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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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送审稿)

 

附图,全省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分布情况示意图

附表:

1.全省各县粮食生产情况表

2.全省各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情况表

3.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汇总表

4.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各县任务落实到田块情况表

5.2009年以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表

 

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物质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

随着人口增加,我国粮食消费呈刚性增长;同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水土资源、气候等制约因素使粮食持续增产的难度加大;生物燃料发展,全球粮食消费增加,国际市场粮源偏紧,粮价波动变化加剧,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的空间越来越小。

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预测,2020年全国粮食消费量将达到5725亿公斤,按照保持国内粮食自给率95%测算,国内粮食产量应达到约5450亿公斤,比现有粮食生产能力增加近450亿公斤,粮食生产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大力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幅度增加高等级耕地的比重,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

“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2010~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列入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七大内容之一。

”并提出要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通过“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从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两方面提出“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标准,探索监管维护机制”,从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江西是农业大省,是我国南方水稻主产区之一,也是建国以来从未间断向国家调出商品粮的两个省份之一。

2008开始,江西省大力实施“百亿斤优质稻谷增产工程”,通过推进水稻生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全面提升江西省水稻单产水平、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到2020年实现粮食生产能力增加百亿斤、农民人均增收300元的目标。

为了完成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和省内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目标,必须加大高标准农田的建设。

高标准农田是指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

高标准农田具有粮食单产水平高、抗灾能力强、产量稳定等特点,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保障措施,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也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逐年提高,全省粮食生产条件不断改善。

但由于涉及部门多,而且投入和建设标准不一,造成资金分散、建设项目不配套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省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对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支持全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为此,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规划到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1800万亩左右的高标准农田,使全省高标准农田超过2000万亩。

故提出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并编制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以通过实施连片开发,尽快形成规模优势,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把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田,通过科技提升,让高产田产量再上新台阶。

随着国家高标准农田发展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全国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具体要求,同时也是为对接国家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更好地解决近几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以适应新形势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

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1、《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

2、《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3、《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4、《全国新增1000亿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

5、《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

11、《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11号);

12、《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指导意见》;

13、《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

1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理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500个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47号);

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17、《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18、《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19、《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048-2012);

20、《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1、《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2、《江西省新增百亿斤优质水稻生产能力建设方案》;

2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19号);

2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4】34号);

26、《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暂行)》;

27、各县上报的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调查表;

28、近年国家、江西省统计年鉴及其它相关统计资料。

一、粮食生产总体情况

江西作为中南部地区重要的农业大省,属亚热带湿润气候,温光资源丰富,雨量充沛,发展粮油生产条件十分优越。

由赣江等河流冲积而成的鄱阳湖平原,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

江西省农业经济以粮食为主,而水稻是主要粮食作物。

多年来,江西粮食在总产、播种面积和贡献程度上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全省近年粮食平均播种面积5500万亩,粮食总产400亿斤左右。

尽管江西省2013年全国粮食产量排名第13位,但仍以其独特的优势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江西以约占全国1.8%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3.5%的粮食,人均占有稻谷456公斤,稳居全国第1位。

江西省不仅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还是现有6个粮源净调出省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间断地向省外调出粮源的仅有的2个省份之一,特别是从2004年以来,年均外调优质商品粮保持在100亿斤以上,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表1-1江西省1978-2013年粮食生产情况表

年份

播种面积(万亩)

亩产(公斤)

总产量(万吨)

粮食作物

其中:

稻谷

粮食

其中:

稻谷

粮食

其中:

稻谷

1978

5731.2

5070.45

196.42

 

1125.74

 

1979

5766.0

5080.2

224.85

 

1296.5

 

1980

5662.95

5075.55

218.97

 

1240.04

 

1981

5637.45

5044.05

225.05

 

1268.71

 

1982

5615.85

5009.25

250.85

 

1408.74

 

1983

5571.15

4985.55

262.15

 

1460.45

 

1984

5571.15

4990.35

278.07

 

1549.18

 

1985

5476.35

4897.35

280.03

 

1533.54

 

1986

5444.7

4876.05

267.01

288.52

1453.77

1406.84

1987

5471.85

4903.05

285.60

307.77

1562.77

1509

1988

5383.05

4815.75

285.23

308.03

1535.43

1483.39

1989

5540.85

4946.55

286.89

309.22

1589.62

1529.56

1990

5551.35

4929.9

298.70

322.06

1658.2

1587.7

1991

5384.55

4719.15

301.92

328.26

1625.7

1549.1

1992

5169.3

4472.25

302.94

329.50

1566

1473.6

1993

5040.15

4297.65

301.00

330.54

1517.1

1420.56

1994

5151.6

4409.25

311.26

340.84

1603.5

1502.83

1995

5265.0

4529.1

305.30

330.81

1607.4

1498.25

1996

5355.9

4583.1

329.79

361.13

1766.3

1655.11

1997

5379.75

4631.1

328.58

356.72

1767.7

1651.99

1998

5131.65

4551.9

303.12

317.47

1555.5

1445.11

1999

5322.3

4575.0

325.55

353.95

1732.7

1619.34

2000

4983.0

4248.0

324.02

351.20

1614.6

1491.9

2001

4897.8

4212.45

326.68

354.06

1600

1491.44

2002

4782.0

4180.05

324.03

347.27

1549.5

1451.6

2003

4576.65

4027.95

316.89

337.77

1450.3

1360.54

2004

5254.28

4773.78

343.23

358.60

1803.4

1711.9

2005

5419.83

4937.45

342.08

358.43

1854.02

1769.74

2006

5413.55

4949.36

350.32

370.26

1896.5

1832.56

2007

5424.98

4950.98

350.96

366.37

1903.95

1813.9

2008

5367.11

4883.31

364.87

381.33

1958.1

1862.13

2009

5406.9

4923.09

370.40

387.10

2002.56

1905.9

2010

5458.7

4977.66

358.07

373.33

1954.7

1858.3

2011

5475.15

5039.4

374.93

391.87

2052.79

1950.1

2012

5514

4992.45

378.13

395.80

2084.84

1976.1

2013

5536.35

5007.0

382.20

400.27

2116.10

2004.0

二、粮食播种面积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从最高1979年的5766万亩降低到2003年最低4576.65万亩,降幅达20.6%。

其中水稻播种面积从最高1979年的5080.20万亩降低到2003年最低4027.95万亩,降幅达20.7%,粮食生产形势不乐观。

从2004年开始,连续10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5000万亩以上,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4700万亩以上。

2013年粮食播种面积达5536.35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5007.0万亩,占90.4%。

图1-1江西省1978-2013年粮食播种面积情况

三、粮食产量情况

尽管粮食播种面积波动,但由于粮食单产稳步提高,全省粮食总产仍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先后跨过1500万吨、2000万吨两个阶段,特别是2004年以来,实现了连续6年增长。

全省粮食产量从最低1978年的1125.74万吨到1984年的1549.18万吨,到2009年全省粮食总产超过2000万吨,达2002.6万吨,比1978年增幅77.9%。

由于2010年全省灾害偏多,粮食总产略有下降,但仍连续维持在1900万吨以上,最近三年,粮食恢复增长,2013年粮食总产创新高,达2116.1万吨,比上年增长1.5%。

图1-2江西省1978-2013年粮食总产情况

四、单位播种面积产量情况

从粮食单产来看,亩产从1978年的最低196.42公斤,到2013年的最高382.2公斤,三十年来单产实现翻一番。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业投入持续增长,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近七年粮食亩产稳定在350公斤以上,其中水稻亩产更是提高至370公斤左右。

最近三年,粮食单产保持稳定增长,2013年粮食单产创新高,尤其是稻谷单产首次突破400kg/亩。

图1-5江西省1978-2013年粮食单产情况

五、粮食生产条件

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的确立,全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百亿斤粮食增产工程”的持续推进,粮食生产配套基础设施逐年完善。

水利灌溉设施逐步完善,农业水利条件进一步改善。

截止2013年末,全省拥有蓄水工程239758座(大中型水库285座),泵站19566处(大中型泵站114处)、机电井1550127眼(规模以上机电井7350眼);江西省有效灌溉面积2994万亩(统计年鉴数据),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110处,占灌区数量的9.6%。

农业机械设备拥有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

截止2013年末,当年实际机耕面积4557万亩;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20141兆瓦,其中柴油发动机动力15718兆瓦,占农业机械总动力的78.0%;农业机械与设备方面,全省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0188台、小型拖拉机289752万台、农用运输车1019万辆、大中型配套农具17378部、小型配套农具31.29万部、农用水泵44.83万台、机动脱粒机30.28万台。

农业化学方面,2010年,全省化肥施用量(折纯量)141.6万吨,农药使用量99922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51401吨。

可见,全省化肥、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持续增长,农药控制量略有下降,农业污染现象未得到根本转变,农业污染仍然维持高位。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一年关注“三农”,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中央财政向“三农”,尤其是向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倾斜。

“十一五”时期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提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从2006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到2010年明确指出要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进一步明确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并先后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此外,中央决定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

目前,主要针对农田建设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农开办和扶贫办等,涉及资金主要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以及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等政策。

1、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

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2000多亿元,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各自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条件保障。

2010年《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并修改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从2011年起进一步降低部分粮食主产省财政配套比例,江西省由1∶0.5降为1∶0.4。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指导意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亩财政补助标准,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为1200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因没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明确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为100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0元,防止搞成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在多筹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或整合其他支农资金、社会资金的前提下,允许适当提高亩投资标准和建设标准。

2、土地开发整理政策

从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首次提出: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199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到2010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提出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

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到2015年全国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其余资金由各省(区、市)根据地方各级财力自行解决。

目前,用于土地整治的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理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明确“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挥综合效益。

中央分成新增费按照“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的原则,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在分配时与各地上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挂钩。

使用新增费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不受有关新增耕地率规定的限制。

要结合土地流转,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

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

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2009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补助850个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521个县,占61.3%。

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又联合启动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计划投入111亿元,在已安排850个县的基础上,再新增400个小农水重点县,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对重点县平均每县补助800万元。

2012年、2013年相继开展第四批和第五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此外,根据《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为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速改善农田水利的薄弱环节,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4、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政策

水利部于1999年6月批复《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开始,2009年全面实施规划内434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支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

同时,利用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资金,对1500个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

2013年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共下达投资86.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8.2亿元,用于28个省(区)的2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灌区多渠道筹集,其中中央与地方的安排比例为:

东部地区1:

2,中部地区1:

1,西部地区1:

0.5。

5、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是促进粮棉油糖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的有机结合,挖掘增产潜力,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

按照《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方案>的通知》,扩大高产创建规模,突出抓好11000多个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的建设,深入推进5个整市、50个整县(市)、500个整乡(镇)的整建制试点。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

2011年,中央财政将在2010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6、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政策

目前,正在实施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项目主要包括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

根据《2013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巩固建设10个百亩示范点,5个千亩示范片,2个万亩示范区。

项目县(场、单位)补贴资金额度一般控制在15-40万元,整乡镇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的1000个乡镇所在项目县(场)资金额度适当加大,整县(场)推进的100个示范县(场)补贴资金额度可提高到50-70万元。

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项目方面,到2010年,已涵盖全国30个省(区、市,含中央农垦系统)的619个县(市、区、场),补贴资金规模从1700万元扩大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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