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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心得体会

反家暴心得体会

篇一:

反家暴法解读:

《不再沉默》

反家暴法解读:

《不再沉默》

案例:

可怕的沉默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干旱许久,天空雷雨有如山洪决堤,下起了倾盆大雨?

?

.淋漓畅快!

整整20年了,忍了20年,被打了20年,张静累累伤痕的皮肤下覆积着这些年道不尽的酸楚?

?

..她已经拦不住自己了!

今天是张静父亲去世一周年的祭日,家祭时候她把不敢跟别人倾诉的痛苦告诉了父亲,父亲应该是理解了,然后天空雨下个不停。

中午,张静冒着大雨从娘家赶了回来,刚到家,丈夫把她拖到院子里,对着鼻子就是一拳?

?

“血水、泪水和雨水流在身上,又流在地上,和着泥,成了泥水。

”她已经分不清了!

?

?

?

她的脑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念头。

晚上,她在锅里熬着丈夫挚爱的红酒,热滚时她把一瓶安眠药全部加了进去。

半夜时,她爆发了,一只手紧紧掐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抓起板凳狠狠砸向丈夫?

?

砸了好久,她终于停下。

死者身上、地上、墙上全是血,她被判了15年。

记者去监狱探访她时,她说“来女监三年了,我很轻松,内心很平静。

她是个苦命的孩子,从小没了娘,姐妹5人由父亲带大。

她没读过书,不认识字,没有机会出外打工,就像陷入沼泽地。

一次,小叔子一家来串门,她给弟媳妇诉苦。

事后,这些话传到了丈夫耳中,她被捆在树上变本加厉地打了一顿。

自此,别人不敢再介入。

她曾想过等孩子们长大了,就出家当尼姑。

可是,她没能等到这一天,“娃总是他亲生的吧,可是他连孩子都不放过,先打我,再到里屋打娃。

”曾经她喝下一整瓶老鼠药,准备自杀,被邻居救了下来。

夕阳把整个监区染成血红色,明天太阳还是会升起来的,而且是新的。

反家暴,说出来

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20XX年初,全国妇联所做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公众态度调查”显示,87.3%的被调查者听说过“家庭暴力”,93.5%的被调查者支持推

动立法。

据最高法20XX年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妇联系统每年受理4到5万件家暴投诉;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

在广东省妇联公布的一组本地区儿童家庭暴力数据中,精神暴力的比重高达72.3%。

庆幸的是,那些长期深受家暴侵害者再也不是孤立无援了,为着力解决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突出问题,《反家庭暴力法》作为首部反家暴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12月27日通过,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完善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回应了社会呼声和迫切要求。

笔者在这里对《反家庭暴力法》诸多问题作一次解读。

1.何为家庭暴力?

受保护人群主要有哪些?

答: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此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暴法规定执行。

那么,意味着:

精神侵害算家暴,同居关系也适用。

2.预防家暴,是由哪些部门负责的?

答: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3.面对家暴,该怎么办?

答: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规定学校、医院、居委会等一发现家暴线索的组织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

并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介入家暴事务,法律借此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发现家暴不报告,学校医院等要担责。

4.有关部门对家暴会怎么处理?

答:

公安机关:

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县级政府:

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

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

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社会团体:

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5.能不能解读下这部法律的一大利器-“人身安全保护令”?

5.1什么情形可以申请?

答: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5.2哪些人可以申请?

答:

家暴受害者当事人;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5.3向谁申请?

怎么申请?

答:

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申请人身

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5.4保护令有哪些措施保护受害者?

答: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5.5保护令是怎么执行的?

答: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5.6施暴者拒不执行保护令,继续家暴,怎么办?

答:

向人民法院申诉,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6.家暴严重的,会怎么处理?

答: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话:

卑俗的山歌俚曲,/现今日常熟悉的事物,/天然的悲苦和伤逝,/过去有过,以后还会有?

?

家暴在我国有普遍性,反家暴法的颁布施行,给弱势群体带来了福音,对施暴者有了法律的威慑,赋予了尤其是广大妇女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为多数家庭的稳定提供了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附:

妇女维权公益热线12338

我们不愿看到“平均35次家暴后才报警”的连续悲剧,反家暴,说出来!

让我们听见---我们是反家暴联盟成员,我们是律师同行!

律师同行

篇二:

反家暴讲义

反对家庭暴力,创建最美家庭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

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

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五种:

家庭暴力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⒈肉体摧残式。

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⒉精神迫害式。

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⒊性虐待式。

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⒋虐待体罚式。

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⒌经济虐待式:

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案例:

9岁的被害人张琼丹系上诉人向和平与张继云的亲生女儿;20XX年9

月16日,向和平在与张继云离婚后,独自抚养张琼丹。

因张琼丹不好好上学并多次离家出走,向和平为了教训张琼丹,让其好好读书,于20XX年4月4日7时许,使用一根长约4米的尼龙绳及一根长约60厘米的棉绳将张琼丹捆绑在家中卧室的床脚处,并且不向张琼丹提供饮用水及食物。

自20XX年4月4日7时起至同年4月9日18时期间,向和平每天早晨外出上班,晚上返回家中吃饭、睡觉,均未对张琼丹解除捆绑、提供水及食物,终致张琼丹死亡。

经鉴定,张琼丹系因生前长时间捆绑、饥饿、脱水及营养不良而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六盘水钟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和平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向和平提出上诉。

贵州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向和平为达到教育被害人张琼丹的目的,用尼龙绳及棉绳捆绑张琼丹130余小时,在此期间未提供水和食物致被害人张琼丹因长时间捆绑、饥饿、脱水及营养不良而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20XX年3月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

家庭暴力的特点: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事人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具有隐蔽性,取证难;恶化升级,后果严重,处罚偏轻。

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

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派出麒麟街道泉水新村小区的李文斌、乐燕是同居关系,家中有两个女儿,大女儿3岁是乐燕与其前男友所生,小女儿1岁同是乐燕与李文斌所生。

李文斌和乐燕均吸毒。

20XX年3月李文斌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乐燕独自一人在家带两个孩子。

乐燕在夜总会上班,吸毒,经常不回家。

乐燕家在5楼,住6楼的邻居施春香有一天路过乐燕家听到有人拍门喊“妈妈,妈妈”。

施春香由于照看着家孙和外孙,就没在意此事。

大约晚上11时她睡觉前,仍然听到拍门的声音,而且里面的孩子用手将门锁拽的响,但就是打不开。

第二天早上5时许,乐燕家的大女儿竟然自己将门打开了跑到了楼下。

施春香送完孙子上学回到小区后,看到乐燕的大女儿光着上半身,下身穿着裤子站在小区保安处。

邻居给她包子吃,并把她送回家说她家还有一个更小的妹妹,大人经常不在家。

施春香因为孩子拍了一晚上的门而没有去帮助而深深自责,就想着给她们提供帮助。

有一次,施春香看到乐燕总不给小女儿换尿不湿,就跑到乐燕家,让给小女儿换尿不湿。

尿不湿取下来后,一股恶心的臭味扑过来。

孩子的下身4处溃烂。

她说赶紧用毛巾洗洗,乐燕说没有毛巾。

施春香立刻回到家里,找来了红霉素眼药膏拿到乐燕家,让乐燕给孩子涂药。

施春香对乐燕说,下次出去的时候不要将门锁住,我们邻居可以也照看孩子。

乐燕立即提议,将房门的钥匙留在施春香处。

施春香经常帮助照顾孩子,有一次她发现乐燕连续好几天没有回来,害怕了,就把钥匙还给了乐燕。

乐燕家的对门邻居张宇,有一天下午,一女子突然有人敲他的门,张宇打开门后看到是一个20多岁的女子,后来张宇才知道她是对面女主人乐燕。

乐燕这次是来借大米的,“你随便拿吧”,张宇说。

乐燕就开始挖袋子里面的大米。

从此乐燕一发不可收拾,“米、面、油、盐、菜”啥都借,一般是下午3、4点的时间来借的较多。

张宇分析,乐燕晚上经常外出,到天亮才回来。

然后一觉睡起来开始借东西做饭吃。

乐燕还有的时候也来借烟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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