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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精选4篇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精选4篇)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一:

中曹司街道办事处XX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发展中曹司街道办事处全民健身事业,在我辖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我辖区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新形象和新要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二、活动原则

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群众受益的原则,注重统一组织开展活动与经常性活动相结合、日常性与每月组织一次文体活动相结合,要结合自身特点最大限度吸引职工广泛参与,各村要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多形式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三、目标任务

到XX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符合我办事处实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进一步增加。

使我辖区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每周参加锻炼活动3次,每次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5%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使我辖区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

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

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全民健身活动更加广泛、亮点突出。

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门球、登山、自行车、跳绳、踢毽等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行的健身活动。

继续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性、城市化、国际化品牌活动,内容更加丰富,亮点更加突出。

(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

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通过对辖区居民进行体质测试,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五)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

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服务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较大增加,培育体育健身咨询机构与服务企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重视舆论导向,发挥宣传作用,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播发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定期刊播科学健身指导栏目,提高市民科学健身素养。

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积极参与全民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

坚持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

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积极发展体育传统学校、业余训练网点,科学开展课余体育训练。

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通过开展足球、篮球等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充实课外生活,努力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

(3315字)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XX-XX》和《皇塘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全镇人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建立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让体育更加贴近百姓,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全镇人民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XX年的总体目标是:

全镇人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建成与我镇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运动健身与卫生保健紧密结合,比较完善的具有我镇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

全镇人民体育健身的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运动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建立群众运动健身素养和参加体育锻炼的测评体系,群众的健身素养(健身意识包括在内)合格率达到20%以上。

科学运动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比例(除在校学生)达到30%,每周参加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

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以上体育健身活动。

(二)人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全镇每年开展体质测试1——2次,分析体质测试指标,评价身体健康状况,开具运动处方,定期公布体质监测报告,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服务。

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群众(除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到93%以上,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达到26%以上。

(三)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进一步提档升级与覆盖延伸。

全力实施镇、行政村、农民集中居住点三级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的提档升级与覆盖延伸,全面推进镇村公共体育设施一体化发展。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平方米以上。

规划建设皇塘镇新的文化、体育中心,3000左右座位以上的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标准室内游泳池及附属设施;在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一片XX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公园或健身广场,一个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健身房。

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开放率达到95%以上,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率达到50%以上。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

推动农民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向行政村、村民小组的覆盖延伸。

所有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点达到万分之七,每个晨晚练点配备不少于6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主要任务

(一)抓住新农村建设契机,重点发展农村体育。

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农村体育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指导、体育活动的整体建设,逐步形成镇村一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明显提高农村居民的身体素质。

加大对体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农民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站(点)普及和提升。

充分发挥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和农民体育协会的组织作用,科学利用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大力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

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以及一系列比赛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倡导更多人主动参加体育锻炼。

全民健身事业一切作用的发挥,都要通过人们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来实现。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为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广大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利用全民健身日、传统节假日和农闲季节,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组织开展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和基层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水平。

(二)建设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广大群众体育健身权益和人民身体素质普遍增强。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主体部分,主要包括体育健身设施、体育健身组织、体育健身活动、体育健身指导、体育健身信息等体育公共服务网络。

建设覆盖镇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维护群众体育健身权益、增强人民体质的根本措施,是发展公共体育事业的集中表现,是向人民群众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

党委政府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土地、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

积极推进体育与教育、文化、卫生、农业、民政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三)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群众开放,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中小学校确保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

对向群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政府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群众开放。

要积极创造条件将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四)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形成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网络。

建立实体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具体日常管理服务和工作分派协调等方面的作用,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成为有办公地点、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常年坚持开展工作的实体化体育组织。

文体中心要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指导能力。

重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在岗培训,提供培训经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

要建立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严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在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和高危体育项目从事指导的人员,必须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五)改革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全民健身事业财政投入。

重视加大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政府体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并不断提高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在全部体育事业经费中的比例。

政府体育事业经费对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的必要器材购置、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公益性群众体育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和重大群众体育活动经费予以保障。

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加大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

(六)鼓励、扶持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全民健身产业。

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

完善财政、税收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开办全民健身产业。

鼓励社会、民营资本进入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兴办群众性体育健身俱乐部。

享受国家和省发展服务业和体育产业的各项政策。

加快发展体育旅游业。

扶持大众化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

(七)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做好全民健身社会宣传与科技服务工作。

建设以全民健身信息为基本内容,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中居住点三级全民健身公共信息网络,提高公众享有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依托省市全民健身公共信息中心,建设全镇全民健身公共信息库,在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建设信息服务点。

充分发挥媒体、板报、宣传栏、宣传画、科普图片的作用。

不断创新全民健身宣传形式和内容,开展“终身体育”教育,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动形成崇尚和参加全民健身的社会风气。

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大讲堂”等科学健身讲座。

(6341字)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XX-XX)》和广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XX-XX年)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新时期体育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更加突出全民健身服务,以特区一体化为契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便利化,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促进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XX年,市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公共体育服务均衡覆盖,初步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健身指导科学化。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

市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每周参加3次每次半小时,锻炼强度为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48%以上。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

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市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0%。

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0%,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5%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不断完善。

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取得显著进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实现每10万人拥有一个街道级公共文体设施,每3万人以内拥有一个社区级公共文体设施的建设目标,形成以街道、社区为骨干,兼顾大型厂区、大型居民区等常住人口聚集功能区域,覆盖行政性社区、厂区和市民休闲区等公共体育服务网络,打造“十分钟体育圈”。

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的提高。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

建立健全市、区二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以及相关人群体育协会,100%的街道建有文体站(中心)和体育组织,100%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体育组织,积极创建各类体育俱乐部,形成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

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形成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一区一品”。

大力推广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项目,广泛开展公园体育、广场体育、社区体育、绿道体育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拓展全民健身活动新领域,推出适合不同人群、季节的体育健身新内容和新方法。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建立市、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实现85%以上街道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站,全市每万人拥有15名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建立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

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全市、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

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常年开展体质测定工作。

建立和完善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各区建有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建立深圳国民体质数据库,推动体育健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人数有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

围绕体育发展为了人民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作为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全民健身服务和群众性体育事业。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实现政府体育工作由办向管转变,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依托社会、群众参与的覆盖面广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网络,使全民健身事业更具活力和效率。

(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在制订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保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

新建居住区及旧城改造要按照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推动原特区外、厂区和大型居民住宅区、外来工聚居地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体育设施建设。

利用政府储备闲置土地建设临时简易体育运动场所,出台《利用政府储备闲置土地建设临时简易体育设施管理规定》,缓解群众健身设施不足的矛盾。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结合实际建设体育设施,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推进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在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区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并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

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

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的管理和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其使用效率。

(三)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与竞赛。

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提高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利用“全民健身日”、市民长跑日、全民健身活动月、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内容丰富、具有品牌特色的全民健身大型主题活动。

办好首届体育大会,积极为市民参与全民健身搭建平台。

各区、街道应根据辖区实际,举办各类群众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活动,形成“一区一品”全民健身活动品牌。

将全民健身活动与文化、旅游结合起来,每年向社会普及推广健康、有益、新兴的健身项目。

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各行业体育协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及群众性体育组织作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民族传统、小型多样的群众性体育、竞赛表演活动。

定期组织举办群众体育比赛,按照淡化锦标、重在参与、勤俭办赛的原则,创新办赛模式。

(四)加强全民健身服务。

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再学习和再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群众健身指导服务工作,建立“体育义工”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制度,立足基层,坚持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五)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

加强市、区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和监测队伍建设,扩大测定范围,确保常年体质测定工作覆盖至街道,定点至社区。

完善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完善由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区国民体质测定站和街道国民体质测定点组成的“国民体质监测三级网络体系”,积极与卫生部门合作,形成体质监测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

推动体育健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

(六)大力发展社区体育。

各区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以创建先进体育社区为抓手,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积极为社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推动各区公共体育资源均衡布局,构建覆盖社区、厂区和大型居民住宅区的公共体育服务网络。

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组织、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区体育组织和健身站点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

(七)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地开展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

广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在校学生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

加强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与学校、家庭的合作,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

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等要创造条件,为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特色学校、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建设,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观念和生活理念。

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努力为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服务。

(八)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

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活动中心要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组织好深圳市第四届老年人健身交流大会。

(九)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做好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工作,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

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便利的体育健身设施。

推进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

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重视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

(十)着力推动职工体育。

充分发挥工会、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推动职工体育的发展,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推动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积极推广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质测试活动。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打造“寓工于体、寓工于乐”的积极氛围,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十一)切实保障外来工健身权益。

进一步加大对外来工的人文关怀,创造条件满足外来工参与体育健身的需要,切实保障外来工健身权益。

企业要加强企业体育骨干培养,保证外来工参与健身活动的必要时间,积极组织外来工参与健身活动。

各部门、各体育社会组织应加强与外来工集中的单位合作,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

进一步加大外来工集中区域(厂区、居住地)的全民健身设施投入,各类公共体育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外来工开放。

办好外来青工文体节,加强对来外来工的健身指导与服务。

(十二)积极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

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传承和保护。

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

建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普及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举办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展示和竞赛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要把全民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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