填报培训发证单位。

9.证书编号: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请根据残疾人获得证书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获得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情况。

四、城镇失业登记

1.失业状态: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残疾人的失业状态,包括“登记失业”和“注销失业”。

2.失业登记时间: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残疾人的失业登记时间。

3.失业证号: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残疾人的失业证号。

4.注销失业时间:

以“XXXX年-XX月-XX日”格式填写,如“2008-08-15”。

5.失业原因: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残疾人的失业原因,包括:

包括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用人单位辞退、解聘或从用人单位辞职;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失去承包土地;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刑满释放或假释、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期满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经营;其他失业原因。

五、盲人按摩

如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请填写本部分。

(一)保健按摩人员

1.保健按摩级别:

请根据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实际级别选择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填报。

2.保健按摩证书编号: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3.保健按摩证书获得时间: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二)医疗按摩人员

1.医疗按摩级别:

请根据实际职称如实填报。

选择医疗按摩士、医疗按摩师、主治医疗按摩师、副主任医疗按摩师、主任医疗按摩师。

2.医疗按摩培训种类:

请根据培训内容选择盲人医疗按摩学历培养、盲人医疗按摩培训、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培训。

盲人医疗按摩学历培养:

指经过中专及以上医疗按摩相关专业学历培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盲人。

盲人医疗按摩培训:

按规定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医疗按摩培训班培训合格的盲人。

继续教育:

指按照国家继续教育规定进行的,以提高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学分的盲人。

职称评审培训:

指辖区内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当年获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医疗按摩证书编号: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4.医疗按摩证书获得时间: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六、就业服务机构信息

(一)机构基础信息

1.机构名称:

请如实填写机构全称。

2.所属地区:

系统根据登陆账号自动生成所属地区,如有错误,请根据系统下面的电话联系。

3.机构规格:

机构规格指机构的行政级别,请根据本单位级别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项。

4.机构类型:

请根据所属机构性质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项,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5.内设部门:

此项为复合选项,请根据所属机构实际情况勾选,内设部门就业管理、职业指导(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盲人按摩、职业能力建设,如有所列项目未能包含的部门,请勾选“其他”项,并在后面空栏中填写部门名称;若所属机构没有内设部门,请勾选“其他”项,并在后面空栏中填写“无内设部门”。

6.核定编制人数:

请按地方编办批复的编制人数如实填写。

7.实有总人数:

请填写本机构实际从业人员总数,含聘用、借调等人员。

8.联系电话:

请填写机构的联系电话。

9.机构邮编:

请填写机构详细的邮政编码。

10.机构总表面积:

请填写机构的总场地面积。

11.服务场所面积:

请填写专用于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场地面积,如没有专用于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场地,可以不填此项。

12.机构地址:

请填写机构详细的通信地址。

(二)机构功能和服务

请根据所属单位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多项填报,填报结果将成为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依据。

“机构功能与服务”的统计内容是依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功能手册》及残疾人就业服务特殊需求制定的,目的是了解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现状,同时引导开展规范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

1、咨询服务

(1)政策咨询:

为用人单位、求职者等服务对象提供常见的法规政策问题解答和指导。

主要涉及残疾人就业、社保、税收等政策内容。

(2)业务咨询:

为用人单位、求职者等服务对象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指导服务。

(3)引导服务:

根据用人单位、求职者等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服务功能区域、服务窗口、服务功能的介绍和引导,以使服务对象获得及时方便的针对性服务。

(4)举报投诉接待:

投诉人员提出的问题提供记录、整理、上报等工作在内的接待服务。

形式有现场接待、接听电话、意见箱、意见簿、服务质量监督卡等。

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本机构工作人员、招聘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等。

(5)劳动维权咨询:

为残疾人求职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平等就业权利、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事务等。

(6)心理咨询:

根据求职者实际情况,运用心理学及相关知识,帮助解决其在职业发展中的心理问题,如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等。

2、信息服务

(1)政策信息:

及时公布并更新国家、地方发布的有关劳动就业及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2)空岗信息:

提供岗位招聘信息,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3)求职信息:

公布求职信息,并及时更新。

(4)培训信息:

公布各级残联和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职业培训信息。

3、职业介绍

(1)招聘登记:

为自愿到就业服务机构招聘人员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包括:

审核用人单位资质,了解招聘需求,提供用人之道,把握确切的招聘信息,并进行登记、发布和存档。

(2)推荐用人:

为满足用人单位的岗位招聘需求,组织求职人员进行岗位推荐的服务。

一般包括:

了解用工需求,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招聘,岗前指导等。

(3)求职登记:

对年满十六周岁、有求职意愿的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包括查验身份证明材料、残疾人证、了解其求职意愿,指导其填写《求职登记表》,办理个人求职信息登记,并提供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信息。

包括:

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状况分析预测信息、职业培训信息、相关就业服务项目、有关就业政策法规和其他劳动力市场信息。

(4)现场招聘服务:

为实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面对面的双向选择,向劳资双方提供专门场地等配套服务,提供公平、规范、便捷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以促进双方取向成功。

包括招聘信息现场发布、指导填写相关表格、现场问题咨询、录用手续办理、跟踪反馈等服务。

(5)劳务输出:

根据异地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有组织地向其输出本地富余劳动力,以缓解本地区就业压力,包括分析输出地区对不分职业、行业的用工需求,与用工需要丰富的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关系。

(6)劳务输入:

根据本地区劳动力供求状况,有组织的从外地引进劳动力,以满足本地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包括分析本地区不分职业、行业的用工需求,与相关用人单位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外地劳动力到本地区就业。

4、职业指导

(1)前台一般指导:

对已办理求职登记的人员提供简短的就业指导,以帮助求职者及时了解、解决求职过程中所遇到的一般性问题。

包括向服务对象说明就业服务项目内容,介绍本地区就业状况和就业政策,进行岗位描述介绍等内容。

(2)个体专门指导:

围绕服务对象的求职问题提供一对一的指导,以帮助其实现尽快就业、稳定就业和职业发展。

指导范围包括:

职业选择、岗前准备、岗位适应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3)专项小组指导:

1-2名职业指导人员指导具有同类职业问题的服务对象,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在一个支持性环境中进行讨论,以达到职业咨询与指导的目的。

一般内容包括:

信息交流、互相启发、分析与提供获得更多解决问题的资源和建议,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发展主动性,增强能力与信心,在真实社会场景中尝试新技巧和新行动等内容。

(4)职业能力评估:

为帮助个体或用人单位客观了解个人职业素质状况,运用标准化的职业测评工具和操作程序,结合直接观察、交谈等方法,对个体职业素质进行甄别和选拔的过程。

其内容主要包括:

了解个体服务对象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人格特征,帮助服务对象做出合理的职业定位和选择等。

(5)企业用人指导:

为帮助用人单位合理用人、规范用人,满足招工需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效力,所提供的专门咨询和指导服务。

一般内容包括:

介绍本地区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以及相关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协助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提供人员职业素质选拔测评服务,帮助调整确定用人条件、招聘方式、开发新岗位等。

(6)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为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管理效能,对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内部管理规范的咨询和服务。

一般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工作分析和职务设计、员工培训和激励、薪酬设计、绩效考核、劳动关系、企业文化等。

(7)介绍后跟踪服务:

为帮助实现稳定就业,在推荐上岗后,继续提供职业咨询和指导的服务。

一般内容包括职业环境适应性辅导、提供环境支持等。

可采取电话、上门指导形式进行。

(8)学校职业指导:

深入大中专院校,运用讲座等形式,专门针对学生和毕业生进行的择业和就业准备指导。

一般内容包括:

宣传就业政策、帮助了解自我、传授职业知识、树立正确择业观、建立职业意识、掌握求职技巧等。

5、职业培训

(1)技能培训推介:

根据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结合求职人员特点和需求,组织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帮助求职者解决因职业技能缺失而影响就业的问题。

(2)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以达到促进其顺利实现就业、稳定就业的目的。

一般包括职业资格培训、岗前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

(3)职业技能鉴定推介:

对拥有一技之长,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求职者,应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进行鉴定认证。

包括帮助完成培训经历、职业技能级别相关信息采集并进行申请等。

(4)组织在岗培训:

根据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结构性的需求情况,以提高在职人员的技能水平为目标,组织或协调在职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5)组织引导性培训:

为了更好的达到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目标,对残疾人开展针对性培训,以帮助其转变思想观念,培植健康心理,提高就业本领,把握从业技巧。

培训内容一般包括:

基本权益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找工作的技巧等。

(6)组织职业技能鉴定:

根据有关规定,受本地相关部门委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创业服务

(1)创业咨询指导:

为帮助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规避创业风险,顺利实施创业,以个人或团体指导的形式,提供开业策划、准备、实施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

一般内容包括:

评估个人创业条件、策划论证创业项目、预测和评估市场、介绍法律环境和责任、制定市场营销计划和财务计划、宣传创业政策等方面。

(2)创业项目征集:

为帮助创业人员把握创业方向,选择创业领域,争取创业机会,专门向社会征集微型、小型创业项目的服务。

一般内容包括:

起草发布创业项目征集通告,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并将通过论证的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等。

(3)创业培训:

为帮助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如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

(4)创业项目推介展示:

为帮助服务对象建立创业意识,培养创业兴趣,唤起创业欲望,了解创业环境和前景,选择创业项目,以设立专门的创业项目展示区、举办创业项目展示会等方式,进行的创业项目推介介绍服务。

(5)创业跟踪指导:

为帮助创业人员顺利创业,对其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帮助指导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6)创业资金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资金扶持。

7、就业援助

(1)就业援助对象认定:

按照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要求,根据规定进行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落实有关就业援助政策。

(2)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

对就业困难残疾人的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3)“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

零就业家庭是指在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人员,在劳动年龄内,连续一个月以上都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对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就要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进。

(4)灵活就业人员资格认定:

开展对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5)灵活就业人员动态管理:

对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的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6)落实就业援助政策:

帮助落实就业援助政策。

(7)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

帮助开发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并协助落实安置工作。

8、就业失业管理

(1)协助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当地人社部门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

(2)就业登记(录用/解聘备案):

对单位录用人以及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建立相应台帐,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及就业时间、单位、岗位等。

(3)失业登记(进入/退出登记):

为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要求的城镇残疾人失业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包括指导填写相关表格,办理失业身份证明,并提供有关就业和就业服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4)就业与失业统计:

开展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统计工作

(5)其他:

以上未涉及的就业失业管理

9、管理职能:

涉及到的行政管理职能。

包括: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审核和集中使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审核。

10、其它服务:

以上未涉及到的就业服务。

(三)人员信息

1.姓名:

请如实填写;

2.身份证号:

请如实填写;

3.出生日期:

请如实填写;

4.性别:

请如实填写;

5.学历:

请如实填写,包括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及其他;

6.科室岗位:

请填写科室及岗位的全称。

7.职业/执业资格证持证种类:

此项为复合选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在列表中没有,请勾选“其他”项,并在空白栏中填写具体名称,若本人无职业资格,请留白。

(1)职业指导师:

该职业是为求职者就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包括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

组织培训机构:

请如实填写组织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时间:

请如实填写培训时间机构名称;

获证时间:

请如实填写获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请如实填写证书编号。

(2)心理咨询师:

心理咨询师是协助求助者解决各类心理问题的人。

包括一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

组织培训机构:

请如实填写组织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时间:

请如实填写培训时间机构名称;

获证时间:

请如实填写获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请如实填写证书编号。

(3)保健按摩师:

根据宾客的要求,运用以保健为目的的按摩技术,在人体体表特定部位施以一定力量的、有目的的、有规律的手法操作活动的人员。

包括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组织培训机构:

请如实填写组织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时间:

请如实填写培训时间机构名称;

获证时间:

请如实填写获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请如实填写证书编号。

(4)保健按摩考评员:

包括盲人保健按摩师考评员和盲人保健按摩师高级考评员

组织培训机构:

请如实填写组织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时间:

请如实填写培训时间机构名称;

获证时间:

请如实填写获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请如实填写证书编号。

(5)盲人医疗按摩师:

包括盲人医疗按摩士、盲人医疗按摩师、中级盲人医疗按摩师、副高级盲人医疗按摩师、高级盲人医疗按摩师。

组织培训机构:

请如实填写组织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时间:

请如实填写培训时间机构名称;

获证时间:

请如实填写获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请如实填写证书编号。

(6)职业信息分析师:

职业信息分析师是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

包括助理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信息分析师、高级职业信息分析师。

组织培训机构:

请如实填写组织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时间:

请如实填写培训时间机构名称;

获证时间:

请如实填写获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请如实填写证书编号。

(7)其他:

若所持职业资格证书不在上述列表中,请选择此项。

包括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

组织培训机构:

请如实填写组织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时间:

请如实填写培训时间机构名称;

获证时间:

请如实填写获证时间;

证书编号:

请如实填写证书编号。

(四)保障金管理:

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就业服务机构填报此表,内容按年填报;本表所含所有收支情况均指“本级”,各单位均只填写本级的当年情况;不开展保障金征收的单位,当年征收数字和累计数字填“0”,并在保障金提留比例项中注明提留百分比。

1、保障金征收方式:

保证金征收法师包括地税代征、财政代扣、自行征收、社保扣缴,保障金当年收缴数(本级)和保障金累计数(本级),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2、保障金收缴支出:

保障金支出包括补贴残疾人培训(本级)、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本级)、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本级)、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费开支(本级)、保险补贴(本级)、购买公益岗位(本级)、其他保证金支出。

请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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