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操作办法与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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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操作办法与措施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操作办法与措施

一、投资控制

1投资控制的目标

(1)本工程项目投资预算以经批准的业主确认的额度为准。

(2)本工程施工投资总体控制目标为经批准的本工程预算以及经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费用之和为监理工作投资控制目标。

(3)严格按合同所确定的验工计价规定进行验工计价工作。

把住合格工程验工计价关,把好审查关,把好投资关,确保工程总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工程总价款在施工承发包合同价的范围之内。

2投资控制的工作要求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投资监理的施控主体,处于工程计量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规定的其它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1)熟悉合同文件,特别是熟悉有关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方面的职责权限条款。

(2)根据合同条款以及业主有关计量与支付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理科学化、规范化。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所有已完成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记录,以便检查承包商提交的月度、季度结算单。

(4)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

计量工作由承包商统计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5)对完工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权。

承包商已完工且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工程,应首先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到现场进行计量。

未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业主不予支付工程款。

(6)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种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由于设计变更(已获确认)或由业主、承包商、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变更(已获确认)而发生的工程合同变更的审查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7)工程费用的支付是对工程投资实施控制的最后环节,必须严格按费用支付程序实施各种费用的支付管理,必要时检查承包商的帐户、票据、赔偿及其它财务报表的问题,并遵照合同要求提出建议或更正。

(8)审批承包商的计量支付申请,证明工作完成或部分完成。

(9)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3投资控制的方法

(1)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设计要求,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和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方面的职责权限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费用的监理科学化、规范化。

(2)熟悉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费用进行控制的过程,建立投资控制台帐,对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记录,以便检查承包商提交的月度、季度结算报表。

(3)对所有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计量。

计量工作由承包商统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4)承包商要求对完工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支付工程款。

应首先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确认。

审批承包商的计量支付申请,证明工作完成或部分完成。

(5)对于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权和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否定权,由已获得确认的变更设计或由业主、承包商、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的已获确认的工程变更,而发生的工程合同变更的审查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6)对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进行比较,分析投资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对未完工程投资进行预测,提出投资目标调整方案。

(7)按现行文件规定办理投资签证,保证验工签证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拒绝计量。

(8)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申报的季、年度验工报表,核对工程数量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该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9)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变更设计,并按变更设计程序执行。

4投资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结合本工程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组织机构首先落实投资控制人员,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投资控制第一责任人,造价监理工程师为投资控制监理的核心责任者,总监理工程师为最终审核者的三级负责制。

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2)技术措施

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对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

寻找通过改进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3)经济措施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对造价目标进行危险分析,采取防范性对策。

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凭证。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控制预算单价及政策调价项目费用的增加。

定期比较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

发现偏差,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进行工程计量,签发付款凭证。

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审核竣工结算。

建立投资控制台帐,每季向业主报送一次,每年末与承包商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资料报业主一份。

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存在问题的报告。

(4)合同措施

要依据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和控制,防止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工程变更。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

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负责组织协调,正确公正地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各种索赔与反索赔事项。

(5)其他措施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施工变更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二、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目标

按照本工程关键工期节点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将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比较分析,预防为主,纠偏为辅,监控保障本工程阶段工期和总工期按要求计划进行。

(注:

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委托监理合同和工期进度计划为准)。

2进度控制的工作要求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主要是对工程施工计划的审批和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和计划调整,保障工程能按照合同规定顺利竣工。

(1)计划管理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后,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对其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承包商制定的计划是否合理,是否适应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业主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果有),避免不切合实际的施工计划,切实用科学的施工计划指导施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重点是承包商实施计划的能力以及施工时间安排的合理性,最后报业主批准。

(2)进度控制

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如有必要,向承包商书面提出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

审批承包商施工计划的调整,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3)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以及业主有关轨道交通工期总体策划要求制定进度控制方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并上报业主。

3进度控制的方法

(1)制定各项进度的控制原则;确定各个阶段工作管理目标和进度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编制的进度计划方案。

(2)审查承包商提报的劳力、材料、设备及其规格、数量和质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的要求。

(3)按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过程控制,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图,定期举行进度会议;在项目进度全过程中检查月度、季度、年度工程的进展。

(4)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业主下达的季、年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按月、季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5)定期对进度进行检查,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特别是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一定要准确了解工程进度,如发生延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措施,并报告业主。

(6)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业主下达的季、年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每月末项目监理机构向业主以文字形式汇报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7)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业主报告。

(8)定期检查重点工程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予以重点控制。

(9)检查承包商人力、材料、设备供应与总工期目标的符合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合理性。

(10)针对影响现场施工进度实际情况,及时协调内、外部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以保证总工期的实现。

4进度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进度控制,由总监理工程师为总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进度控制员,负责各施工阶段计划的落实,负责施工图提供、设备材料进场生产、安装调试工程进度,及时掌握各项进度执行情况,编写进度控制报告。

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业主下达的季、年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编制的总进度计划;每月按时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计划实施时,我们将主要采取“实地检查、会议分析”的方法来了解进度执行情况。

一般情况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月进度会议”和“季度进度会议”。

特殊情况下,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组织召开“日进度会议”和“周进度会议”。

“进度会议”主要内容有:

1)上期进度情况、人力资源分配状况,确定“前锋线”。

2)上期遗留问题、解决方案。

3)本期工作计划,人力资源分配。

4)会议记要由组织会议的监理工程师编写,与会者确认,书面文件分发参加会议各方,并上报业主。

(2)技术措施

全面推行方针目标管理,按照系统工程管理方法,运用网络技术,强化组织协调,对整个工程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督促承包商调整优化施工方案。

严格控制关键工期的施工进度。

按照施工工序的先后,经常检查承包商的材料(自购材料)的供应工作,确保工程材料满足各阶段工程的需用。

根据工程的需要要求承包商的大型机械设备先后进场。

施工中积极支持承包商全面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检查承包商的质量预控措施和组织技术难题攻关。

从根本上消除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返工、停工、影响工程进度的现象。

(3)经济措施

如果由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而承包商又未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改变延期状态时,监理工程师可根据《施工合同》约定:

造成关键工序的关键工期拖延,影响了工程总计划的,建议按每拖延一天给予承包商一定额度的处罚。

由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导致监理延期服务,监理延期服务费由承包商承担。

(4)合同措施

业主根据工程客观条件而改变工期计划,要求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要求。

为了达到工期目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形象进度,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完成,不允许延误。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

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补偿。

承包商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每月填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

没完成计划的必须申明原因,并提出纠正措施。

 

三、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目标

确保本标段工程全部子项工程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和规定的技术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验收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规范以及本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工程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竣工文件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以及本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对工程竣工文件归档的要求,并满足本工程整体创优规划的要求。

2质量控制的工作要求

工程监理任务分三部分,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其中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关键与核心,监理依据的是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条款,国家、行业及本项目所在地发布的标准、规范以及勘察、设计等工程文件。

工程监理具有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商取得项目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书面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工程监理具有工程质量与分项分部工程(含隐蔽工程)质量的检验权。

未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确认质量的工程,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工程质量监理是一个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它贯穿整个合同执行过程的始终。

下面就施工各个过程将工程质量监理的具体工作要求进行阐述。

(1)准备阶段

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2)会同业主审批承包商的工地试验室设备、人员及承担的业务范围。

3)审查承包商为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包括料场)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4)审查承包商拟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的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

5)审查承包商原材料的试验结果。

6)审查拟开工项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7)检查、核验承包商的放样和测量数据。

(2)施工阶段

1)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是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

3)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4)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合同要求后才准许承包商继续施工。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结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按业主有关轨道交通测量管理规定执行。

6)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权和处理建议权。

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质量听证分析会,结合现场调查的结果,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并报业主审批同意后处理。

7)对需要返工处理的质量事故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商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8)应要求承包商按时上报真实可靠的监控量测资料,并随时进行检查。

9)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按有关地方规定、条例以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扰民问题要求承包商进行彻底整改,并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所监理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情况。

要及时向承包商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承包商回复对监理工作通知内容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

监理工作通知应及时报业主。

(3)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1)交工验收与交工证书的签发

在收到承包商的交工申请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对此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写出书面审查报告,对交工工程进行检验,并作出评价,检查承包商对申请交工工程的现场清理情况以及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

会同业主确认以上各项检查符合合同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交工证书。

2)编制竣工文件

在工程交工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有关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商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3)缺陷责任期

移交工程证书的签发,表示该部分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应就业主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承包商进行跟踪,并要求承包商要:

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

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已完工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的修补;

进行修补或重建因承包商原因出现的工程缺陷;

应继续完成不合格需重建、修补缺陷的工程,直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

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所完工程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

3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1)质量控制的方法

1)质量的事前控制

请业主提供监理依据的文件、资料(合同、投标书、图纸、政府有关批文等)。

在图纸会审前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

审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方案,签认后交业主。

审查承包商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对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

分包商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商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必要时现场检核重要、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技能。

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应签认。

检查承包商专职测量人员上岗证书、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行质量控制。

对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严格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

对试验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或试验,送样实行监理现场见证。

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其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验收。

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并签署意见。

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业主宣布对监理的授权,业主、承包商介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的意见与要求,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程序,制定工地共同遵守的会议制度及其监理过程中各方配合协调事宜。

2)质量的事中控制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规范及实际图纸的要求,采用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等手段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

严格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艺过程的各个质量控制点、施工各工序进行跟班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人员整改。

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单。

项目监理机构、业主(如需要)、承包商现场联合检验,确认合格后再实施隐蔽。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行使监理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定承包商立即对该部位实施停工整改: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工程质量下降,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擅自将工程转包。

✧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商进场作业者。

✧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严格执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总监理工程师与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承包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有质量方面的认证意见,将验收不合格的内容扣除。

建立质量监理日记:

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及质量检验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组织现场工地例会及专题会议:

现场工程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

会议将讨论质量及工程的其他事宜,解决施工遇到的各种问题。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

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及时提出报告。

3)质量的事后控制

每一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必须先经承包商自行检查并进行验收,再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达标并签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审核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交全部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自评报告及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文件,经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初验,对初验提出的问题,要求承包商限期内进行整改。

初验合格后,业主主持竣工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协助业主作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承担保修期的监理工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商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2)质量控制的手段

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采用平行检测等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将影响工程质量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相关的表格记录,对设备质量、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为质量控制提供信息依据。

出具各种监理报告。

4质量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明确职责分工。

项目监理机构及承包商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监督管理。

监理公司领导定点联系制度,监理公司领导对项目监理机构定期巡视检查,解决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及施工中遇到的各项问题以提高监理能力及水平。

监理公司实行定期到监理工地进行质量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提高监理水平,加大对质量监理力度,满足业主的要求,创造优质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和审查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人员,完善措施和制度。

(2)技术措施

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实地考查、现场抽样,审查供应厂家的资质证、准销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手段,确保材料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并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施工队伍资质、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技术可靠性和质量保证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检查中,用观察、量测、测量、试验等手段按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好工序交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做好工程变更、质量事故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程师严格依据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实施检验批验收或分项工程验收,发现问题要求承包商及时纠正整改,保证在上道工序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单位、单项及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在质量检查和验收中,监理工程师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根据施工合同,对可能的违约行为提出警告。

按合同条款,对造成损失一方进行经济处罚。

 

四、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的目标

熟悉《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合同管理,全面兑现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监督承包商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

2合同管理的工作要求

(1)工程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商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分包商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和适应程度及业绩,着重审查分包投入分包工程的人员和施工机械,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分包合同的工程内容和范围、对整个工程进度和合同的影响,协助业主决定工程分包。

(2)工程变理

1)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授权范围内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对变更工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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