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参考Word.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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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概述

  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

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单方缺点可以互补。

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

编辑本段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内外照明指南和标准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消防安全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

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第6.5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第6.10.1.2条疏散通道出口处,“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第6.10.1.3条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第6.10.2条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应在1.3m-1.5m之间。

  第6.12条对于地下工程,“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的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0m-1.2m之间,也可设置在地面上。

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0m。

  第8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节录:

  第9.2.1条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第9.2.1.1条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室和避难层(间)。

  第9.2.1.2条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室、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第9.2.1.3条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第9.2.1.4条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第9.2.2条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时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节录:

  第5.1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s。

  第5.2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

  第5.3条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用电池必须的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小于4年,或全充、放电循环次数不小于400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节录:

  第24.7.2条下列部位须设置火灾事故时的备用照明:

  

(1)疏散楼梯(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2)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包括发电机房、UPS室和蓄电池室等)、配电室、消费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

  (4)建筑(3)观众厅、宴会厅、重要的多功能厅及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等;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5)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BAS中央控制室等重要技术用房;

  (6)每层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等;

  (7)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第24.7.3条建筑物(二类建筑的住宅外)的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口处,应设疏散照明。

  第24.7.4条凡在火灾时因正常电源突然中断将导致人员伤亡的潜在危险所(如医院内的重要手术室、急救室等),应设安全照明。

  第C.3.1条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间应满足:

疏散照≤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安全照明≤0.5s。

  第C.3.4条......,在有无障疑设计要求时,宜同时设有音响指示信号。

  第C.3.6条.......,楼梯间内的疏散标志灯宜安装在休息板止方的墙角处或壁装,并应用箭头及阿拉伯数字清楚标明上、下层层号。

  根据出口门和疏散走道的相对位置,可以装设双面有图形、文字的出口标志。

应急照明设计指南

  接线方式:

各应急灯具宜设置专用线路,中途不设置开关。

二线制和三线制型应急灯具可统一接在专用电源上。

各专用电源的设置应和相应的防火规范结合。

应急电源与灯具分开放置的,其电气连接应采用耐高温电线,以满足防火要求。

  二线制

  该接法是专用应急灯具常用接法,适用在应急灯平时不作照明使用,待断电后,应急灯自动点亮。

也适用于微功耗应急灯平时常亮,待遇断电后,转为应急持续点亮。

  三线制

  该接法为应急灯最多的接法,可对应急灯具平时的开或关进行控制,当外电路断电时不论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应急灯立即点亮应急。

K为平时照明开关。

  产品保证

  蛟川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4-93的要求。

产品保证使用一年(非人为故障免费保修);全过程提供服务,超过一年保用期,优惠收取材料费,外地加收旅差费或将产品送回,本厂承担维修服务。

  订货及使用注意事项:

  1、订购标志灯,须写清名称、型号、标志面板种类代号、数量、非标志面板请设计要求或提供图样。

  2、订购标志灯,须写清名称、型号、数量和光源种类;如果需要增加应急时间,均须注明;

  此外,15W至40W的荧光疏散照明灯及其它各种应急电源均不包括灯泡、灯管,由用户自备。

8-12W的应急荧光灯和白炽灯,随灯一次性免费赠送灯管或灯泡。

  3.产品在安装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或样本资料

编辑本段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

备用照明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赛璐璐及其制品生产、炸药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

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门。

  (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

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控制中心、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

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5)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

如地铁车站、地下医院、大中型地下商场、地下旅馆、地下餐厅、地下车库与地下娱乐场所等。

  (6)照明熄灭将造成现金、贵重物品被窃的场所。

如大中型商场的贵重物品售货区、收款台及银行出纳台等。

疏散照明

  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

  

(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

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

  

(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

  (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

如地铁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及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

  (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安全照明

  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1)工业厂房中的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时,在黑暗中可能造成人员挫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区域。

如刀具裸露而无保护措施的圆盘锯等。

  

(2)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时,使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不能及时进行,延误急救时间而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

如医院的手术室、危重患者的抢救室等。

  (3)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后,由于众多人员聚集,且又不熟悉环境条件,容易引起惊恐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场所,或人们难以与外界联系的电梯内等。

  根据应急照明的概念及应急照明应设置的场所,我们很容易发现:

应急照明既要满足作为照明的一般要求,又要满足应急作用的特殊要求,既要在紧急状态下照明,同时又要保证常年安装在建筑物内安全、可靠地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

这除了选择合适的光源外,选择安全、可靠、经久、耐用的应急照明电源是至关重要的。

编辑本段应急照明电源的分类

  应急照明电源是当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需要的最低亮度的状态,即正常照明电源电压降为额定电压60%以下时,转换到应急照明电源供电。

应急照明电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来自电力网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

  

(2)柴油发电机组。

  (3)蓄电池组:

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2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3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4)组合电源:

即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种电源组合供电方式。

编辑本段转换时间的确定

  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

  

(1)备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2)疏散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3)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5s;

  转换时间的确定主要从必要的操作、处理及可能造成事故、经济损失考虑,某些场所要求更短的转换时间,如商场中心的收款台不宜大于1.5s;对于有严重危险的生产场所,应按其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对于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只要采用自动转换是容易实现的。

即使使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采用自动启动、自动转换也是可以实现的。

对于安全照明,因转换时间为0.5s极短,所以不能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为应急电源,也不能用荧光灯做为光源,必须用瞬时点燃的白炽灯且须自动转换。

编辑本段持续照明时间的确定

  从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及转换时间的要求,不难看出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

通常规定疏散照明持续工作时间不宜小于30min,根据不同要求可分为30、60、90、120、180min等6个档次。

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应视使用场所的具体要求而定。

对于接自电网或发电机组的应急照明系统,其持续工作时间是容易满足要求的;对于蓄电池供电的应急照明系统,其工作时间受到容量大小的限制,对于要求持续工作时间较长的场所不宜单独使用蓄电池组,应考虑与发电机组配合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由蓄电池组供电,仅做为应急照明的过渡,因此,其持续工作时间可适当减少。

在选择应急照明电源时,持续工作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编辑本段应急照明电源的确定

  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确定,应根据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客观需要和要求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来自电网的与正常馈电回路分开的电源

  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短(转换时间易满足各种情况下的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工作可靠的特点。

所以这种电源应用较为普遍。

尤其是大中城市、大中型工厂取得这种电源比较容易。

对于公共建筑和厂房,由于生产和工作需要,当具有电网备用电源时,应首先利用它做为应急照明电源。

如果专门为应急照明设置上述这样的电源是不经济的。

应结合当地电力实际及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电力设备的应急电源和应急照明电源。

对于要继续维持生产的备用照明及消防水泵房的备用照明,应与生产电力设备、消防泵使用同一备用电源,一般自电网取得。

柴油发电机组电源

  对于应急发电机组,由于电机投入运行需要较长时间,经常处于后备状态的机组,停电时自启动时间约需15s,因此只能做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的应急照明电源,而不能单独用于安全照明。

专门为应急照明设置发电机组是不经济的,也是不合理的。

在高层建筑中常常为满足消防要求需设置发电机组;在某些工业生产厂房或通信、交通中心也往往是和生产运行的电力设备的需要一起考虑。

蓄电池电源

  蓄电池电源可分为:

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三种类型。

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这种方式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增减方便,线路故障无影响,电池损坏影响面小。

缺点是投资大,持续照明时间受容量大小的限制,运行管理及维护要求高。

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不多,装设较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

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电源,优点是供电可靠性高、转换迅速,与自带蓄电池方式相比投资较少,管理及维护较方便。

缺点是需要专门房间,电池故障影响面积大,当供电距离长时,导线截面大,将增加铜耗量,且线路的防火问题也要考虑。

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较多,灯具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建筑物。

因此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地下建筑,有时要与其他类型的应急照明电源配合使用,这样较为经济合理。

不过像计算站等建筑物内已有这样的电源且容量能满足要求时,可利用这种电源做为本场所内的应急照明电源。

组合电源

  即由以上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电源组合的供电方式。

  由于上述几种电源的结构、可靠程度都不同,对系统的要求和应用范围也不同。

所以在实际当中只选择某一种应急照明电源有时是很难满足要求的,也很难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这时就有必要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应急照明电源。

  当应急照明电源是取自电网的独立电源时,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继续工作。

应急照明配电系统应自成体系,保证在火灾情况下,切除非消防负荷后,系统仍可供电。

此种方式供电容量和供电时间不受限制,转换时间容易满足要求。

但是在重大灾害时,其供电可靠性可能遭到破坏。

因此,对于规模较大的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建筑仅采用此种方式做应急照明电源是不够的,这时就有必要配以发电机组或蓄电池做为应急照明电源的必要补充和加强。

  发电机组供电方式的优点是供电容量和供电时间基本不受限制,不足之处是转换时间较长,不能用于安全照明及某些对转换时间要求较高场所的备用照明。

需要用于这种场所时,应采用由蓄电池组供电的应急

照明灯具做为过渡照明。

高层建筑及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宜采用这种由发电机组与蓄电池组合作为应急照明电源的供电方式。

编辑本段LED应急照明灯

  led应急灯[1]又称led充电灯泡、led不断电灯、led停电不灭灯,led应急灯结合一般照明功能及停电紧急照明功能且照明颜色可依不同需求而设计,具有适用性广、安装或更换容易等优点;

  该led应急灯包括:

灯泡头、外壳、电池、发光源、灯罩及电子控制板;经由灯泡头连接外壳再连接灯罩所组成的容置空间,其中容纳了电子控制板、电池及发光源,且彼此经由导线连接;其中电子控制板可将交流电源转变为直流电源,并提供给发光源,且该电子控制板能侦测此交流电源是否达到真正断电,而选择是否切换电源为电池电源。

编辑本段应急照明的重要性

  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LED照明应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可以改变我国目前日常照明与应急照明一体化产品匮乏、不能在紧急情况下保证生产生活要求的现状;结合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应研制系列民用应急半导体照明产品,此类照明产品除了在日常使用中达到节能要求外,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提供足够的光照度及照明时间,用于逃生、抢救财产及修复电力系统。

开发在特殊应急环境中自带发电功能的照明产品,达到携带使用方便、可多次循环使用、具有自身防护功能的目标。

  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急照明灯是逃生、救灾等的必需设备,预计未来3年内具有应急功能的半导体照明系列应用产品市场需求将超过20亿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标准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其中对应急照明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不但要求此类产品满足应急需求,还要具备节能、人性化、高可靠性等性能,而应急半导体照明的最大优势正在于此。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救灾抢险、野外施工等离网及恶劣环境下的照明需求越来越高,也对应急半导体照明产品产生了巨大的

市场需求。

  “应急照明高效驱动技术与系统可靠性研究”课题的目标是以应用促开发,突破LED照明应用急需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完善半导体照明产业链。

通过照明灯具设计、二次光学设计、散热设计、光源结构设计、驱动电路等应用技术系统集成,促进国产化器件在国内产品的规模化应用。

[2]

消防电梯室内消火栓消防栓电力系统太阳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照明太阳能热水器袁方疏散照明

(注:

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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