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职学校法律事务专业专业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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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职学校法律事务专业专业建设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

建设方案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12年7月19日

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精神,围绕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要求,为提升法律事务专业的服务相关产业能力,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引领生产服务型相关专业群建设、促进法律事务类人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方案。

一、专业建设基础与行业背景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于2012年3月在教育部成功备案。

前身是始建于1948年的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是公办省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3人,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秘书、速录师、执业药师等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5%以上,直接从企、事业外聘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0%以上。

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定位,形成以法律事务、司法文秘、书记官等省级示范(品牌)专业为核心,有机辐射相关产业领域,带动24个专业共同发展的,体现现代服务业特色的六大专业群。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对生源稳定、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长线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校企合作等方面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其中法律事务专业被列入其中。

近几年,我院成功申报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项目、省财政支持的书记官专业实训基地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建设,不仅使我院教学设备得到整体改造,教学资源得到整体优化,而且使我院在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资金管理等方面获取了更多经验,为财政支持项目的规范化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宝贵经验。

(一)专业建设基础

法律事务专业成立于2000年,已连续招生11届,现有在校生1300多人,每年向社会输送毕业生三百余人,是我院重点建设长线专业。

法律事务专业自成立以来,始终按照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建设的精神,并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的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不断探索高职教育的办学规律,把为政法行业单位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技能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作为专业培养目标。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带动了相关专业的共同发展。

1.专业发展规划合理、教学内容整合程度高

我们本着“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主、以素质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基准”的办学理念,成立了由院系领导、专兼职教师、实际从业人员、专家顾问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了专业发展规划,调整了教学内容,对课程进行整合,根据法律事务工作模块,形成了法律基础课、实体法律、程序法律、法律工作实务为主体的专业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与目标岗位相对接,其中《民法》、《书记员工作实务》两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品牌课程。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专业横向交流能力强

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情境模拟教学、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的比重。

邀请行业法律工作者为学生进行实务操作指导、开展职业素质养成训练等,增强教学效果的操作性和趣味性。

通过技能大赛,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以赛代练,提升了学生的动手能力。

近年来,逐步开展与文秘、书记官等相近专业的跨专业模拟法庭活动等等。

上述活动增强了专业间的横向交流,实现了教学资源共享,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本专业对专业群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

3.建设一流教学团队,创建优质校内外实训基地

本专业现有教师36人。

几年来,逐渐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德技双馨的专职教师队伍。

在30余名专职教师中,教授5人、副教授18人、讲师5人、助教5人;85%为硕士以上学历;80%具有“双师型”资格。

同时,积极发掘社会资源,逐步拓展与有实践经验的兼任教师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先后从行业业聘请了兼职教师5人,开展对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教学效果的评价和筛选,实现优胜劣汰,目前已形成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证了实践教学的需要。

司法助理教研室为院级教学团队。

学院先后投资105万元用于校内实训条件建设,目前拥有实训设备80台套。

建有综合法律实训室;办公自动化实训室(速录教室)5个;数字化模拟法庭实训室;拓展训练基地,配备拓展训练器材,可以开展模拟拓展训练。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建设,建有校外实训基地22家,其中利用率较高的10余家,基本满足了本专业实习实训的需要。

开启校企协议、订单培养以及教师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员工培训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促进了校企对接。

4.以教研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专业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教研活动。

近年来,编写教材10余部,发表科研及教研论文30余篇;主持辽宁省教育厅《法律“诊所式”教育模式研究》等5项省级教研课题,上述教研成果已在教学工作中得以应用。

开展教研活动对于教师把握学科发展规律,提高教学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综上,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教学内容与目标岗位接近,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对专业群引领辐射能力强,教学设施设备基础较雄厚,校企合作模式多样,社会需求量大,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空间。

二、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

(一)专业发展目标

为推动我省实现战略强省目标,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本区域各类组织的经营管理需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行业发展为宗旨,以职业标准为依据、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完善教学体系,调整课程内容,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别是在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创建高规格实训基地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把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成为人才培养水平高、行业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区域内社会服务型专业的龙头,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技能型人才。

具体目标分解为:

1.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专业技能与通用能力并重,职业道德与综合素质共同培养,通过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师资水平,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需要、企业认可、家长满意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2.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推行任务驱动、项目教学等教学模式,实施学做一体培养;开展各类学生技能竞赛,搭建教学资源信息平台,推动学生自主学习。

深化校企合作,创新合作形式,开展“项目实训”等人才培养模式。

3.建设专兼职教学团队。

重点提升专职教师实践能力,加强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和评估,提高整个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

4.加大校企合作力度。

扩大校外实训基地的数量,提供足够的实训岗位,满足实习需要。

通过学校与政法机关合作共同制定专业课程标准,开发专业课程,教师参与行业管理活动,为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实现校企对接。

5.提升社会知名度。

通过改革教学内容、创新培养模式,突出办学特色,加强日常管理,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努力把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成为教学水平高、行业服务能力强、社会知名度高的本区域社会服务型专业的典范。

(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掌握法律专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和相关业务处理能力,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相关工作情况,以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主的复合型人才。

着力培养学生在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科学的专业思维方式和良好的职业伦理修养、理论联系实际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思想有深度、知识有广度、实践有力度的三维度法律人才。

三、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质量目标及其监测指标

教学质量目标及其检测指标:

通过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切实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建立毕业生质量标准,建立合理的教学过程及教学质量监控流程,形成比较完善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

毕业学生最终获得基层法律工作者证书、秘书资格证书、中文速录师资格证书的获证率70%;英语A、B级、通过率80%以上;到法院作书记员、律师事务所、企业、社区等顶岗实习80%,就业率9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

采取的措施:

通过对学生警务化管理促进日常行为的规范,通过学生对各项活动的参与度提高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充分与法院、检察院、各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业、社区等校所、校企合作机制,每年一次人才需求调研、专业建设研讨、顶岗实习动态跟踪、毕业生状况调查,及时掌握就业市场对毕业生能力的要求。

四、法律事务专业建设实施步骤与内容

2013年1-3月,充分利用校所、校企合作机制,根据专家的指导意见,进行专业行业调查;针对一线就业岗位需求,在课程体系内进行结构调整,继续保持法律事务专业中基层法律工作者、社区法律工作者方向社会的旺盛需求;适应社区法律工作者社会化机制的建立,完善与社区法律工作部门共同培养流程;完成专业带头人国外访问学者活动,团队成员国内考察,骨干教师进修。

2013年4-6月,,完善校所、校企合作的机制,有效开展动态订单式培养;进行相应的实训室设备的采购工作,完成模拟法庭、综合实训室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在原课程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校所、校企合作及对社会需求的调研成果,完成《刑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的调整工作。

2013年7-9月,完成两门核心课程配套教材建设和教学实训改革工作;教师以集体的方式指导学生进行法律“诊所式”的教学实训;进行法律实训室规程、流程及实训教师指导书和学生实训指导手册编写工作;进行骨干教师赴境内外培训工作;完成《刑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核心课程的多媒体课件及教学教研项目的研发工作;完成模拟法庭、综合实训室设备的采购工作;进行核心课程题库、考核评价方法改革等工作;进行团队教师参与教学教研项目的研发工作。

2013年10-12月,进行法律实训室规程、流程及实训教师指导书和学生实训指导手册编写工作;进行骨干教师赴境内外培训工作;校所、校企合作有效模式建设成果验收工作;完善动态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完成模拟法庭、法律综合实训室建设验收工作;完成学院教师和法院、检察院、各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业等人员共同开发的核心课程教材工作;对《《刑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实施监测与反馈,修订标准工作。

五、改革举措与保障措施

一、法律事务专业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提高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的对接性

人才培养方案是培养法律事务人才的基本依据,既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又要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社会对法律服务型人才的综合素养的变化不断的进行调整,否则培养出来的学生就要被社会淘汰。

因此,提高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的对接性是本专业发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2、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法律高职专业培养的学生是实际操作型人才,教学中我们发现学生往往习惯于理论知识的掌握,不擅长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学生在校期间应对考试的手段及方法形成了一定的定性思维,阻碍了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对知识的转变。

3、提高学生适应就业岗位的能力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法律专业的学生就业比较困难,高职法律专业的学生就业更加困难,因此,提高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综合素养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走出一条与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不同的就业渠道,提高学生适应就业岗位的能力是本专业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4、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的授课能力

法律事务专业培养的学生是应用型的,这就要求老师要具备丰富的一线实践教学经验。

本专业的教师大多数毕业于名牌院校,学历高、职称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但是部分教师长期脱离一线,不了解实际部门的需求,尤其是部分青年教师从校门到校门,从未与实际部门接触过,缺乏实践教学的授课能力,部分老教师虽然接触过一线,但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实践知识也需要更新。

因此,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的授课能力,是本专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法律事务专业采取的主要办法

1、与社会对接,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深入调研,了解社会对法律应用型人才需求的方向,充分吸收专业指导委员会和用人单位意见,及时调整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之符合社会需求。

2、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走特色化的实践教学之路。

通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课堂与实习实训地点一体化。

3、深化教学改革,做精法律实训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集法律理论与实务操作于一体、综合实体法和程序法为一身。

以法律职业能力的提升为内涵,以学生职业素质的养成为核心,以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目标。

----实现教学思路上的大转变。

以思维与理念的培养为基本点,以动手能力的培训与提升为最终目标,注重课程的实用性、示范性、实践性相结合,试图探索出一条有特色的法律实务化教学模式。

----实现教学内容上的大突破。

教学内容上针对学生亲历性缺失的现状,着力营造办案现场气氛,模拟办案现场环境,从提高能力出发,从说辩驳开始,从文书撰写着手,从角色人对人、面对面的交锋碰撞深入,全面提升学生的分析思辩、语言文字、交流沟通、临场应变等各方面的能力。

----教学模式上的大转变。

法律实训课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辅而展开的活动,从人员组成到角色分工、从材料的组织到实际演练均由学生自行安排。

4、与用人单位对接,拓宽就业渠道。

多方面联系用人单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各种类型的就业招聘会,实现学生与用人单位的直接对接,为学生拓宽就业渠道。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教师进修、培训、到一线调研。

选派部分老教师进修、培训,更新知识;选派脱离一线,不了解实际部门的需求,尤其是从校门到校门的青年教师,到一线调研;以此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的授课能力。

六、法律事务专业建设目标实现的组织、人员、经费、政策保障及质量控制

1、组织、人员与经费

在教学院长的领导下,在学院产学合作委员会与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专业负责人带领专业团队合理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实现以上目标。

本专业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团队有专任专职教师24人,兼职教师2人,外聘专家6人,其年龄、职称和学历结构以及行业经历符合专业发展需求标准。

本专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的经费支持。

2、政策保障

法律事务专业做为学院主打专业,长期以来学院一如继往的在政策上支持该专业,除按照已经出台的政策、制度执行外,学院继续在招生、就业、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调研等方面给予倾斜,为本专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3、质量控制

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就业能力、适应岗位的能力是本专业质量控制的重要途径。

为此,对于本专业的质量控制采取定期召开校内学生座谈会、定期召开校外学生座谈会、定期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定期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的质量控制措施,了解学生、用人单位、社会对已经培养出的“产品”质量的意见反馈,及时对专业建设的各项指标进行调整

七、建设进度及2012年、2013年预期绩效:

一、实训室建设项目、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进度及预期绩效

项目进度:

到2013年底投资50万元,校内实训室建设35万元用于购买多媒体、电脑数字化平台等;实训实习耗材补贴15万元;校外实训基地建设5万元。

新建实训室5个,使用面积分别为70平方米、60平方米、3个30平方米;开发出实训室设备所有实训项目,编写全部实训项目指导书;建立有利于实训室规范使用和实训基地开放式运行的管理制度,保证教学、学生实训的需要。

二、师资队伍建设项目进度及预期绩效

项目进度:

2013年底前,总投资15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1名专业带头人的培养,8万元用于骨干教师的培养,4万元用于教师到一线的调研培养。

预期绩效:

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到一线调研,主持研发项目1个,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研论文各1篇。

青年教师进修学习,提升职业教育理念、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各主持1门课程的课程建设标准的调整,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教学团队中“双师型”教师96%以上,力争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团队培养出省优秀教师。

三、人才培养模式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建设项目及预期绩效

项目进度:

2013年底前,总投资10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完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3万元用于校所、校企合作项目开发,4万元用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建设。

预期绩效:

形成具有特色的校所、校企合作共育人才的培养模式,依托行业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价与监控体系,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就业率93%以上,社会、用人单位、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5%以上;第一志愿上线率150%以上,报到率90%以上;学生实务操作能力强、基础扎实,到法院作书记员、律师事务所、企业、社区等顶岗实习80%,完善顶岗实习考评制度;就业率93%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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