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组团WD15后所单元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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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组团WD15后所单元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

《乌当组团WD-15(后所单元)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公示内容

第一章总述

第一条单元边界

本次规划范围依据乌当组团控规总则划定的单元边界,北至南明河,南抵阿栗单元,西接风情路,东以北京东路延伸段为界,总用地面积570.38公顷。

包含3个管理单元。

第二条单元主导功能

根据《乌当组团控规总则》的要求,后所单元主导功能为:

南明河下游高品质生态生活住区及东风医疗养老、历史文化、温泉旅游商业服务功能区。

第三条单元规模

后所单元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总用地面积:

570.38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380.45公顷

规划人口:

90000人

建设容量:

562万㎡

平均毛容积率:

1.48

第四条规划重点

用地调整和地块更新重点:

麦穰村、头堡村、乌当村地块改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重点:

新建贵黔综合医院、乌当中心养老院、东风体育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建乐湾一小、乐湾二小、乐湾三小、乐湾一中、乐湾二中等中小学校;

道路交通规划重点:

轨道3号线交通建设;新建高新路、风情路、后所西路;拓宽改造堡子路、渔洞峡路;建设完善支路网络;建设南明河、鱼洞河、渔梁河沿河慢行道;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重点:

新建110KV后所变,完善单元市政管网建设;

绿地规划重点:

建设南明河、鱼洞河、渔梁河滨河绿化带,完善社区级、小区级公园绿地。

第二章土地使用规划

第五条土地使用布局规划

后所单元规划用地面积570.3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80.45公顷。

用地性质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为主。

第六条地块划分

规划结合道路中心线、社区界线、用地权属界线、河流水系、建设项目出让用地边界、土地使用规划布局等,划分为3个管理单元。

第七条容量控制

后所单元(WD-15)建设用地面积380.45公顷,建设容量控制在562万㎡,平均毛容积率为1.48,规划人口90000人。

第三章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

第八条道路系统规划

主干道(红线宽度≥40米):

北京东路延伸段、马东路、高新路、马百路;

次干道(20米≤红线宽度<40米):

风情路、东风大道、堡子路、新庄路、后所南路;

支路(12米≤红线宽度<20米):

13条;

道路交叉口:

设置后所、麦穰两处半互通立交。

第九条公共交通规划

1、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3号线在后所单元西侧南北向穿过,设置东风镇站1个站点。

2、常规公交线路

沿马东路、高新路、马百路、东风大道、北京东路延伸段设置常规公交线路。

第十条慢行系统规划

1、路侧慢行道及慢行专用道

综合考虑路网分布与公园绿地、轨道交通、公交换乘等充分衔接,结合东风大道、风情路、高新路、北京东路延伸段等道路断面设置路侧慢行道。

利用南明河、渔梁河、鱼洞河滨河绿化带,打造沿河慢行专用道。

2、共享单车停放点

结合公交枢纽站点、轨道周边及主要人流聚集点设置。

强化与周边资源的互动联系,沿城市公共设施和社区中心设置骑行绿道,与机动车交通分离,并汇聚于各个节点区。

第十一条停车场及公交设施规划

1、配建停车场

单元内各地块需按照《贵阳市技术管理规定》对各类建筑进行停车位配建。

2、公交首末站

根据《贵阳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总体规划》,在乐湾国际小区内规划乐湾公交首末站用地规模为3000平方米(配建),后所公交首末站用地规模为3000平方米(配建)。

3、公交枢纽站

设置乐湾公交枢纽站,建筑规模5000平方米(配建)。

第4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十二条文化设施规划

规划社区级文化设施1处,东风医养小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同时规划新建10个小区级文化活动站,每个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共计7000平方米。

第十三条教育科研设施规划

规划教育科研设施用地33.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8.93%,主要为乐湾国际学校、乐湾一小、乐湾二小、乐湾三小、乐湾一中、乐湾二中,以及乌当中国数谷智客小镇。

第十四条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社区级体育设施用地1.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74%,主要为东风体育中心。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9.02公顷(经营性),占城市建设用地2.37%,为贵黔医院、西南心血管医院。

同时规划配建社区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4处小区级卫生站,每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第十六条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66%,为乌当区中心养老院。

同时规划配建小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处,每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本规划中明确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可按照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直接提供规划条件。

社区级(居住区级)以下的配套公建的规模、数量等在控规细则中进一步确定。

第5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十七条给水工程规划

1、需水量预测

预测最高日用水量为3.1万m3/d,平均日用水量2.6万m3/d(日变化系数取1.2)。

2、水源、水厂规划

规划由渔洞峡水厂供水,规模为10万m3/d,取水水源为渔洞峡水库。

可向规划区供水3.5万m3/d。

3、供水管网系统规划

规划沿东风大道、渔洞峡路、情人谷路及高新东路等敷设给水主干管,管道成环布置。

给水管道在40米以上道路双侧布置,40米以下道路单侧布置。

在≥DN100管上按不大于120米间距设置市政消火栓,保证消防供水安全。

第十八条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算,预测单元污废水总量2.2万m³/d。

2、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规划由乐湾污水处理站及新庄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区内污水。

3、污水收集管网规划

规划区城市污水(含生活污水、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污水)经污水支管、干管、主干管、截污沟集中收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中水回用规划

规划再生水用水量近期为污水产生量的20%,约4400m3/d;远期为污水产生量的40%,约8800m3/d。

规划沿东风大道、渔洞峡路、情人谷路及高新东路等敷设再生水管道,并每隔800—1000米设置一处洒水车取水口。

第十九条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排放系统规划

加快单元内地久、黄花冲、桐木凹及大关口等排水干线改造建设,满足区域防洪及排水需求。

雨水管原则布置在人行道或慢车道,道路红线宽度超过40m的干道,宜在道路两侧布置雨水管道。

2、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模式)的雨水收集利用

通过海绵道路、海绵小区、海绵公园等源头径流控制措施及雨水调蓄池、河道调蓄等末端调蓄建设海绵城市。

第二十条电力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预测用年电负荷约147.28MW,年用电量约为7.2亿千瓦时。

2、变电站规划

规划由220KV东风变及220KV万松变提供上级电源服务,该单元内无规划的220KV变电站。

规划设置1座110KV后所变,规划总容量为189MVA。

3、电力线路规划

规划保留220KV醒东Ⅰ、Ⅱ回;规划迁改110KV三谷线,新建110KV东后线及110KV后火线;规划10KV线路全部采用电缆形式,有条件区域应结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同建设。

第二十一条通信工程规划

1、通信需求预测

预测域固定电话业务数约5.2万~6.1万线,移动电话业务数约11.3万~13万卡号,宽带用户数约3.6万~4.7万户。

2、通信设施规划

核心局所:

规划由双龙经济区通信核心局所提供核心通信服务,该单元无规划核心局所。

汇聚机房:

规划共设置1座汇聚机房,与公共建筑合建,每座建筑面积为1000m2,不占独立用地。

通信基站:

规划共设置基站100座,其中现状基站22座,利旧基站4座,规划基站74座。

3、邮政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1座邮政端局,与公共建筑混合建设,建筑面积均为1000m2。

第二十二条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气源规划

规划由东风高中压调压站提供天然气服务。

2、燃气需求量预测

贵阳市人均用气量为0.25Nm3/d,预测单元天燃气需求量为3.9万Nm3/d,年用气量0.14亿Nm3。

3、燃气调压站规划

规划设置4座中低压调压站,放置于建筑外墙或小区公共绿地,不占独立用地,工业用户设置用户专用调压站。

4、燃气管网规划

规划沿北京东路延伸段、东风大道敷设DN400中压主干管,沿后所西路、古林路等敷设DN300中压次干管。

第二十三条管线综合规划

1、管线综合

地下管线应根据道路的规划横断面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

若位置受限时,可布置在机动车道或者绿化带。

排列顺序:

地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

电力、通信、给水(配水)、燃气(配气)、热力、燃气(输气)、给水(输水)、再生水、污水、雨水。

若道路红线宽度≥40米,宜两侧布置配水、配气、通信、电力和排水管线。

若道路宽度<40米,宜单侧布置。

2、综合管廊规划

规划主要于东风大道建设综合管廊,单元内综合管廊总长度1.7公里。

干线综合管廊:

给水、中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

支线综合管廊:

给水、中水、电力、电信、供热;

缆线综合管廊:

电力、电信。

第二十四条环卫工程规划

1、生活垃圾量预测

预测生活垃圾量为104吨/日,年生活垃圾量为3.8万吨。

2、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规划生活垃圾由高雁固废处理循环产业园处理,处理规模2200吨/日。

规划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由单一卫生填埋向综合处理(含焚烧、堆肥、填埋等方式)方式转变。

3、垃圾转运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2座,转运总量约240吨/日。

4、公共厕所规划

规划地块结合城市公共建筑、开敞空间、公共绿地等建设(新建、改建)公共厕所10座,每处建筑面积约30㎡。

本规划中明确的市政公用设施可按照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直接提供规划条件。

社区级(居住区级)以下的各类市政设施的规模、数量等在控规细则中进一步确定。

第6章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第二十五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后所单元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按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进行控制。

项目在规划选址和实施建设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成果报告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六条人防规划

1、重点利用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人行地下过街设施、绿化广场、大型公共建筑等地下空间,此类空间平时作为商场、地下通道、停车场等,战时作为人防疏散及掩蔽系统。

2、新建民用建筑根据《贵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随项目一同规划,按标准同步配建;如项目分期开发建设,需同期同步配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需满足同期应建人防面积指标要求。

第二十七条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南明河河道按照200年一遇设防,渔梁河、鱼洞河河道按照100年一遇设防。

2、排涝标准:

排水主干线50年一遇设防;排水干线20年一遇设防。

第二十八条防震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具备综合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

第二十九条消防规划

1、消防站点布局

后所单元位于乐湾一级消防站的消防责任区范围内。

2、消防通信设施布局

每个电话分局应设两条火警专线与贵阳市消防指挥中心连接,每个消防站至少有一条火警调度专线,重要的厂矿、企业单位设置报警专用线。

建立集群无线调度网络。

重点单位和重要建筑设置终端,与消防指挥中心自动接收系统连接。

3、消防通道规划

消防通道主要依靠区域道路系统,一类消防车通道主要满足消防出警快速和远距离增援需要。

主要由主干道组成。

二类消防车通道主要担负消防站点责任区内部和临近责任区的消防出警任务,保障消防车的通畅性。

规划二类消防车通道主要由次干道组成。

本规划中明确的公共安全设施,可按照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直接提供规划条件。

社区级(居住区级)以下的公共安全设施的规模、数量等在控规细则中进一步确定。

第7章城市景观控制规划

第三十条风貌控制导引

1、重点打造南明河、渔梁河、鱼洞河沿河景观轴线,塑造东风大道、风情路、北京东路延伸段沿线良好的城市景观;重点建设绿化建筑山体共同形成的景观廊道,加强建筑第五立面设计,营造城市微景观,构建立体式景观结构。

2、轨道3号线东风镇站周边区域、南明河、渔梁河、鱼洞河三河交汇周边地块宜设置单元标志性建筑,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00米。

3、东风大道、北京东路沿线应控制商业业态,严禁沿街设置独立商业门面。

第三十一条建筑控制导引

1、建筑色彩和风格

实体为建筑墙面,虚体为窗户、玻璃幕墙等透光、反光部位。

居住建筑:

实体部分要求色彩淡雅、明快,以明度和纯度较高的暖黄色、暖灰色为主色调,虚体部分采用白色、浅蓝色,建筑细部可选择明度,和灰度较低的褐色、灰色为点缀;立面细节处理引入吊脚、挑檐等传统元素,体现建筑地域特色。

商务建筑:

大比例的浅色虚体可选用透明度较高的灰蓝色、淡绿色,小比例的深色实体可选用深灰色、暖灰色,两者结合营造大气、沉稳的形象。

高层建筑立面简洁、大方,多层建筑结合材质、构件等增加立面虚实变化,塑造立面美感。

商业建筑:

实体部分以明度和纯度较高的白色浅灰色为主局部采用蓝灰色点缀突出商业建筑灵动空间,虚体可采用大面积偏暖色系玻璃。

教育建筑:

实体部分可适当选用灰度较高的亮黄色、砖红色、橙色作为主体色彩,形体横向设计采用暖白色,虚体宜采用浅蓝色的反光玻璃。

2、建筑材料

建筑外墙不允许采用高度反光的玻璃石材,应采用暖黄色、暖灰色、沙色等,不宜采用黑色、深红色,深灰色等色系。

3、装配式建筑

单元内建筑规模2万平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除外),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建议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建议不少于建筑规模30%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

第三十二条其他控制导引

1、人行道

主、次干道人行道应按无障碍设计规范设计盲道,地面铺装宜选用透水铺装,地面铺装与建筑入口、门廊等相协调,应具有指向性标示。

合理布置交通设施、市政设施、街道家具,与滨河绿带串联,拓展步行活动和绿化空间,提升街道特色和活力。

2、建筑退红线区域

鼓励在建筑退道路红线区域实施绿化建设。

有条件区域宜与人行道统一设计,适当增设健走道、骑行道和城市家具等设施。

鼓励人行天桥的楼梯、过街地道和轨道交通站点的出入口结合沿街建筑或退界空间集约设置。

3、绿化带

设置道路绿化带街道(东风大道、风情路、北京东路延伸段),建筑退绿化带不得小于3米。

绿化带绿地率≥70%,绿化带内应按照慢行体系规划设置步行或骑行道。

4、人行过街

街道过街设施的间距应不超过150米。

道路交叉口应优先保障平面过街设施。

第8章空间管制规划

第三十三条城市蓝线管制

南明河规划河道蓝线60米,渔梁河规划河道蓝线40米,鱼洞河规划河道蓝线30米,均以实线控制。

蓝线内禁止建设与河道保护、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三十四条城市绿线管制

1、滨河公园:

南明河河流绿化带两侧蓝线外各30米,渔梁河、鱼洞河河流绿化带两侧蓝线外各50米,均以实线控制。

2、社区公园:

用地面积4.54公顷,以实线控制。

3、道路防护绿地:

北京东路延伸段道路红线两侧各15米,东风大道道路红线两侧各10米,风情路道路红线两侧各5米,用地面积共9.9公顷,均以实线控制。

第三十五条城市黄线管制

1、交通设施用地

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3号线及其站点的控制范围以虚线控制其廊道宽度,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的具体保护范围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根据轨道交通实施形式、结构要求、工程状况等情况具体划定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结合轨道交通建(构)筑物一并实施开发的地上及地下空间的建设规划需单独论证。

交通枢纽:

乐湾公交枢纽站,以点位控制(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乐湾公交首末站,以点位控制(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后所公交首末站,以点位控制(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设置8个共享单车停放点,共800个车位,以点位控制。

2、供应设施用地

①供水设施:

渔洞峡水厂(已建),用地面积3公顷,以实线控制。

②供电设施:

110KV后所变,用地面积0.4公顷,以实线控制。

③燃气设施:

中低压调压站4座,每座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以点位控制。

④通信设施:

邮政端局1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邮电所1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点位控制。

⑤环境设施

排水设施:

乐湾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8000m³/d,以点位控制。

地久、黄花冲、大关口排水大沟干线断面外侧各3米内为保护黄线,以虚线控制。

环卫设施:

东风镇、乐湾垃圾转运站,每座用地面积800平方米,以点位控制。

公共厕所10座,每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点位控制。

凡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转运站、变电站、天然气门站、燃气高中压调压站、输油、输气管道、加油加气站、甲醇加注站等会对环境和安全产生影响的公用设施建设,其卫生及安全防护距离应按照国家和各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规划控制和建设退让。

第三十六条城市紫线管制

单元内共控制4处紫线用地,分别为:

来仙阁,用地面积1.75公顷;惜字塔,用地面积0.29公顷;后所祖师庙,用地面积0.78公顷;协天宫,用地面积0.4公顷,均以实线控制。

第9章地下空间规划

第三十七条地下空间适宜性评价

禁建区包含:

南明河、渔梁河、鱼洞河沿线绿地及沪昆高速铁路两侧绿地。

重点建设区:

轨道交通3号线的东风镇站周边区域。

适建区:

其它城市建设用地的地下空间区域。

第三十八条地下空间竖向布局

地下空间开发应以浅层(0至-15米)和中层(-15至-30米)为主。

浅层空间主要安排:

商业服务、公共通道、人防等功能。

综合利用中间层空间主要安排:

停车、交通集散、人防等功能,在城市道路下的中层空间安排轨道线路、物流输配、地下车行干道等功能。

第三十九条地下空间功能

商业建筑主要以地下综合体、地下商业街、人防工程等浅层开发为主,中间层可做地下停车等使用。

与轨道相邻地块地下空间应与轨道站厅接驳。

住宅建筑主要以地下停车、建筑设备等浅层开发为主。

市政道路主要以市政设施管线、综合管沟、人行地下通道等浅层开发为主,中间层为地铁线路、地下车行干道、物流输配使用。

绿化与广场用地主要为防灾避难场地,浅层空间可供地下停车、轨道站厅及市政基础设施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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