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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网址:

www.gzgp.org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GPC-[2011]383

项目名称: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二○一一年八月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我中心账户(0304014400000045,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收款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

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

预存保证金供应商请带上预存保证金卡。

三、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

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承诺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证明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

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六、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七、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八、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九、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投标邀请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GGPC-[2011]383,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

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30日。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GGPC-[2011]383

(三)项目类别:

服务类

(四)数量:

1项,最高限价:

人民币200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

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六)服务期:

1年。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质疑函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采购中心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9月13日(含公示时间在内)

(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150元/套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采购中心供应商卡(无供应商卡的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投标报名登记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POS机刷卡,售后不退)

2.通过转账支付购买,方法如下:

(1)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款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账号:

0304014400000088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

2011-383工本费”

(2)登录采购中心网,在采购文件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点击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载)。

划款后填写下载包中的《投标报名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单传真至(020)22330269-260,再致电(020)22330260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宜。

七、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一)踏勘现场时间:

2011年8月30日上午9:

30

(二)集中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金洲大道辛亥革命纪念馆

(三)联系人:

李先生(020)28338198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1年9月14日上午9:

00~9:

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1年9月14日上午9:

30

(三)开标地点: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

一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吉祥路58号

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

(020)28338198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东风西路与荔湾路交界处,西南角)邮编:

510175

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

(020)22330260传真:

(020)22330269-260

采购项目联系人:

(020)22330233陈小姐传真:

(020)22330269-233

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

30~12:

00,14:

00~17:

0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采购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一般要求

(一)投标的费用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采购中心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320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备注

中标金额﹤100万元

1.2%

1.2%

0.8%

按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

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

0.88%

0.64%

0.56%

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

0.64%

0.36%

0.44%

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

0.4%

0.2%

0.28%

5000万元﹤中标金额≤10000万元

0.2%

0.08%

0.16%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中心在征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向采购中心提出。

采购中心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

2.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中心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四)纪律与保密事项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

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五)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三)质疑函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服务文件等构成。

商务文件、服务文件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分别单独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

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2份。

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的报价应计算正确。

7.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8.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三)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并盖章。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

封套表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GPC-[2011]383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9:

30之前不得启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开标地点。

2.采购中心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3.采购中心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4.采购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中心。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六)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整。

与采购中心签订《预存保证金协议》、已领“预存保证金卡”的投标人不必再交投标保证金。

2.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

开户名: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0304014400000045

并请注明“事由:

2011-383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

(020)22330216 廖小姐;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

(020)22330242 杨小姐。

4.投标时凭已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原件验证完毕当场退回)及其复印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收据或者预存保证金卡递交投标文件。

如投标人没带预存保证金卡,采购中心核实出具证明需要时间,如果因此而耽误了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中心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投标单位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

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八)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一、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

保安服务;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保洁服务;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绿化服务;会务接待服务;物业资料及档案管理。

服务期:

1年。

二、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

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55人。

各岗位的配置如下:

(一)项目主管:

1人;

(二)保安员:

30人;

(三)保洁员:

19人

(四)绿化工:

3人;

(五)工程人员:

2人。

三、服务内容

(一)保安服务

1.负责对纪念馆所属馆舍及场地、设施进行安全保卫,做好消防安全检查,维持相关场所的公共治安及正常秩序,保证保卫目标安全。

2.岗位安排

(1)主大门岗日班和中班2人/班,夜班1人/班,共5人;

(2)次大门岗日班和中班2人/班,夜班1人/班,共5人;

(3)监控室值班1人/班,消防控制室值班1人/班,共6人;

(4)区域巡逻4人/班,负责三个主层和外围巡逻,共8人;

(5)闭馆后外围巡逻2人;

(6)另外4名保安轮休。

3.服务要求

(1)保安范围为纪念馆日常门岗值勤,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停车场管理等工作。

(2)中标供应商应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纪念馆的安全、有序。

(3)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并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4)对所有外来的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对游客的进出秩序进行监控和维护。

(5)对进馆参观的游客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维护参观秩序,制止不文明行为。

(6)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

整个纪念馆做到24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

(7)加强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采购人行政办,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采购人或其他职能机关保护现场。

(8)车辆停车场管理:

要有车辆行驶、停放识别标记;自行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有指引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安全;车辆停放建立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9)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二)保洁服务

1.负责对纪念馆所属馆舍及场地的公共通道、庭院地面、侧石清刷;地漏口、沙井定期清掏;廊道、楼道、展览馆内、大堂、售票厅和办公室内地面拖抹和保洁;门、窗、桌、椅、展架、展台、标示物、玻璃屏风和天花清抹、保洁;洗手间清洁和保洁;天台、露台、平台打扫、清洁;墙体污迹处理,地面污迹、胶迹、油迹处理;积尘、蜘蛛网、装修痕迹;空调机及其附属配件、消防柜、消防灭火箱等消防用品清洁和保洁。

2.服务要求:

展览馆、售票厅、办公室及庭院清扫,1天1次,全天保洁;庭院地面、侧石下雨清刷;地漏口、沙井清掏1周1次(星期六、日处理);廊道、搂道、展览馆内和办公室内地面拖抹1天1次,全天保洁;门、窗清抹1周1次(星期六、日处理)、循环进行;桌、椅、展架、展台、标示物、玻璃屏风清抹1天1次,循环进行;天花清抹2天1次,循环进行;洗手间1天3次、全天保洁;天台、露台、平台清洁1周1次(星期六、日处理)、每天跟进保洁;墙体污迹处理1周1次、明显部位随时处理;地面污迹、胶迹、油迹随见随处理;积尘、蜘蛛网随见随处理;建筑装修痕迹清洁、整理清洁按专项处理;空调机及其附属配件、消防柜、消防灭火箱等消防用品1周1次。

3.服务标准:

展览馆、售票厅、办公室及庭院清洁,无落叶、污迹、胶迹、油迹;庭院地面、水池、侧石下雨清刷干净;地漏口、沙井清掏干净、无沉积垃圾;廊道、楼道、馆内、室内地面干净;门、窗、桌、椅洁净;展架、展台、标示物、屏风、玻璃天花无积尘、污迹;洗手间清洁保洁、无异味、无积水;天台、露台、平台清洁保洁、环身渠及去水口无积留垃圾;墙体无污迹;无蜘蛛网;空调机及其附属配件、消防柜、消防灭火箱等消防用品,无污迹、胶迹、油迹、积尘。

(三)绿化服务

1.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花圃养护,门口区域花卉摆设养护,草坪推剪养护,大树养护,花卉养护,绿化园带养护、塑型,植物园带形象建设、修剪;植物防虫治害,花基的适当修补,按商定的植物补植;处理台风折枝,清理杂草杂树,树木涂白防虫,绿地园带清洁。

2.绿化服务要求:

植物淋水1天1次,大树检查1天1次,花卉养护处理1天1次,绿化园带清洁1天1次,草坪处理1周1次,花卉防虫防害1月1次,循环处理;乔木、灌木防虫治害1月1次,有虫即治;绿篱修剪1月1次,施肥按双月或季度进行,树干涂白1年2次,绿化设施维护随时进行;恶劣天气植物维护按专项进行;如有植物缺失,应及时补种(苗木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3.绿化养护主要标准:

花卉、草坪、绿篱、树木日常管理养护正常,淋水恰当、充足,修剪整齐、美观、成型、施肥、喷药按时进行,花圃管理养护正常,花卉浇水1天2次,月季花施肥,喷药按规程进行;树木裁枝修剪均匀,恶劣天气树木处理及时、安全;无不美观杂草杂树,植物无病虫害;如有植物缺失,应及时补种。

(四)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1.中标供应商要有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物业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配电房需24小时有人员值班。

2.中央空调、电梯及高压配电等专业设备由采购人聘请专业公司承包维修、养护工作,中标供应商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做好与专业公司的协调及监理工作,明确责任。

3.中标供应商对专业公司承包保养的中央空调设施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制定使用运行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采购人维修、保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对消防设施、设备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要做到人人有消防知识,人人会基本操作,杜绝火灾事故。

要做好巡视工作,制止破坏消防设施现象发生。

5.其余物业设施设备,包括各种机电设备、供配电、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应急系统、电子监控系统、避雷系统、建筑物设施、音像系统、办公室内的等各种设备设施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进行定期或临时的保养和维修,以确保各项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制度,强调时效性,必须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较大型的保养和维修,及时报采购人处理。

6.中标供应商在维修保养项目中属正常的维修、保养、更新或使用中的消耗,不属于中标供应商人为事故破坏,所有维修材料费用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购买,由采购人支付零部件、物料及工程维修费用。

如因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人为损坏或工作失职导致损坏或丢失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其它与物业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事项。

(五)档案资料管理

1.中标供应商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2.在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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