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村邻里中心三楼装修工程DOC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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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村邻里中心三楼装修工程【公开发包】项目编号【KXE2018-036】项目名称凤凰村邻里中心三楼装修工程.招标人湖州市凤凰街道凤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8年4月目录发包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其它第二章合同(参照GF-2013-0201示范文本)

一、合同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

二、资格文件

三、商务部分第四章图纸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发包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凤凰村邻里中心三楼装修工程,资金来源自筹,湖州市凤凰街道凤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本项目招标人,计划投资估价约39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公开发包,招标项目编号【KXE2018-036】,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描述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本工程按市区三类工程取费,税金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建设地点湖州市凤凰街道凤凰村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39万元计划工期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建发﹝2016﹞159号)规定,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2018年4月4日,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相关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规定、要求)11.1工程名称凤凰村邻里中心三楼装修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凤凰街道凤凰村投资估算约39万元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3.3要求工期共25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33.2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42.1资金来源自筹51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中资格文件、商务部分须分别装订和包封)。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再提供副本两份及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提供。

)64.1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1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6036元(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项目编号为【KXE2018-036】)912.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件人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年4月12日14时00分整(以开标室时钟为准)1321.1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14时00分整(以开标室时钟为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1431.1履约保证金中标造价的5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

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2建设单位湖州市凤凰街道凤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3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资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发包方式选定中标人;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招标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结清。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发包公告栏(.com)进行不记名提疑。

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8年4月10日1700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变更公告栏(/HZfront/jcjs/021004/)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变更公告栏(/HZfront/jcjs/021004/)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8.5补充文件须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共二部分组成(二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包封)。

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除按规定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再单独提供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4)投标代表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公证件均可);(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上有二维码的无须提供原件,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是否属实,采用二维码验证资质证书的投标单位必须确保资质证书上具有能被正确扫描识别的二维码,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无二维码的须提供原件】;(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表格格式按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如实填写);(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其中A证若无法提供原件,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9)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复印件;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建发﹝2016﹞159号),本工程选派担任的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一级建造师的延续尚未开展,暂不要求一级建造师也要在有效期内执业。

(10)浙江省外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进浙备案证明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11)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12)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1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施工员、建筑专业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配备情况表中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可兼任】;(15)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16)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业务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市外省内企业无需提供);(17)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内(含三县)企业无需在投标时提供);(18)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1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须提供原件);(20)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21)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fzyf/201311/t20131125_1257086.shtml),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

在湖州市已注册分公司的外来企业可以去湖州市检察院查询,也可以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其余外来企业只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其中

(1)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不用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投标函;10.3.2投标函附录;10.3.3投标报价【报表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1封面(投标总价);表4-1※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5-1※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15计日工报价表;表4-8-3※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17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18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其中第(6)、(7)、(9)、(10)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

10.3.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

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

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12.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2016]96号)和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浙建站定【2016】54号)有关规定,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12.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

12.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2.6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2.7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

12.8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23号、浙建站定【2016】54号规定计取。

12.9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计取;12.10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2期市场人工信息价计取;12.1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为389722元,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主要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相应价格计取,其他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2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税金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23号、浙建站定【2016】54号规定计取;规费(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执行。

投标人经核算发现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不署名的形式发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2.1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2.13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12.14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

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4.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否决;保证金帐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帐号33001649135053010548-0002开户银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14.2.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KXE2018-036】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4.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资格文件、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

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2招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7.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份数、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则拒收投标文件),由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

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2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8.4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截止日期须报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19、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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