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部专业内部设备分工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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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部专业内部设备分工管理规定

 

国投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技术部专业内部设备分工管理规定

 

2010-07-01发布2010-07-15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投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标准控制表

版本

编号

签发日期

下次复核日期

编写人

互审人

初审人

复审人

批准人

有否

修订

此次修订改动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

生产技术部部长

职务: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专业工程师、主管

签字:

签字:

目录

1、目的4

2、适用范围范围4

3、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4

4、专用术语定义4

5、职责4

6、执行程序5

7、本标准管理职责28

8、检查和评价28

9、附录28

 

2×135MW机组生产技术部专业内部设备分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生产技术部各专业之间设备分工及分工界限,落实设备管理分工责任,便于更好的管理好设备,确保机组正常、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煤龙川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全体人员。

3、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4、专用术语定义

5、职责

5.1生产技术部设备分工小组

生产技术部设备分工小组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专业工程师组成,是部门的最高权力组织,行使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设备进行分工权力。

5.2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责任

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负责召集各专业工程师对专业间的设备进行分工、协调。

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有权对有争议的设备分工进行最终裁决。

5.3各专业工程师责任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对专业内部设备进行分工,并报生产技术部部长批准后执行。

6、执行程序

6.1专业分工准则

6.1.1热力管道的划分以墙、阀门、法兰和交界点为界。

以墙为界是指介质流向穿墙部分后外侧为界;以阀门为界是指以接出管道上的(总管附近)一次门为界,门及门前的管道属主管道;其它无一次门及次要热力管道以交接点为界,交接点属接出设备专业;

6.1.2以阀门法兰和管道法兰为界时,中间的垫归阀门方;

6.1.3以厂房为界时均以外墙面为分界面;

6.1.4所有动力电缆由电气一次负责,所有电缆架、电缆沟由电气一次负责;电气二次与热工电缆的归属原则为谁送谁负责;

6.1.5转动机械。

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螺栓、销健及找中心归机务专业负责,滑轴承电动机的轴承部分归机务;电动机冷却器冷却系统的冷却水管路均以出入电动机时靠近电动机侧第一道法兰为界,电动机侧法兰归电气一次专业,其余部分归相关机务专业;

6.1.6设备加油由各专业各自负责;油脂采购、监督由汽机专业统筹协调(包括滤油机管理);

6.1.7就地翻板液位计归机务;

6.1.8变压器的线圈温度、油温信号回路,电气一次负责本体一次件安装、拆卸,电气二次负责信号送到DCS输入端子,DCS输入端子后归热控负责;

6.1.9热工仪表:

以一次门为界,测量元件(不包括套管)及表计归热工专业,其余归设备归属专业。

6.1.10电动门:

电动执行机构归热工,零位调整归热工专业,往后所有设备归设备所属专业(包括除电动执行机构整体元件以外的连接件)

6.1.11气动门:

汽动执行机构热工电磁阀、行程开关、指示仪表归热工,阀门的限位调整由热工专业负责,其余所有设备归设备所属专业(包括除汽动执行机构整体元件以外的连接件)。

6.1.12照明设备:

生产区域的照明由电气一次专业负责,电气二次、热控设备、盘柜的照明、机务专业照明控制电源取自电气二次、热控盘柜的设备照明由电气二次、热控负责。

机务专业其余设备照明由电气一次专业负责;

6.1.13仪用汽源:

以最靠近环形母管的过滤器为界,按汽源流向看过滤器往后(包括过滤器)所有设备归热控专业,过滤器与环形母管间的设备归机务专业。

6.1.14对于单一功能的系统、设备,原则上由一个专业负责。

6.1.14机组UPS归电气二次,其余UPS归设备归属专业负责(不含机务)。

6.2各专业设备管辖范围

6.2.1汽机专业设备管辖责任范围

循环水泵房、综合水泵房内消防水泵、汽机房内(除铁器水处理系统除外)A、C列墙间所有转动机械、管道、阀门等设备的机务部分和所有消防水管道和所有消防水管道阀门。

不包括连排扩容器、给煤机。

具体设备如下:

6.2.1.1汽轮机本体:

汽轮机、发电机轴承、高中压联合汽门;

6.2.1.2给水系统:

电动给水泵的液力耦合器、冷油器、电动给水泵电机轴承、除氧器和给水箱、前置泵、高压给水加热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6.2.1.3凝结水系统:

空冷凝汽器、凝结水泵、轴封加热器、低压给水加热器;

6.2.1.4真空系统:

水环式真空泵、分离器、冷却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6.2.1.5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闭式冷却塔、循环水泵、循环水泵电动滤水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6.2.1.7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

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C列墙外界的汽机房内的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和阀门;

6.2.1.8汽机旁路系统:

高、低压旁路的管道及阀门;

6.2.1.9辅助蒸汽系统:

与锅炉的分界线以汽机房C列墙外墙面为界的所有管道和阀门;

6.2.1.10汽轮机的抽汽系统:

汽轮机的1号—6号段抽汽管道及阀门;

6.2.1.11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系统:

高、低压给水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管道、阀门及疏水扩容器;

6.2.1.12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系统:

主油箱、交流润滑油泵、直流事故油泵、高压启动油泵、排烟风机、除雾器、冷油器、滤网、顶轴油泵及其管道和阀门;

6.2.1.13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净化系统:

污油箱、净油箱、输送泵等及其管道和阀门;

6.2.1.14抗燃油系统:

油箱、冷油器、循环泵、高压油泵、滤网、蓄能器及其管道和阀门;

6.2.1.15压缩空气系统:

汽机房内墙里杂用压缩空气管道及阀门及仪用压缩空气母管;

6.2.1.16汽轮机调节和保安系统。

6.2.1.17排污设备:

循环水泵房和排汽装置排放坑的排污泵;

6.2.1.18空调系统:

集中控制室、综合办公楼、电子间、检修楼、配电间、汽水取样间、励磁间、空冷配电间、化学楼的中央空调系统。

6.2.2锅炉专业设备管辖责任范围

6.2.2.1锅炉本体:

汽包及附属设备、受热面管及联箱、省煤器灰斗、吹灰器及其蒸汽、疏水管道阀门;

6.2.2.2燃烧系统:

原煤斗、磨煤机、一次风管及插板门、燃烧器、内外二次风挡板;燃油系统的管道阀门、油枪;二次风箱及其入口调节挡板;

6.2.2.3锅炉转机:

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密封风机、火检风机及各附属风道和挡板、挡板执行机构;给煤机、磨煤机及附属设备;

6.2.2.4锅炉管阀:

给水系统、减温水系统、疏放水系统、排空系统、取样系统、安全门、PCV阀及各消音器;省煤器再循环门、事故放水门及管道;定排扩容器及附属设备及附属设备、锅炉各种水位计;

6.2.2.5空压机系统:

包括厂用空压机、仪用空压机、除灰输送空压机、除灰仪用空压机以及配套的管道和阀门;

6.2.2.6锅炉专业所辖区域的工业水系统;

6.2.2.7锅炉17M层给煤机平台上的缓冲水箱、启动锅炉及附属设备、油泵房的泵及管阀、燃油操作平台的阀门及管道。

6.2.2.8等离子系统暖风器和疏水扩容器及相应管路、等离子点火器(包括阴阳电极)、冷却水泵、冷却水箱、冷却水管道、冷却风机和风管。

6.2.3热控专业设备管辖责任范围

6.2.3.1国电智深DCS控制系统的软、硬件及网络设备。

6.2.3.2碎煤机控制系统。

6.2.3.3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空预器马达、冷却风机控制及一次风压控制、二次风量控制、炉膛压力控制、锅炉燃烧控制等控制系统。

6.2.3.4机组协调控制系统、锅炉-汽机-发电机保护联锁逻辑、炉水循环泵控制、汽包水位控制、雾化蒸汽压力、流量控制、燃油压力控制、一级、二级过热蒸汽温度控制、再热蒸汽温度控制、锅炉风烟远程I/O系统、锅炉汽水远程I/O系统。

6.2.3.5HP/LP加热器水位控制、除氧器水位/压力控制、抽汽疏水泵A/B控制、汽机疏水控制、轴封控制。

6.2.3.6凝结水泵控制、凝汽器水位控制、凝汽器真空泵及辅汽、真空、旁路控制、电泵控制、锅炉给水电动/旁路门控制。

6.2.3.7汽机EH油泵/EM油泵控制、汽机润滑油/顶轴油/密封油泵控制、工业水系统控制、发电机控制、SOE控制、汽机本体远程I/O系统、循环泵房远程I/O系统。

6.2.3.8锅炉MFT逻辑、燃油系统保护、磨煤机组保护、油燃烧器系统、油火检系统、油枪顺控系统、油枪及推进器、油泄漏试验逻辑、油枪吹扫蒸汽系统、锅炉吹扫逻辑。

6.2.3.9公用系统进DCS部分,包括空压机控制系统、燃油泵房控制系统、电气部分控制。

6.2.3.10DCS系统通讯接口柜及相关的热控设备,包括发电机本体远程I/O系统及与DCS系统进行通讯的各系统与DCS的接口。

6.2.3.11锅炉、汽机、化学设备中的热控测量仪表、自动调整装置、热控保护装置、电动执行机构、汽动执行机构及电缆;(磨冷热风关断门、出口门气缸、渣苍关断门气缸、高排通风阀气缸、高排逆止阀气缸由机务负责检修)。

6.2.3.12外围控制系统包括炉外补给水控制系统、制氢控制系统、循环水加氯系统、除灰除渣系统、空预器间隙调整系统、胶球清洗系统、锅炉吹灰控制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精处理系统、闭路工业电视、整个BOP网、锅炉检漏装置、启动炉控制系统。

6.2.3.13集控热控盘台、集控室辅助屏;

6.2.3.14炉膛火焰监视装置;

6.2.3.15汽包水位监视装置;

6.2.3.16除燃料区域外和全厂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及其设备;

6.2.3.17热控标准试验室所有设备。

6.2.3.18等离子系统PLC系统程控柜、整流柜内PLC卡件、就地温度、压力、流量测点,等离子系统火焰电视系统及等离子阴极驱动直流电机。

6.2.4电气一次专业设备管辖责任范围

6.2.4.1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6.2.4.2高压厂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6.2.4.3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6.2.4.4全部封闭母线;

6.2.4.5220KV、500KV升压站内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引接线等所有电气一次设备;

6.2.4.6PT、CT、碳刷等附属设备;

6.2.4.7机组厂用及公用6KV配电设备和除输煤外其他外围系统的6KV配电设备;

6.2.4.8机组厂用及公用380V配电设备和除输煤外其他外围系统的380V配电设备;

6.2.4.9全厂除输煤系统外的所有交直流和高低压电动机;

6.2.4.10全厂除输煤系统外和热控专业负责的小功率电机以及设备控制的电动机的所有6KV/380V低压变压器;

6.2.4.11励磁系统电气一次设备;

6.2.4.12柴油发电机组电气一次设备;

6.2.4.13机组布袋除尘所有电气一次设备;

6.2.4.14机组脱硫系统所有电气一次设备;

6.2.4.15全厂动力电缆;

6.2.4.16启动锅炉所有电气一次设备;

6.2.4.17全厂防雷装置及接地系统设备;

6.2.4.18全厂(除燃料区域、设备本体照明)生产区域照明设备;

6.2.4.19电缆沟、电缆架及其附属物(电缆沟强排水、水泥盖板归土建专业);

6.2.4.20检修电源、宿舍区、办公区照明等电气一等设备;

6.2.4.21单独设置的加热器维护、接线归电气一次专业,拆装归设备所属机务专业。

6.2.4.22GIS、配电室、变压器区域的工业水系统。

6.2.4.23等离子系统隔离变压器、等离子系统电源开关(隔离变上级开关)、整流柜内一次回路(控制柜内电抗器、及至隔离变二者之间连接电缆)、等离子冷却水泵和冷却风机电机。

6.2.5电气二次专业设备管辖责任范围

6.2.5.1220KV、500KV变电站所属的线路保护、母差保护等装置、故障录波器、220KV、500KV变电站自动装置、220KV、500KV开关汇控柜及属设备;

6.2.5.2发电机的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自动装置、发电机就地CT、PT端子箱及附属设备;

6.2.5.3发电机的励磁系统控制调节装置;

6.2.5.4主变压器的继电保护装置、无载调压装置、就地CT、PT端子箱、通风控制回路及所属设备;

6.2.5.5高压厂变的继电保护装置无载调压装置、CT、PT端子箱、通风控制回路及所属设备;

6.2.5.6启备变的继电保护有载调压装置、CT、PT端子箱、通风控制回路及所属设备;

6.2.5.7发电机的6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6KV开关二次柜,电动机就地控制回路及所属设备;

6.2.5.86KV系统厂用电快切装置;

6.2.5.90.4KV系统的继电保护设备、开关控制的电动机的就地控制回路及所属设备;

6.2.5.10220V直流电动机的保护设备、就地电动机控制回路及所属设备;

6.2.5.11机组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6.2.5.12直流系统;

6.2.5.13柴油发电机的继电保护、控制及所属设备;

6.2.5.14电除尘器电气设备的控制系统;

6.2.5.15外围就地控制设备:

化学水加药装置(6个电气控制箱);制氢系统的2个整流柜:

电解次氯酸纳系统的2个直流整流装置,1个电气运行控制柜。

启动炉电气二次设备;除灰、除渣系统的电气控制装置(4个气化风机加热器控制柜,3个加湿搅拌机电气控制柜,6个干灰装车机电气控制柜)。

工业、生活废水系统的电气控制装置(1个刮油机电气控制柜、1个加药装置电气控制柜、3个空压机电气控制柜、污泥脱水电气控制柜、3个计量用变频控制柜)。

化学水系统的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用柴油机就地电气控制箱,3个超滤提升泵变频控制柜,2个过滤提升变频控制柜、2外除盐水泵变频控制柜);

6.2.5.16三大主机就地控制设备:

就地独立的所有控制PLC:

漏氢自动巡检装置、凝汽器检漏装置控制柜、油净化装置控制柜、旋转滤网扒草机控制柜。

就地无PLC所有控制柜:

氢油水系统工况监视器、循环水冲洗水自动排污过滤控制柜、氢气除湿装置发电机射频监测仪、绝缘过热装置;

6.2.5.17全厂电气指示仪表及所属设备;

6.2.5.18全厂有线、无线通讯系统;全厂微波、载波通讯系统及设备。

6.2.5.19远动装置及所属设备;

6.2.5.20蓄电池;

6.2.5.21全厂电气二次所属柜、盘内照明;

6.2.5.22变频器

6.2.5.23ECS系统(热工按电二要求负责逻辑修改,电二使用只能看逻辑与传动的帐户)。

6.2.5.24等离子系统整流柜、整流控制二次回路、等离子冷却水泵控制二次回路、冷却风机控制二次回路、等离子阴极驱动直流电机控制二次回路。

6.2.6化学专业设备管辖责任范围

6.2.6.1净处理系统:

厂房内至澄清器化学进水管、澄清池、空气擦洗重力滤池、浓缩池、离心脱水机、净水站加药系统以及附属机械设备;

6.2.6.2补给水处理系统:

超滤装置、压缩空气装置(化学部分)、碳床、阳床、阴床、混床、除盐水箱、酸碱系统、加药装置以及附属机械设备;

6.2.6.3凝结水精处理:

高速混床、体外再生床、树脂储存罐、酸碱系统、空气系统;

6.2.6.4循环水处理系统:

海水预过滤器、海水升压泵、自动冲洗过滤器、海水过滤器、次氯酸钠发生器、酸洗装置、次氯酸钠储存罐以次氯酸钠发生器装置;

6.2.6.5废水处理系统:

废水处理站废水池、污水调节池、絮凝床、混合池、反应槽、斜板过滤器、中和池、浓缩池、迷宫沉淀池、隔油池、氧化絮凝床、提升泵、液下泵、中间水池、加药装置(凝聚剂、助凝聚剂)、酸碱系统、压缩空气(化学部分)过滤器、PH调节器;全厂(除燃料区域)生活污水泵井及设备、事故放油泵井和油泵、机组排水槽泵及阀门、管道;

6.2.6.7水汽取样系统:

水汽取样高温架、低温架、恒温装置、凝结器检漏装置;

6.2.6.8化学仪表部分:

水汽取样的所有在线化学仪表(包括化学仪表的压力、温度、液位、流量表计)、净水处理、除盐补给水处理、废水处理、电解海水、制氢站的化学在线仪表(电导、PH、氯表、钠表、硅表、氧表、浊度仪、水分析仪)、烟气监测系统、水质分析系统、发电机氢气纯度、汽水取样恒温装置、电除尘浊度仪、脱硫系统化学分析仪表;

6.2.6.9给水处理系统:

给水、凝结水加氨装置、给水、凝结水、冷却水加联氨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前的管道、阀门;

6.2.6.10炉内加药装置:

炉水加磷酸盐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的管道、阀门;

6.2.6.11启动锅炉加药装置:

加磷酸盐和氨、亚硫酸钠溶液装置以及到加药一次门前的管道、阀门;

6.2.6.12综合水泵房:

工业水泵、消防水泵、生活水泵、空预器冲洗水泵及阀门、管道;

6.2.8.1负责对汽轮机油、抗燃油、机械油、柴油、变压器油等油质的技术管理、质量验收。

6.2.8.1负责各专业提出的油(脂)化验需求、负责监督油(脂)加注及油质监督;

6.2.8.10全厂(除燃料、脱硫区域)包括综合材料库房及非生活区域的消防水管道及阀门、消防栓、消防箱;

6.2.6.13地下管网:

除输煤区、材料库、综合楼、以及锅炉房、汽机房以外的工业淡水、供水、生活水供水、工业水排水、生活水排水、雨水系统;

6.2.6.14捞渣机及其附属设备:

捞渣机本体、驱动装置、液压张紧装置、液压关断装置。

6.2.6.15电除尘系统:

电气除尘器本体、振打器、灰罐及输送系统管路阀门。

6.2.6.16省煤器干除灰系统、渣浆泵及其管道阀门、渣池搅拌机。

6.2.6.17高低压冲洗水泵及其管道阀门、砾石过滤器。

6.2.6.18灰库、气化风机及其管路阀门、沉淀回水系统。

6.2.6.19硫化专业所辖区域、综合材料库房的工业水系统。

6.2.6.20脱硫系统烟道、烟道隔绝挡板、隔绝挡板密封风系统,增压风机、增压风机密封风机、风机轴承及润滑系统、液压调节及液压油系统、增压风机电机滑动轴承及其润滑系统。

6.2.6.21GGH换热器、GGH驱动装置、支撑轴承、导向轴承、吹灰器及其水气管道阀门、出入口膨胀节、GGH高压冲洗水泵及其管道阀门、GGH地坑泵及其管道

6.2.6.22脱硫空压机系统、干燥器系统及其管道阀门,所属设备的膨胀节

6.2.6.23脱硫装置SO2吸收系统:

JBR内部件、上下平台、平台冲洗水管路和阀门、氧化空气管路及喷嘴、鼓泡管、下降管、升气管、JBR搅拌机、烟气冷却泵及其管路阀门,烟气冷却器、石膏浆液排出泵及其管路阀门、氧化风机及其加湿系统、烟气除雾器及其管路阀门,事故浆液箱及搅拌机、事故浆液回送泵。

6.2.6.24工艺水系统:

工艺水箱、工艺水泵、管路阀门。

6.2.6.25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盐酸供给泵、石灰溶解罐及搅拌机、螯合物稀释罐及搅拌机、聚合物溶解罐及搅拌器、聚合物供给装置、聚合物给料器空气压缩机、聚合物供给泵、AlCl3供给泵、污泥储藏器抽取泵、二级澄清器抽取泵、二级絮凝箱及搅拌机、二级澄清器刮板机、二级反应器及搅拌机、一级澄清器抽取泵、一级澄清器刮板机、一级絮凝箱及搅拌机、一级反应器抽取泵、一级反应器及搅拌机。

6.2.6.26石灰石浆液置备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石灰石卸料机,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石灰石仓、布袋除尘器、称重式皮带给料机、湿式球磨机、石灰石浆液再循环泵、石灰石再循环箱及搅拌机、石灰石浆液漩流分离器、石灰石浆液供给泵、石灰石浆液箱及搅拌机。

6.2.6.27石膏制备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石膏浆液水力漩流器、真空皮带脱水机、真空泵、滤布冲洗泵及附属设备、石膏冲洗泵及附属设备、滤液泵及管道阀门、滤液箱、石膏皮带输送机、石膏仓、石膏排放设备及其附属系统、废水水力漩流器及溢流泵、水力漩流溢流回送泵、废水供给泵。

6.2.8综合专业管辖责任范围

6.2.8.2电梯:

锅炉房、运行维护楼、灰控楼的电梯;

6.2.8.3起重设备:

除燃料外所有的起重设备、行车、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

6.2.8.4金属监督:

负责设备部范围内的焊口,负责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接受相关专业委托,组织并监督实施焊接及金属检验、试验工作(含脚手架搭设);

6.2.8.5压力容器:

配合安键环部锅炉监察工程师完成除燃料外压力容管理工作;

 

土建专业管辖责任范围

6.2.8.7设备管道保温及油漆工程管理

6.2.8.9生产区域构筑物沉降观测。

6.2.8.11全厂(除燃料区域)的、生活水、上下水及生活设施。

6.2.8.12负责现场的所有爬梯及建筑物(包括大小机的化妆板上的)的门锁,设备上的门锁由管辖设备专业负责。

7、本标准管理职责

7.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设备维护部长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查各部门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7.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专业工程师、主管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后修订本标准。

8、检查和评价

8.1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专业工程师、主管应经常检查各专业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

每一年填写一次评价表(见附录4),报生产技术部部长进行评价。

8.2生产技术部部长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8.3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专业工程师、主管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9、附录

《2×135MW机组生产技术部专业内部设备分工管理规定》检查评价表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

制订的可行

本标准条款泊制订是否合理

是√

否。

原因:

执行效果

本标准的执行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是√

否。

原因:

考核情况

本标准条款是否得到了认真执行

是√

否。

原因:

检查评价表

检查评价表的检查与评价是否按时评价和交报

是√

否。

原因: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存在问题:

1、专业间少数设备分工不够明确,如主机机头真空、EH油、润滑油试验块分工不明确,小机速关组合件、氢气系统循环风机分工不明确等。

2、

 

改进建议

1、对专业间设备分工进一步细化,根据系统分工,以管道法兰及一次门为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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