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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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

 

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

 

编印

北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一、点位标准

1.城市社区点位标准…………………………………………1

2.建成区外乡镇………………………………………………4

3.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点位标准……………………………6

4.街道综合文化站点位标准…………………………………8

5.背街小巷点位标准………………………………………10

6.建成区外社区点位标准…………………………………12

7.物业小区点位标准………………………………………14

8.三无小区点位标准………………………………………17

9.主次干道点位标准………………………………………19

10.商业大街点位标准………………………………………22

11.主要交通路口点位标准…………………………………25

12.大型商场点位标准………………………………………26

13.大型超市点位标准……………………………………28

14.集贸市场点位标准………………………………………30

15.废品回收站点位标准……………………………………32

16.建筑工地点位标准……………………………………33

17.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政团结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等点位标准……………………………………………………………34

18.公园、公共广场点位标准………………………………36

19.景区景点点位标准………………………………………38

20.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少年宫等点位标准…………………………………41

21.剧场、电影院点位标准…………………………………44

22.实体书店点位标准………………………………………46

23.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点位标准………………………48

24.高校(高职)点位标准…………………………………50

25.校外培训机构点位标准………………………………52

26.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位标准………………53

27.网吧点位标准……………………………………………55

28.机场点位标准……………………………………………56

29.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点位标准………………………58

30.公共交通(公交车、候车亭)点位标准………………60

31.出租车点位标准…………………………………………61

32.宾馆、酒店点位标准……………………………………62

33.政务服务大厅点位标准…………………………………64

34.税务(服务大厅)点位标准……………………………66

35.各大银行(营业厅)点位标准…………………………68

36.邮政(服务大厅)点位标准……………………………70

37.三大运营商(移动、电信、联通)点位标准……………………………………………………………72

38.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点位标准…………………74

39.出入境办证大厅、车管所点位标准……………………76

40.自来水(营业大厅)点位标准…………………………78

41.供电(营业大厅)点位标准……………………………80

42.公共厕所点位标准………………………………………82

43.水体(海、河、湖、沟2)点位标准…………………83

44.行政村点位标准…………………………………………84

45.市长热线、法律援助、劳动者维权举报、消费者投诉举报和问题药品举报电话热线标准……………………………………………………………86

46.单位办公区点位标准……………………………………87

47.卫生责任区点位标准……………………………………89

48.街道办事处点位标准……………………………………90

49.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点位标准………………………92

二、应知应会知识……………………………………………93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实地考察内容和标准………………………………………………………………97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

城市社区点位标准

1.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居民公约;

2.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有独立的志愿服务台,有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上墙,有志愿服务便民设施(三种以上);有工作制度且上墙公示;有专门的志愿服务记录本,有不少于一个月的志愿服务记录(含服务时间点、项目、对象等信息);

3.在显著位置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电子屏幕、固定宣传点等形式刊播主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垃圾分类、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不少于5处,室外每20米一处,室内每10米一处);

4.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公共绿化带无被损坏或占用(如种菜)现象;

5.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6.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规划施划停车位,有序停放车辆;

7.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8.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不算作堵塞楼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9.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且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0.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11.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12.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3.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14.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15.社区家庭教育场所:

社区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且家长学校要正常开放;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16.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道德实践或文体活动等文字、图片资料;

17.在社区居委会及周边明显处设置社区15分钟生活圈示意图。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

建成区外乡镇点位标准

1.在显著位置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电子屏幕、固定宣传点等形式刊播主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垃圾分类、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主要街道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

2.建成区到乡镇的公路(河道)沿线:

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

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4.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

5.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6.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7.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8.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9.乡镇公共卫生间: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0.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11.重点是离市区30公里范围内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

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点位标准

1.在显著位置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电子屏幕、固定宣传点等形式刊播主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垃圾分类、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每100米看到1处);

2.村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躺卧公共座椅现象现象;

3.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4.合理施划停车位、没有车辆乱停放现象;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5.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6.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乱搭乱建现象;

7.在显著位置展示村民公约;

8.无乱晾晒衣物、散养家禽、不文明养宠现象;

9.村居内无旱厕;

10.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1.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2.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3.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4.调查问卷要求:

村干部和村民要知晓、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内容,对“北海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

街道综合文化站点位标准

1.在显著位置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电子屏幕、固定宣传点等形式刊播主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垃圾分类、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不少于5处,室外每20米一处,室内每10米一处);

2.街道办事处显著位置有市民公约展示,在明显位置公示管理制度和开放时间;

3.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4.综合文化站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展示(多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

背街小巷点位标准

1.在显著位置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电子屏幕、固定宣传点等形式刊播主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垃圾分类、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每100米看到1处);

2.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

3.装灯率100%,亮灯率≥95%;

4.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5.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6.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7.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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