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管理制度之标准化管理体系之施工设备管理《机械设备修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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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管理制度之标准化管理体系之施工设备管理《机械设备修理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之标准化管理体系之施工设备管理
机械设备修理管理办法
(公司设备物资部设备部号日颁布)
为适应我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需要,规范全公司机械设备修理工作,加强设备修理全过程的管理,使修理费用全部用在设备修理上,提高设备修理的质量,确保我公司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修理类别
1.1设备日常维修:
日常维修是以“养修并重、预防为主”为目的,是消除机械设备事故隐患,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重要工作。
设备运转人员和维修人员在坚持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的同时,要对设备重点部件进行检查、测定、修复或更换,对状况劣化,已不能满足技术性能及工作要求的某些项目,要进行针对性的预防为主的公司部修理。
设备使用单位均要建立”机械设备日常维修卡”,设备运转人员和维修人员在日常维修作业后,如实填写维修卡,作为日常维修的记录,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指导和检查,二级单位的各级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保证。
日常维修经有关检查人员检验维修合格并签认后,维修卡应归档并妥善保管。
1.2设备大修:
是一种对设备整体进行恢复性定期计划修理的方法。
修理时应将大部或全部解体,修复基准件、修复或更换磨损的全部零件(部件),同时检查、修理、调整设备的电气系统,全部消除故障和缺陷,并进行外部喷漆。
以恢复原有技术性能参数、操作经济安全、外观清洁的修理方式。
1.3设备项修:
运用状态检测手段对该设备实际技术参数、性能状况进行测定,对技术参数超标、状况劣化,已不能满足机械技术性能及工作运行要求的某些项目按实际需要进行针对性的修理方式。
第二条修理标准
2.1以设备原出厂标准为基础。
修后的设备性能和精度应满足产品工艺要求,并要有足够的精度储备。
2.2以修理厂执行的行业修理标准为参考。
2.3起重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按有关行业标准进行试验。
第三条修理申报批准程序
3.1分公司托管的公司管设备按年度申报大修、项目修理计划,逐台填写《大修设备报修申请表》,分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并填报《公司管设备申请大、项目修理报表》连同上一年内该设备一年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日常消耗配件、材料清单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上报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
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将组织技术人员对设备技术档案及技术状况进行确认,并根据公司年度大修理资金安排确定年度修理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
公司属二级单位自管设备的大修、项修,比照公司管设备的申报材料由设备使用单位向分公司申报,分公司安排计划,经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当年修理计划报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备案。
公司年度修理计划,当年有效,当年未能具体实施的,下年度重新申请、批准。
年度修理计划外需要报修的设备,应经设备物资管理部,按上述程序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否则,费用自理。
3.2修理审批程序:
3.2.1各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公司或分公司批准的修理通知,及时逐台拟定设备修理实施方案和《设备预算审批表》报告,报公司或分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
修理实施方案报告内容:
修理时间、承修单位、修理地点、修理组织措施,应明确修理负责人、修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负责人,修理项目明细、配件计划明细表、修理费用计划书,修理过程质量监控措施等。
3.2.2各级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及有关人员按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分别逐台审核承修单位的技术力量和信誉,修订、完善设备修理实施方案,审批《设备预算审批表》,核定修理预算金额后,分别报经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大修、项修修理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4.1对年度修理计划已安排的大修或项修设备,各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力量进行必要的检查、测试和鉴定,认真核实修理内容和修理项目,制定完整的修理方案,并为大修、项修做好配件资金的准备工作,做到设备大修理基金专款专用。
4.2设备大修、项修应由具备一定修理能力(包括修理场所、设备和人员)的单位来承担,以确保修理质量和工期。
必要时,可进行招标或议标,选择公司内单位或公司外单位承担修理任务,并与其签订修理合同。
4.3送修单位、机长或主车司机应做好设备清洁工作,向承修单位清点随车配件、随车专用工具,提供设备技术档案,介绍该设备情况,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4.4送修单位的技术人员,以及机长或主车司机应常驻现场监督修理全过程,要求维修人员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并不得偷工减料,要严把“拆检”工作关,拆检后共同确定更换或修复方案。
监督供货,把好“回装”关,确保所换配件装车。
做好修理日志。
4.5总成件的更换应严格控制,确需更换的应由设备物资管理部、财务部共同鉴定确认。
4.6承修单位或主修责任人,应逐项详细填写拆检修理记录。
说明修理部位,更换主要零部件、零配件,主要修理配合尺寸等。
经送修单位现场确认后,整理归入《拆检修理记录书》。
4.7送修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参加修理中的“拆检、回装”过程并予以确认,送修单位的设备负责人必要时召开现场修理会议,总结该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维护保养情况。
质量监督人员应深入现场,把好质量监督关,对设备修理质量负责。
各级设备物资部人员也应到修理现场监督检查修理质量。
第五条大修、项修修竣验收及费用结算
5.1设备修理竣工验收
5.1.1设备修理完毕,修理单位按各设备技术标准试车,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初验合格,并经送修单位确认方可申请验收。
修理单位应填写《设备修理竣工验收报告单》、《实际使用配件明细表》并同修理档案一起由送修单位按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公司或分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
5.1.2验收工作按设备分级管理权限由公司或分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提前三天通知承修单位、公司或分公司有关单位人员共同到现场试机、验收、签证。
5.1.3修理后的设备投入运转,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
5.1.4经各方代表验收签证,修理档案:
《大修设备报修申请表》、《实际使用配件明细表》、《拆检修理记录书》、《设备修理竣工验收报告单》应一式两份分别按设备分级管理权限交公司或分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和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归档。
其余技术档案由送修单位归档。
5.2大修费的结算
5.2.1批准正常大修、项修的公司管设备修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自管设备的大修、项修修理费用由各二级单位自行承担。
5.2.2因保养不当、违章使用造成早期磨损;由于保管不善而损失、丢失等非正常换件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不在大修费中列支。
5.2.3各设备使用单位从严控制修理过程中的计划费用,凭公司或分公司设备物资部批复的结算依据和竣工验收报告并附原始修理凭证对公司或分公司财务部结算。
5.2.4大修理预付款,按经批准的大修理费预算的20-30%由公司或分公司财务部预付。
5.2.5对大型施工机械的修理,大修费在20万元以上的结算时应预留5%-10%的质保金。
质保期三个月。
质保期满,无修理质量问题,公司或分公司财务部再对各单位进行最后结算。
第六条设备维修中的配件管理
6.1配件计划:
6.1.1大修、项修任务实施单位,根据设备的拆检情况,提出配件需用量计划,详细填写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等,及时上报分公司设备物资部,属公司管设备修理的,由分公司上报公司设备物资部。
6.1.2修理配件计划,应本着一次修理一次性使用的原则编制,不是本次修理使用的配件,其配件费不得进入修理结算费用。
修理剩余的配件由各分公司验收入库,并承担费用。
6.2配件采购
6.2.1配件采购严格按采购计划执行,严禁盲目采购。
6.2.2采购流程
6.2.2.1信息的收集: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级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应对所采购配件的供应商家、厂家的信息(主要指产品质量、价格、信誉、服务、供货能力)和市场动态及价格情况进行收集,建立配件供方信息库。
6.2.2.2确定合格供方名单:
供应商的选择,采购部门应根据供方信息库,按比质、比价、比运距、质量第一的原则,对供货方的供货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调查,并填写“物资供方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选择多个生产能力强、价格合理、重质量、守信誉、能按时交货、售后服务好的合格供货方作为供货的选择单位。
6.2.2.3合格供方的评价方式分会议形式和会签形式。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管理情况、产品质量和技术特性、计量等级、生产供货能力、包装运输情况、技术力量、工艺设备情况。
对商家的评价包括营业执照、产品经营资质,税务登记、计量管理、质量价格、信誉、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
合格供方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评审意见推荐,填写“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报主管领导审批。
配件采购应在合格的供方中选择,因特殊原因采购配件的供方不在“物资合格供方名单”时,应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进行追踪评价。
公司直管及公司统一管理的项目部自行组织对合格供方的评价,分公司直接经营的项目部的合格供方评价由分公司组织评价或委托项目部评价,公司将审核汇总的合格供方名单在全公司范围内发布,以供选择。
6.2.2.4配件采购以订货合同为主,市场零星采购为辅,集中批量采购国产配件总预算价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进口配件总预算价格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时要进行招标采购。
除此之外的可实行比价采购。
招标一律公开进行,参加竞标的供方应在三家以上,招标应由分公司、公司直管及公司统一管理的项目部组织,招标采购程序严格按《某工程建设总公司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招标采购和比价采购一律应签定合同或协议,并应严格按合同执行,合同的签订要求按规范的合同文本,以《合同法》为依据,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质量标准,同时明确其服务及质量保证、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和付款方式,采购合同中,一般预留一定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约定的合同期间内如无质量问题,才能最后予以支付。
签定的合同、协议应归档管理,建立合同台帐,以备查验。
6.3配件的验证和领用管理
6.3.1配件的验证依据为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规程规范,应验证的配件除我方自行采购的以外,还应包括业主指定供方、业主直接提供配件的验证。
如供、需双方对配件验证的结果有分歧时,可请有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复验。
6.3.2对配件的验收,其质量证书、出厂合格证、产地证明、技术资料必须齐全。
对有明显质量缺陷、必备的证件不全,数量规格不合乎要求的配件,或者需要复检的物资,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供方或业主提供的配件在质量、规格、技术指标、数量与合同不符时,管理部门应根据检验记录或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地向供方或业主方提出,要求及时更换或就此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
配件的验收严禁以用代验。
6.3.3配件的领用:
各送修单位对配件的领用必须填写配件领用单,经办人员及负责人签字,同时要做好记录,为修理竣工汇总《实际使用配件明细表》做好基础工作。
《修理配件计划》与《实际使用配件明细表》不能等同。
《实际使用配件明细表》制表人要以配件领用单、项目修理拆换记录为依据,严格认真逐项汇表,坚决杜绝借东补西、弄虚作假等现象。
6.4配件统计核销管理:
更换下来的部件、总成件,应及时清理分别存放,以便竣工验收时清查。
对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要组织拆检修理,退库保管,作为备件使用。
第七条设备转场前的整修
7.1完建工程的施工设备或在建工程中需要转场的施工设备,在进行工地转移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鉴定,并制定合理的整修方案。
需要进行大修或项修的设备,根据公司管和自管设备的划分,由相应设备主管单位安排修理补充计划,并尽快作出修理安排。
不进行大修或项修的设备,在转场前要进行全面的保养和整修,使施工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外观处于良好状态。
7.2施工设备转场前的保养和整修,由原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力量实施,限期完成,并承担费用。
经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转移到下一个工程。
7.3设备转场时,接收单位与提供设备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试机,并办理移交手续。
转场后,继续发生双方认可的修理费用,由提供设备的单位承担。
设备转场后不能运转而退回时,其往返运输费用由提供设备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责权
8.1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和各二级单位的设备物资管理部分别对公司管设备及自管设备大项修的管理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公司财务部及二级单位财务部分别对设备大修管理及大修费结算支付及时、合规性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附则及附表
9.1附则
9.1.1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9.1.2本办法由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解释。
9.1.3本办法颁布执行后,原《公司管设备修理管理办法》(公司机电号)、《自管设备修理管理办法》(公司设备号)作废。
9.1.4本办法下发后,所有现行文件中,凡与本办法想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9.2附表
附表一:
《机械设备日常维修卡》
附表二:
《大中修设备送修申请表》(一式二份)
附表三:
《设备修理竣工验收报告单》(一式二份)
附表四:
《机械设备拆检修理记录》
附表五:
《设备修理预算审批表》
附表一:
机械设备日常维修卡
单位: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统一编号
维修内容
领料凭据
维修人员
操作人员
领料人员
维修结果
维修日期
检验日期
维修费用
检验人员
维修人员
操作人员
附表二: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公司
大中修设备送修申请表
请修单位:
年月日编号:
设备
名称
设备
编号
型号
规格
财务
编号
设备
净值
已大修
次数
前次大
修日期
前次大修后
已运转台时
修理
类别
机械技术状况
及存在问题
请修单位意见
计划送修
日期
公司机械部门
意见
修理
费用
计划修理费用
结算修理费用
附表三: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公司
设备修理竣工验收报告单
验收日期: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送修日期
财务帐号
型号规格
竣工日期
修理类别
主修技工
结算资金
承修单位
技术记录
主
要
修
理
项
目
记
录
材料费
人工费
机械费
试
运
行
情
况
验收单位意见
使用单位
承
修
单
位
意
见
主修人
安全技术
检验人
财务部
厂长
主管单位
填报日期:
填报人:
附表四:
机械设备拆检修理记录
单位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统一编号
部件
名称
存在
问题
年月日
备注
年月日
拆检
人员
修理
人员
记录人员
附表五:
设备修理预算审批表
使用单位:
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型号规格
财务帐号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已运转台时
修理类别
购入时间
主
要
修
理
项
目
承修单位:
修理费用组成
申请费用(元):
核定费用(元)
配件材料费:
加工修理费:
机械台班费:
人工修理费:
其它:
合计:
设备物资部:
财务部:
公司领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