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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呐喊》中我了解到了什么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

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

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

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

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

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

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

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

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

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

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

“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这部小说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

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这部小说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

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

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这部小说。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

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

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

”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这部小说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

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

《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

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

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

最后,正因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

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

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

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

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

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

其中的环境描述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

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爱《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取《阿Q正传》。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因此如此家喻户晓,是正因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

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正因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

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

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

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

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因此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

啊!

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我从小就爱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便被鲁滨逊的智慧,以及他惊人得毅力所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他厌倦了自己平谈无奇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周游世界。

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轮船,但是却遇上了可怕的风暴,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凭借自己的智慧,自制面包,葡萄干等食物,让自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驯养了好多山羊,还勇敢的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

最后凭借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奇迹般的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

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

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学兼备的好学生。

  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我相信很多同学都看过这本书。

它出自英国作家丹尼尔?

笛福之笔,这是一本探险小说,也是一本能给予人坚定信念的书。

至今回想起鲁宾逊在孤岛上的生活经历,我心里就感到无比敬佩。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水手鲁宾逊,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坐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畜牲……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

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把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

还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了几年,最终获救离开了荒岛回到了英国。

  鲁宾逊凭借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

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漫长,多么寂寞,多么难熬!

这完全是一个勇敢者创下的神话般的奇迹啊!

可我恰恰缺少这种不怕困难,敢于创造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傍晚妈妈打电话告诉我,他们有事,不回来吃饭,叫我自己煮点东西吃。

我虽然跟妈妈学过做饭,但我认为现在根本没有机会让我去做饭,所以学的时候三心二意,学一点不学一点,到头来什么都没学会。

最终,我不仅没吃好这顿饭。

而且还把家里搞到一片狼藉。

我们身为学生。

也应该知道学生的含义,学:

学习,生:

生存,加起来就是学会生存。

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生存的本领,在困境中找到生存的办法。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

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

这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饶,不断创造奇迹。

  拥有浩瀚星辰般宽广胸襟的人,又怎甘埋没于平庸的生活,只有冒险、冒险,才是属于他的乐趣,是对心中熊熊燃烧、永不熄灭信仰的追求。

  没有人可以打败你,唯一的对手就是你自己。

鲁滨逊所搭乘的船出事,除了他无一生还,荒凉的小岛,周围陌生的环境,死亡伴随着恐惧,日后该如何是好、何去何从?

  鲁滨逊坚定信念:

活着,活下去才有希望。

越是接近绝望,人原始对生命的渴求越迫切。

  困难接踵而至,像一个个海底恶魔,不断吸食着鲁滨逊仅存的氧气,被困难压得喘不过来气,你弱它就强,你强他就弱,他好像深知这个道理,越挫越勇,屡败屡战。

困难是机遇的另外一个名字,把困难当做一个垫脚石,迎难而上,披荆斩棘,才可成功。

耐住寒冬,才能等来梅花吐露芬芳;经受捶打,才能打磨出削铁如泥的宝剑;品味煎熬,才能磨砺出璀璨的明珠,没有人能随便成功。

  你被生活折磨,你被现实伤得体无完肤,你以为你负荷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然而那些处境比你坏得多的人,却每天比你更快乐。

我们不能决定天气的阴晴,却能决定自己内心的阴晴;我们不能让每个人对自己友好,却能给别人一个善意的微笑;我们不能改变外部的环境,却可以调整自己的心态。

  指尖轻轻划过《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内页,一行行排列整整齐齐的正楷字,正无声地向我叙述着那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哈姆雷特》,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

戏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用巧妙的“戏中戏”的方式为他被蓄意谋杀的父王报仇的故事。

  故事以清晰的剧本形式展现,没有任何描写或是客观议论,只有人物之间的对白,但是却能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溢出的莎翁对于贵族王室虚伪、为争夺权利而不择手段的讽刺情感。

  先撇开这些不说,让我们来谈谈哈姆雷特这个角色。

哈姆雷特正处青春之时,他本应是一个纯真活泼的王子,有爱着彼此的家庭,也有被自己所爱的女孩。

可是上天却逼迫他让他不得不开始有自己对人世的思考——这些不该在他这个年纪所思考的东西。

“生存还是毁灭?

”他开始矛盾、纠结,他感到自责、绝望,他变得愤世嫉俗。

  整个国家都说“王子殿下为爱而疯狂”,事实上王子殿下是最冷静理智的那个,经过理想与现实的痛苦挣扎,他看透了世间的阴暗邪恶。

自己曾经爱着的父王被谋杀,自己最爱的母后竟然就这样忘记先王,改嫁谋杀先王的叔父。

既然自己曾经之所爱都已不复存在,他还剩下什么呢?

——复仇。

唯一的目标使他变得坚定果敢,他不惜牺牲他的恋人,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若把臧克家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便会十分贴切:

“有些人虚伪地活着,还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他那颗坚定、燃烧着为正义复仇之火的心却仍然活着。

  我敬佩哈姆雷特,也心疼哈姆雷特。

几近失去一切、被世间罪恶无情鞭挞的他在困境中理性思考,树立了自己的人生观。

他不要虚伪,不要阿谀奉承,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失去理智、背叛那个曾经如此爱你的人。

  看完书后,我又欣赏了英国几位不同演员演绎的哈姆雷特,每个哈姆雷特各自展现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

  大卫·田纳特先生展现的是最有少年气的哈姆雷特,淘气、天真、好动,又有些叛逆,最贴近原著。

  本尼迪克特先生的哈姆雷特是最成熟的哈姆雷特,这个版本让观众看到更多的是哈姆雷特对人生看法的蜕变过程。

  而安德鲁·斯科特先生演绎的王子是我最喜欢的王子。

相比上面两个版本,他的哈姆雷特或许是年龄最小的,是个幼稚单纯的少年。

他太爱自己的母亲了,即使自己痛恨她所做的一切,他也绝不想伤害她。

他愿意向母亲哭诉他的痛苦,乞求她不要再做傻事,再耐心地告诉她该做什么,让一切都回归正轨。

  在这个版本的第三幕第四场中,哈姆雷特在母后的寝宫里再次见到父亲的灵魂,母亲却只看到一片虚无。

他牵来母亲的手,将她的手和父亲灵魂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头轻轻地靠在两只手上。

积攒了这么久的悲怆终于迸发出来,他哭了,他从未如此哭过,哭得如此恸容,哭得像个孩子。

  结尾处,它有一个原著中没有的场景,即众人死后在天堂中相遇的场景。

在那里,一家团聚,哈姆雷特再次将父亲和母亲的手紧紧相握。

这一次,他笑了,他从未如此笑过,笑得天真无邪,笑得那么满足。

  看着这笑,我早已泪湿衣襟。

  剧中这一哭一笑,让我看到这个哈姆雷特似乎没有什么宏大的志向,只有一个简单到极致的心愿,这也是所有刚刚步入青春的少年内心最渴望也是最需要的东西——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

一个真正完整的家庭,没有虚伪的爱情,夫妻坦诚相待,彼此之间的爱情应是理智的,理智绝不会做情欲的奴隶。

这样的夫妻之爱一定不像年轻情侣之爱那样热切,但是这样的爱是圣洁的。

同甘共苦、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却不过度依靠、能够独立,安分守己,不做超出自己原则的事情,这就是理性的爱。

它平淡,却给予家庭里的每个人安全感与生活的希望。

  如今为什么有许多青少年感受不到家庭中的爱,实际上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没有理性的爱,最终导致原有的情感四分五裂——从某一程度上说,确实跟哈姆雷特是相似的。

倘若世上的人们都能拥有哈姆雷特所说的理智,那么世界上能多出多少爱和像他那样的笑容啊。

  这是这个版本的哈姆雷特最与我产生共鸣、最感动到我的地方。

哈姆雷特的心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事实上,这是他热爱家庭与坚守理智的火焰。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翻开书,成就第一千零一个。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

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

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

哈姆雷特以自我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我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我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我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曾有人这样说过:

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

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

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我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

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

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可是如此!

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

”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

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

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明白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可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

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

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

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

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

他面

  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

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

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

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

这是他复仇的终结。

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

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

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世代在故事当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心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画面。

篡夺王位的克劳狄斯用诡计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丧父不到二个月的王后乔特鲁德就改嫁于克劳狄斯,她的行为是美德被践踏;原本以为叔父只让自己在他国调节心情,孰不知叔父要用毒辣的计谋想让自己首级分离;最后一场与雷欧提斯的比赛,却是一个充满阴险毒辣的计谋……这真是一个悲观的世界。

  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人类历史的众多不幸:

在古时该隐杀死了亲生兄弟亚伯。

在新约时代,被施洗约翰谴责的希律王,不合理的娶了兄弟的妻子希罗底。

在中国有“本为同跟生,相煎何太急”的兄弟之逼。

在《现实一种》里面有兄弟之间和家庭之间的互相杀害,等等。

让人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凉、恐惧!

在哈姆雷特的对话中,也让我们呼吸到这种世界气息的寒冷,在《哈姆雷特》的故事里面,充满着死亡的阴影,故事开始就以死亡出现,哈姆雷特的父亲因被兄弟毒死而阴魂不散,游荡夜间。

故事又以死亡结局,在毒药下,死神拘捕了他们的生命。

在故事的发展中,让我们看到接踵而至的祸患和悲剧。

皇上的臣子波洛涅斯在帷帐后面,被哈姆雷特误以为国王而杀死;其女奥菲利亚因父亲身亡招致癫疯,后又淹死在池塘里,其实是自杀;国王的两个亲卒在赶往他国中,莫名其妙、阴差阳错地被处死;王后又因不知情之下,喝了毒药,离开了人世;雷欧提斯本想以毒剑刺死哈姆雷特,结果却在混乱之中断送在自己的毒剑上;国王又在毒剑之下遭到了报应;哈姆雷特也在复仇完毕后,闭上了双眼。

那时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非常活跃,“他们幻想用人的王国取代神父们所宣扬的神在人间的王国”;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也让我们看到他们对人类的推崇和赞歌:

“人类是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

因此当人有了这种思想的时候,世界就会带来混乱,带来灾害。

《哈姆雷特》戏剧里面所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混乱,克劳狄斯用毒药害死了兄弟,又娶了嫂子,“罪恶的匆促,”,“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

这就是一切悲剧的原因。

  《格列佛游记》是由英国的乔纳森斯威夫特所写的,他是英国讽刺作家和政论家。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述的是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滩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马国的离奇经历。

作者借小说讽刺了当时英国政治的反动宗教势力。

  在所有的四个国家里,我最最喜欢慧马国。

  慧马国的慧马拥有的理智,美德,是人类所不具有。

作者展示了人与兽颠倒的现象。

这个国度里,马,是理性,善良的而"耶胡"形似人类,却丑陋不堪,毫无尊严的被圈养着。

"耶胡"把格列佛当作了同类,而格列佛并不想与"耶胡"混为一谈。

"耶胡"的恶劣品质,行为,与理性,善良,有教养的慧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们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某些人像故事中的"耶胡"一样,没有教养,品行恶劣,连牲畜都不如。

同时也揭露了当时战争的实质,法律的虚伪和像耶胡一样不择手段获得官爵之位的可耻行为。

当然,也写出了作者对慧马国生活的向往。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的侵蚀,我们渐渐长大,那份纯真也悄悄消失不见。

接触的人越来越多,知道的事也越来越多。

其实,在当今社会,"耶胡"随处可见。

新闻里那一篇篇负面的新闻,多数是报道那些社会上贪得无厌的耶胡。

在当今社会,碰瓷这种名词已经到处可见,连扶起摔倒的老奶奶都要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生怕惹祸上身,以至当真正有人摔倒,需要帮助时,人们只会在一旁观看,没人去扶。

原因就是那些碰瓷的"耶胡"搞的鬼。

但是,如果在慧马国有个老奶奶摔倒,那会发生什么事呢?

慧马远比耶胡有教养,他们实事求是。

不过,当今社会耶不是没有慧马,知识"耶胡"的数量在渐渐增多。

其实,只要每一个人少几分虚伪,贪婪,多几分真诚就可以创造出一个人与人互相信任,不再冷血对待的新世界。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著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格列佛在四个不同国家的冒险经历。

  主人公格列佛原本是一名医生,但后来选择了航海。

由于一次事故,他被困在了小人国,小人国,小人国。

经过几次冒险,他终于回到了家乡。

然而,这并没有阻碍格列佛航海的梦想。

这一次,他闯入了巨人的王国,变成了一个小人物。

不幸的是,他被放在海里,漂流了一天后被一名船长救了出来。

尽管他的妻子不再允许格列佛去航海,但他还是偷偷溜了出去,一个接一个地去了飞行岛和慧骃岛。

  格列佛在匈奴学了许多语言,知道匈奴指的是马。

格列佛遇到了一个大问题。

他应该吃什么?

你不能像猴子一样吃草,也不能像野虎一样吃生肉。

因此,他向马主人要了一些“苍鹭”——燕麦。

格列佛把燕麦做成面包,和牛奶一起吃,偶尔抓一两只兔子或吃些野菜。

有了这些,他活了下来,过了几年自给自足的生活。

《格列佛游记》中的格列佛勇敢而坚强。

他以乐观的态度面对各种困难。

同时,它也鼓励我们在困难面前坚强不屈,永不言败。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斯威夫特。

  《格列佛游记》叙述的是主人公——里梅尔·格列佛的四次航海经历,格列佛四次航行,第一次他遇到了暴风雨,暴风吹翻了航船,格列佛飘到了利立浦特(小人国)后来逃出,回到了英国;第二次格列佛又出门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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