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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发58号
处发[2008]58号
关于制订2008级本科专业(方向)人才培养
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一所学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为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和实施教学管理提供具体依据。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08级本科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学院仍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制订200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行发教务字[2005]109号)的要求和精神,组织好本单位2008级各专业(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0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院主要领导牵头、教学副院长具体组织、系主任和专业(方向)负责人直接负责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研讨、充分论证,完成各专业(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审核本院各专业(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在认真总结现行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并及时制订2008级各本科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标准和教学计划,精心设计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突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4、课程设置是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重点和核心,要通过课程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各专业(方向)课程的设置既要体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课程设置要求,又要兼顾本专业的内涵特点、学科优势和教学实际,在体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强调基础,关注前沿,重视文理贯通。
音乐学和美术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还要分别体现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05]5号)和《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5]38号)的要求。
5、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列入人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6、一个本科专业开设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方向的,每个专业方向必须有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
各学院要加强新增本科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工作。
凡2007年后新增的本科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有2名以上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的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
7、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及其他相关“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所依托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贯彻落实“质量工程”的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订,且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有2名以上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的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
8、本科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要求和格式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制订200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校行发教务字[2005]109号)的要求执行。
注意以下几点:
(1)专业名称和授予学位门类一定要准确,以附件一《湖南师范大学现设本科专业及授予学位一览表》为准。
(2)各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学制、学分与学位;主要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辅修课组培养计划表;辅修专科培养计划表;辅修本科培养计划表。
以上内容必须自前往后按顺序排列。
(3)各专业的课程设置统一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课程组成(见附件二)。
具体结构为:
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弹性素养限选课;任意选修课。
师范类专业必须开设教师教育必修课(见附件四)。
所有公共必修课和教师教育必修课,必须按附件三《全校公共必修课课程表》和附件四《教师教育必修课课程表》要求安排,任何学院都不能改变。
专业限选课所设置的课程总门数和学分数必须大于学生应修的课程门数和学分数。
原则上每个专业必须设置2-3组弹性素养限选课。
(4)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及其百分比必须按学校要求执行(见附件二)。
必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65%,选修课占35%。
学分总数不能超出规定范围,五年制医学本科专业学分修读范围为220—230学分,其它各专业学分修读范围为150—166学分。
(5)教学进程计划表的格式必须与规定的格式完全一致,具体格式以教务处下发的电子版为准。
(6)学分计算方法要统一。
原则上每门课程总学时满17学时的课堂教学,同时辅以不低于17学时的课外学习内容,核记1学分。
公共必修课的学分和学时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实验课满34学时记1学分。
(7)一般专业实习必须安排8周以上,记6-8学分;教育实习安排六周以上,记6学分,教育见习(必须包括微格教学技能训练)2周,记2学分;医学类与影视类等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增加专业实习的时间和学分。
军事理论与训练记2学分。
公益劳动(每学年2.5天劳动,四年共计2周),记1学分。
毕业论文原则上安排10周,记6-8学分。
工科专业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公益劳动、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根据专业要求,原则上不少于30周,记25-40学分。
其中,毕业设计不少于12学分。
相关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所依托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含军训、公益劳动、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等所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总时间不少于半年。
(8)课程编号要规范。
具体编号规则见附件五《课程编号规则》。
8、播音与主持艺术(含广播电视编导方向)、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含服饰艺术表演方向)、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学前教育等艺术体育类专业,高等数学
(一)可不做必修要求。
9、我校师范类专业必须在专业必修课中开设教师教育课程组,师范兼非师范类专业必须在弹性素养限选课中开设教师教育课程组。
10、各专业(方向)在编制“教学进程计划表”时,一定要注意课程修读的先后顺序,先修课程一定要开设在前面,以便于学生的后续学习。
11、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已有外国留学生就读的学院必须制订相应本科专业(方向)的外国本科学历生的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具体事宜另行下文。
请各学院务必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2008级本科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各本科专业(方向)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和院教学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十一月七日前将纸质文档和word文档(word电子版必须以教务处下发的模板为准)各1份以及《各专业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及其百分比》(附件七)1份(含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教材研究科。
相关电子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
附件:
一、湖南师范大学现设本科专业及授予学位一览表
二、全校各类课程的结构、学分要求及其百分比表
三、全校公共必修课课程表
四、教师教育必修课课程表
五、课程编号规则
六、各学院代码一览表
七、全校各专业(方向)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及其百分比
八、200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字体及格式要求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附件一:
湖南师范大学现设本科专业及授予学位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设置时间
所属学科门类
授予学位
专业性质
学院
1
教育学
040101
1938
教育学
教育学
S(师范)
教育科学
学院
2
学前教育
040102
1988
教育学
教育学
S
3
教育技术学
040104
1997
教育学
理学
S
4
心理学
071501
1988
理学
理学
S
5
应用心理学
071502
2003
理学
理学
J(兼)
6
公共事业管理
110302
1993
管理学
管理学
J
7
汉语言文学
050101
1938
文学
文学
S
文学院
8
对外汉语
050103
2006
文学
文学
S
9
历史学
060101
1938
历史学
历史学
S
历史文化
学院
10
文化产业管理
110310S
2005
管理学
管理学
F(非师范)
11
法学
030101
1996
法学
法学
F
法学院
12
哲学
010101
1998
哲学
哲学
F
公共管理
学院
13
社会学
030301
1999
法学
法学
J
14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401
2000
法学
法学
F
15
思想政治教育
030404
1960
法学
法学
S
16
行政管理
110301
2003
管理学
管理学
F
17
劳动与社会保障
110303
2002
管理学
管理学
F
18
经济学
020101
1996
经济学
经济学
F
商学院
19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2
2004
经济学
经济学
F
20
金融学
020104
2002
经济学
经济学
F
21
工商管理
110201
2003
管理学
管理学
F
22
市场营销
110202
2001
管理学
管理学
F
23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5
2000
管理学
管理学
F
24
旅游管理
110206
1996
管理学
管理学
F
旅游学院
25
英语
050201
1938
文学
文学
S
外国语学院
26
俄语
050202
1956
文学
文学
S
27
日语
050207
1998
文学
文学
S
28
朝鲜语
050209
2008
文学
文学
J
29
音乐学
050401
1958
文学
文学
S
音乐学院
30
音乐表演
050403
1999
文学
文学
F
31
舞蹈学
050409
2005
文学
文学
J
32
美术学
050406
1958
文学
文学
S
美术学院
33
艺术设计学
050407
1997
文学
文学
F
34
新闻学
050301
1993
文学
文学
F
新闻与传播
学院
35
广播电视新闻学
050302
2002
文学
文学
F
36
广告学
050303
2003
文学
文学
F
37
编辑出版学
050304
2000
文学
文学
F
38
播音与主持艺术
050419
2001
文学
文学
F
39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1938
理学
理学
S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40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2
1999
理学
理学
F
41
统计学
071601
2000
理学
理学
F
4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1994
工学
工学
J
43
电子商务
110209W
2004
管理学
管理学
F
44
软件工程
080611W
2005
工学
工学
F
45
物理学
070201
1938
理学
理学
S
物理与信息
科学学院
46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1
2002
理学
理学
F
47
通信工程
080604
2003
工学
工学
F
48
化学
070301
1938
理学
理学
S
化学化
工学院
49
应用化学
070302
1993
理学
工学
F
50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1
2001
工学
工学
F
51
制药工程
081102
2003
工学
工学
F
52
生物科学
070401
1953
理学
理学
S
生命科学
学院
53
生物技术
070402
1993
理学
理学
F
54
地理科学
070701
1938
理学
理学
S
资源与环境
科学学院
55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070702
2001
理学
理学
F
56
地理信息系统
070703
2000
理学
理学
F
57
土地资源管理
110304
1996
管理学
管理学
F
58
体育教育
040201
1960
教育学
教育学
S
体育学院
59
运动训练
040202
2000
教育学
教育学
F
60
社会体育
040203
2002
教育学
教育学
J
61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4
2001
教育学
教育学
F
62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040313W
1992
教育学
工学
S
工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63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40318W
1994
教育学
工学
S
64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29W
1994
教育学
文学
S
65
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
040330W
1994
教育学
文学
S
66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3
2004
工学
工学
F
67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301
2005
工学
工学
F
68
预防医学
100201
2002
医学
医学
F
医学院
69
临床医学
100301
2002
医学
医学
F
70
医学检验
100304
2002
医学
医学
F
71
护理学
100701
2003
医学
理学
F
72
药学
100801
2002
医学
理学
F
附件二:
全校各类课程的结构、学分要求及其百分比
课程类型
学分数
学分
总数
百分比(%)
必
修
课
公共必修课
36-56
106
65
专业必修课
50-70
选
修
课
专业限选课
28
56
35
弹性素养限
选课
12
任意选修课
16
合计
162
100
注:
①五年制医学类本科专业,学分总数为220—23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为150—160学分,专业限选课为36学分,弹性素养限选课为14学分,任意选修课为20学分。
②上表的总学分数为162个学分,各院可根据专业特点作适当调整,学分总数不超过166学分,不低于150学分。
附件三:
全校公共必修课课程表
(全校公共必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号)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
总学时
总学时
分配
学
分
数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备注
讲授
实践
26000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1
34
17
3
1(理)
2(文)
2
260000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4
30
4
2
1(文)
2(理)
2
260000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1
48
3
3
3(文)
4(理)
3
26000004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102
60
42
6
5(文)
6(理)
4
26000005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一)(文科)
60
30
30
3
1
4
26000006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一)(理科)
90
45
45
4
1
6
26000007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二)(文科)
72
36
36
3
2
4
26000008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二)(理科)
108
54
54
4
2
6
26000009
大学英语
(一)
72
72
4
1
4
26000010
大学英语
(二)
72
72
4
2
4
26000011
大学英语(三)
72
72
4
3
4
26000012
大学英语(四)
72
72
4
4
4
26000013
高等数学
(一)(文科及医学院各专业)
51
51
3
2
3
26000014
高等数学
(一)(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
85
85
5
1
6
26000028
经济数学
(一)(旅游学院、商学院各专业)
85
85
5
1
6
26000015
高等数学
(一)(理科其它专业)
68
68
4
1
5
26000016
大学语文
51
51
3
1(文科)
2(理科)
3
26000017
大学体育
(一)
36
4
32
1
1
2
26000018
大学体育
(二)
36
2
34
1
2
2
26000019
大学体育(三)
36
4
32
1
3
2
26000020
大学体育(四)
36
2
34
1
4
2
26000021
健康教育
18
18
1
3
6次讲座
26000022
军事理论与训练
3周
2
1
26000023
公益劳动
2周
1
26000027
形势与政策
2
讲座
注: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简称“概论”课程)的实践课时为42课时,要求撰写一篇社会调查报告,考核合格者,记2.5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课时为17课时,记1学分,具体要求及考核方式由开课单位确定。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实践课时为4课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实践课时为3课时,均由开课单位制订具体的实践教学计划。
“概论”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作专业必修课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公共管理学院所有专业中作专业必修课开设。
学校组织相关单位以讲座形式开设“形势与政策”课,全校学生必须修读,记2学分。
同时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文化素质教育校选课,考核合格者,记2学分。
附件四:
教师教育必修课课程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
总学时
总学时分配
学分数
开课
学期
周学时
备注
讲授
实践
26000024
心理学
51
51
3
2
3
26000025
教育学
51
51
3
3
3
26000026
现代教育技术基础
34
26
8
2
5(理)
6(文)
2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含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
51
51
3
3
各学院自行编号
附件五:
课程编号规则
1、学校统一规定每门课程的编号为8位数。
其中,第1-2位数为学院代码(见学院代码一览表),第3-8位数是单个专业课程流水号。
具体如下:
学院代码单个专业课程流水号(从010001开始)
2、公共必修课程由学校统一编号,以附件二《全校公共必修课程表》为准。
教师教育课程由学校统一编号(以附件三《教师教育必修课程表》为准),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由各院自行开出的教学论性质的课程,由各专业编号。
3、各专业课程流水号从010001开始,不包括由学校统一编号的教师教育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
4、同一门课程,如果课程总学时(包括讲授学时和实践(实验)学时)、学分完全相同,使用同一编号。
附件六:
各学院代码一览表
各学院代码一览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01
教育科学学院
02
文学院
03
历史文化学院
04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
法学院
06
公共管理学院
07
商学院
08
旅游学院
09
外国语学院
10
音乐学院
11
美术学院
12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3
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
14
化学化工学院
15
生命科学学院
16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17
体育学院
18
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19
医学院
26
教务处
附件七:
全校各专业(方向)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及其百分比
(按实际制订情况填写)
专业负责人签名:
教学副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填表日期:
2008年月日
学分学时要
求及比例
课类
所开课程总学分数
规定每位学生所选学分数
占总学分的比例(%)
课程总学时
规定每位学生所选课程学时数
占总学时的比例(%)
公共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教师教育必修课
专业限选课
弹性素养限选课
任意选修课
学分总数
附件八:
200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字体及格式要求
╳╳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小二号宋体)
一、培养目标(五号黑体)
具体内容:
本专业培养(五号宋体)
二、表格要求
1、表头(五号黑体)
2、表格内容(五号宋体)
三、页面设置要求:
1、页边距:
上:
2.54厘米下:
2.54厘米
左:
3.17厘米右:
3.17厘米
2、页眉:
1.50厘米页脚:
1.75厘米
3、纸张:
宽:
21.3厘米高:
29.1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