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纲要v3提交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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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纲要v3提交稿

审议材料二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

发展纲要(2013~2017年)

 

 

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

 

 

 

1前言

2

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度融合,并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表现。

当前陕西正处于加快社会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调结构、促转型是近一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

智慧城市建设是加快陕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是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的崭新途径。

为加快推进“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坚持科学发展,把握世界科技与城市发展的最新趋势,积极抢占城市创新发展的主动权。

在国家和陕西省“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框架下,制定本纲要,用以规范和指导全省“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

3发展形势与环境

4

4.1发展形势

4.2

“智慧城市”是顺应当前全球信息技术变革及新一轮产业发展的时代潮流,代表未来城市发展演进的必然趋势,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刺激经济发展和建立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

国家高度重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产生的深远影响,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

全国多个城市纷纷提出“智慧城市”的发展战略,制定规划,掀起发展智慧产业,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潮。

当前我省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全省城乡面临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重大发展任务,中心城市面临现代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发展的严峻挑战。

实现发展目标和应对挑战的一条重要路径就是要加快信息社会和智慧化城市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度融合,走出一条有智慧、可持续的城市发展之路。

4.3发展基础和环境

4.4

“十一五”以来,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2011年全省工业生产总值达到12391.3亿元,2011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万亿大关,GDP年均增长速度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陕西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对“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迫切的发展需求。

陕西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由2005年的0.598提高到2011年的0.729,位列全国第九,达到了西部领先。

2.2.1信息化发展机制和模式不断完善

我省在信息化推进过程中,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符合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律的机制和模式。

在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管理机制、建设模式、保障措施、支撑环境、人才队伍和服务体系等方面创新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区域信息化发展机制和模式。

2.2.2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公共平台体系基本建成

按照《国家“十二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陕西省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实施办法》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两网四库两中心一平台”为主要内容,以“网络覆盖到村、基础资源共享、业务与承载分离、三级平台五级服务”为目标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和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互联互通、基础资源共享、条块协同发展。

部门业务应用建设与承载平台分离已成为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体系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承接纵向应用落地、减少投资、避免重复建设等方面正发挥重要作用。

陕西省已经被工信部确定为全国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试点省份和全国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应用与服务试点省份。

2.2.3社会信息化全面展开

教育信息化成效显著,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现代教育传输网络,重点教育资源库初具规模;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普遍建成,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医疗健康信息系统在大中型医院基本普及,覆盖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陕西省社会公共服务卡技术规范》已编制完成,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应用的试点工作已开始启动;科研、文化、人口与计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陕南移民和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西安市成为全国数字城市建设示范市,宝鸡市的“数字城管”和“大社保”模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2.4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不断深化

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特色的西安-咸阳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宝鸡装备制造业和榆林能源化工产业两个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在装备制造、煤炭、石化、汽车、航空、输变电设备、食品药品等行业已实施两化融合项目150个,培育了60家典型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2.2.5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不断加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若干意见》精神,出台了我省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已经具备,将信息化发展目标在“数字陕西”的基础上提升为“数字陕西•智慧城市”是符合陕西省信息化发展实际和社会快速发展需求。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各相关部委都在积极推进、省市各部门也在着手启动智慧城市建设,陕西省正在掀起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潮。

与此同时我们应当密切关注智慧城市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标准不统一、资源共享程度低、分散多头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

所以需要对“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进行统筹规划、顶层设计,清晰定义发展目标、阶段任务、责权边界,制定发展机制和建设模式。

5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6

6.1指导思想

6.2

紧紧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带来发展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市发展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舒适生活等面临的挑战,建设更加健康、高效、便捷和绿色的“智慧城市”。

以市民生活、城市运行、企业运营和政务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为突破口,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信息化在城市综合管理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中的应用水平,加快推进陕西省社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6.3基本原则

6.4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强化政府规划引领,统筹协调,优化环境、应用示范等方面引导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与导向性作用,开放政务信息资源,鼓励机构和企业等多方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和服务,形成良性发展的市场推动机制。

顶层设计,协调发展。

把握世界科技与城市发展的最新趋势,统筹规划和设计“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以信息化公共平台服务体系为支撑,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和产业转型升级。

民生优先,以人为本。

以服务民生、方便群众为优先目标,大力开展智慧应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信息的获取和利用能力,发挥全体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

重点突破,示范带动。

结合各城市发展实际和比较优势,各有侧重地培育和建设智慧城市示范应用,通过示范带动,共享建设和发展成果,加快重点领域的智慧应用系统建设,推进智慧产业发展。

保障安全,优化环境。

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不断完善“数字陕西•智慧城市”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标准、规范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6.5整体定位和发展目标

6.6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是以信息化公共平台和宽带网络的广泛覆盖为支撑,全省城乡以网络互联互通、信息传递顺畅、网上办事高效便捷、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为目标,推进“数字陕西”建设;中心城市以智慧化发展为目标,推进以全面感知、广泛互联、灵活互动、科学管控、智能应用、内生发展为主要特征的“智慧城市”建设,引领全省社会信息化梯度发展。

专栏1: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内涵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是按照城市智慧引领与城乡统筹兼顾,高端发展与普遍服务并重的梯度发展理念,在两个层面推进社会信息化发展。

“数字陕西”的发展定位是在全省城乡范围内建设以网络互联互通、信息便捷获取、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为特征的“数字陕西”。

“智慧城市”的发展定位是在中心城市建设以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智能应用、内生发展为特征和目标的“智慧城市”,引领全省社会信息化梯度发展。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的目标是:

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以信息化公共平台为基础推进惠及城乡居民的“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基本框架,取得智慧应用服务体系阶段性成果,示范带动效应突出、重点应用成效明显、智慧产业初具规模、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信息安全总体可控的良好局面,关中智慧城市群基本建成,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0.85以上,力争达到0.90,信息化整体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通过开放政务信息资源、政务服务市场和信息化公共平台,在信息服务领域形成具备产业支撑能力的增长点和发展方向,培育一批初具规模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商;实施一批面向政务、民生、社会管理的智慧应用;建立政务、民生需求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商业模式清晰可持续的智慧城市建设产业支撑和市场环境。

通过持续推进“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使得陕西城乡在经济上健康合理可持续,生活上和谐安全更舒适,管理上科学、智慧、信息化。

7发展机制和模式

8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思路是秉承近年来我省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中建立起来的信息化发展理念,坚持已经形成的信息化推进机制和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已经取得信息化基础资源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以智慧政务为引领,智慧产业为支撑,大力发展智慧民生服务。

在信息化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框架下,统筹规划智慧应用体系建设,集约建设基础设施和资源。

按照部门职责权属牵头负责,分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省市协同,分级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在基础设施共享方面,充分利用已经取得信息化建设成果,依托信息化公共平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公共平台主管部门负责平台建设、运维和服务,各部门按职能负责建设相关业务应用,共享平台提供的机房、网络、主机、存储、支撑软件、安全和运维等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平台+服务”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在示范应用共享方面,充分发挥各城市的比较优势,鼓励各市各部门根据自身条件,有重点开展智慧城市示范应用建设。

将技术先进和应用成效突出的智慧应用提升为省级全局应用,各市各部门通过公共平台共享示范应用成果,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提高智慧城市建设的绩效。

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于公共平台部署和开展智慧政务和智慧民生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利用网络覆盖优势开展社会信息化服务,积极推进市级以下移动政务应用。

 

专栏2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和信息化公共平台

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利用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约建设包括机房、网络、安全保障、存储灾备、信息资源、运维等公共性、基础性设施和资源,面向各级部门提供政务支撑服务的公用平台。

信息化公共平台。

在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使其成为面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支撑“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各类智慧应用的公共平台。

9“数字陕西•智慧城市”体系架构

10

10.1信息化公共平台体系架构

10.2

智慧城市是由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云计算等)做支撑,协同创新为特征的知识经济环境下的城市形态。

它利用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术使城市生活更加智能,资源利用更高效,成本和能源更节约,环境更友好,支持创新和低碳经济。

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强大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资源做支撑,通过将各部门的智慧应用系统所需的共用基础设施和资源与其业务应用剥离,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规范管理、按需使用,构成统一的信息化公共平台。

依托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智慧城市,符合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实际需求,可有效避免重复建设,降低信息化投入,促进区域、部门及行业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信息化公共平台服务体系架构是由省、市两级信息化公共平台和县级统一平台组成,其建设目标是实现“网络覆盖到村、基础资源共享、业务与承载分离、三级平台五级服务”,如图5-1所示。

 

图5-1“数字陕西•智慧城市”体系架构

“网络覆盖到村”就是内网和外网覆盖省、市、县三级,县以下电子政务外网通过互联网延伸至乡(街道办)、村(社区)。

“基础资源共享”就是在公共平台上实现基础设施、基础数据库、共性运行环境和公共应用资源的共享。

“业务与承载分离”就是业务应用系统与承载环境,即机房、网络、主机和存储等基础设施分离。

“三级平台五级服务”就是省、市和县级三级平台服务于五级行政区域。

省级公共平台是“数字陕西•智慧城市”的基础支撑,市级公共平台是应用的核心、县级平台是服务前端。

图5-2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总体架构

专栏3陕西省信息化公共平台服务体系

省级公共平台是支撑全省各级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公共性基础资源平台。

承担全省信息化基础资源的共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交换、信息安全保障、容灾备份和运维监控等功能。

市级公共平台是支撑社会服务、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的基础支撑平台。

服务定位是面向市民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县级统一平台是省、市两级公共平台的接入平台,承载省市平台的各项业务应用和服务在县域的落地,开展本地化业务应用。

服务定位是面向城镇居民和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10.3智慧城市的基本框架

10.4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基本框架是以信息化公共平台为支撑,以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感知互联为核心,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组织领导为保障,建设智慧应用和服务体系,实现信息技术与城市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与市民生活的有机融合,基本框架如图5-3所示。

图5-3智慧城市基本框架示意图

11主要任务

12

12.1完善公共平台体系,深化应用服务

12.2

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将其提升为面向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公共平台。

在省、市两级公共平台基础上,建立智慧应用服务体系,通过县级平台将基础性公共服务延伸到基层。

12.3推进宽带陕西,提升智慧城市发展环境

12.4

推进宽带陕西建设,构建普遍覆盖、便捷高效的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城域网、无线通信网;大力建设物联网基础设施;发展高清电视、互动电视,实现城市数字电视网络双向化、节目高清化、内容多元化和应用互动化。

鼓励电信运营商利用网络覆盖优势广泛开展社会信息化应用,实施医疗服务、移动媒体、应急预警、手机支付等社会信息化应用。

积极推进地市以下政务部门面向公众服务和社会管理开展移动政务应用,提高电子政务公众认知度和发挥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作用。

12.5开发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发展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

12.6

开发利用政务信息资源。

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开放政务信息资源,建立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授权使用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比对、更新和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服务质量。

各服务机构和企业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的公开属性,按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流程开展数据资源增值服务。

鼓励各服务机构和企业按照本纲要支持的领域,依托信息化公共平台开展信息资源增值服务。

公共平台为各类服务提供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功能构件、运行支撑、运营支撑、基础运维和安全保障。

各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在业务需求引导和数据资源开放等方面,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服务机构和企业开展信息资源服务。

服务机构和企业开展的公益性服务,政府按业务量和服务质量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依据政务部门和公共事业的需求开展的政务服务由部门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服务机构和企业自主开拓市场,面向政务部门、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的服务,按市场化原则收取服务费用。

发展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

以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为突破口,以西咸新区大数据处理与服务产业园区为基地,建设全国人口信息处理和备份(西安)中心、国家林业数据备份中心、政务信息交换中心、网络社情民意调查分析服务中心和高性能计算中心,把西咸大数据处理与服务产业园区建成国家级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地、社会信息资源集散地,形成大数据服务产业高地。

发展北斗卫星应用示范。

围绕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三大领域,推进产业联盟、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创新工程,打造卫星通信广播、北斗卫星导航终端及位置服务、北斗卫星空间基准授时、等卫星应用产业链,推动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快速发展。

12.7以服务公众为核心,全面构建智慧应用体系

12.8

围绕公共服务这一核心主题,按照智慧应用共建共享服务模式,着力推进公共支撑工程、省级重点智慧应用工程、省市共建重点智慧应用工程、市级重点智慧应用服务工程、智慧产业示范工程和重要行业智慧应用工程,以应用为突破口,整体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

专栏4智慧应用共建共享模式

智慧应用共建共享模式是指各城市按自身条件,在全省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框架下,有重点地建设优势智慧应用项目,将在建设模式、推进思路、技术方案、软件功能、应用系统和管理方式等不同层面取得示范应用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和共享,形成具有区域发展特色的智慧应用建设机制和模式。

13重点工程及建设模式

14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重点工程包括公共支撑工程、省级重点智慧应用工程、省市共建重点智慧应用工程、市级重点智慧服务工程、智慧产业示范工程和重要行业智慧应用工程。

公共支撑工程包括信息化公共平台、基础性公共服务、宽带陕西、基础信息资源建设、智慧门户等建设项目。

公共支撑工程涉及基础性、公共性和全局性的建设项目,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和建设要求,按职能权属由相关部门牵头实施。

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包括省、市两级信息化公共平台;基础性公共服务项目包括社会公共服务一卡通示范项目、政务一号通应用项目、网络社情民意服务中心、省级智慧门户项目。

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项目由省、市公共平台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宽带陕西建设项目由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电信运营商和省广电网络公司实施;社会公共服务一卡通建设项目,由省卫生厅负责业务应用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政务一号通应用项目,由省纪检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办配合业务应用实施;其它建设项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工程建成后面向全省各领域提供智慧城市业务应用支撑服务。

省级重点智慧应用工程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保、智慧环保、智慧食品药品监管等建设项目。

省级重点智慧应用工程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架构,依托省、市信息化公共平台,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省、市公共平台主管部门配合基于公共平台的部署,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业务实施。

工程建成后面向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公众提供服务。

省市共建重点智慧应用工程包括智慧信用、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安监等建设项目。

省市共建重点智慧应用工程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架构和互联互通要求,依托市信息化公共平台,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实施,市公共平台主管部门配合基于公共平台的部署。

市级重点智慧服务工程包括智慧城管、公共事业消费一卡通、市级智慧门户、共享信息资源建设、智慧社区、城市应急、智慧治安、智慧旅游、智慧商贸等建设项目。

市级重点智慧服务工程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技术规范和建设要求,依托市级信息化公共平台,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实施,市级公共平台主管部门配合基于公共平台的部署,市级相关部门配合业务实施。

智慧产业示范工程包括全国人口处理与备份(西安)中心、国家林业数据备份中心、西部政务信息交换中心、陕西省高性能计算中心、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等建设项目。

智慧产业示范工程按照国家部委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建设要求统一规划,遵循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由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规划和基础设施配套,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负责规划设计,相关授权部门或机构负责实施。

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等建设项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协调,示范单位负责建设实施。

重要行业智慧应用工程包括智慧水利、智慧能源、智慧环保、智慧农业、两化融合等建设项目。

重要行业智慧应用工程作为“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建设要求,依托省、市信息化公共平台,由省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省、市公共平台主管部门配合基于公共平台部署。

15支撑体系建设

16

16.1标准法规体系建设

16.2

建立“数字陕西•智慧城市”标准规范研究团队,加快“数字陕西•智慧城市”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应用示范工作,形成支撑“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快速发展的制度和标准环境。

16.3基础资源共享与服务体系

16.4

建设“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基础资源共享和服务体系,为智慧应用提供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基础资源共享服务、运行资源支撑服务、公共应用服务。

通过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确定共享数据信息和专有信息数据库建设单位以及采集、交换、共享管理办法,推动全省基础资源共享与服务体系建设。

16.5组织管理与技术支撑体系

16.6

建立“数字陕西•智慧城市”组织管理与技术支撑体系。

由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组、技术支撑机构、业务主管或牵头部门、承建方或实施企业共同参与建立高效、权威的组织管理机制和技术支撑队伍,确保智慧城市顺利实施。

16.7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16.8

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

加强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网络信任体系、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及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7附件

18

18.1重点建设项目技术规范与建设要求

18.2

附件所列出的重点建设项目技术规范与建设要求是本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技术性规范文件将陆续发布,用以指导和规范全省“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建设。

主要有:

(1)信息化公共平台技术规范与建设要求

(2)

(3)社会公共服务一卡通示范应用建设要求

(4)

(5)城市公共事业消费一卡通应用建设要求

(6)

(7)政务一号通应用建设要求

(8)

(9)智慧门户建设要求

(10)

(11)网络社情民意服务中心技术规范与建设要求

(12)

(13)宽带陕西建设要求

(14)

(15)政务信息资源服务要求与规范

(16)

(17)智慧教育建设要求

(18)

(19)智慧医疗建设要求

(20)

(21)智慧环保建设要求

(22)

(23)智慧食品药品监管建设要求

(24)

(25)文化信息资源建设要求

(26)

(27)智慧信用建设要求

(28)

(29)智能安监建设要求

(30)

(31)智慧交通建设要求

(32)

(33)智慧城管建设要求

(34)

(35)职能家居建设指南

(36)

(37)智慧社区建设要求

(38)

(39)城市应急建设要求

(40)

(41)智慧治安建设要求

(42)

(43)智慧物流建设要求

(44)

(45)智慧旅游建设要求

(46)

18.3“数字陕西•智慧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

18.4

详见“数字陕西•智慧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

序号

工程类型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指导部门

配合部门

实施部门

1

“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公共支撑工程

信息化公共平台

省级信息化公共平台

省工信厅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

省财政厅

省工信厅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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