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产品白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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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产品白皮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
产品白皮书
************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
第1章概述
1.1背景
1、政策的需要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审议通过。
其中第四十二条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加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体系”。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提出“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
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
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2、社会环境的需要
(1)食品安全挑战
当前,“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化,食品安全问题多发频发;以产品为核心的风险监测体系不能真实反映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水平,造成对食品安全现状认知的偏差;食源性疾病存在漏报、瞒报情况,由其引发的潜在风险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食品安全治理仍然任重道远。
总结起来,我国凸显四类主要食品安全风险:
第一,病原微生物污染是造成食品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病原微生物污染防控是食品安全的刚性需求;第二,农兽药滥用则是当前食品安全源头污染的主要来源,可以说我国农兽药应用仍然处于无序状态;第三,重金属、真菌毒素等污染物构成粮食食品安全长远隐患,其中,粮食重金属污染物主要为镉、砷、铅和汞,而重金属超标率较高的粮食区域主要集中在南方和西南省区;第四,非法添加、掺杂使假和欺诈仍是我国现阶段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
(2)生产经营主体瓶颈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世界进入品牌经济时代,发达国家20%的强势品牌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
国际市场已由价格竞争、质量竞争上升到品牌的竞争。
中国食品产业虽然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娃哈哈、张裕、伊利、蒙牛等一批百亿价值品牌,但是一方面进入国际市场顶端的品牌很少,另一方面中国品牌在品牌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由于中国多数企业小而散,不能像卡夫和亨氏这样强强联合,并且缺乏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再加上国际品牌价值评价科学性不够,中国在这上面话语权的缺失,在联合国统计的440种重要工业产品中,中国尽管有281种产品产量居全球第一,但是在Interbrand发布的全球最佳品牌百强榜中,中国只有华为、联想两个企业入围。
第二,长期以来,一方面因为假冒伪劣屡禁不止,消费者对国产品牌不信任;另一方面,中国在品牌建设方面明显滞后,因缺少公正、科学的品牌评价机制,品牌建设在30多年中曾有过两次惨痛的失败教训,花钱买牌子、五花八门的乱评比公司到处都是,从而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得中国消费者更青睐大量购买国外商品,而造成国内产能过剩,大量产品积压。
做到食品的溯源和全程监管,有利于企业突破发展的瓶颈,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在消费者心中的认可度。
3、追溯技术手段升级的需要
全产业链追溯平台是互联网+农业的信息化技术解决方案,其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地理信息等技术,通过感知设备、通讯网络和应用平台,利用二维码技术实现农产品由生产(种植、养殖)到收购、贮藏、运输、加工、市场等全过程的无缝跟踪和监管,打通消费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市场的拓展。
1.2产品介绍
图1:
产品总体架构
以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为两条主线,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信息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系统、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系统等应用,为各级监管机构、检测机构、以及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用户在应用过程中逐渐积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海量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建模和分析能力,为不同用户群体提供宏观决策、微观分析等主题类应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科学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
同时满足省、市、县、乡镇四级监管机构,省、市、县三级检测和市县两级执法机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消费者等用户通过PC、手持设备、移动互联等访问相关应用和网站,方便快捷地使用平台提供的应用,有效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
1.3产品技术架构
图2:
产品技术架构
1、信息资源层
依托基础运行环境提供的硬件资源,建设基础支撑数据库、业务数据库、决策分析库、共享数据库四类数据资源,同时建设非结构化数据以及分布式数据库。
基础支撑数据库主要存储元数据等基础支撑数据,业务数据库将按照质量安全追溯、监管、检测业务建立数据库,通过对数据资源进行汇聚、清洗、加工处理,建立数据仓库,按照面向不同分析主题建立决策数据库,同时建立共享至外部单位以及由外部单位共享至本系统的共享交换数据库(国家追溯平台、省食药监部门追溯平台、市县已建追溯平台、农资门店一体机、快速检测系统等)。
2、系统支撑层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的基础性架构,提供包括用户与权限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数据ETL处理、BI、报表、GIS应用服务器软件、GIS底图、移动中间件等各类技术支撑软件系统。
3、业务应用层
包括监管类应用系统、大数据分析应用、公众服务应用、移动终端应用,以及分布式微服务应用框架。
(1)监管类应用系统
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信息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系统、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系统等。
(2)大数据分析应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从微观层面上去关联和分析某一企业、一类农产品、一家生产基地、一个质检员的数据,从宏观层面上,通过GIS和多维分析工具,从全省或某个区域的视角去组织数据,概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业发展概况、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等。
最终,通过横向和纵向的信息串联,构建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大数据分析网络,建立起所有对象之间的数据关系。
(3)公众服务应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宣传和展示的窗口,主要为社会公众服务。
本次建设的功能主要包含农产品追溯码查询、企业黑名单公示、“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公示、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系统统一访问入口等。
(4)移动终端应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移动终端应用分别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测机构主体、监管机构主体、社会公众主体建立相应的APP应用版本,实现追溯、检测、监管数据的快速采集和业务的快速处理响应,提高信息资源采集效率,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的用户体验和系统使用效率。
4、终端及用户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用户包括省、市、县、乡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基层监管检测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资门店、社会公众及消费者。
各类用户可通过PC计算机、平板设备、移动设备等终端访问应用系统。
5、标准规范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包括基础数据元和代码集、农产品追溯标识格式与编码规范、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追溯管理操作规范、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
第2章产品功能
2.1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信息管理系统
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含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监管检测机构信息管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等功能。
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包含生产企业和农资门店主体备案信息注册申请,县级系统管理员信息审核;监管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包括各级系统管理员对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信息批量信息录入和维护、机构人员管理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包括企业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审核、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打印和检察员内检员管理等。
1、生产经营主体备案
生产经营主体包含生产企业和农资门店两类。
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也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作为快速注册入口),县级系统管理员对主体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生产经营主体可进行备案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后需县级系统管理员审核。
2、监管检测机构信息管理
省、地市、区县各级系统管理员可对下级的监管机构、检测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可单个录入和批量导入监管机构信息,对机构人员进行管理。
如果机构用户对机构信息做了变更申请,需由上级主管机构进行审核。
3、无公害农产品认定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模块实现主体申报、县级审核、地市级审核、省级审核和证书打印的完整业务链条。
此外还提供检查员和内检员信息管理功能,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业务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信息的导入和查询。
2.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主要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中的生产企业,用于实现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信息维护、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快速检测管理以及追溯标识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管理等。
农产品生产企业通过主体信息维护功能实现对主体备案信息维护和地块(棚室)信息的维护;农事档案管理功能和快速检测管理功能是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种养殖档案的记录管理、快检数据的记录管理,可以实现种植业和畜牧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对农事操作的日常信息录入,随时查询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饲料等使用信息。
此外,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追溯标识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管理功能,能够根据收获或出栏情况打印相应规格和数量的合格证和追溯标识。
1、主体备案信息维护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对主体信息进行维护。
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信息以及产地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维护
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含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企业相关介绍信息。
在这些信息发生变更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对其进行修改。
(2)产品信息维护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查询企业产品信息并对其进行维护
(3)产地信息维护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查看本企业的产地信息并对其进行维护。
2、农资购入管理
根据种植业和畜牧业的行业差异,所涉及的农资种类有所不同。
种植业农资含种子、农药和化肥等;畜牧业农资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
(1)种子管理
对于种植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获取种子的途径分为自育和外购。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以对种子信息进行维护。
(2)农药管理
对于种植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以录入外购的农药农资,并对其信息进行维护。
(3)化肥管理
对于种植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以录入外购的化肥农资,并对其信息进行维护。
(4)兽药管理
对于畜牧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以录入外购的兽药农资,并对其信息进行维护.
(5)饲料管理
对于畜牧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以录入外购的饲料农资,并对其信息进行维护。
(6)饲料添加剂管理
对于畜牧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以录入外购的饲料添加剂农资,并对其信息进行维护。
3、种植业生产档案管理
(1)生产建档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种植一批农产品时,就可以建立一个种植档案,以便于进行统一管理。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录入种植档案的基本信息。
种植档案能够辅助企业实现对地块生产农产品种类、生产时间、拔秧时间、生产方式、依据标准进行规划管理,企业及时通过系统提交相关种养殖数据,同时为某个地块生产的某个品种建立原始生产档案,以后的各项生产记录都以此为基础,便于企业全面掌握生产情况也利于监管机构对全省的农产品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种植操作记录
包括录入播种、肥料施用、病虫害防治和采收等信息。
(3)档案查询
种植档案分为正在进行中档案和历史档案。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以输入查询条件,可查询已建立好的生产档案信息。
4、畜牧业农事档案管理
(1)生产建档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养殖一批畜禽时,就可以建立一个养殖档案,以便于进行统一管理。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录入养殖档案的基本信息。
(2)养殖操作记录
包括录入饲料喂养、饲料添加剂喂养、疾病防治、出栏等信息。
(3)档案查询
生产档案分为正在进行中档案和历史档案。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可以输入查询条件,可查询已建立好的养殖档案信息。
5、快速检测
快速检测功能主要包括检测设备配置和检测信息采集。
企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完成采样信息录入,农残速测仪完成检验检测之后,将检测结果自动上传至系统完成检测信息的采集;企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内检员在企业自检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将结果手动录入系统完成检测信息的采集。
6、打印管理
系统支持追溯码打印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
2.3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提供监管员管理、网格化体系设置、监管结果查询、违法违规案件管理、现场检查标准管理、综合查询等功能。
监管员包含省、市、县、乡、村(村级为协管员)五级监管员;网格化体系设置功能主要面向县级及以上监管机构,实现对辖区内网格设置和监管人员的动态调配;监管结果信息可以从主体、监管员两个不同的角度展开查询,查询结果为监管机构对企业的评价、对监管员的绩效考核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违法违规案件可由乡镇监管员通过移动终端进行上传,也可由监管机构通过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进行上报;现场检查标准规范由省级监管机构统一进行维护,乡镇监管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调用此规范。
1、监管员管理
监管员管理:
包括五级(省、市、县、乡、村)监管员,不同级别监管机构用户登录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后可以看辖区内的监管人员基本信息以及监管人员当前位置信息,并可以对辖区内的监管员基本信息进行维护。
2、网格化体系设置
网格化体系设置包括两部分功能:
网格划分、责任设置。
监管网格以乡为基础单元进行划分,默认“一乡一格”,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与监管人员自动关联,再进行动态调配。
监管机构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整网格,如将两个乡镇合并成一个网格或将一个网格拆分成两个或多网格。
监管员使用移动端登录,可查看责任网格中对应监管对象(生产经营主体、农资门店)的基本情况,并通过“主动申领任务”形式针对具体监管对象展开现场检查。
3、监管结果查询
乡镇监管员使用移动端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自动上传至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区县级及以上监管部门可以查询监管结果。
监管结果以监管对象和监管员两个维度进行展现,同时监管结果也为监管机构对企业的评价、对监管员的绩效考核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4、违法违规案件上报
乡镇监管员使用移动端进行违法违规案件上报,上报结果自动上传至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区县级及以上监管部门可以查询已上报的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同时也可以进行违法违规案件上报。
5、现场检查标准管理
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设计围绕种植、畜牧等不同行业现场检查标准操作规范(SOP),该规范由省级管理部门进行维护,乡镇监管员使用移动终端进行现场检查时调用此规范,实施现场检查。
6、综合查询
省、地市、区县不同级别监管机构开放不同权限的数据查询统计服务,查询结果默认为本级及辖内的数据。
2.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系统
1、快速检测数据上报
快速检测分为检测数据上报,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审核管理三大模块。
其中检测数据上报模块分为数据上传,数据接收,数据标记等功能。
数据统计分析分为地区统计、站点统计、分类统计、按月统计、按日统计、同比环比、超标统计。
数据审核模块分为数据查询、数据审核、数据管理。
2、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包括任务发布、任务分配、数据填报、统计报表四大主要功能。
其中任务发布模块包括任务分类管理、任务发布管理、设定当前任务等功能,任务分配模块包括抽检分配、任务快速分配、查看任务完成情况、修改状态等功能。
数据填报模块分为数据填报、数据审核、上报确认、查看上传结果等功能。
统计报表模块分为报表统计,报表导出等功能。
3、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包含实验室处理、业务逻辑处理、领导批示三个主要功能。
其中实验室处理包括监测数据录入以及监测数据确认等功能,业务逻辑处理分为登记,分配,分发,结果评价,报告交付,生成报告等功能。
其中登记分为抽样登记和委托登记。
登记完成后可根据需检测项目以及设定的标准进行任务分配至各实验室,在进行样品的分发至实验室进行检测,登记人员可随时查看样品检测进展情况以及现在反馈的实验报告。
2.5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
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通过与“试点农资门店专用设备”对接,获取农资门店的进销台账供区县级及以上监管部门进行台账信息查询。
此外,系统还提供投入品的正向追踪和反向的溯源,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对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追溯,同时提供丰富的综合查询功能,使各级监管部门能够真正掌握投入品的使用情况。
1、进销台账管理
通过与全省农资门店的投入品进销电子台账软件进行对接,汇聚全省投入品进货信息、库存信息和销售信息。
既可以方便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投入品使用时提供准确的投入品数据来源,又可以使全省各级(省、地市、区县、乡镇)监管机构用户,建立投入品追溯查询渠道,实现对投入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监管。
2、投入品正向追踪
系统与全省农资门店的投入品进销电子台账软件进行对接,汇聚全省投入品进销台账信息,结合现行农业农村部投入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全省各级监管机构用户建立一条以农业投入品“登记证号”为线索的正向追踪查询渠道,查询结果内容包含:
农业投入品生产厂家信息、农资门店信息、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购入信息、农业投入品使用信息、农事操作档案信息等。
3、投入品反向溯源
在农产品在检测或者使用过程中,当发现问题农产品时,可通过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对农产品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反向溯源,实现从生产档案到生产经营主体、到农资门店、到投入品生产企业的全流程追溯。
4、综合查询
从全省各级投入品监管员角度出发,可以查看某个地区的农资门店分布情况、某个农资门店的投入品购销情况、某地区购销数据上报情况及现场检查合规情况等。
2.6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系统
信用评价系统功能包括:
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模型管理、信用信息公示以及信用档案查询四个模块构成。
信用信息包括:
企业资质信息、产品检测信息、产品追溯信息、政府监管评价信息和消息者反馈信息,这五类信息由系统自动采集形成。
信用信息采集到的结果交由评价模型进行计算为每个企业生成信用得分,对于拟列入“红黑名单”目录的企业经省级审定后对外进行公示发布,供社会公众进行查询。
1、信用信息采集
信用信息采集由系统自动完成,是整个信用评价体系的数据来源,全省各级信用评价员可以查看本地区内所有信用信息采集的情况。
信用评价采集信息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所建设的各业务系统,其中企业资质信息来源于主体信息管理系统,产品检测信息来源于检验检测系统,产品追溯信息来源追溯系统,政府监管评价信息来源于网格化执法监督系统,消息者反馈信息来源于移动终端社会公众主体应用,各系统业务数据在信息评价系统有机结合形成企业信用档案,反过来信用评价系统又为各业务系统提供业务指导依据。
2、评价模型管理
评价模型管理为信息评价系统生成信用档案提供了工具,通过信用信息采集而来的数据,通过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评价模型计算最终转化成更直观的企业信息信用得分。
根据信用得分来判定信用等级,并为信用预警以及“红黑名单”公示提供有力的依据。
3、信用档案查询
信用评价系统通过采集来自各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经过评价模型计算最终生成各企业的电子信用档案,提供给全省各级信用评价员来查看本地区内的信用档案信息。
4、信用信息公示
信用信息公示包括:
信用等级审定、信用公示、信用预警三个功能。
经评价指标模型计算得到企业信用评分情况,依据评分生成信用等级及拟列入“红黑名单”的目录,该目录在公示之前需要先经过省级农业有关部分的审定,审定完成之后再将该目录进行网站公示,同时也为信用预警信息提供数据来源。
2.7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系统
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系统主要参照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定性定级管理,分别赋予各级管理部门权限和义务,向有关人员推送短信提醒,实行属地管理和挂牌督办。
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应对问题,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系统主要包括事件上报、事件评估、应急响应、事件处置等功能。
1、事件上报
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相关主体需要及时向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报告,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投诉建议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安全事件时,也需要及时进行事件上报。
事件上报主要由监管机构人员进行记录,并填报至系统,内容主要包括:
事件发生的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主要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等信息。
2、事件评估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上报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会针对上报事件进行评估,并核定级别。
其中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事件农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事件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件发展蔓延趋势等。
核定事件级别主要是事发地上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事件评估结构,确定事件等级,包括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县级应急响应员根据评估结果和评定等级,及时将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3、应急响应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评估并确定级别后,县级监管人员要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信息,主要包括分级响应记录、指挥协调记录和响应终止记录等。
其中分级响应记录主要是记录响应部门、响应级别、响应时间等;指挥协调记录主要记录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应急指挥重大事项决定、紧急处置记录等;响应终止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记录专家论证结论和终止响应建议等。
4、事件处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事件影响结束后需要进行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县级网格化监管人员要及时记录上述善后处置信息。
同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提交相应的总结报告,上一级监管部门可以查看相关记录和报告。
2.8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
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打通数据壁垒,强化数据关联。
种养殖企业、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重要的三个监管对象,系统分析从横向上以企业(责任主体)为主线,串联起与企业相关的所有关键要素,用一个时间轴来展示企业的发展历程。
同时将企业与农产品,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相互关联。
这些关键节点的数据,还可以进一步的钻取和延伸,对参与关键节点的生产基地、农资门店、检测机构等建立360度的数据画像。
从微观层面上去关联和分析某一企业、一类农产品的数据,从宏观层面上,我们通过GIS和多维分析工具,从全省或某个区域的视角去组织数据,概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业发展概况、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等。
最终,通过横向和纵向的信息串联,构建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大数据分析网络,建立起了所有对象之间的数据关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主要包括生产经营主体画像、领导驾驶舱、GIS专题图、追溯信息查询等功能模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服务和决策支撑。
1、生产经营主体画像
生产经营主体画像主要是通过一张图的方式来描述生产经营主体的相关联的信息,其中主要包括三大类信息,分别为主体基本信息、主体生产关键指标信息、主体监管关键指标信息。
主体生产关键指标信息和主体监管关键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