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建设施工 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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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建设施工 合同.docx

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施工

合同书

发包方(全称):

马田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永兴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后,乙方中标,现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建设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址:

马田镇中心幼儿园校园内,邝家小学校园内

二、工程内容:

新建两栋建筑面积各为298平方米的教师宿舍楼工程。

三、工程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除本合同中明确规定可变更造价的条款外,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变更合同总价。

四、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五、合同价格:

1.工程造价。

学校

房屋名称

面积

(㎡)

结构形式

单位造价(元)

备注

马田中心幼儿园

周转房

298

砖混

邝家小学

周转房

298

砖混

合同总价:

大写(人民币):

壹佰零肆万捌仟贰佰元整(1048200.00元)

2.合同造价包括施工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和相关税费。

3.乙方已经仔细分析了物价市场因素(并与发包方确认了预算价格),乙方承诺并保证任何情况下对合同造价中包括的工程项目造价和相关税费一次包定,不再考虑物价上涨及政策因素的影响。

4.承包人承担除增加的工作量和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因素必须所发生的费用。

六、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永兴县设计院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消防、土石方工程等。

七、工程质量:

按设计图纸和《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验收,并到达合格标准。

八、工程变更:

1.除设计变更外,工程量和造价不再调整,按本合同执行。

2.工程量变更:

对于必须作出的设计变更,须经有关人员签证,由此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需及时向县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指挥部报告,按《永兴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永项目办发【2014】3号)申报批准后,由甲方、乙方、工程指挥部、监理方等相关人员现场签证后施工。

九、工程时间要求

(一)乙方必须在2018年8月25日前开工,在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工程。

(二)如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除外,但延长工期要经甲方批准。

十、竣工验收

(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在每个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相关验收资料,经甲方、设计单位、监理方现场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二)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申请,建设工程指挥部牵头,由学校组织县住建局、县质监站、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乙方在基础验收前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办理(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如手续未办理影响验收,造成工期延迟责任由乙方负责。

手续办理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否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后施工单位填写发工程款拨付申请单,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核定签字认可后,开具税票领拨工程进度款。

3、主体工程按合同总造价50%计算控制,其中工程完成基础付合同总价的20%,一层主体完工付合同总价的15%,三层主体完工付合同总价的15%;装修工程按合同总造价20%计算,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基建决算审计后付总工程款项的25%,余下的5%作工程质量保证金,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十二、安全责任: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要具备相应资质如果乙方挂靠作业所引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据此不得以此项内容作为诉求合同无效的理由。

乙方必须制订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添置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承担整个工程中的一切财产、人身安全责任,并承担由乙方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1、乙方施工必须使用双排钢管脚手架、安装安全防护网等安全设备,确保高空跌落物不伤人员。

未使用双排钢管脚手架、安装防护网,甲方不予办理申请拨款手续。

2、乙方实行封闭式施工。

3、乙方施工车辆进入校园时,乙方必须安排1名工作人员,按学校指定路线引导车辆从校门口进入工地及从工地离开学校,以免伤及学生。

如有违反每次扣100元。

4、乙方在施工工地按相关规定悬挂安全警示标牌。

十三、质量保修

1、保修范围:

由施工质量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

包括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修装饰工程。

2、保修期限:

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保修规定执行(建设部80号令)。

3、质保金:

本合同预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3年保修期满扣除因工程质量造成的维修费用后剩余质保金,期满1年返还40%,满2年返还40%,满3年返还20%。

4、保修责任:

(1)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保修通知后24小时应作出答复,提交保修方案并在2天内组织施工,紧急事故乙方应立即赶到现场抢修。

如乙方24小时未能答复或2天内未组织维修,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因此引发的所有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补。

(2)乙方在保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保修不及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保修费用责任:

因工程质量原因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质量原因的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工程结算

1、乙方必须在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根据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2、按规定程序所增加的工程量和基础超深工程量,在决算审计价的基础上,下浮5%进行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一个月内将竣工结算书和有关工程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审计时限内审核完毕,乙方收到审核意见10天内提出反馈意见,双方核对无误后10天内甲方提交审定意见。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三通一平”致使乙方不能开工的,由甲方承担延期责任。

(2)分项、分部隐蔽,单位工程完成,乙方自检合格且资料齐全,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申请验收以书面为准,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分项、隐蔽工程为12个工作小时,分部工程为48个工作小时,单位工程为7天),乙方可自行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复检费用甲方负责(如不合格则乙方负责),因此影响工期顺延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又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影响工期顺延的,甲方承担延期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和甲方影响因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

乙方承担每天递增贰佰元(人民币)累加制赔偿责任,即乙方延迟第一天赔偿贰佰元的延期损失费给甲方,第二天赔偿陆佰元(人民币),第三天赔偿壹仟贰佰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2)隐蔽、分项、分部工程未经甲方(包括设计、监理单位,下同)验收合格或不执行甲方要求返工整改指令,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每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并无条件返工整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因返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3)工程使用质量不合格和非合同约定材料,或材料进场未及时申报甲方验收即使用的,每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并无条件拆除和全部清理出场,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或措施不力、管理不严,不执行甲方安全整改指令,导致施工中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或未按合同约定配置施工管理人员的,每人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并责令整改符合合同约定,拒不整改且情节严重的,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指令为其他承包单位提供施工工作面及必要的配合与协助,承担甲方与其他乙方的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7)因乙方原因导致其他承包单位的半成品、成品受到损坏的,视为违约,承担相应的修复、更换费用。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和指挥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事项

1、甲方解决工程永久占用土地问题。

2、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工程所需的临时占用土地、料场等问题,协助解决与周边群众发生的因土地导致水电的纠纷。

3、甲方应解决好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问题(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图纸及说明要求施工。

5、如乙方未按预定工期完成或工程进度过慢,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对某些分项工程指定分包,其发生费用从原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同时并不解除乙方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6、材料设备供应:

(1)外墙砖、给排水管、铝合金窗、门、电线开关等主要装饰材料品牌要求如下:

外墙砖选用“豪鑫”牌或“豪筑”或“粤辉”牌产品。

规格为45mmX145mm。

给水管选用“金牛”或“联塑”或“固地”牌产品。

厚度为en-3.4mm产品。

排水管选用“金牛”或“联塑”或“固地”牌产品。

铝合金窗选用“经阁”或“凤铝”牌产品,厚度为0.8mm规格铝材产品。

大门选用“春天”或“新多”或“盼盼”牌产品,丙级产品。

电线选用“金杯”、“恒飞”、“衡电”牌产品。

开关插座选用“福田”“公牛”“欧普”牌产品。

(2)工程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产品(钢材必须是涟钢、湘钢、韶钢、萍钢、冷钢生产的国家免检产品;水泥全部使用东江“金磊牌”。

材料设备检验报告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管理人(以下简称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7、当乙方发现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相关资料中有任何异议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应及时就此作出回复。

上述异议以国内现行规范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来解释处理,乙方不得利用以上文件的异议从中索取利益。

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乙方因拖欠工资导致民工阻工引起的工程拖延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工程承包合同总价款已包含建筑材料价格变动因素,乙方不得以建材价格变动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0、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不得留下任何建筑垃圾。

11、如遇不可抗力灾害,双方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另行协议解决。

12、本合同签字盖章前,乙方向县财政局教科文股按合同总价的10%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工程进场动工退30%,工程完成基础和一层(到第二层楼面)退30%,竣工验收后退40%。

13、现场配备相应管理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执行。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财政局、指挥部、项目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负责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监证方:

永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指挥部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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