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doc
《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附件1:
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批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的精神,根据《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现提出开展2011年第一批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工作以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紧紧围绕持续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集聚和培育一大批高端领军人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评价为基础,搭建为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更好更快地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
二、认定范围
2011年第一批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认定工作包括五类人才的认定:
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未来之星、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
三、认定原则
战略科学家的认定,要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的国际前沿科技研究相结合,有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领衔建立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科学研究所(研究中心)的基础。
科技创新人才的认定,要与国家战略和领军企业实际需求紧密结合。
科技创新人才的任务和目标要明确,重点针对领军企业创新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任务。
创业未来之星的认定,要发挥市场评价机制的作用,瞄准“未来之星”。
为5至10年后,在中关村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储备高端领军人才。
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的认定,要发挥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在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的作用,促进高科技企业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助力高科技企业发展,吸引和聚集更多的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关注中关村的高科技企业,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四、具体认定办法
(一)战略科学家认定办法
1、战略科学家标准。
战略科学家是指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内,在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从事国际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具有国际科学视野和科技战略眼光,能够正确把握科学技术发展方向,提出本领域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构想和技术路线,其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和技术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科学家。
战略科学家原则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诺贝尔奖获得者。
②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③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研究院担任首席科学家或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④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⑤获得国际或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⑥中关村知名企业和高校院所拟建设的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吸引的海内外战略科学家。
2、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推荐。
须由3名以上(含3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研究院担任首席科学家的专家学者联名推荐。
3、被推荐的战略科学家人选,应填写《201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战略科学家申报表》(通过网站下载)。
(二)科技创新人才认定办法
1、科技创新人才标准。
科技创新人才是指2008年1月1日以后在中关村领军型企业工作,担任企业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或其它同等级别职务,领衔重大研发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的高端人才。
科技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原则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技术人才。
③主持过大型科技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④在北京市或中关村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2、领军型企业推荐。
聚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领军型企业,由领军型企业推荐科技创新人才人选。
3、各园区管委会推荐。
各园区管委会在本园区重点企业中推荐科技创新人才人选。
4、被推荐的科技创新人才人选,应填写《201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申报表》、《201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情况汇总表》(通过网站下载)。
5、评审和确定人选。
由评审委员会对科技创新人才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具体人选。
(三)创业未来之星认定办法
1、创业未来之星标准。
创业未来之星是指在未来5-10年有潜力成长为中关村领军型企业的企业创始人或创始团队。
其创办的企业原则上是已经注册成立1个月以上5年以内,产品正处于中试阶段。
创业未来之星应该是企业的主要股东,其创办的企业原则上应已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或战略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2、投资机构推荐。
由活跃在中关村的创业投资机构,在其已经投资或准备投资的企业中推荐创业未来之星。
3、各园区管委会、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
由各园区管委会、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本园内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的企业(原则上该企业获得的投资总金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中推荐创业未来之星人选。
4、被推荐的创业未来之星人选,应填写《201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创业未来之星申报表》、《201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创业未来之星情况汇总表》(通过网站下载)。
5、评审和确定人选。
由评审委员会对创业未来之星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具体人选。
(三)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认定办法
1、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标准。
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是指在风险投资、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领域从事风险投资或科技中介,具备行业认可的从业资质,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创新服务能力,有设计和实施服务模式的成功经验或若干成功案例,其领衔的团队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高端人才。
其中,风险投资家应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主导投资了多家行业影响力大并成功上市的创业型企业。
科技中介人才应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设计和实施了服务模式的成功经验或若干成功案例。
风险投资家与科技中介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业界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业界公认的资深人士,并有若干有影响力的成功案例。
②在国际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曾经担任过合伙人。
③其领衔的团队累计投资超过2亿元或者受托管理资金超过5亿元人民币,主导投资了1家以上行业影响力大或成功上市的创业型企业。
2、所在机构自荐或第三方机构推荐。
各园区管委会、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其它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对投资了1家以上行业影响力大或成功上市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以及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了若干成功案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推荐其主要合伙人作为人选。
3、被推荐的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人选,应填写《201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申报表》、《201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情况汇总表》(通过网站下载)。
4、评审和确定人选。
由评审委员会对风险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具体人选。
五、申报时间
2011年第一批认定的材料申报截止至6月20日。
被推荐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准备相关附件,附件材料请见填表说明,提交5份纸质版及1份光盘(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1106室),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发至gaoju@,联系电话:
88828906、88828907。
说明:
本工作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表格电子版,可登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