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国土资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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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国土资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docx

ccc国土资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国土资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系统

用户手册

 

承担单位: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

编制日期:

2021年2月

 

1系统概况

整体目标

依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1﹞164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地上报地址信息,正确分析和判定执法形势,全面把握违法用地、采矿情形,发觉、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照检查结果,评估一个地域国土资源治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峻地域的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要紧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催促整改;严格依据《违背土地治理规定行为处分方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严峻地域的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要紧负责人员实施责任追究,进一步标准土地矿产治理秩序,增进各地增强耕地爱惜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合法开发利用矿产卫片资源,从而升级调整国土资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

系统在2021年国土资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开发而成,它的建成将为2021年的土地矿产卫片检查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

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由2021年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两个子任务组成。

2021年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如下变更:

(1)将系统中所有“2014年”改成“2021年”;

(2)省、市县级行政区支持多用户同时登录,默以为10个用户,土地卫片系统的用户名格式为td[行政区代码][编码],如td;矿产卫片系统的用户名格式为kc[行政区代码][编码],如kc;默许密码为用户名。

(3)停用离线填报功能,离线填报工具停用;

(4)依照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式的新要求,执法局同步下发监测图斑,由地址自行填报图斑的类型(新增建设用地和非新增建设用地),关于由新增建设用地和非新增建设用地组成的图斑,地址能够自行拆分;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不可分割,PJ图斑不可分割;

(5)监测图斑的类型可分为:

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可进一步分为:

实地未转变、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

(6)

(7)现场已拆除、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分为PJ和非PJ的新增建设用地;

(8)填报卡上,增加了“是不是上年度处置到位”标识,许诺上年度未变更但已查处到位的图斑,今年不纳入责任追究范围;

(9)在用地手续审批类型和其他用地手续中,批准文号中发文机关不能全数由数字组成;序号必需是数字;

(10)填报卡上,增加了“可调整地类面积”;

(11)建设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之外的图斑(除批而未用外),在本地域遥感监测图斑号以后顺延,并加10000;且不得与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归并;需要填写”进程图斑标识码”;合法/违法属性许诺用户设置;

(12)只有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能够参与归并,PJ图斑和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不能归并;即“地块号(序号)”中,能够填入完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或拆分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号,不能够含有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号;

(13)增加了“是不是是历史批文”标识,系统能依照用户填报的批文情形,判定是不是为历史批文;

(14)填写了拆除复耕时,除要填写面积,还要填写上级验收机关和验收负责人;

(15)增加“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汇总”;

(16)修改了“新增建设用地查询汇总”,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分母=(今年批今年建+往年批今年建+违法用地)—2021年已经立案查处2021年度才变更的用地;分子=违法用地中的(未报即用+未批先用)—2021年已经立案查处2021年度才变更的用地;

(17)所有涉及到地块面积的查询和汇总表中,增加了“可调整地类面积”;

(18)例行督察地域的数据,相关派驻地址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能够在线查阅,对上报结果与例行督察结果不符的,可要求市、县更正后,再通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

2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硬件配置

项目

最低配置

说明

PC客户机

CPU:

PIII500以上;内存:

256M以上;硬盘:

1G以上

办公用微机

打印机

-

打印报表

软件环境

项目

安装环境

说明

NT服务器

操作系统:

不低于Windows2000/2003Server+IIS

数据库:

oracl服务器端软件

-

客户端

操作系统:

不低于Windows2000/2003/XP及以上系统

支持IE浏览器和IE浏览器

注意:

1.建议字体选择小字体,800×600以上显示分辨率。

2.用户在打开IE阅读器利用系统前,需对IE做如下设置:

(1)设置网页“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选项

打开IE阅读器,在菜单栏当选择“工具”选项。

在“工具”选项栏中的下拉框中单击“Internet选项”。

在弹出的选项框中找到”阅读历史记录”栏,单击设置按钮,在打开的设置窗口中在“选择检查所存网页的较新版本”选择框当选择:

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

(2)将系统访问地址添加成客户端的受信站点

打开IE阅读器,在菜单栏当选择“工具”选项。

在“工具”选项栏中的下拉框中单击“Internet选项”。

在弹出的选项框中,单击“平安”栏。

在“平安”栏目中单击“可信站点”选项卡,在“可信站点”选项卡中单击“站点”按钮打开可信站点设置窗口,在该窗口中先去掉:

“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效劳器验证(https)”选项,然后将本系统的访问地址输入到上面的输入框中,然后点击:

添加按钮把本系统添加到IE阅读器的可信站点中。

3.若是用户利用IE阅读器以上版本,需要开启兼容模式,设置如下:

打开IE阅读器,输入系统网址,在菜单栏当选择“工具”选项,在“工具”选项栏中,点击“兼容性视图”,本地址栏后显现“

”,表示兼容模式设置成功。

如以下图所示:

网络环境

网络为10M以上以太网,建议为100M,通信协议为TCP/IP,接入互联网。

项目

建议配置

说明

集线器

-

网络联接

网卡

-

网络联接

Modem

56KModem

数据上报及接收下级数据

3系统操作说明-土地部份

系统大体操作

系统登录

打开IE阅读器,在地址栏中输入系统的访问地址,选择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点击“回车”键显示登录界面,如以下图所示:

图3-1系统登录界面

注意:

1.《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各级国土部门和督察局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规那么如下:

1)省、市、区/县级国土部门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规那么:

土地的拼音首字母td和编号和本行政区代码组合而成,初始密码和用户名一样。

如: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别离为:

td和td,td和td,td和td等。

2)督察局用户名和密码为td和汉语拼音的组合,密码为对应的拉丁文字母。

2.当用户名或密码填写错误1次后,需要填写验证码,如以下图所示:

图3-2验证码界面

3.第一次登岸后,系统将提示用户修改密码,如以下图所示:

图3-3修改密码界面

系统主界面

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主界面,如以下图所示:

图3-4系统主界面

1.导航栏:

用户点击导航栏能够随意切换功能模块。

2.工作区:

工作区为操作主界面,用户切换的功能模块内容将在工作区中显示。

3.数据填报情形:

每次登录系统时,系统依照用户填写情形,自动汇总更新,包括:

已填地块数、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已立案和未立案,将鼠标放至要处置的事项上,将显现超链接,点击超链接即可进入相应的工作界面,如以下图所示:

图3-5数据填报情形统计

4.功能按钮:

包括当前登录的用户名称、首页、修改密码、注销、帮忙、退出。

修改密码

点击主界面功能按钮“修改密码”弹出修改密码窗口,如以下图所示:

图3-6修改密码窗口

在此输入新密码和确认密码点击“保留”按钮。

填报治理

该模块要紧提供的操作功能有:

监测图斑治理、地块填报、暂存地块、图斑地块对应表、数据上报。

县(市、区)级用户

县(市、区)级用户要紧用该模块进行图斑填报、地块填报、暂存地块、图斑地块对应表、数据上报。

监测图斑治理

该模块要紧用于县级用户把图斑区分为:

新增建设用地和非新增建设用地;非新增建设用地进一步区分为:

实地未转变、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现场已拆除、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分为PJ和非PJ的新增建设用地;关于包括有新增建设用地和非新增建设用地的监测图斑,由用户先将其拆分,然后对子图斑进行类型的设置。

以下是监测图斑列表页面:

图3-7区县治理监测图斑

1)批量设置图斑的新增/非新增属性

选中图斑,通过“设置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按钮,能够批量把图斑设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通过“设置为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按钮,能够批量把图斑设为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2)详细编辑图斑属性

在列表页面上点击“修改”,进入图斑的详细修改页面,如以下图:

能够设置当前图斑的新增/非新增属性;当判定本图斑为“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时,需要设置子类型,子类型可选:

实地未转变、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已拆除、其他;

3)设置PJ图斑属性

在列表页面上,点击“设置PJ图斑”或“修改PJ图斑”,进入以下页面:

当确认该图斑是PJ图斑时,需要填写批准文号和批准时刻。

4)拆分图斑

在图斑列表页面上,点击“拆分图斑”,进入以以下图斑拆分页面:

通过图斑分割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斑不能再次分割;通过拆分的子地块面积之和、耕地面积之和、可调整地类面积之和需要与检测图斑对应的面积相等。

分割出的子图斑能够指定为,非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能够进一步判定是不是为PJ图斑;关于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需要填入子类型;

地块填报

该模块用于填写《标准》附表1“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形记录卡(以下简称表1)”和《标准》附表3“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形记录卡(以下简称表2)”。

如以下图所示:

图3-9数据填报页面

1.搜索:

数据填报界面上方的搜索区域填写搜索关键字,例如:

地块分支号、地块号(序号)、实际用途、违法类型、用地单位和项目类型,单击

即可将符合搜索条件的地块信息显示在列表中。

2.删除地块:

在要删除的地块信息前的方框内勾选,单击

按钮,弹出地块删除确认提示框,单击“确认”删除即可完成删除操作。

3.导出:

点击

那么将列表中的数据导出为word文件。

4.新建地块:

单击

可弹出表1填写页面信息。

如图3-5:

(一)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形记录卡(表1)

图3-10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形记录卡

2021年度数据填报说明:

1.检查年份:

2021年份

2.土地面积单位:

3.进程图斑标识码:

当填入大于10000的地块号时,代表在填写增补图斑,需要输入该标识码。

4.是不是上年度变更且查处到位:

当判定确实是2021年度未变更且已立案查处时,需要填写“上年度地块分支号”,系统会显示“上年度的地块面积”和“上年度耕地面积”供参考;2014年度填报的上年度变更且查处到位的面积和耕地面积总和不能大于2021年度的面积总和。

5.填表单位:

实施卫片执法检查(地块核查)工作的基层国土资源治理部门。

6.地块号(序号):

原“地块号(图斑编号)”变更更名为“地块号(序号)”。

7.地块分支号:

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依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标准(试行)》“地块编号方式”中规定的方式对地块进行分割、归并,编定地块分支号:

如分割前地块号为5,分割成两个地块,那么地块编号别离为5-1,5-2;如归并前地块号为10、1一、12,那么归并后地块号为10,归并前的地块号以半角逗号分隔,填入“地块号(图斑编号)”栏目。

无需分割、归并的,“地块分支号”栏直接填写“地块号(图斑编号)”。

8.地块面积:

原表1中的“面积”变更调整为“地块面积”。

9.原行政区划代码:

原表1中的“原行政区划代码”已删除。

10.地块类型:

2020年度地块类型中已经去掉了临时用地、其他实地伪转变的地块类型。

调整后,地块类型如以下图,只有合法用地和违法用地两种类型。

11.项目名称:

依照土地填报实际需要,填写地块有关的项目名称。

该输入框不为必填项。

12.土地座落:

土地座落的地址填写,在线填报时,省、市、区/县依照用户所在的管辖单位自动填充,必需填写乡/镇/街道、村/路/社区,详细地址不需要必填。

13.用地单位(个人):

对新增建设用地实际占有、利用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

14.用地时刻:

实施动工建设的时刻,精准到月。

地块用地时刻应介于1901年1月和2014年12月之间。

用地时刻不能早于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批准时刻

15.实际用途:

地块的当前土地利用类别,按地籍调查有关技术规程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确信,填写到二级类(中文名称)。

地类代码:

与地块当前实际用途对应的土地利用类别代码,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填写。

16.原地类性质:

指监测时段起始时点的土地实际用途。

按《标准》规定的要求,别离量算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面积和可调整地类面积;农用地中进一步区分为耕地和大体农田面积。

地块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地块面积≥起中耕地+可调整地类面积

农用地≥其中耕地≥其中大体农田

17.计划情形:

套合土地利用整体计划图,别离量算并填写“符合计划面积”与“不符合计划面积”栏目,进一步量算不符合计划中占用了大体农田的部份,填写“其中大体农田面积”。

地块面积=符合计划面积+不符合计划面积

不符合计划面积大于或等于大体农田面积

18.项目类型:

填写地块项目类型情形,若是选择了国家重点项目,需别离填写“立项批准机关”、“立项机关级别”(默许为国家级)、“国家重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若是选择了省级重点工程,那么需别离填写“立项批准机关”、“立项机关级别”(默许为省级)、“省级重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属于市、县立项或其他情形的,填写“其他”栏目。

假设选择了相关“项目类型”,对应的“立项批准文号”不能为空。

19.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被选择“是”时,“产业类型名称”必需填写。

20.用地手续办理情形(已取得用地手续情形):

依照用地审批手续类型填写,已取得用地手续的别离填写“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刻”、“批准面积”、“其中耕地面积”等栏目;供地手续增加供地址式栏,关于已办理供地审批的,进一步填写供地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刻”、“批准面积”、“供地址式”等栏目;已经领取建设用地利用权证的,一样填写发证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刻”、“批准面积”、“其中耕地面积”等栏目。

用地手续限制条件的调整:

(1)所有效地手续的“批准时刻”判定条件限制为“1999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

(2)当“审批类型”为“农用地转用”时,“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刻”、“批准面积”、“其中耕地面积”必需填写。

(3)当“地块类型”选择“违法用地”且“违法类型”为“未供即用”或“违法供地”时,那么该地块必需填写“农用地转用”手续,且其批准时刻应早于地块用地时刻。

(4)当“审批类型”选择“供地”时,“供地址式”必需填写,系统默以为空。

(5)当“审批类型”为“先行用地”、“土地利用权证”或“土地利用权证”时,“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刻”、“批准面积”必需填写。

(6)仅有“农用地转用”及“其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批文,且批准时刻或文号时刻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的,不能判定为合法。

(7)关于占用了农用地的项目,只有供地手续的,不能判定为合法用地。

(8)关于只有先行用地手续的项目,若是不是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的,不能判定为合法。

21.用地手续办理情形(未取得用地手续情形):

假设填写未取得用地手续情形中的上报情形模块,那么必需知足:

(1)“地块类型”为“违法用地”。

(2)已取得用地手续中,添加了用地手续。

有权批准机关限制条件:

当“有权批准机关”填写后,相应的受理时刻及受理文号必需填写,比如:

“有权批准机关”选择国务院,那么“部受理时刻及受理文号”必需填写。

22.用地手续办理情形(其他用地手续情形):

限制了许诺填报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的省份;其中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这些省份能够填报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情形;其中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内蒙古、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河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这些省份能够填报工矿废弃地复垦开发利用试点项目情形。

有权批准机关限制条件:

(1)当“是不是部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是不是部批准采矿用地址式改革试点”、“是不是部批准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是不是部批准工矿废弃地复垦开发利用试点”、“是不是其他部批准试点”其中任何一个选择“是”时,“部批准试点文件”必需填写;

(2)其他用地手续情形中,每一个地块只能填写一个试点;

假设地块类型选择合法,那么必需知足下面一个项:

原条件是必需至少知足:

1.填写农用地转用手续,其批准时刻应早于地块用地时刻;

2.没有批文或只有预审批文不能判定为合法用地。

(紧急用地、灾后重建除外);

2020年度系统变更后,变更后条件是必需至少知足下面一项:

1.至少填写先行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审批、n农转用三个手续中的一个;

2.没有批文或只有预审批文不能判定为合法用地。

(紧急用地、灾后重建、三个试点除外);

23.是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建设用地

确实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建设项目用地的,选择“是”,在证明文件栏进行说明。

不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建设用地的,选择“否”。

本地块类型为“违法用地”时,“是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建设用地”栏能够编辑。

当“是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建设用地”勾中“是”,有关证明文件必需填写。

24.是不是灾后重建项目用地:

当省份为四川、甘肃、陕西、青海,地块类型选择“合法用地”时,“是不是灾后重建项目用地”栏能够编辑。

当“是不是灾后重建项目用地”选择“是”时,批准文件必需填写。

25.是不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用地:

当“地块类型”为“违法用地”时,“是不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用地”栏能够编辑。

26.违法情形

1.违法情形:

对判定为违法用地的,填写“违法情形”中的相关栏目。

2.违法主体:

填写违法用地的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3.违法主体性质:

违法主体性质分为:

省、市、县、乡级行政主体,企事业单位,村组集体和个人四种类型,选填其一。

4.违法类型:

分“违法批准、违法占地”两大类,当选择“违法占地”时,那么可选择“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三种子类型,选填其一。

5.复耕到位耕地面积:

复耕到位耕地面积必需小于或等于地块面积。

若是违法地块进行了复耕,除要填写复耕到位的耕地面积,还必需填写负责验收的上级机关和负责人。

6.是不是立案:

选择“是”才能填写后面的立案编号和立案时刻,选择“否”那么不能填写。

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的,具体情形在表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情形记录卡》填写。

7.非立案处置:

关于不需要立案的案件,勾选“非立案处置”。

8.巡查发觉时刻:

巡查发觉时刻需大于或等于用地时刻。

9.是不是巡查发觉:

指该宗违法用地是不是通过日常巡查方式发觉并采取制止等有关方法,如通过日常巡查方式发觉,填写最先发觉的时刻,巡查发觉时刻介于立案时刻和用地时刻之间。

即:

立案时刻>=动态巡查发觉时刻>=用地时刻。

10.是不是下达停工通知书:

若是下达了停工通知书,那么填写最先发出停工通知书的时刻。

11.是不是报告:

是指依照《关于进一步增强和标准对违背国土资源治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和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报告。

12.是不是报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觉查处统计台帐:

关于已上报部里的案件,必需同时填写上报年月及序号。

序号只能输入数字。

13.填表人:

应付填写的准确性负责。

14.审核人:

审查所填信息,并对所填内容负责。

图3-11违法情形记录表

(二)填写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形记录卡(表2)

当用户填写完毕表1后,表1中在“合法性审查”栏当选择违法的地块,在“违法情形”栏中“查处情形”选择“立案”,那么会在地块列表栏的最右边看到“表2”的按钮,单击按钮显现表2填写界面,如以下图所示:

注意:

只有表1“合法性审查”栏当选择“违法用地”的地块和在“违法情形”栏中“查处情形”选择“立案”,会在地块列表栏的最右边看到“表2”的按钮,单击按钮显现表2填写界面,如以下图所示:

图3-1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形记录卡

1.大体情形:

与表1相同的内容,在信息系统中无需重复填写。

2.实测面积:

a)案件调查时对地块实地勘测取得的面积。

b)实测面积≥农用地面积≥耕地面积≥大体农田面积

c)实测面积=农用地面积+未利用地面积

3.案件来源:

“卫片检查发觉、举报、巡查发觉、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其他”等类型选填其一。

案件来源默以为“卫片检查发觉”。

4.违法类型:

同表一的五种类型。

5.立案时刻:

立案呈批表的签发时刻。

6.立案机关:

填写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7.立案编号:

立案呈批表的编号。

8.办理情形:

要紧反映违法案件的查处进程,假设无相关情形,那么不需填写相关内容。

在违法案件查处的办理情形中,关于下达了“行政惩罚决定”的,还需要填写“下达机关级别”(部、省、市、县四级)、“是不是挂牌督办”和“挂牌督办部门级别”(部、省两级);

9.查处及落实情形:

a)查处及落实情形:

要紧指查处及执行具体数量和案件的实际履行结果。

b)行政惩罚中的其他,填写其他行政惩罚情形,其内容再也不计入统计。

c)勾选申请强制执行后,需要填写公告编号,执行内容。

公告编号格式为字符串类型,执行内容和落实内容最多只能输入500个字符。

d)查处及落实情形栏,增加了了案情形,违法并立案的地块必需选择了案情形的值。

图3-11表2

表2填写完成后,单击图所示功能按钮

即可将填报信息保留。

暂存数据

表一、表2的填报都有暂存功能,都能够在数据录入进程中进行暂存,暂存数据系统不做上报校验,表1,表2的暂存数据保留到界面左侧的“暂存数据”栏中。

单击

即可将完成数据暂存,暂存模块界面如以下图所示:

注意:

暂存的数据不能作为上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图3-12暂存数据

修改某条地块信息直接点击后面的修改按钮,暂存的数据能够进行删除,只需选择要删除的地块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数据上报

该模块要紧用于将数据由县级上报到市级,单击“上报”即可将记录卡数据上报到市级。

如以下图所示:

图3-13数据上报界面

注意:

1.县(市、区)级数据上报以后,不能再进行表1新增、修改、删除、上报等操作,但能够进行表2的填写和上报。

2.市级退回以后,才能对表1进行修改,但仅限于对审核未通过的数据进行操作。

3.只有表1上报后表2才能够上报。

4.假设超过上报截止日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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