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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各工种施工作业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通用规则》的规定

3.1人工挖土方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挖掘土方时,必须由上往下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空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3.1.2.多人同时挖土操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

禁止面对面进行挖掘作业。

3.1.3.用十字镐挖土时,禁止戴手套,以免工具脱手伤人。

3.1.4.挖掘土方作业中,如遇有电缆、管道、地下埋藏物或辨识不清的物品,应立即停止作业,设专人看护并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严禁随意敲击、刨挖和玩弄。

3.1.5.基坑、基槽的挖掘深度大于2m时,应在坑、槽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3.1.6.深基坑挖土时,操作人员应使用梯子或搭设斜道上下,禁止蹬踏固壁支撑或在土壁上挖洞蹬踏上下。

3.1.7.从基坑、基槽内向外抛土时,应抛出离坑槽边沿至少1.0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3.1.8.深基坑挖土时,应按设计要求放坡或采取固壁支撑防护。

3.1.9.在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作业时,除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还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3.1.10.作业中,作业人员不得在阶坡及深坑和陡坎下休息。

作业时,应随时观察边坡士壁稳定情况,如发现边坡土壁有裂缝、疏松、渗水或

支撑断裂、移位等现象,作业人员应先撤离作业现场,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3.1.11.在斜坡面上挖土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坡面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必须先清除较大石块,在清除危石前,应先设置拦截危石的措施。

作业时坡下严禁车辆行人通行。

3.1.12.在滑坡地段开挖时,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士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在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3.1.13.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

土台半径为:

电杆1.0~1.5m,拉线1.5~2.5,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

士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3.1.14.在公共场所如道路、城区、广场等处进行开挖土方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四周设置围栏和护板,设立警告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3.1.15.在深基坑内往上人工运土时,应设置牢固的上下斜道,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

3,并应设防滑条,两侧设防护栏杆。

两人抬运时,要采取同肩同步,同起同落的方法,抬运中不得跳动,防止跳断跳板。

3.1.16.使用人力手推车运土时,运输道路要平坦,禁止推跑车,前后车应保持不少于3m的安全距离。

3.1.17.深井运土使用辘轳吊运时,辘轳支架要安装牢固,绳索要坚固,并经常检查设施和工具是否牢固可靠,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挂好装运土斗或装运土筐起吊时,下方人员必须躲开或上到地面,以免装运土斗(筐)或土、石块掉下砸伤。

3.2砌筑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基槽宽度小于1.Om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0.4m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斜道,不得任意攀跳基槽,更不得蹬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使用脚手架。

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3.2m时,如采用内脚手架,外面必须搭设防护棚、安全网;如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并架设密目网后方可砌筑。

利用原架作外沿勾缝时,应对架子重新检查及加固。

3.不准在护身栏杆上坐人,不准在正在砌筑的墙顶上行走。

4.不准站在墙顶上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墙角垂直等工作。

并禁止脚手板高出墙顶吊悬砌筑,以防操作人员疲劳头晕掉下摔伤。

5.砌筑山墙时应尽量争取当天完成,并加设桁条或支撑。

如当天不能完成,应设双面支撑,以免被风吹倒或变形。

在人字墙脊上工作时,如上下必须经过桁条,须注意检查桁条是否搁稳及望板是否钉拉牢固。

使用木板挂线砌山墙标志时,应注意其他人员经过踢线引起事故。

6.砌筑砌块时,操作人员要双手抓紧,注意防止压伤手指,当搬上墙后,要放平放稳,以防掉下砸伤手脚。

7.工作完毕,要做到工完料清,及时清理工作面上的碎砖、砌块及建筑垃圾。

8.屋面作业应穿布底鞋或软胶底鞋,禁止穿塑料、硬底鞋;坡度大于400及檐口挂瓦时,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结构上;3m以上高的屋面挂瓦时,四周脚手架应设防护围栏和架设密目网,下方禁止人员通过和停留。

3.2.1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洗淋或拌和水泥砂浆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灼烫皮肤和眼睛。

2、人工搬运瓷砖、大理石等板块材料,应捆绑牢固,上举下传要力所能及。

3、室内抹灰、粉刷作业,所用木凳、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准超过两人,脚手板不得直接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

4、装饰等作业,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

阳台部位粉刷,系安全带,外侧必须拉安全网,作业中禁止踩踏脚手架的防护栏杆或阳台板。

5、悬空作业时,吊蓝架(托架)的操作人应分别设置专用安全绳。

6、使用机械进行喷涂作业,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处,应锁紧卡牢,管路摆放 ,避免折弯。

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发生超压或管路堵时,应立即泄压停电停机检修,喷咀不得对人。

7、使用各种瓷砖、大理石板等装饰面层时,两人不得对面作业,加工切割板面时,防止锯片破碎飞出伤人以及加工件砸碰手脚。

8、磨面机金刚砂块必须安装牢固,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靴,电线绝缘良好且不得破损。

9、贴嵌面使用的预制构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散件要将箱,贴嵌面板块未牢时,不得拆除临时支撑。

铺砌光面易滑地面时,防止滑倒。

3.3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地和带订易滑的鞋。

严禁酒后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须带,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出(2m以上,包括2m)临边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3.2.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对于汽油桶、卷材等易燃物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预防火灾。

3.3.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立即停止工作。

3.3.4.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3.3.5.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3.3.6.堵漏施工照明用电应将电压降到36—12伏以下,以防触电。

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戴口罩、手套,避免烧伤、烫伤,气体中毒。

3.3.7.处理漏水部位需用手接触掺促凝剂的砂浆时,需戴胶皮手套或胶皮手指套。

3.3.8.屋面铺设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应侧身操作。

3.3.9.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

3.3.10.防水卷材采用热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

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内不准有易燃易爆品。

3.3.11.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3.3.12.装卸溶剂(苯或者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3.3.13.雨、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3.3.14.下班清洗工具,未使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3.4建筑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3.4.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3.4.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4.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

攀登上下。

3.4.4.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在高空拆模时,作业区周边及进出口应设围栏

并加设明显标志和警告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

垂直运输模板和其它材料时,

应有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

拉倒。

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

放,防止钉子扎脚。

3.4.5.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

倒。

装拆组合钢模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随转运,严禁从高处向下抛

掷。

已松动作必须拆卸完毕方可停歇,如中途停止拆卸,必须把松动件固定牢固。

3.4.6.凡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及6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风力

达到5级时,不得进行大块模板、台模等大件模具的露天吊装作业。

3.4.7.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包括钉子)等材料必须放在箱盒内或工具袋里,工具必须

装在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脚手板上。

3.5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3.5.1.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种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3.5.2.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和支搭临时设施;

3.5.3.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和熟悉现场环境。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上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3.5.4.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3.5.5.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

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挖掘土方,两操作者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的挖掘深度放坡,必须设置固定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2米以外。

3.5.6.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保障措施。

3.5.7.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

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方准搬运。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3.5.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

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3.6守卫安全操作规程

3.6.1.守卫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

3.6.2.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6.3.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留宿工地,外出职工不得迟于23时归队。

3.6.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及材料携出工地大门。

3.6.5.负责做好守卫区域的环卫工作。

3.6.6.认真做好信件、报刊的发放工作。

3.6.7.守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现场的会客制度,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对照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登记。

3.6.8.守卫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严禁带病上班,严禁酒后值班。

3.6.9.守卫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宜。

3.7保洁工安全操作规程

3.7.1.熟练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及设备性能,带水作业时注意绝缘防护,避免发生短路危险。

3.7.2.使用电动设备前,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电源有无漏电现象,严禁带病运转。

3.7.3.停用或移动设备时,必须拉闸断电,防止意外发生。

3.7.4.使用化学清洁剂时,了解材料的性能,注意自身保护及不损伤其它物品。

3.7.5.高空作业时,妥善使用工具,不得往下投掷工具及丢弃废物。

要设立“高空作业”提示牌,预防伤害他人。

3.7.6.地面作业时,要设立“小心地滑”提示牌,提醒过往行人,避免滑倒摔伤。

3.7.7.窗外作业时,重心要位于室内,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3.7.8.清洁工地围挡时,必须佩戴专用的反光警示背心。

3.7.9.工作期间注意自身安全与他人安全,避让车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8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3.8.1.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的施工安全通用规程的规定。

3.8.2.屋面挂瓦前,应先检查人字架、檩条、及屋面板等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立即整修,未整修前不得施工。

3.8.3.施工前应检查屋面四周有无导致触电危险的电线。

裸露高压线与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米,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3.8.4.在有坡度的屋面工作时,应设置临时围栏。

在坡度25度以上时,应设置移动式板梯。

往屋面运瓦时,应两坡面同时进行。

挂瓦时应依顺序进行,破碎瓦片及其他废料应随时清理,并由顺溜道运下,禁止由屋面向下乱丢。

3.8.5.屋面无望板时,不得踩踏桁条、瓦条行走,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塑料鞋及带钉的皮鞋,并拴上安全带操作。

3.8.6.勾缝作业的垂直下方不得进行其他作业,必须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9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3.9.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9.2.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3.9.3.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钢筋时,不准站在箍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钢管、钢模板穿在箍筋内用作站人。

3.9.4.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起吊。

3.9.5.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电源线须进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3.9.6.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3.9.7、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3.9.8.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伤人。

3.10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3.10.1.机械设备开机前,应先检查机械设备是否装设了合理、可靠而又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

3.10.2.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3.10.3.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3.10.4.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千斤顶操作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千斤顶最大提升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3.10.5.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3.11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1.在楼板上作业应注意未覆盖的洞口,防止坠落;在地下室、遂洞作业应有足够照明;在基坑、基槽内作业前应确认无塌方危险。

3.11.2.搬运仪器必须装箱上锁,并检查提环、背带背架及运输工具是否牢固,确实牢固方能搬运。

搬运安在三角架上的仪器时,严禁平杠横抱,行走要谨慎,严防仪器碰撞脚手架、钢丝绳以及建、构筑物等。

3.11.3.仪器架设地点必须安全,高空作业时严禁在有危险的区域架设仪器,在冰冻地面上架设要防滑倒。

3.11.4.量距时应防止钢卷尺折,应注意途经线路两旁的电源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11.5.举标尺、立花杆不得触及架空电线,更不得靠在电线上。

3.11.6.测量定桩前,应确认地下管线在定桩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

打桩是,应检查锤头的牢固性,并疏导周围人员。

扶桩人员位于锤击方向侧面。

3.12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12.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并定期两年复审一次。

3.12.2.电工作业必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3.12.3.检修工具、仪器等要经常检查,保持绝缘良好状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检修工具和仪器;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线路(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将设备(线路)断开电源,并对可能送电的部分及设备(线路),采取防止突然串电的措施,必要时应作短路线保护。

3.12.4.电机和电器拆除检修后,其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和高压电器拆除后其线头必须短路接地;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应先将电源切断,把配电箱锁好,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派专人看护。

3.12.5.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工具柜内,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3.12.6.在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和验电后进行,一般不准带电作业;停电后的设备及线路在接地线前应用合格的验电器,按规定进行验电确无电后方可准操作,携带式接地线应为柔软的裸铜线,其截面不小于25mm2,不应有断股和断裂现象;接拆地线应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应戴好绝缘手套,接地线时先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拆地线时先拆导线端,后拆地线端。

3.12.7.脚扣、踏板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结实可靠,应根据电杆大小选用脚扣、踏板上杆时跨步应合适,脚扣不应相撞,使用安全带松紧要合适、系牢,结扣应放在前侧的左右。

3.12.8.登杆作业前,必须检查原有拉线,帮桩是否良好,水泥杆应检查外观平整、光滑无外露钢筋无明显裂纹,杆体无显著倾斜及下沉现象。

3.12.9.杆上及地面工作人员均应戴安全帽,并在工作区域内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行人、车辆穿越,传递材料应用带绳或系工具袋传递,禁止上下抛掷。

3.12.10.雷雨及6极以上大风天气,不可进行杆上作业。

3.12.11.多台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准采用串联连接。

3.12.12.现场变(配)电室,应有两人值班,对于小容量的变(配)电室,单人值班时,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均不准越过检查和从事修理工作。

3.12.13.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操作者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运送工具、材料时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内小于表3.12.1规定的设备,必须在距带电部分不小于表4的距离处装置牢固的临时遮栏。

否则必须停电。

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

并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带电部份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表3.12.1

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

10及以下0.7

20~351.0

441.2

60~1101.5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表4

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

10及以下0.35

20~350.6

440.9

60~1101.5

3.12.14.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严禁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有关尺寸。

3.12.15.用锤子打接电极时,握锤的手不准戴手套,扶接地极的人应在侧面,应用工具将接地极卡紧、稳住,使用冲击钻、电钻或钎子打混凝土眼或仰面打眼时,应戴防护镜。

3.12.16.用感应法干燥电箱或变压器时,其外壳应接地。

3.12.1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将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二线带地,三线带地插座。

3.12.18.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3.12.1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以大代小或用其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3.13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3.13.1.沟槽作业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或吊支架。

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用索具、支架等必须坚固和支设稳固。

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得在沟槽内坐卧休息,冬季不得在沟槽内取暖。

3.13.2.起重机械吊安管道时,应有起重工统一指挥,管子就位固定后,方可摘钩。

吊件下方禁止站人。

3.13.3.使用锯床、钢锯、切管器切割管子,必须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或扭劲,临近切断时,支架托住。

3.13.4.用砂轮切管机切割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片的侧面,砂轮运转方向严禁有人。

3.13.5.用克子切断铸铁管时,应戴防护眼镜;使用混凝土切割机切割水泥管时,必须严格按该机操作规程操作。

3.13.6.用弯管机作业时,两人应协调配合,操作者不得离开机床。

管子弯度行程范围内严禁站人。

3.13.7.煨管用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牢固可靠,并设栏杆。

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时,上、下错开。

加热管子时,管口前面不得有人。

3.13.8.用火焰煨弯机时,要认真检查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等是否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

乙炔压力应控制在0.049-0.147Mpa(0.5-1.5kg/cm2)、氧气压应控制0.392-0.588Mpa(4-6kg/cm2),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

3.13.9.使用可控硅弯管机时,电动机的转速必须与管子的加热温度配合好,操作者应站在绝缘板上作业。

3.13.10.组对管道时,不得把手放在管口和法兰口处;用风枪、电锤或錾子打透眼时,板下、墙后设标志或有人监护,不得有人靠近。

3.13.11.在焊工配合管道安装时,应与焊工协调,转脸避开弧光;手、脚、脸等裸露部位不能靠近焊接点,必要时以物遮挡。

3.13.12.打铅口时,化铅锅要安设稳固,露天化铅要有防雨措施。

灌铅前,必须将管口清除干净,有水或油脂不准灌铅。

灌铅要时缓慢浇注,操作者必须佩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和鞋盖。

灌铅时,管口不准有水,要缓慢浇注,并戴好防护眼镜和鞋盖。

3.13.13.新旧管线相连时,要弄清旧管线内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并清除干净,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操作。

3.13.14.氧气管道安装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脂。

3.13.15.顶管作业因吸泥莲蓬头堵塞或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措施。

管子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信号为准。

顶进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工具管头部操作人员,顶进过程中,不得站在顶铁两侧操作。

3.13.16.管道清洗、吹扫及试压,必须清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有毒物品标示牌。

吹扫口和试压排放口严禁对准电线、基坑和有人之处。

排放应设警戒区,有人监护。

不得将酸、碱液和PH值超标的废水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3.13.17.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应分级缓慢升压,设专人操作,待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有关人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如发现渗漏,应立即停泵,泄压后再行处理。

3.13.18.氨系统管道充氨时,氨瓶应放在室外,操作者应戴防毒面具,并配备灭火器和中和液。

3.13.19.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

3.13.20.检修被冻结的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时,只能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对高温、高压和蒸汽管道的检修,必须停汽(气)、泄压、测温后进行;检修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管道时,必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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