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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文化不利于创新

2008年是山寨元年。

“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是“小型、小规模”甚至有点“地下工厂”的意思,其主要特点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

如今,网络上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有山寨版,山寨版明星、山寨版“神七”,山寨版“鸟巢”,山寨版的《红楼梦》甚至火过新版《红楼梦》。

山寨文化深深打上了草根创新、群众山寨产品智慧的烙印。

起源

元年概述简介

背景

元年理念网民引领的山寨

山寨体与大话体的差别

山寨的泛滥

元年简史起源

元年概述简介

背景

元年理念网民引领的山寨

山寨体与大话体的差别

山寨的泛滥

元年简史

展开编辑本段起源

  山寨文化在中国IT业的崛起,如同任何一部中国传统武侠小说所演绎的故事那样:

先是以非常规手法游走于主流圈子的边缘,然后逐渐做大,最终向正统势力发起挑战,甚至取而代之。

山寨文化是以极低的成本模仿主流品牌产品的外观或功能,并加以创新,最终在外观、功能、价格等方面全面超越这个产品的一种现象。

它的衍生物,将打破手机的束缚,而扩展到数码相机、鼠标、键盘等等方面,它的副产品同样可以在相关行业引发结构性震荡。

这是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炮火,这是学比赶超的来福枪,山寨文化在抄袭与超越的羊肠小道上一路狂奔,尤其是挣脱了牌照的束缚,握紧了低成本高回报的福祉之后,它摧枯拉朽的震撼力与病毒营销的感染力,彻底颠覆了传统的行业潜规则,建立了以山寨文化为基础的价值序列。

编辑本段元年概述

简介

  公元2008年,在中国为“山寨元年”,论干支则为戊子,属鼠。

该年四海之内一片升平,却也并非别无大事可叙。

要说的就是“山寨文化”的列车终于从物质文明领域杀入了精神文明领域。

困难时期,我们曾经“忙时吃干,闲时吃稀,不忙不闲吃半干半稀”;消费时代,中国各地的“动批”们率先让人民群众结结实实地享受了模仿与拼凑的实用价值;而在娱乐生活中,“山寨”产品的出现同样充满了闪光的“中国式智慧”。

背景

  在过去的30年中,中国的娱乐业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的过程,从《便衣警察》到《落地,请开手机》,从《庐山恋》到《非诚勿扰》,从费翔到SJ-M,变化不可谓不大。

这样的变化对有些人来说,已经算是目迷五色、应接不暇,而另一方面,在互联网的帮助下,中国的娱乐消费大军已经与国际娱乐批发商实现了成功对接。

拜各种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渠道所赐,年轻一代消费者习惯了日韩的中性面孔、欧美的叙事节奏。

于是,我们被成功纳入了“有中国特色的娱乐消费初级阶段”:

平时看不到天王巨星,那就先克隆一个走走穴嘛;暂时消费不到那些“经看又经用”的娱乐方式,那么能在相对乏味的娱乐菜单上,看到一些新瓶旧酒、细粮粗做,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编辑本段元年理念

网民引领的山寨

  除了大宗娱乐产品,网民自拍的视频或者图片也把“山寨”的小作坊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不说质量有多好,倒是真正做到了“多、快、省”。

他们的作品也因调侃主流事物,往往被寄予所谓“民间”的期望。

只可惜“山寨”货中也不乏宋头领,无论是一开始打的“替天行道”名号,还是后来改旗易帜的“顺天护国”,都是在帮“天”打工,多半还指望“天道酬勤”,收归“天”有。

正因如此,宋江把“聚义堂”改成了“忠义厅”,牛×烘烘的“山寨春晚”也被电视台招了安(后来双方合作因故取消)。

山寨体与大话体的差别

  在这一点上,“山寨造”与“大话体”有明显的差别。

山寨反贪官不反皇帝,一心模仿偶像、保护偶像,折腾得再生猛,也还是依附于偶像。

山寨人物或产品也毫不掩饰模仿过程中笨拙的身姿,甚至大有把笨拙风格化、励志化的劲头。

茶余饭后观赏一番,没有精神压力,也还算得上一个玩意儿。

而“大话体”虽然同样是以模仿为主要特征,却是“戏仿”,“仿”字前面的“戏”字才是其险恶用心,最终要瓦解偶像的神圣意义。

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山寨造”和“大话体”没有交叉,事实上,“山寨《新闻联播》”就很有点两家通吃的感觉。

草根文化博大精深,只要加上那么一点点“文化自觉”的作料,一切皆有可能!

山寨的泛滥

  值得一提的是,“山寨”一词的意义也在泛滥中不断延伸。

从“史上最牛”、“囧”、“雷”到如今的“山寨”,网络标题党人总是在挖掘并耗尽一个又一个字眼的意义。

所以,忧国忧民的人士也大可不必担心野蛮创新、简单复制成了这一时段的主流———只不过网上又多了几张标签而已。

正所谓,“雷多不痒,寨多不愁。

编辑本段元年简史

  山寨元年简史  2月  杭州双溪景区村民以20比1的比例制作出“竹鸟巢”,作为乡村运动会会场。

若干个月后被追封为“山寨鸟巢”。

  山寨产品

6月  “山寨机”的流行渐入佳境,中央二台给予报道。

  网友搜集整理“山寨周华健”、“山寨F4”的代言图片,引发讨论,“山寨”一词渐成流行语。

  7月  河南省辉县一山村村民自制火炬,进行“奥运圣火传递”。

  网上流传“山寨圣作”连环画《金刚葫芦娃与魂斗罗》。

  网络强人自制直升机,单人驾驶,体现民间高科技。

  8月  技术上做得无比强大的国产游戏《仙剑江湖OL》上线,被不少人认为是“仙剑网游版”。

  9月  周展翅代言某技校广告,成为最红的山寨周杰伦,并趁机推出单曲宣传自己。

  电视剧《丑女无敌》和《网球王子》热播,观众雷到不行,收视率却一路飙升。

  10月  重庆一网友自拍《红楼梦》视频走红网络。

  歌曲《说句心里话》的英文版在网上流传。

  动画片《金甲战士》开播,展示“打造国产奥特曼”的野心。

  11月  “山寨春晚”宣布筹备,其过于明显的利益诉求引批评。

  南京“山寨一条街”在工商部门的干预下消失。

  模仿韩国组合的H.I.T.5同时出道。

  刘亦菲在某活动上穿了一件仿某名牌的礼服,被封“山寨公主”。

  12月  网友贴出山东济宁梁山县“山寨派出所”照片。

这“正版的”山寨祖师爷,令人完全无语。

  印度电影《月光集市到中国》预告片发布,里面有好多中国大片的影子,让人体会到“被山寨”的自豪。

  曾凭《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红遍网络的胡戈,制作“山寨版《新闻联播》”,恶搞央视。

  宋江:

胡说!

我们只是打酱油的!

腾讯网把2008年定义为中国山寨年。

因为在这一年里,“山寨”一词随着网络媒介迅速传播,并深深植根于普通受众的话语空间,“山寨”成为了时尚的象征,并成为人们文化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从2008年底到2009年初,甚至在以后更长的时间里,山寨文化传播的热潮已然形成并仍将继续。

但是,目前广义的山寨文化在传播过程中还具有原始性和盲目性。

尽管山寨文化受到了草根受众的热捧,在短期内即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之象,但是当我们追究其产生、发展的全过程时发现,这一现象只是平民受众的文化需求与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网络媒介的传播优势之间的一种耦合,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要想全面了解这一文化现象和正确引导其健康发展,仍然需要我们对目前出现的“山寨文化热”进行一番冷思考。

山寨文化的起源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山寨”的解释是“在山林中设有防守的栅栏的地方;有寨子的山区村庄”。

而目前流行文化中的“山寨”一词则与之没有太大联系,它源于广东话,是“小型、小规模”的意思,其主要特点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是近几年盛行的草根文化的延续和发展。

2001年,山寨文化始见端倪,首先在IT产业中出现,以山寨手机、山寨MP3等电子产品在市场上的热卖为主要标志;目前,山寨文化的外延几乎扩展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有“无处不山寨”之势,并借助大众传媒广泛传播,迅速成为一种热门的文化现象;但是,随着与主流文化的碰撞,进行自身调整并最终与主流文化融合将是山寨文化的未来发展趋势。

2001年5月,广东出现了模仿诺基亚手机的小工厂,这成为了山寨文化的起源。

这些手机在外形上与正品并无二样,只是没有商标牌子,但是出现了“NOKLA”,将真诺基亚的“I”变成了“L”,正是随着这些手机的不断增多,当地人就把这些手机称为山寨手机,山寨的概念开始出现。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白烨分析指出,早期的山寨文化从表面来看是指以极低的成本模仿主流品牌产品的外观或功能,并加以创新,最终在外观、功能、价格等方面全面超越这个产品的一种现象。

山寨手机主要是通过价格低廉化和功能个性化来占领市场的。

据悉,在山寨手机兴起时,三星U608市场售价每部2500元左右,而与其外形、功能完全一样的山寨手机每部不到1000元;市场售价每部4500元左右的诺基亚N95,山寨手机只要800元!

此为,为消费者量身定做成为山寨手机的第二个可亮点,无论是外形还是功能,“只要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承诺确实迎合了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求新求异的消费心理。

2003年,大批价格低廉、功能齐全、名称五花八门的山寨机开始大量出现,并最先受到其影响的是数码行业,山寨MP3、山寨数码相机、山寨鼠标、山寨键盘乃至山寨平板电视纷纷出炉;2005年,山寨数码相机问世,并借电视购物节目开始泛滥。

至此,山寨机几乎充斥了数码产品的方方面面。

可见,山寨文化是以极低的成本模仿主流品牌产品的外观或功能,并加以创新,最终在外观、功能、价格等方面全面超越这个产品的一种现象。

这种文化的另一方面则是善打擦边球,经常行走在行业政策的边缘。

山寨文化在抄袭与超越的羊肠小道上一路狂奔,尤其是挣脱了牌照的束缚,握紧了低成本高回报的福祉之后,它摧枯拉朽的震撼力与病毒营销的感染力,彻底颠覆了传统的行业潜规则,建立了以山寨文化为基础的价值序列。

而且,山寨文化深深地打上了草根创新、群众智慧的烙印。

山寨文化的现状

目前,山寨文化的一个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从IT行业蔓延至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成功进军娱乐业,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强大的传播优势开始走进寻常百姓家,成为普通受众街谈巷议的一个文化现象。

山寨文化在娱乐业崭露头角缘于2002年至2003年之间山寨明星的陆续出现。

山寨版周杰伦、山寨版周华健等人通过大众媒介被受众认识和接受,他们评凭借与明星相似的长相赢得受众,满足人们渴望“草根英雄”的心态。

此外,最近电视栏目的山寨现象也相继出现。

2001年7月9日,央视开播讲座式栏目《百家讲坛》,随后,大量山寨版的讲座式栏目出现:

2002年,广州创办了《广州讲坛》,上海创办了《东方讲坛》;2004年5月,石家庄又创办了《燕赵讲坛》;2005年9月,北京电视台开播了新栏目《中华文明大讲堂》,也是以介绍中国传统文化为主。

1999年河南电视台的《梨园春》栏目开播之后,得到了广大戏迷受众的热烈好评,紧接着其他省市电视台也出现了“戏迷打擂”形式的栏目,其中河北省邢台县电视台的同类栏目竟然冠以《梨园争春》的题目。

山寨剧的出现和迅速发展也是目前山寨文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

例如2006年播出的《少年包青天》被指是日本漫画《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的“克隆”版本,2007年的热播剧《家有儿女》被指借鉴美国电视剧《成长的烦恼》。

其实早在1998年,山寨文化已在文化娱乐圈显现雏形。

有一部红极一时的青春偶像剧《将爱情进行到底》,该剧情节模仿在日本热播的青春偶像剧《爱情白皮书》,描述三男两女5名大学生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爱情关系和多重误会。

当时,“山寨”一词尚未出现,这部“国内首部青春偶像剧”获得了极佳的收视效果,徐静蕾、李亚鹏等也因此迅速走红。

2008年11月,南京惊现山寨一条街,李宁、屈臣氏、哈根达斯一一被“山寨”,山寨文化开始渗透到饮食和服装行业。

2008年12月,有网友提议举办山寨春节晚会,叫板央视春晚,这是山寨文化进军娱乐圈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山寨文化的发展趋势

尚未走完第一个十年,山寨文化已经经历了从起源到发展、从IT行业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嬗变,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人始料未及,这一切,不能不归之于大众媒介传播优势强大的推动作用。

山寨文化面临自我改进,这是未来山寨文化传播中的一大趋势。

目前的山寨文化,对接受者的影响尚局限于感性层面,人们选择山寨产品是因为其低廉的价格和外形功能的个性化,人们消费山寨影视剧,是因为对主流文化产生了审美疲劳,加之现实生活的压力使得人们更倾向于选择一种轻松搞笑的文化形式。

但是,山寨文化中存在着的一些极端的和不适应社会需求的成分仍然在制约着其更大范围地传播。

当山寨文化经历过传播高潮而转入低谷之时,也正是其进行理性调整自我改进的时候,存精去粗,不断促进山寨文化的自我完善。

与主流文化走向融合也是山寨文化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

虽然目前山寨文化摆出一副与主流文化势不两立的态势,这只是其发展初期的一种策略,随着其发展壮大,在文化消费市场上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之后,势必削弱其锋芒,而持一种温和的态度,此时,主流文化也势必关注并开始接受山寨文化,这些文化形式之间也终将走向合作,求同存异,互相借鉴,分别影响不同的文化消费受众群体。

其实,山寨文化的出现打破了主流文化一统天下的局面,它使主流文化开始反思,认识到了多种文化形式并存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受众需求的重要性。

山寨文化未来的发展趋势也正体现了这一点。

我是正方,山寨文化有利于创新。

暂时查到的山寨解释如下:

1“山寨产品”:

第一个层面是其物质层面,“山寨”从字面来解释是:

在山寨中,逃避政府管理,通俗的说就是盗版、克隆、仿制等,一种由民间IT力量发展起来的产业。

2”山寨文化”:

第二个层面是精神层面,即我们理解的狭义的一种精神文化现象。

其中包括了山寨行为所折射出的主体行为者乃至当前大众的社会心理、审美取向以及社会思潮的涌现、价值体系的新建等。

3“山寨行为”:

第三个层面乃行为层面,不仅包括各式具体更包括面对“山寨行为”主流文化的应对方式,以及面对山寨产品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管理机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避。

我们用的定义应该就是第二个,但不是很明确,希望各位帮忙先整理一下定义。

其次,对于创新,山寨很容易被定义为伪创新,但伪创新是不是创新,如果是,我觉得就有点强词夺理的成分,如果不是,那就很难打了,这是第二个请赐教的。

第三个,就是山寨产品的质量方面,我们看到很多山寨产品质量上有很大问题,甚至有些危及到人的生命,连命都没了,这样的创新有用吗?

以上是暂时想到的三点,请各位赐教赐教,谢谢。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

  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最初是指一种由民间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以兼容的强大功能、花哨的包装、低廉的价格赢取消费者而盈利。

如今,山寨一词已经成为网络流行语,成为网民心中一种创新恶搞和非主流的标志。

本来,你还以为它仅仅限于数码、包包等领域的时候,结果它居然挤进了娱乐圈。

无人不山寨,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态度。

  “山寨”一词的流行演变

  山寨一词,古已有之。

山寨者,山上的寨子也。

良民草民所居住的山寨,是某种群体集体居住的建筑群而已。

但山寨的含义后来有了特殊的社会意义,比如《水浒》里的梁山泊,便是山寨。

在这个意义上,山寨是与庙堂、官府对应的地方。

山寨既可以奉行“聚义堂”的原则,与官府对抗;也可改行“忠义堂”的新路,接受招安,与官府合作。

  近年流行的山寨一词,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先是广东某些地方的IT行业,利用自己的技术条件和经济力量,模仿市场上流行的手机样式,进行整合创新,生产出质量不错而又价格低廉的新颖手机。

由于这种手机不是经过官方批准生产的,没有行业执照,有点“野”,故被称为山寨手机。

即使整合成为最先进式样,也只有相似的“庙堂”手机2/3的价格。

于是,山寨手机的生产和销售,一时风头无二。

由山寨手机开路,继后不断出现了各种山寨现象:

山寨游戏机、山寨名牌包包、山寨周杰伦、山寨《百家讲坛》等等,不一而足。

因此,上述情况又被称为“山寨文化”。

“山寨文化”,是对山寨现象的高度概括,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规范的、不受政府管束的民间性、规模性、群体性模仿(当然也有盗版)、创新活动的社会现象的概括。

山寨文化产品,主要出自文化产业领域。

  在我看来,山寨文化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不够完善国家的一种必然的的社会文化现象。

它是属于体制外的文化。

在政府管制体制中,山寨文化没有存在的空间。

严格的资格审查,资质判定,各种各样人们熟悉的繁琐甚至过于苛刻的审批程序,霸气十足的办事人员,以及吃喝卡要的不正之风,甚至权力寻租,各种各样正常的不正常的“体制内现象”,很大程度上消弭了山寨文化现象存在的空间。

要生存,要发展,就只有在体制外空间,只能在体制外循环。

但正是这种体制外发展的现象,客观上刺激、纠正着体制内机制的健全,客观上促使体制内行业对于自己的服务素质、利润(有时甚至是暴利)空间的反省。

  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平民文化。

山寨产品的显著特点一是廉价,二是实用,三是更新迅速。

在小康社会还没有全面建成的今天,草根阶层、平民阶层虽然收入低微,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档时尚产品享受的欲望,仍然时时在萌动。

在不偷不抢不贪的前提下,在无义之财决不取的价值观下,要想使用相对高档的、实用的产品,惟一的“正道”便是购买山寨产品。

  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够行销于世,用者多多,跟山寨文化产品的草根属性、平民属性密不可分。

正是看准了这样一个庞大的草根平民消费群体,山寨文化产品才有了巨大市场,才对“庙堂”产品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挑战。

从这个方面来讲,山寨文化产品对于“庙堂”文化产品的价格定位、便民实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进。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

从山寨产品的情况看来,固然有一些是伪劣产品,但多数是通过借鉴模仿而赋予创意的产品,有的产品特别是手机产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优质品牌的长处,再根据草根平民阶层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产品。

至于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则更是“山民”利用名牌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

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

  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

人所共知,几乎所有新兴行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和垄断行业,暴利思维已经积久成习。

民众在一时无法从根本上从体制上改变暴利现状的情况下,采用“山寨”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何尝不是对行业暴利的反抗!

这种反抗,持续日久之后,自然会成为暴利行业暴利行为的匡正力量。

  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

从模仿到创新,是技术进步产品创造的必然途径。

山寨文化的很多产品,都是对先进产品的模仿。

模仿并不违法,也不失德。

大量的山寨产品的出现,山寨企业之间的竞争,山寨企业和庙堂企业的竞争,客观上对促进各自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各自从功能到样式的不断创新,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创新、科技发展。

至少,它是具有这样的功能。

  毫无疑问,山寨文化框架下的山寨产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经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

因此,应当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运用法律力量,运用道德力量,运用社会舆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

否则,山寨文化就成了违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产品就成了无良产品。

但是,不能仅仅因为山寨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就片面否定山寨文化及其产品。

其实,山寨文化山寨产品的出现,具有很强的人民性,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文化空间,它逼迫庙堂文化庙堂产品更加注意自己文化及其产品的人民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总的说来,山寨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

尽管它也有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但相对于其正面价值而言,山寨文化的存在,对我们目前这个社会是利大于弊。

 

昨天,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珠海举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首次谈及现在最热门的关键词———“山寨”。

  田力普在做工作报告时,也脱稿谈及“山寨文化”现象,他透露,国家领导人对此也表示了高度关注,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调研,以期应对越刮越烈的“山寨风”。

  -“山寨文化”就是模仿文化

  羊城晚报:

田局长刚刚在会议上谈到了“山寨文化”,我们也非常关注“山寨文化”。

请问您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的?

  田力普:

应该是去年吧,去年第一次听到了“山寨”这个概念和报道。

现在媒体对“山寨文化”和“山寨产品”的讨论越来越多了。

  羊城晚报:

“山寨”在你的概念里是什么意思?

  田力普:

这种现象还是很复杂的,很难用一句话概括出来,但是可能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它是一种模仿文化。

就是原来人家已经有一个东西,比较有名了,或者是一个产品,或者是一种文化活动,或者是一个品牌,因为价格或者门槛的问题,消费者不能很容易得到,但通过这种所谓的“山寨”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比较低的成本,享受到所谓的原装产品的一些相关的功能。

我的理解,基本就是这么一个概念。

  有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我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种现象,因为它毕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有一条很重要的基本原则,就是模仿要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山寨产品”也该努力创新

  羊城晚报:

那到现在为止,在国家的法律框架之内,有没有出现“山寨版”的违法产品?

  田力普:

如果所谓“山寨产品”———我们可以不叫“山寨产品”,可以叫仿制产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那就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政府的态度是不允许的,权利人也会诉诸法律,所以仿制是有法律风险的,这是第一。

  第二,如果你有创新的话,就是说不单纯是仿制,而是在借鉴、学习的基础上有了自己的贡献,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增加了新的功能,这又可以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这也是一种创新,这要分清楚。

  羊城晚报: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件“山寨产品”遭遇过法律制裁?

同时也没有一件“山寨产品”申请专利?

  田力普:

我不能说没有,我现在还没有了解到具体情况,但我认为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发展下去,肯定会有触犯法律的情况出现,也会有创新的东西产生。

对这种现象我觉得第一要冷静分析,第二要正确引导,最根本的还是要形成尊重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家的智力劳动和产品,同时要鼓励自主的创新。

如果是一律的模仿、一律的仿制,而且以此作为一种好的东西来宣传,我认为这和国家倡导的创新型国家、创新文化和创新精神的建设,不是特别协调。

  -坚决反对“山寨有理”观念

  羊城晚报:

社会上很多人包括一些知识分子都支持“山寨版”,甚至还出现了一个观点,说现阶段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还不高,购买不起正版产品,只能多用盗版,这样才能达到知识的普及。

  田力普:

我是一个知识产权工作者,坚决反对这种观点,坚决反对这种说法!

  我不反对学习和借鉴,但是未经许可就随随便便地使用人家的知识产权,这首先是触犯法律的———这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不是道德层面的或者是市场层面的问题,我们是法治国家,违反法律的事情不能被允许。

第二,我认为用“山寨”这个概念来表达,实际上里面的一些积极因素被忽略了,其实还是有一定的创新的东西,一个是创新,一个是市场,这些都是合理的。

我们鼓励的是,通过创新降低产品的成本,生产出适销对路的老百姓用得起的东西,这样既能获得老百姓的欢迎,也能让市场更加繁荣。

但对于“盗版有理”、“我就盗版了,你能怎么样呢”等等心态和说法,我是坚决反对的。

  羊城晚报:

“山寨版”有两种形态,产品的和文化的,如“山寨手机”、“山寨春晚”,“山寨文化”已经成为一种相对普遍的社会心理了。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田力普: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们主要是对专利方面了解比较多。

对于文化品牌的模仿,我觉得也应该从两方面考虑,毕竟一些文化产品包括文化的创作、文学艺术的作品,都有著作权的保护,但有的时候,自己搞了一个活动,冠了一个名,这时候还是应该主动区分的,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也就触犯了法律。

但如果是自己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通过自己的创作,搞了一个文化活动,虽然冠名很“山寨”,但有自己的创作在里面,那当然享有自己的著作权。

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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