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538783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2.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docx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

废旧设备处置协议

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出厂年月数量单价金额

总价(大写)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八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三鲁路原甲方工厂内。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九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

买受方:

代表:

代表:

20年月日

经典推荐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范本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委托人)

20年月日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

这篇关于资产处置委托协议,是编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第三条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第四条乙方责任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五条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第六条费用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第八条其他事项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

20年月日

---------

甲方:

乙方: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根据浙财国资字[XX]184号和浙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

单位:

元序号实物资产名称单位数量帐面价值购入年份合计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可能处置变现;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代表人:

年月日

废旧物资处理协议

处理方:

收购方:

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就乙方收购甲方的废旧物资(以下简称废品)及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

1.1甲乙方共同承诺在进行本合同交易全过程中不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人员索取或要求任何条件。

1.2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处理本协议约定废品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将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义务。

1.3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收购本协议约定废品的合法主体资格,及合法进行再处理本协议约定废品的条件和能力,且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检验报告等真实有效,

1.4乙方承诺及保证其在收购本协议约定废品后,确保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处置,不造成环境危害及其他对社会公众的伤害。

1.5乙方同意,如发生下述情形即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5.1乙方因合并、收购、重组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被解散、清算、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时;1.5.2乙方发生更名、地址变更等情形;

1.5.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乙方因承担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责任,被采取诉前保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以致对企业整体财产产生不良影响和威胁,且此种影响和威胁不能在发生后的30天内圆满消除的;

第二条:

废品名称及价格

废品名称,价格按每吨人民币元计价。

乙方同意并知悉:

本合同所述的废品均为甲方日常生产产生的废料、废渣等废旧物资,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本合同标的以其实际产生状态为准。

第三条:

废品的处理

3.1废品的处理的频率,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项履行:

(1)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将甲方指定的废品收购处置完毕。

(2)乙方每日到甲方处进行废品的收购处置,乙方应将当日的废品在当日全部处置完毕。

3.2乙方负责废品的现场收集、清理、装卸。

3.3运输废品所需车辆,由乙方自行提供。

如需甲方提供车辆,由乙方负担租车费用。

3.4乙方应确保废品收购时和废品收购处理完毕后现场的安全及清洁工作,并确保不造成任何污染。

第四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款项结算与支付

5.1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3日一次性支付万元预付款,协议结束3日内根据实际发生额度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2乙方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应采用支付。

5.3乙方在对甲方的废品收购处置完毕后,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

5.4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万元,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则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得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

5.5乙方出现如下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a.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给工厂造成损失的;b.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频率处理废旧物资的;c.乙方处理废旧物资造成工厂环境污染,给工厂造成损失的;乙方给甲方造成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六条:

安全条款:

6.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厂需知,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应遵守甲方所有厂规厂纪。

6.2乙方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他对货物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在甲方厂区内应按甲方规定的限速行使,运输车罐体、送料管、油箱等密闭安全可靠,无滴漏、废气溢出隐患;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区造成安全、污染事故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6.3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对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4在甲方的废品处理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置、收购废品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除非乙方能证明甲方有过错的)。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7.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即行生效。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及对外转让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7.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本协议,且在甲方催告后的12小时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在废品收购现场及在甲方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因收购、处置废品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2乙方工作拖延,致甲方正常工作受到影响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违约金,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履行。

8.3乙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价款的,应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延期付款部分的5%计算。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处理方式

9.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与本合同有关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份数及填写要求

11.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1.2双方填写本协议时应字迹清楚、明确,凡有涂改处无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根据浙财国资字[XX]184号和浙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

单位: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

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年月日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_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

20年月日

---------

甲方:

乙方: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根据浙财国资字[XX]184号和浙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

单位: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年月日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不得将表中的垃圾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单品。

二、计重和付款方式:

所有废旧物质交给保安过磅,过磅后到财务签字付款。

三、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对本人的一切行为负责,在公司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须遵守公司的各种制度,每天及时清走要处理的废物物资,如有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入公司;

四、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五、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二)

甲方:

北京废品回收馆

乙方:

为了方便市场商户,同时也考虑本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障市场安全,特为各商户设有专人负责的废(品、机油)回收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进入市场内的废(品、机油)回收人员进行管理。

2、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方可到市场内收购废旧物品。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进入市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行为规范,须文明开展回收废旧业务。

2、乙方在市场内进行交易时要求价格与市场价相同等或高于市场价格,不得私自压价。

3、乙方进入市场时,必须遵照本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准在市场内随便走动或到别的商户家进行宣传。

4、乙方不准在市场内有违法的行为,收取后及时离开,凭证出入市场。

5、乙方不得带任何闲杂人员进入市场,不准在市场内长时间停留,规范停车。

6、若乙方造成甲方或市场内商户的各项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缴相关损失费用。

三、租金

1、回收期限:

自**年7月22日至**年11月21日,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个月。

2、费用:

乙方在签订协议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按每月¥300元计算,共计¥1900元(大写)壹仟玖佰元。

四、乙方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支付甲方保证金金额共¥500元保证金,作为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及管理的担保。

五、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三)

甲方:

(简称:

甲方)

乙方:

(简称:

乙方)

为方便小区业主,同时也考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障小区安全,特为各业主设有专人负责的废品进行回收服务。

经甲乙双方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