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细则-secre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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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细则

1、总则

1。

0。

1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产品)质量的管理,统一企业内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模式,确保XXXX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所指的工程(产品)质量管理是指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及建筑构配件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采购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中间产品(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构筑物)的质量检查、验收和控制等管理活动。

凡在本企业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生产的单位及个人,均按本细则执行;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

0。

3本细则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以及XXXX质量管理手册而编制。

1。

0.4工程(产品)质量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经理是相应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

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1。

0.5本细则必须与现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程》、《管理手册》以及相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管理文件配合使用.

2、基本规定

2。

0.1各单位均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施工生产岗位责任制,促进管理方法标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考评手段科学化。

2.0。

2坚持建设工程开工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施工。

另外,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按期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0。

3工程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分包工程应有具体的工程施工方案,应将其作为工程施工及验收的依据之一;施工组织设计实行逐级审核报批制。

2。

0.4各单位应逐级制定质量责任制,以进一步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目标。

2.0。

5各级单位应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明确规定质量控制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放行准则、签认制度以及岗位职责,依此适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

0.6施工项目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未经设计单位审核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违轨组织施工。

2.0.7充分重视工程交付后的回访服务和工程维修工作,坚持“谁施工,谁回访,谁负责”的原则。

2.0.8应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负责制并加强报告制度。

要牢固树立“质量兴业”的宗旨,不断加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建立起一支职责明确、组织严密、团结稳定、工作积极的员工队伍.

2.0。

9应进一步实施“精品工程、名牌战略”和“培训战略”,促使各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把好质量关。

2.0。

10应认真贯彻实施“知识预备、工序预检、工程预验、缺陷预判、事故预控”的质量管理方针和工作方法.

2。

0.11管理者要致力于消除质量隐患,要时刻铭记“质量不是检验得来的,而是通过生产一线制造出来的”,其核心工作应是不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并按照“强化验收,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来搞好质量管理工作。

3、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

3.1一般规定

3。

1.1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单位工程项目部三级质量管理模式。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经理(科长)为成员的企业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策划、监督、指导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评,相关部室给予积极的配合。

(2)分公司(项目部)成立以分公司(项目部)经理为组长,各业务

组组长及项目经理为成员的分公司(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具体安排、部署、落实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加强管理、完善手段,有效实施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对所属项目及联营项目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3)单位工程项目部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项目质量管理小组,单位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施工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并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3。

1.2各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应遵循高效精干的原则、职能层次协调统一的原则以及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并坚持领导负责制.

3.1。

3各级组织机构自上而下实行垂直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下级应服从上级,下级的工作必须向上级负责,各级主管领导对所属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负责。

3.1。

4各级职能部门之间应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协作,各负其责,有条不紊,以达到最佳的工作效率。

3。

1.5各级组织机构应根据分解的质量目标及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和激励机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兑现。

3。

1.6岗位设置提倡一岗多职、一职多能、精明高效、保障有力的原则。

3.1.7各级组织机构牢固树立“忠诚服务,以质取胜”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管理手段,勇于开拓创新,争创优质高效。

3。

2主要质量管理职责划分

3。

2.1公司总经理(企业法人)代表公司领导班子对全公司的质量管理

工作负责。

3。

2.2公司付总经理受公司总经理委托主持所分管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对所分管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3.2.3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负责。

3。

2。

4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对所属项目及联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3.2。

5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协调、处理项目施工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

3.2.6对工程项目采购产品及顾客产品的检验,均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试验员负责取样和送检,项目质量检查员对其实施结果进行检查和验证;公司分阶段对工作业绩进行抽查、评审和考核。

3.2.7各种施工过程产品(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结果应从工程项目部开始逐级检查、验收再上报,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3。

2。

8工程的回访、维修工作由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实施,维修后的工程质量检验由项目专职质检员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和交付。

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的返工处理由公司质量检查科重新进行验收。

3.2。

9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具体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检查和验收记录表中所认定的要求执行。

3.2.10工程及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一律不得放行;因情况紧急确需放行时除应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外,还需经顾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记录中标注清楚;有违规放行者由责任人及各级的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3.2.11对不合格品纠正后的检验,必须通过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专职质检员或质量检查科的验证。

3。

2。

12企业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代表公司最高管理层全

权负责;任何人不得要求或暗示对那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进行“特殊”照顾或违规放行.

4、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

4。

1一般规定

4。

1。

1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应包括资料核对(订货合同、交货单、产品质量证明书、技术(功能)参数、使用说明等)、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内容,并填写相关记录。

大宗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进场时必须由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质量检查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最终的签认。

4.1。

2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材料或设备,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4.1。

3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贴封或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共同送检以保证送样真实有效.

4.1.4单位工程项目部应审核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试验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

4.1。

5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内容,对工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得偷工减料,不准使用不符合设计及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4。

1。

6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报告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得涂改或玷污。

4。

1。

7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有效控制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确保施工过程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并监督计量过程的实施,保证计量准确。

4。

1.7工序控制

(1)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2)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执行过程检验和试验的有关规定,对查出的不合格,应按程序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再进行有效地处置.

(3)应如实填写《施工日志》。

4。

1。

8特殊过程的控制

(1)对在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并进行强化控制。

(2)施工中的特殊过程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施工中难以或无法验证,只能通过工艺参数的控制来间接实现对质量特性的控制,例如特殊合金钢焊接或钢结构焊接中手工焊接特殊部位等工序.过程中形成的缺陷可能在工程使用后才会暴露出来,例如地下防水工程、要蓄水试验的平屋顶防水施工、特殊工艺管道防腐蚀施工、预应力砼钢筋张拉等。

项目特有的质量特性不宜用后续监测加以验证的过程,例如过程检验代价过高或具有破坏性,如大体积混凝土施工、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劲钢混凝土结构施工等工序。

(3)对特殊过程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要求外,还应按照公司《施工过程管理程序》中的要求执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经公司技术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执行。

4。

1。

9应当选择那些保证质量难度大的、对质量影响大的或者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部位、工序或操作环节作为质量控制点并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和检验制度。

4。

1。

10成品保护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部应采取妥善措施保护成品,以提高工程整体质量。

4.2材料、产品检验制度

4.2.1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材料检验试验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仪器设备.

4.2.2试验室在企业总工程师统一领导下,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并按照有关的试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应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确保试验工作质量。

4.2.3各工程项目试验工作站试验员要服从试验室的领导,重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原材料进行复检;凡用于建筑施工的建筑材料,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

4.2.4现场材料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接收后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材料进行复验;凡需复检的材料,在使用前必

须由试验员进行抽查、复验,证明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填写相关记录。

4。

2。

5凡在现场配制的各种材料,由试验员负责进行监管配制和计量工作.

4。

2.6初次采用的特殊材料、代用材料必须经过试验、试制和鉴定,并制定出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后,才能在工程上正式使用。

4.2.7各级试验机构,要经常对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并提供正确数据,有关资料应备案存档。

4.2.8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或试验室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定期校准或送检,安放也应符合规定要求。

4。

2.9试验报告填写项目应齐全,数据应可靠,不得有不清或涂改。

4.2.10凡需见证取样检测的材料、试块、试样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4。

2。

11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按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根据验证工程质量的需要来进行抽样检测。

4.2.12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1)隐蔽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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