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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燕山酒店火灾

长沙燕山酒店火灾

第一篇:

长沙燕山酒店火灾

湖南长沙市燕山酒家火灾

燕山酒家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西路31号,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8层楼,是集餐饮、办公、住宿、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楼。

该大楼分别于1990年和1992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该酒家是湖南省商业集团公司下属食品总公司的企业,食品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为肖俊雄,公司副总经理黄家柱兼任燕山酒家总经理、法人代表。

酒店未向保险公司投保。

1月28日晚,楼内共有224人。

其中,燕山酒家(含东海渔村)有21人当班,27人睡在宿舍内,4人玩扑克,住店旅客172人。

火灾情况

1997年1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燕山酒家因保安员违章用火发生火灾,造成40人死亡(当场烧死8人,有32人在送往医院途中和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28人重伤、61人轻伤,烧毁建筑997平方米以及空调、卡拉OK机、冰柜、餐具、床铺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97万元。

火灾原因为燕山酒家保安雷文革在二层大厅内违章使用酒精炉所致。

火灾教训

(一)擅自改变设计,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该大楼是由2栋独立设计、审批、施工、竣工后连通而成的建筑。

北栋于1990年下半年竣工,为八层商场、仓库、办公高层综合楼。

南栋1992年6月竣工,为七层业务楼,擅自加建一层后,成为高层建筑,加上改变了使用性质,使之成为一栋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的公共场所。

因此,在防火、防烟、疏散、消防给水等方面也就难以满足国家消防规范要求。

尤其是该建筑在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违章投入使用,造成既成事实。

投入使用后,又多次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

(二)酒家内部管理不严,火灾隐患多。

长沙燕山酒家及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对消防工作极不重视。

开业以来,既未认真对职工进行过防火安全教育,也未建立健全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内部管理相当混乱,火灾隐患严重。

员工缺乏起码的消防知识,消防观念淡薄,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如夜间值班用酒精炉煮食、不关厨房液化气罐的总阀门等现象屡屡发生,无人过问。

发生火灾后,员工不知道如何自救逃生,更谈不上组织旅客安全疏散。

电源线路不合格、配电板不固定、有的楼梯间堆放大量易燃物品等。

(三)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管理不善,使用不当。

一是未按规定设臵可靠的消防电源。

酒家虽然在一至七层安装了消火栓,配备了2台水泵,但起火断电后水泵不能启动。

二是报警系统长期不检修,起火时报警功能失灵,不能及时警示员工和客人迅速疏散。

三是二至七层未安装应急灯,有的通道门与客房门相似,安全门上方也未标明“出口”一类的标志,紧急情况下不便于人员安全疏散。

四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擅自将三层北侧楼梯间通道堵死作为房间,南侧一至二层楼梯间被杂物堵塞。

(四)经营者对火灾隐患熟视无睹,整改工作长期得不到落实。

长沙燕山酒家及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自1995年起被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酒家(店)的经营者对消防部门多次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臵若罔闻,整改工作长期不落实。

如,三层北向楼梯间被堵的问题,有的人曾向省瑞华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法人代表、防火安全责任人雷延平提出不能改作他用,要恢复做楼梯间,但雷延平没有采纳。

省食品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燕山酒家总经理黄家柱考虑到该处一年有1至2万元的收入,也一直不同意疏通。

又如1996年12月11日与23日,长沙市消防支队与芙蓉区消防大队对长沙燕山酒家及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接连两次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严重的火灾隐患,下达了《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迅速进行整改。

但雷延平、黄家柱和省食品总公司保卫科科长兼长沙燕山酒家保卫科科长王思亮等人仍无动于衷,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未进行整改。

一层厨房曾因长时间不关排风扇而引起电线短路起火,本已敲响警钟,但雷延平、黄家柱、王思亮等人仍未引起重视,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主管单位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长沙燕山酒家系省商业集团总

2公司下属食品总公司的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

省瑞华工贸总公司是挂靠在省政协宗教委员会的法人独立核算单位。

该公司于1993年10月承包长沙燕山酒家一层厨房、一层大厅东侧快餐厅与二层餐厅经营饮食业,承包期为5年,并于1996年增设分支机构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承担这项业务。

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与省食品总公司、省食品总公司与长沙燕山酒家、长沙燕山酒家与省瑞华工贸总公司虽然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人及其职责,但长沙燕山酒家和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的上级主管单位从来没有认真履行过管理职责,而是放任自流,消防安全责任书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

省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消防安全责任人肖俊雄,省食品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吴延海等人对长沙燕山酒家及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存在的火灾隐患不闻不问,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六)报警晚,贻误了灭火战机。

雷文革发现起火后,不是及时报警,而是先扑救,当火越扑越大时,只顾自己逃命;一层保安员李荣华、张明书得知二层起火后,也是先上楼扑救,当火势已无法控制时,才通知一层服务员报警,由于报警晚而贻误了灭火战机。

(七)消防设施和举高消防车严重不足。

燕山酒家无室外消火栓,东侧长岛路无市政消火栓,北侧八一路距燕山酒家110米处仅有1只损坏的消火栓,消防车到现场后不能保证有效的消防供水,只好从300米外的长岛饭店门口消火栓接水,严重影响了灭火救人。

另外,当时长沙市只有1辆消防登高车,既要灭火又要救人,难以兼顾。

火灾责任及处理

(一)刑事处罚

1、雷文革,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保安员。

犯有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雷延平,省瑞华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法人代表。

对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雷延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3、黄家柱,省食品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燕山酒家总经理。

对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黄家柱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其省食品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燕山酒家总经理职务的处分;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4、王思亮,省食品总公司保卫科科长兼长沙燕山酒家保卫科长。

对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王思亮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其省食品总公司保卫科科长、长沙燕山酒家保卫科科长职务的处分;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二)党纪、政纪处分

1、肖俊雄,省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长沙燕山酒家法人代表。

对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省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职务的处分。

2、吴延海,省食品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对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省食品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职务的处分。

3、李本精,原省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省政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对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且收受了省瑞华工贸公司总经理雷延平贿赂4000元,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其副厅级待遇的处分。

4、范品章,省政协宗教委员会正处级干部。

收受雷延平贿赂1500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篇:

长沙燕山酒店火灾

湖南长沙市燕山酒家火灾

燕山酒家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西路31号,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8层楼,是集餐饮、办公、住宿、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楼。

该大楼分别于1990年和1992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该酒家是湖南省商业集团公司下属食品总公司的企业,食品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为肖俊雄,公司副总经理黄家柱兼任燕山酒家总经理、法人代表。

酒店未向保险公司投保。

1月28日晚,楼内共有224人。

其中,燕山酒家(含东海渔村)有21人当班,27人睡在宿舍内,4人玩扑克,住店旅客172人。

火灾情况

1997年1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燕山酒家因保安员违章用火发生火灾,造成40人死亡(当场烧死8人,有32人在送往医院途中和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28人重伤、61人轻伤,烧毁建筑997平方米以及空调、卡拉OK机、冰柜、餐具、床铺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97万元。

火灾原因为燕山酒家保安雷文革在二层大厅内违章使用酒精炉所致。

火灾教训

(一)擅自改变设计,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该大楼是由2栋独立设计、审批、施工、竣工后连通而成的建筑。

北栋于1990年下半年竣工,为八层商场、仓库、办公高层综合楼。

南栋1992年6月竣工,为七层业务楼,擅自加建一层后,成为高层建筑,加上改变了使用性质,使之成为一栋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的公共场所。

因此,在防火、防烟、疏散、消防给水等方面也就难以满足国家消防规范要求。

尤其是该建筑在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违章投入使用,造成既成事实。

投入使用后,又多次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

(二)酒家内部管理不严,火灾隐患多。

长沙燕山酒家及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对消防工作极不重视。

开业以来,既未认真对职工进行过防火安全教育,也未建立健全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内部管理相当混乱,火灾隐患严重。

员工缺乏起码的消防知识,消防观念淡薄,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如夜间值班用酒精炉煮食、不关厨房液化气罐的总阀门等现象屡屡发生,无人过问。

发生火灾后,员工不知道如何自救逃生,更谈不上组织旅客安全疏散。

电源线路不合格、配电板不固定、有的楼梯间堆放大量易燃物品等。

(三)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管理不善,使用不当。

一是未按规定设臵可靠的消防电源。

酒家虽然在一至七层安装了消火栓,配备了2台水泵,但起火断电后水泵不能启动。

二是报警系统长期不检修,起火时报警功能失灵,不能及时警示员工和客人迅速疏散。

三是二至七层未安装应急灯,有的通道门与客房门相似,安全门上方也未标明“出口”一类的标志,紧急情况下不便于人员安全疏散。

四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擅自将三层北侧楼梯间通道堵死作为房间,南侧一至二层楼梯间被杂物堵塞。

(四)经营者对火灾隐患熟视无睹,整改工作长期得不到落实。

长沙燕山酒家及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自1995年起被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酒家(店)的经营者对消防部门多次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臵若罔闻,整改工作长期不落实。

如,三层北向楼梯间被堵的问题,有的人曾向省瑞华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法人代表、防火安全责任人雷延平提出不能改作他用,要恢复做楼梯间,但雷延平没有采纳。

省食品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燕山酒家总经理黄家柱考虑到该处一年有1至2万元的收入,也一直不同意疏通。

又如1996年12月11日与23日,长沙市消防支队与芙蓉区消防大队对长沙燕山酒家及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接连两次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严重的火灾隐患,下达了《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迅速进行整改。

但雷延平、黄家柱和省食品总公司保卫科科长兼长沙燕山酒家保卫科科长王思亮等人仍无动于衷,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未进行整改。

一层厨房曾因长时间不关排风扇而引起电线短路起火,本已敲响警钟,但雷延平、黄家柱、王思亮等人仍未引起重视,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主管单位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长沙燕山酒家系省商业集团总

2公司下属食品总公司的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

省瑞华工贸总公司是挂靠在省政协宗教委员会的法人独立核算单位。

该公司于1993年10月承包长沙燕山酒家一层厨房、一层大厅东侧快餐厅与二层餐厅经营饮食业,承包期为5年,并于1996年增设分支机构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承担这项业务。

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与省食品总公司、省食品总公司与长沙燕山酒家、长沙燕山酒家与省瑞华工贸总公司虽然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人及其职责,但长沙燕山酒家和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的上级主管单位从来没有认真履行过管理职责,而是放任自流,消防安全责任书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

省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消防安全责任人肖俊雄,省食品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吴延海等人对长沙燕山酒家及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存在的火灾隐患不闻不问,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六)报警晚,贻误了灭火战机。

雷文革发现起火后,不是及时报警,而是先扑救,当火越扑越大时,只顾自己逃命;一层保安员李荣华、张明书得知二层起火后,也是先上楼扑救,当火势已无法控制时,才通知一层服务员报警,由于报警晚而贻误了灭火战机。

(七)消防设施和举高消防车严重不足。

燕山酒家无室外消火栓,东侧长岛路无市政消火栓,北侧八一路距燕山酒家110米处仅有1只损坏的消火栓,消防车到现场后不能保证有效的消防供水,只好从300米外的长岛饭店门口消火栓接水,严重影响了灭火救人。

另外,当时长沙市只有1辆消防登高车,既要灭火又要救人,难以兼顾。

火灾责任及处理

(一)刑事处罚

1、雷文革,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保安员。

犯有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雷延平,省瑞华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湖南东海海鲜大酒店法人代表。

对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雷延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3、黄家柱,省食品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燕山酒家总经理。

对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黄家柱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其省食品总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燕山酒家总经理职务的处分;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4、王思亮,省食品总公司保卫科科长兼长沙燕山酒家保卫科长。

对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王思亮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其省食品总公司保卫科科长、长沙燕山酒家保卫科科长职务的处分;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二)党纪、政纪处分

1、肖俊雄,省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长沙燕山酒家法人代表。

对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省食品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职务的处分。

2、吴延海,省食品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对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省食品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职务的处分。

3、李本精,原省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省政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对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且收受了省瑞华工贸公司总经理雷延平贿赂4000元,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其副厅级待遇的处分。

4、范品章,省政协宗教委员会正处级干部。

收受雷延平贿赂1500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三篇:

酒店火灾预防

宾馆、饭店的火灾预防

宾馆和饭店是供旅客住宿、就餐、娱乐和举行各种会议、宴会的场所。

现代化的宾馆、饭店一般都具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特点,集餐厅、咖啡厅、歌舞厅、展览厅、会堂、客房、商场、办公室和库房、洗衣房、锅炉房、停车场等辅助用房为一体。

使用功能复杂,装修豪华,人员集中,加之思想麻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致使近几年来重特大火灾频频光顾这些场所。

第一节宾馆、饭店的火灾危险性

一、室内装饰装修标准高,使用可燃物多

宾馆、饭店虽然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但大量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陈设都采用木材、塑料和棉、麻、丝、毛以及其他可燃材料,增加了建筑内的火灾荷载。

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可燃材料将导致燃烧猛烈、火灾蔓延迅速;大多数可燃材料在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烟气,给疏散和扑救带来困难,危及人身安全。

二、建筑结构易产生烟囱效应

现代的宾馆和饭店,很多都是高层建筑,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垃圾道等竖井林立,如同一座座大烟囱;还有通风管道纵横交错,延伸到建筑的各个角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产生烟囱效应,使火焰沿着竖井和通风管道迅速蔓延、扩大,进而危及全楼。

三、疏散困难,易造成重大伤亡

宾馆、饭店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且大多数是暂住的旅客,流动性很大。

他们对建筑内的环境情况、疏散设施不熟悉,加之发生火灾时,烟雾迷漫,心情紧张,极易迷失方向,拥塞在通道上,造成秩序混乱,给疏散和施救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往往造成重大伤亡。

四、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宾馆、饭店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点多量大,如果疏于管理或员工违章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加之住店客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乱拉电线,随意用火,卧床吸烟等也是造成火灾的常见现象,因此宾馆、饭店的消防管理十分重要,预防火灾的任务相当繁重。

宾馆、饭店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

旅客酒后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厨房用火不慎和油锅过热起火;维修管道设备和进行可燃装修施工等动火违章;电器线路接触不良,电热器具使用不当,照明灯具温度过高烤着可燃物等四个方面。

宾馆、饭店最易发生火灾的部位是:

客房、厨房、餐厅以及各种机房。

第二节宾馆、饭店重点部位及主要防火要求

一、客房、公寓、写字间

客房、公寓、写字间是现代宾馆、饭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卧室、卫生间、办公室、小型厨房、客房、楼层服务间、小型库房等。

1.客房、公寓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烟头、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电热器具烤着可燃物。

发生火灾的时间一般在夜间和节假日,尤以旅客酒后卧床吸烟,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织品等发生的事故最为常见。

所以,客房内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毛、麻、棉织品应经过防火处理,客房内除了固有电器和允许旅客使用的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

2.对旅客及来访人员应明文规定: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凡携带进入宾馆者,要立即交服务员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客房内应配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宾馆客人须知及宾馆、饭店内的消防安全指南。

服务员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对烟灰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

平时应不断巡逻查看,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餐厅、厨房

餐厅是宾馆、饭店人员最集中的场所,包括大小宴会厅、中西餐厅、咖啡厅、酒吧等。

这些场所内部可燃装修多,可燃物数量很大,并连通失火率较高的厨房。

有的餐厅,为了增加地方风味,临时使用明火较多,如点蜡烛增加气氛,菜肴加热使用炉火等,这方面已多次发生事故。

厨房内设有冷冻机、厨房设备、烤箱等,由于雾气、水气较大,油烟积存较多,电器设备容易受潮和导致绝缘层老化,造成漏电或短路起火;厨房用火较多,油锅起火是十分常见的。

因此,餐厅和厨房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

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员工的工作岗位。

如餐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供应火锅、烧烤风味餐厅,必须加强对炉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炉时,严禁在火焰未熄灭前添加酒精,酒精炉应使用固体酒精燃料。

餐厅内应在多处放置烟缸、痰盂,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燃气燃油泄漏,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燃气库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

楼层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厨房内使用厨房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

油炸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着火。

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

厨房内抽烟罩应及时擦洗,烟道每半年应清洗一次。

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外,还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扑灭油锅起火的火灾。

三、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饭店中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符合有关的防火要求。

(参看本篇第一章)

四、电气设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宾馆、饭店设备的电气化、自动化日益普及,因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

宾馆、饭店的电气线路,一般都敷设在吊顶和墙内,如发生漏电短路等电气故障,往往先在吊顶内起火,而后蔓延,并不易及时发觉,待发现时火已烧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做到:

1.客房里的台灯、壁灯、落地灯和厨房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床头柜内设有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的,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2.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应当远离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包括日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深罩灯、吸顶灯等如靠近可燃物安装时,应加垫不燃材料制作的隔热层;碘钨灯及功率大的白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穿套管保护;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3.空调、制冷和加热设备等要加强维护检查,防止发生火灾。

五、安全疏散

宾馆、饭店建筑内应按照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保证在发生火灾时疏散人员、物资和扑救火灾。

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走道的长度、宽度及疏散楼梯等

疏散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规定。

严禁占用、阻塞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为确保防火分隔,楼梯间、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楼梯间及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20m;疏散用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六、定期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对宾馆饭店的消防设施要求严格,通常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

这些设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设专人操作维护,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在发生火灾时,保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宾馆饭店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既要加强硬件设施的管理,也要加强软件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定并经常演练灭火、疏散预案。

第四篇:

酒店火灾案例

2021年6月10日11时40分左右,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突发大火,过火总面积2800m2,43间房间遭火焚毁,万为惨烈的是31人在火灾中丧生。

这起火灾是广东省1994年以来最严重的群死群伤伤大事故和2021年国内最大的一起火灾事故。

酒店火灾案例

6月12日下午,广东省消防总队在汕头潮南区召开“6.10”特大火灾事故通报会,广东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雷盛武指出:

“报警太迟,宾馆附近消火栓无水或水压过低,消防装备‘欠债’使救援能力不足,最终酿成了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

6月10日12时15分,潮南区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汕头市119指挥中心随后又调集23辆消防车、100多名消防队员前往增援。

潮南区消防中队到达现场时,熊熊的大火夹杂着滚滚浓烟,已从宾馆的几十个窗户喷涌而出,华南宾馆整幢楼都笼罩在浓浓的黑烟之中。

而首先出动的潮南区消防中队既没有云梯车,也没有配备救生垫,更为严重的是有些窗户还被宾馆用防盗网固定死了。

搜救被困人员的难度,远远超过了消防队员们的想象。

汕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蓝培民介绍说:

“当时现场比较混乱,2楼,2楼、4楼都有被困人员。

现场群众很激动,每一层都有群众在呼救,而且有的已经从楼上跳下。

”消防战士高永填介绍说:

“我当时正在用水枪掩护战友救人,突然看到一名年轻女子因受不了浓烟,从4楼的一间房子里跳了下来。

跳楼的女子面部朝下,重重地摔在水泥地面上,等我跑过去后,发现已有鲜血从她口中溢出。

汕头市中心医院的李克民、黄理贤等医生证实:

有些人因为跳楼,腰椎、腿、手臂多处骨折。

火灾中受伤住院的人员几乎全部都是从楼上跳下导致的颅脑损伤和骨折。

有一位女孩从3楼的窗口跳下逃生,被摔成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还有一个是腹部、腹部脾脏破裂和肠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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