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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装卸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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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液氨的理化性质

一、液氨的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熔点:

-77.7℃沸点:

-33.5℃

相对密度:

0.7714g/l蒸汽密度:

0.6g/l

饱和蒸气压:

506.62kPa(4.7℃)临界压力:

11.40MPa

临界温度(℃):

132.5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二、氨的燃爆特性及健康危害

燃烧性:

易燃

爆炸极限:

15.7~27.4%

引燃温度:

651℃

最大爆炸压力:

0.580MPa

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

30mg/m3

建规火险分级:

乙级

危险性类别:

第2.3类

危险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

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

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三、氨的生理效应如下表所示

空气中浓度(mg/m3)

影响

0.7

感到气味

62.7

45分钟后鼻和眼有刺激感

140

30分钟后眼和上呼吸道有不适,头痛

175~350

20分钟呼吸和心跳加速

700

咳嗽

1750~4500

接触30分钟即有生命危险

4500~7000

立即死亡

第二章液氨充装操作要求

第一节充装人员要求

1、液氨充装岗位(场所)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充装作业。

2、液氨充装岗位(场所)人员,应熟悉液氨安全充装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规范作业。

3、液氨充装岗位(场所)人员,应具有一般消防知识,熟悉液氨的特性,掌握储存、充装装置的事故处理程序及方法,具有应急处理能力。

4、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本年度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5、瓶装容器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6、充装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和电驱动不防爆设备。

第二节罐(槽)车的充装

一、液氨罐(槽)车充装前必须检查下列事项

1、汽车罐(槽)车的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汽车罐(槽)车使用证。

2、汽车驾驶是否具有机动驾驶执照和汽车罐(槽)车准驾证。

3、汽车罐(槽)车押运员是否具有押运员证。

4、汽车罐(槽)车是否具有危险品准运证。

5、汽车罐(槽)车是否在检验期内。

6、罐(槽)车的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汽车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并检查其记录。

8、汽车罐(槽)车装卸是否出现过异常,并检查其记录。

二、充装前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

1、汽车罐(槽)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汽车罐(槽)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汽车罐(槽)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有关规定。

4、罐(槽)车未携带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备品、备件。

5、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6、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槽)车,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的。

7、罐(槽)车余压低于0.1Mpa。

8、罐(槽)车罐体(筒体、封头、人孔盖、凸缘、螺栓)或安全附件(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导静电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阀门等有任何异常。

9、站内压力表超过检验期的。

10、充装前检有任疑问,经技术负责人安排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

三、罐(槽)车充装操作注意事项

1、有熟悉汽车罐(槽)车充装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槽)车的充装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并相对固定。

2、必须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3、有汽车罐(槽)车的充装作业管理制度。

4、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氧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化衣、消火栓等。

5、充装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充装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充装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2.3×4=9.2MPa)。

6、地磅秤必须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

7、必须有专人负责充装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8、现场配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9、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10、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11、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应排尽空气;

12、汽车罐(槽)车充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观察罐(槽)车及相关管道设备有无异常;在正常充装作业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13、新制造的汽车罐(槽)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汽车罐(槽)车,充装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14、汽车罐(槽)车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

充装时必须以液面计、地磅计量。

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严禁超装出厂。

15、充装完毕应按规定填写充装记录,并妥善保存;

16、汽车罐(槽)车不能兼作贮罐使用,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17、充装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槽)车使用说明书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18、充装软管必须耐液氨的腐蚀。

19、充装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试压(试验压力为1.15倍的罐体设计压力),每年更换一次。

20、只用本公司购买的符合规定厂家生产的充装软管。

四、充装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停止充装

1、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

2、发生罐(槽)车部件或充装管道泄漏时。

3、罐(槽)车内压力异常。

4、其他不安全因素。

五、充装完毕检查操作规程

1、按汽车罐(槽)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2、检查罐体、附件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3、核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

4、充装完毕,必须复检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卸载处理,否则严禁驶出充装站。

5、驾驶员必须亲自确定汽车罐(槽)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6、分离汽车罐(槽)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

7、充装记录由充装员、押运员签字存档;副联由押运员负责送达卸液单位。

8、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充装记录需签字并确认。

9、充装重量、日期记录需由押运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液氨卸车操作要求

第一节组织机构人员

1.甲醇厂安排现场卸车指挥人员和卸车操作人员,卸车操作必须有2名操作人员进行。

2.安全环保部和生产设备部人员负责现场监护。

3.保卫部人员负责现场警戒和应急施救。

第二节液氨卸车准备工作

1、液氨贮罐系统气密试验,着重检查各个阀门、人孔、法兰连接处及焊口,并做好记录。

2、确认罐体(筒体、封头、人孔、螺栓等)、安全附件(静电接地、压力表、安全阀、液位计、温度计等)、阀门等无异常;

3、检查液氨运输人员,必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危险品押运证、危险品驾驶证以及消防处签发的危险品准运证;卸车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

4、检查液氨车辆办理好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后,检查罐(槽)车已经配置合格的阻火器、灭火器、接地线,按规定路线进入装车现场,罐(槽)车就位后停车熄火,取下启动钥匙,司机离开驾驶室,车轮加定位,车尾接地线着地,司机和押运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进入卸车等侯区域。

5、检查罐(槽)车上液氨卸车流程及各阀的状态,特别是安全阀前后阀门处于开启状态。

6、卸车前应对金属软管进行仔细检查并记录备案,若金属软管存在问题或缺陷时应立即停止卸车,报装置维修或更换。

检查项目包括:

6.1金属软管合格证及期限。

6.2接头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变形或裂纹。

6.3垫圈是否完好。

6.4快速接头紧固件是否完好、可靠。

6.5金属网体是否完好,有无断裂或严重腐蚀情况。

6.6软管管体是否完好,有无裂纹或损伤。

6.7金属软管与罐(槽)车接头配合是否完好、可靠,密封面无泄漏。

7、将固定静电接地线接到罐(槽)车上,确保接地完好,将车轮固定,防止车辆前后滑动。

8、检查确认附近消防设施合格,确保在出现万一时能施救,确保喷淋水畅通。

9、检查氨泵油位,并打开控制柜的送电开关。

10、个体防护措施:

10.1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10.2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10.3身体防护:

穿防氨渗防静电工作服;

10.4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10.5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沐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1、氨罐即管线充氮气,并检测氧含量,直至达到要求(小于3%)。

12、作业区设置警戒线,消防人员及车辆在现场做好应急准备。

第三节液氨卸车操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一、液氨卸车操作要点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罐(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缓慢开启气相进口阀门和卸氨泵进口阀门,检查系统是否有泄漏点,确认无泄漏后,完全开启泵进出口阀门和气相进口阀门。

确认罐(槽)车和氨泵系统压力平衡后,关闭卸氨泵出口阀门,启动卸氨泵。

3、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对于首次充装的压力容器,要求真空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

4、缓慢开启泵出口阀门,调节流量,观察氨罐液位上升情况。

5、液氨卸车期间,卸车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注意观察液氨罐和罐(槽)车压力、液位的变化情况。

卸车完毕,停卸氨泵,关闭所有相应的阀门。

6、罐(槽)车排气泄压,泄压完毕后,将进料液相管、气相平衡管与罐(槽)车脱开,同时将罐(槽)车接地线取下。

7、夏季高温期间或需要时,打开水喷淋降温。

8、驾驶员和押运员认真检查车辆的安全附件、罐(槽)车阀门处于完好状态,并确认车辆与装置完全脱离后,并在卸车人员允许放行情况下,方可启动驾离装车现场。

二、注意事项

1、罐(槽)车就位后停车熄火,取下启动钥匙,司机离开驾驶室,把钥匙交到岗位操作人员手中,认真检查罐(槽)车接口与金属软管接口是否接牢。

2、在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押运员必须坚守岗位,时刻检查金属软管的阀门接口、罐(槽)车的压力、液位变化,若有异常立即停止卸车。

3、严格控制好氨罐的液位、压力,严禁超装、超压,储罐压力不可超过1.9Mpa。

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4、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5、在卸车时,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卸车区域,作业区3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车辆严禁通行。

6、卸车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和电驱动不防爆设备。

7、夏季卸车执行公司夏季卸车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节卸氨结束后的工作

1、关闭气氨泵,并切断电源。

2、关闭进、出气氨泵阀门,并排尽气氨泵的窝存压力。

3、关闭气氨和液氨联接罐(槽)车的管道阀门。

4、打开气氨和液氨进入中和池的泄压阀,同时要打开泄氨器上的自来水阀。

5、待压力泄完后,再卸下合管与罐(槽)车连接的快速接头,并包好合管的快速接头妥善放置合管。

6、完成以上步骤后打开进入中间罐的气氨阀门,并作一次全面检查。

第四章装卸事故管理

1、一旦发生装卸事故,必须马上报告上级领导、技术负责人、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2、装卸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异常情况必须马上停止装卸,实施紧急处理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3、一旦发生过量充装事故后,必须立即将多余液氨泄出,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4、发生过量充装及其他一般事故后,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厂领导立即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明确事故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由事故责任人写出事故报告。

5、发生充装罐(槽)车严重损坏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伤亡人员抢救,不安全因素处理、现场治安维护等。

6、必须积极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单位对充装事故的调查。

7、必须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8、厂内任何部位(包括罐(槽)车附件或相关管道)的泄漏时,充装员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必要时启动《液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①迅速佩戴防毒面具、防酸碱手套,泄漏量大时,则戴空气呼吸器,穿防化服。

②将氨罐出口送氨阀及罐(槽)车紧急切断阀切断,与泄漏点相关的阀门关闭。

③用消防水冲洗泄漏处,以降低空气中氨的浓度。

④通过泄压管排放与漏点相关部位液氨。

⑤若液氨充装管线有问题,液氨排尽后,联系检修工处理;若罐(槽)车附件有泄漏,液氨排尽后,交罐(槽)车检验站处理。

⑥事故原因查清后,进行妥善处理,采取本应防范措施后才能恢复充装。

9、厂内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应作特殊处理,必要时启动《液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①在发现有过量充装时,应立即打开泄压管排放,达到规定重量为止。

分析清楚原因,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②在装卸过程中,若罐(槽)车的附件等有变形时,立即停止装卸后,迅速将罐(槽)车内液氨泄完,交罐(槽)车检验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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