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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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1
景福公司班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班组管理制度
二、班组建设考核办法
三、班组班前会制度
四、班组质量标准化制度
五、班组隐患排查制度
六、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七、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八、班组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九、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事故报告和分析处理制度
十一、班组长跟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班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十三、安全举报制度
十四、班组员工权益维护制度
十五、采掘工作面安全班评估制度
十六、采掘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七、三长三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八、班组民主管理制度
十九、班组合理化建议制度
二十、班组民主评选制度
二十一、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二十二、班组考勤计分管理制度
二十三、采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四、班组重大事项评议制度
班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工作是企业的基础工作,加强班组建设,对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推动企业升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景福公司的班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2条各班组要制订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同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去,无班组工作规划的单位,不能参加班组验收评比,队组根据班组建设需要分: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组织班组升级竞赛。
按《寿阳公司创建“星级班组”考核评定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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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队组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由队长、书记任组长,跟班队长任副组长。
第4条班组内部要设“三长三大员”,即:
班组长,副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员,质量监督员,记录员员;三长三大员应由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对选举产生的“三长三大员”,队组不经半数以上工人的同意,不得任意调整撤换。
三大员可以连任。
第5条“三长三大员”的条件:
①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知识;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③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④识大体,顾大局,民主意识强。
第6条安全员待遇按公司所规定的享受。
第7条班组实行负责制,副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和三大员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班组培训
第8条提高“三长三大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是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
对“三长三大员”必须每年轮训一次。
第9条班组长和安全员应是班组培训的重点,每次培训都要进行考核。
培训的班组长要撰写班组工作设想。
第四章责任与权力
第10条班组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企业职工守则〉、〈奖惩条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卫生。
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四、建立健全以经济责任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
五、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
搞好互助互济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第11条班组有以下权力
一、根据上级安排的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工作进度。
分配本组员工工作,组织完成生产任务。
二、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员工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班组有权拒绝任何领导的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四、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记功嘉奖。
五、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损毁,人身事故的员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呈报给予处分。
六、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七、班组有权对企业各级领导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上级领导提出对领导的奖惩意见。
第12条班组长主要职责
一、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它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二、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三、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四、与工会小组长一起拟订班组升级规划,带领全班组成员积极参加班组升级赛,组织好班内部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五、始终不渝地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
在自觉接受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的同时,支持安全员搞好岗位监督。
六、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第13条工会小组长主要职责
一、配合和协助班组长搞班组各项工作。
二、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好班组的民主管理活动。
关心班组工人生活,同时搞好互助互济,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
及时向公司工会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反映工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负责班组各种竞赛的发动和评比工作,大力宣传报导本班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
组织班组文体活动。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做好班组的劳动保护工作,支持配合安全员搞好岗位安全监督检查。
第14条班组三大员主要职责
⒈安全员:
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规程,对违章作业必须制止并及时报告。
②协助班长做好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对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因及时汇报。
③负责检查本班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发现“三违”现象,立即予以纠正。
④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现场,救护伤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⑤协助班组长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相关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⑥下班后及时到井口安全中心汇报并记录,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⒉记录员:
①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班组台帐
②.严格按矿有关规定对材料消耗进行考核,制定、修订材料消耗定额,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材料管理;
③.掌握成本计划,监督计划实施,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搞好成本控制,保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
④严格材料考核,认真负责,计算准确,不徇私情,奖罚分明;
及时办理材料回收、交接手续,严格抓好材料的使用跟踪管理,发现总是及时向领导汇报。
⒊质量监督员:
①参与制定本班各种质量责任;
②配合班组长把好安全质量关,开安全质量分析会,做好本班安全质量记录。
③有关安全员岗位监督责任制。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15条:
班组要建立健全八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八项规章制度是:
(1)岗位责任制;
(2)质量检查验收制度;(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4)文明生产制度;(5)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6)设备维修保养制度;(7)各种例会制度;(8)上级部门规定建立的其它规章制度。
第六章台帐和园地
第16条:
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班组台帐,不仅是班组管理的需要,而且能为企业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数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对待。
第17条:
每个班组设生产台帐,学习台帐,安全台帐各一本。
(一)生产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1)产量计划完成记录;
(2)产品质量记录;(3)安全生产记录;(4)材料消耗记录;(5)小组活动记录;(6)岗位练;(7)合理代建议记录;(8)劳动竞赛记录。
(二学习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1)政治及业务学习记录;
(2)家访及谈心记录;(3)民主管理记录;(4)好人好事记录;(5)表彰奖励记录;(6)身心调适记录;(7)生活福利记录。
第18条班组园地能比较醒目地反映班组自然概况和工作概况。
办好班组园地,对于增强班组引力,积发职工积极性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主要内容有:
班组自然情况;班组规划和目标管理图;目标完成情况(产量、质量、安全、出勤)好人好事表扬栏;班组主要荣誉等。
可用表格示意图、曲线图、坐标图等不因图表简单表示。
第七章奖励办法
第19条队组每月对班组进行一次考核,年终组织检查评比。
第20条全年每月均被考核为三星班组的,年人均奖励50元;被公司评为四星班组的;年人均奖100元;评为公司五星班组的,年人均奖励150元。
班组建设考核办法
创建“星级班组”班组活动,队组成立考核机构,采取自下而上联动考核。
即:
队组每月对各建班组活动进行考核评比,按考核结果排出名次,并在全队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公司班组建设办公室。
一、评比检查。
队组每月不定期组织班组建设成员深入班组进行一次抽查。
具体做法:
一是抽查班组建设开展情况(查记录、核对有关数据);二是抽查被检班组建设工作。
如有徇私舞弊现象,取消该班组评比资格,并追究考核人员责任。
班组班前会制度
班前会是队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环节。
目前,班前会虽然班班都在开,但形势和内容不够完善,队组存在安排工作分工多,讲安全少,讲质量少;指责批评多,肯定成绩和指导方法少;讲老话套话多,讲解具体操作少等“三多三少”现象。
为进一步规范队组班前会,提高班前会质量,实现班前会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前会目标
通过不断规范班前会,开好班前会,会改善班组长的工作方法,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得到提高,队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取得长足进步,班前会要突出讲任务、讲安全、讲质量、讲任务,做到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讲安全,做到防范措施周全;讲质量,做到标准严细到位。
员工对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
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激发员工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班前会程序
1、班前点名。
2、班前现场确认。
布置安排当班工作任务之前,要从关爱员工出发,观察当天来上班、昨天休息或请假的员工是否休息好、班前是否有人饮酒、员工是否身体不适、情绪波动等,确保出勤的员工精神饱满、心情舒畅。
3、总结表扬。
把上一班工作现场情况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或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点评、解析、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通报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
必须表扬、鼓励在上一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倡导大家向其学习。
4、布置工作。
简要传达矿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详细布置当班工作,明确本班要完成的工作指标并分工到人头,分析完成工作任务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增强当班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信息和决心;根据当班工作任务和生产现场的实际、针对每个生产环节、每个操作点应注意的事项逐项、逐条、讲清、讲透。
5、入井前安全宣誓
由班组长带领,所有参会人员应起立,脚跟并拢,脚尖分开呈60度,挺胸、收腹、腰直、肩平、右手握拳举起,进行庄严的安全宣誓。
三、班前会要求
1、班前会每班必须召开、召开时间早班7:
40、中班15:
40、晚班23:
40.
2、班前会主持人必须由值班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3、班前会主持人要提前掌握、了解上一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前对当班员工情况了解排查,做到心中
有数。
按照班前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准备。
4、要根据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认真实施,不能随意减少或更改规定程序和内容,也不宜把所有程序截然分开,要结合本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5、班前会整个过程控制在10-20分钟左右。
6、队长、支部书记每月参加零点班前会不少于15次。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队组及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监督。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我队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促进我队安全生产管理创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及个体防护有效。
3、所有轨道敷设及运输设备符合标准、性能可靠。
4、机电设备和局部通风符合要求。
5、爆破、顶板管理符合《规程》要求。
6、每月末由队长、书记等领导小组对掘进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7、本制度的条文与上级安全法规、技术政策相抵触或本制度不明确的,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上级安全法规或技术政策执行。
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班组隐患排查制度
一、班组长是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所属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①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需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
积极组织参加每周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
②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措施的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
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③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正确指挥,制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④知道本班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到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和重点检查。
⑤经常对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二、搞好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
①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人员,交待安全要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具的佩带情况,准确及时地统计班组成员完成任务等情况。
②时时处处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发现职工休息不好情绪差以及酒后上岗要立即阻止。
全面负责职工工作中现场安全。
③设备管理要坚持八字要求:
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坚持日、周、月检制,专人负责,按时参加周检、月检。
④检查设备运行保养情况及记录填写情况,并在各种检修记录本上签字。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执行力,促进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绩效考核,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队组、班组
二、考核项目及内容、要求
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定期召开各种会议。
要求:
按要求及时召开(队)班务会。
2、“班前会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要求:
班前会必须讲当班地点安全注意事项,强调安全工作。
㈡、安全制度的执行力
1、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
2、安全例会督办落实及本月重点事项、要求。
要求:
及时落实安全例会督办项目及本月重点事项、要求。
3、隐患落实整改
要求:
认真落实整改上级部门对本单位提出的隐患及其他不符合要求项目。
4、隐患自查自改检查记录,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1、班组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
要求:
建立本班组员工不安全行为管控体系,有检查、有管理档案、有兑现依据、有教育培训记录、有结果公布。
2、班组自查不安全行为考核
要求:
班组长每月必须查处1起不安全行为。
3、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及措施的学习情况
要求: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标准及纠正措施每月十八日组织学习。
㈣、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管理
要求:
建立本班组人身事故管理台帐,对本班组发生的人身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㈤、安全宣传、教育和各项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1、班前业务学习
要求:
班前会学规程(特别是最近发生变更或改变作业环境)、学业务知识。
2、月度安全活动
要求:
认真贯彻上级指示和安全动态精神相关文件,按实施计划及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每月队内组织一次专项活动。
三、考核办法
㈠、安全绩效按《安全管理综合考核表》实行百分制考核。
㈡、考核结果由班组领导小组每月8号之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四、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井下作业员工着装符合安全规程及公司要求,戴安全帽、佩戴标志、持证上岗,有一项不按规定做,罚款100元。
2、各岗位运行人员要具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
3、各岗位要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设备缺陷,发现缺陷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对设备缺陷发现不及时或未及时汇报按矿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处罚。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提前进入现场,了解作业环境,杜绝疲劳上岗、酒后上岗,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5、交接班要求记录整洁、清楚、详细、完整,不得任意涂改,不符合要求按矿下发的规定处罚。
6、井下工程质量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
质量不达标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处罚,并要求从新施工。
7、认真执行设备维护制度,保持生产设备的清洁,不按要求执行视情节予以100-200元罚款。
8、移动设备上的电缆应布置整齐,不能泡在水中,拖拉电缆时电缆长度不能大于40米,违反规定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班组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2012年队组员工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一、学习培训形式
1、每日一题
2、自救互救
3、班组管理
4、班组长培训
5、手指口述、岗位描述
6、党员、先进员工经验交流
7、周五安全学习
二、学习培训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三、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1、各位员工必须按时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2、学习培训期间,参加人员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维持好课堂纪律。
3、学习培训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
4、每日一题所有员工都必须记在自己的学习记录本上,每日一题月末进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予以处罚。
5、所有学习培训内容相关负责人都必须做好记录,不得缺漏。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发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员工的应急救援水平。
2、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并报告矿调度室,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初期,现场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2)现场管理人员、员工都有参加有组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3)事故发生后,配合矿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告矿调度室。
4)保护好现场,防止人为破坏现场。
事故报告和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根据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调查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分别由相应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职责。
第二章事故分级
第四条: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五条:
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
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重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第六条: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一)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含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二)善后处理费用,含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赔偿费用;
(三)财产损失价值,含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第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统计直接经济损失。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为省属以下煤矿企业的,其直接经济损失经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书面报组织事故调查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事故发生单位为省属以上(含省属)煤矿企业的,其直接经济损失经企业集团公司或者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后书面报组织事故调查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特别重大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八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第九条:
事故抢险救援时间超过30日的,应当在抢险救援结束后重新核定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重新核定的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与原报告不一致的,按照重新核定的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等级。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十条:
煤矿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煤矿负责人;煤矿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十一条: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较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国务院。
第十二条: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接到煤矿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