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643370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41.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docx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

香港购销合同印花税率

  篇一:

销售合同的印花税率

  篇一:

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100%万分之五篇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在我们单位中印花税缴纳最多的是签订购销合同时所缴纳的。

在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写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纳税人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贴花。

由于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多,对于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

因此,有的省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采购合同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销售合同改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据典型调查后确定的。

在我们省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我们是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业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

  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

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1、凡是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2、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增值税后计算印花税。

3、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果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篇三:

印花税的计算

  印花税的计算

  为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比例调整等问题作如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比例问题

  

(一)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其中:

对大型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9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大型工业企业的具体标准是:

从业人员20XX人(含)以上,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含)以上。

  

(二)商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3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三)其他类型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3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二、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政策问题

  

(一)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商品房销售合同,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商品房销售收入的100%和产权转移书据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其中:

商品房销售收入含预售款收入。

  

(二)对从事汽车营销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三)对金融企业的借款合同以查实征收为主,对确属《黑龙江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

  (四)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甲方自行采购原材料,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形查实征收:

  1.对于建设单位(简称“甲方”),账目核算健全,能够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按照甲方自行采购材料金额,适用“购销合同”税目,查实征收。

  2.对于施工单位(简称“乙方”),账目核算健全,能够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按照乙方的工程成本中原材料金额的50%,适用“购销合同”税目,查实征收。

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原材料金额×50%×适用税率3.对于施工单位(简称“乙方”),账目核算不健全,未能准确核算材料成本的,乙方则按照工程成本的30%折算材料成本,作为原材料采购金额,适用“购销合同”税目,实行核定征收。

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程成本金额×30%×50%×适用税率

  篇二:

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

  14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100%万分之五

  篇三:

关于印花税的纳税筹划

  浅析印花税的税收筹划

  一、调研公司简介

  福州鑫海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源公司)成立于20XX年8月,公司与知名企业(福建恒森化工有限公司、福建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同隶属于香港天邦集团。

公司位于福建省会城市--福州,现与日本住友商社、日本昭和化学、韩国LG化学、日本三菱化学、上海华谊、湖南长炼、扬子石化、镇海炼油厂、中海油惠州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厂商合作。

公司主要经营液体化工原料,是福建省最早经营丙烯酸、甲苯、溶剂油相关产品的贸易公司之一,经营产品有:

甲苯、二甲苯、粗甲苯、二氯甲烷、溶剂油(6#、120#、200#)、白电油、石蜡、异丙醇、甲醇、乙醇、丙酮、丁酮、环已酮、白乳胶、海绵复合胶(防水糊)、醋酸丁脂、醋酸乙脂、聚乙烯醇、防白水(乙二醇单丁醚)、氯化石蜡等,产品主要用于纺织、鞋材、油漆、油墨、玻璃、树脂、橡胶、胶粘剂、医药等行业。

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厦门、晋江、石狮等地均设有办事处,主营业务正朝着产业链相关领域深化和拓展。

在业务不断增长的条件下,从节省税收成本的角度出发,企业也应加强对印花税纳税筹划的研究与思考,以便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

  福州三泰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公司)成立于20XX年,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系统的安装、楼宇的安防工程、计算机的修理修配和维护等业务,与福州市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工程业务合同的数量也与日俱增,公司的负责人对合同的印花税的越加关注。

  本文通过调查以上两家公司缴纳印花税的情况后,以两家公司的某些业务作为案例提出了我们的税收筹划思路。

  二、印花税的含义、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

  印花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设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它是一种具有行为税性质的凭证税.凡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就必须依照印花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三、筹划思路

  本文主要针对两家公司印花税纳税的特点与方法,介绍几种可行的筹划思路,并结合案例予以说明,希望能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有所帮助。

  

(一)利用模糊金额、租期进行筹划

  1、现行法律制度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这样纳税人可以延缓纳税时间,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如果签订合同的金额较小,则没有筹划的必要;但若合同金额相对较大,由于“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为避免合同未实际履行但却全额缴纳印花税的情形出现,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的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这样企业在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时,使合同所载金额在即使能够明确的情况下也不最终确定,以达到延缓缴印花税税款目的的一种行为。

  2、案例剖析:

鑫海源公司因生产需求的变化,经常需要不同的设备保持生产,或是有一些设备闲置,为了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公司决定租入价格昂贵的设备,并出租一批闲置设备。

按租赁设备多少,租金大概每年为300万元。

这时如果在签定合同时明确规定年租金200万元,则两企业均应缴纳印花税:

300万元×1‰=(万元)

  3、筹划思路:

⑴如果两企业在签定合同时仅规定每天的租金数,而不具体确定租赁合同的执行时限,则根据上述规定,两企业只须各自先缴纳5元钱的印花税,余下部分等到最终结算时才缴纳,从而获得了这部分缓缴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这对双方企业来说都是双赢的结果;⑵如果鑫海源公司要租入的该租赁设

  备在市场上不具有稀缺性,可以随时在市场上借到,那么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还可以分期签订,一方面可以规避设备短期内被淘汰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使得印花税分期缴纳,从而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二)利用压缩金额进行筹划

  1、现行法律制度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由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因此,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在合理的范围内压缩合同记载金额,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税法规定,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具体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获得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

如果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如果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这时的筹划就要分两步进行:

第一,双方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将辅助材料的所有权进行转移。

由于购销合同适用‰的税率,比加工承揽合同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只要双方将部分或全部辅助材料的所有权进行转移,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所缴纳的印花税之和便会下降。

第二,双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其合同金额仅包括加工承揽收入,而不包括辅助材料金额。

  2、案例剖析:

目前有一家公司委托鑫海源公司加工一批化学物品。

该公司提供原材料800万,我们工厂提供辅助材料150万,加工费为200万。

  3、筹划思路:

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即(150+200)׉=1750元;若双方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将辅助材料的所有权进行转移,再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即150׉+150׉=1450元,这样,双方都可以节税300元,节税的金额虽然不多,但是对于企业来说积少成多也是一笔可观的资金。

  (三)利用保守金额进行筹划

  1、现行法律制度规定:

由于我国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对企业的书立、领受及使用应税凭证的行为课征的税收,因而只要有签订应税合同的行为发生,双方或多方企业的纳税义务便已产生,应该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

根据印花税规

  定,无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而且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2、案例剖析:

鑫海源公司曾与一家公司订立合同,合同规定履行金额为200万元,而实际最终结算时发现只履行180万,当时双方当事人多负担这20万的印花税税款。

后考虑其他税种比如增值税,还代垫一笔税款,虽然金额不大,但却浪费了资金,人为地造成自己企业的损失。

  3、筹划思路:

在合同设计时,双方当事人应充分地考虑到以后经济交往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情况,根据这些可能情况,确定比较合理、比较保守的金额。

如果这些合同属于金额难以确定的,也可以采用前面说过的缓定交易金额策略,等到合同最终实现后,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再补贴印花,也能达到节省税款支出的效果。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采取其他办法弥补多贴印花税票的损失,比如在合同中注明:

“如果一方有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有过错的一方负责赔偿无过错一方多缴纳的税款。

”这样一来,税收负担问题就很好解决了。

  (四)利用分开核算进行筹划

  1、现行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印花税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1988)财税字第255号】,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按各自的税率分别计算印花税,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

这个规定要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分别记载不同税率的经济事项,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2、案例剖析:

20XX年6月三泰公司因与省外一家公司发生业务,需送一批产品到广东,有与铁道部门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所载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350万元。

由于该合同中涉及货物运输合同和仓储保管合同两个印花税税目,而且两者税率不相同,前者为‰,后者为1‰。

根据上述规定,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即按1‰税率计算应贴印花,其应纳税额为:

350×1‰=3500(元)。

  3、筹划思路:

纳税人只要进行一下简单的筹划,便可以节省不少税款。

假定这份运输保管合同包含货物运输费300万元,仓储保管费50万元,如果纳税人能在合同上详细地注明各项费用及具体数额,按照上述第17条规定,便可以分别适用税率,其印花税应纳税额:

300׉+50×1‰=20XX(元),筹划前后的

  差额=3500-20XX=1500(元),订立合同的双方均可节省1500元税款,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签订运输合同时企业应该结合印花税的相关税率规定来合理的分配合同的金额(总的金额不变)可以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节省下来的资金可以用到需要的地方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印花税从利用模糊金额和租期、压缩金额、保守金额、分开核算等方面进行筹划,帮助企业调整和优化自身的纳税方式,做到国家、企业利益的统一。

我们的税收筹划方式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但是在以后的实践工作中可以得到不断地充实和完善,并且能够实际运用到企业的管理活动中。

  【参考文献】

  [1]吕芙蓉.印花税的几种筹划[J].税收征纳,20XX,6

  [2]薄异伟.印花税的探索[J].财会通讯〃理财,20XX,6

  [3]周宁.不可忽视的小税种——印花税[J],湖南地税,20XX,2

  [4]舒玲敏.方寸印花税之我见[J],财经界(学术),20XX,8

  [5]丁宁.勿以利小而不为——浅议企业印花税的税收筹划,财会学习,20XX,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7]《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篇四:

购销合同交印花税

  篇一: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在我们单位中印花税缴纳最多的是签订购销合同时所缴纳的。

在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写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纳税人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贴花。

由于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多,对于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

因此,有的省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采购合同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销售合同改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据典型调查后确定的。

在我们省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我们是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业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

  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

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1、凡是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2、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增值税后计算印花税。

3、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果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篇二:

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购销合同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那么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请阅读下面

  的内容。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

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

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儿是这么规定的:

外资企业在国外发生购销行为的,购和销按照全额做为计税金额,在境内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内资企业发生的购销行为,购按60%做为计税金额,销按70%做为计税金额。

租赁合同按照租金做为计税金额,税率为千分之一。

如果通过上申报,印花税如果无法申报,就说明税务机关没开通此税目,可通知税务机关开通就可以申报了。

当然了,如果不嫌麻烦,也可到税务机关大厅缴纳。

购销合同印花税算法: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

  [20XX]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问题所述电子销售订单也同样需要按销售合同贴花。

而企业地处北京,具体征收管理还应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XX]531号)第一条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纳税人应自行编制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应包括:

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适用税目、合同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等。

纳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

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日内,税收缴款书的复印件应与明细汇总表一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请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电子销售合同印花税进行完税。

  2、印花税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现在各地均有相关规定,企业地处北京,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即: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XX]256号)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应税凭证及计税依据或不能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按照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采用核定办法缴纳印花税的,须填写《印花税核定缴纳申请审核表》,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审核批准后,制作《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第八条规定,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