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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金融学专科毕业论文

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分校(站、点):

福州闽清

学生姓名:

黄燕琴

学号:

087011307

指导教师:

完稿日期:

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目录

写作提纲3

内容摘要5

关键词5

正文5

一、绪论5

二、正文:

5

(一)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及现状5

1、发展历程5

2、现状6

(二)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7

1、利率制约7

2、资金限制7

3、风险管理不当8

4、政府干预限制9

5、贷款规模小,支农面窄9

6、信用环境不理想9

(三)实现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9

1、利率市场化9

2、扩大资金来源渠道10

3、多形式解决资金外流10

4、提高风险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10

5、政府加大扶持力度11

三、结论11

参考文献:

11

 

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写作提纲

一、绪论

小额信贷,按照国际通行定义,是指专门向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

小额信贷可持续性是指信贷机构提供的小额借贷所产生的收入能够支撑小额信贷服务的运营成本和资金成本,其中资金成本中最重的是利率成本。

二、本论:

(一)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1、发展历程

2、现状

(二)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1、利率制约

2、资金限制

3、风险管理不当

4、政府干预限制

5、贷款规模小,支农面窄

6、信用环境不理想

(三)实现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利率市场化

2、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3、多形式解决资金外流

4、提高风险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

5、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三、结论

在中国,由于农村人口占80%以上,农村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的稳定与否,所以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农村地区反贫困的一种现实的并具有强大潜力的一种有效工具。

 

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

黄燕琴

【内容摘要】当前实现中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即发展农村小额贷款。

本文通过对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分析,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小额信贷提出一些建议,同时就小额信贷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良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小额信贷,按照国际通行定义,是指专门向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

小额信贷可持续性是指信贷机构提供的小额借贷所产生的收入能够支撑小额信贷服务的运营成本和资金成本,其中资金成本中最重的是利率成本。

但由于利率、成本管理、风险管理等等各方面的问题,使之不能很全面地发挥它的作用。

本文通过小额信贷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及发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一分析,并提出更深入的解决对策。

一、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发展历程

1、初期阶段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早于80年代初,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发展研究所引入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借贷模式被视为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开端。

从1994年开始小额信贷在我国正式发展,即推行试点的初期阶段。

这一阶段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际捐助,没有政府资金的介入,并以半官方和民间机构为运作主体,目的是探求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

2、扩展阶段

从1996年10月到2000年为小额信贷的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小额信贷项目的扩展阶段,1999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农村信用社领域引入小额借贷的操作技术,开始开展农户小额借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业务,这是将扶贫领域内的小额借贷运用扩大的一个阶段。

这一阶段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资金被引入小额信贷运作中。

国家开始在较大范围内推广政府主导型小额信贷项目,国家从资金、人力、组织等方面给与小额信贷项目支持和推动。

3、全面推广阶段

第三个阶段是全面推广阶段(2000年至今)。

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大力开展小额信贷的阶段。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特别是中国银监会出台《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以来,农村信用社加大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力度,在农村掀起了推广小额信贷的热潮。

它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中央银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

现状

1、规模

到2005年9月末,全国获得农信社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农户已达到7134万户,占我国2.2亿农户总数的32.31%,如果考虑到这2.2亿农户中有实际贷款需求的大约为1.亿农户,那么农信社小额贷款实际上满足了农户贷款需求的60%。

截止2008年年底,己经有数百个小额贷款试点在中国大陆展开。

相关资料表明,截止2003年,全国共有30000多家信用社开办了小额信用贷款,小额信贷资金投放高达1600亿元,占农业贷款额的23%,到2004年,累计扶贫到户贷款达到约300亿,累计扶持2000万贫困农户。

从政府方面来看,到2005年已经在全国22个省的800多个县投入资金总计13多亿。

在国家和国际各界的支持下,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不断扩展,小额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受益人口不断增多。

我国小额信贷历经了30余年的发展,不论是纵向还是横向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2、组织形式

国内小额信贷组织形式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依靠国际组织援助的非政府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或国内公益组织

包括妇联、工会等等开办的小额信贷项目。

它们的历史最长,有比较明确的社会发展目标,扶贫的目标比较明确。

这类小额信贷机构约有300家,限于规模比较小而且不一定拥有合法的经营权,资金来源也不稳定,所以经营状况不理想,市场占有率比较低。

市场份额也比较小,约才10亿人民币。

二是正规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与政府合作的担保贷款等等。

对于农村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为其提供了60%的需要,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这类金融机构特点是规模比较庞大,是小额信贷的资金主要提供者,也是小额信贷业务的主体,但他们缺少有效的瞄准贫困人口的机制,主要靠政府提供补贴或担保来开展业务,没有形成自觉的信贷业务。

虽然在服务的广度上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在扶贫的深度和财务自负盈亏能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是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

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决定,在民间融资比较活跃的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五省进行民间小额贷款试点,组建了“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自此,小额贷款公司开始登上了中国的金融舞台。

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即银监会06年12月20日农村金融准入新政办公室的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的全资附属的贷款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05年开始推动的由私人资本投资建立的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

截至2009年6月末,宁夏33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全民创业、中小企业和农民发放贷款35亿元,其中发放“三农”贷款24.8亿元,占全部发放贷款金额的70.9%。

在河北,小额信贷组织也高达七十多家,分布在各个地区,小额信贷组织资金来源总规模达260896万元,累计放款10696笔,金额359169万元。

二、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利率制约

首先,我国各金融机构现行的小额信贷利率普遍无法补偿小额信贷开展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这不仅挫伤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目前已开展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扩大此项业务的积极性,也使潜在的金融机构进入小额信贷市场的积极性不高。

小额信贷机构的缺乏,意味着小额信贷市场缺乏竞争,这必然导致小额信贷的成本居高不下。

如果继续规定一个不能补偿小额信贷成本的低利率,而不是令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则这个恶性循环就会一直持续下去,尤其是在不良贷款率较高的中西部地区。

其次,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需要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小额信贷机构要想长期维持,就要注意其可持续性,最起码在财务上要有利可图。

而中国对存贷款利率仍实行严格控制,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收取的利率不能补偿操作费用,因而,大多数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仍只能基本实现账面上的盈利,一旦计入各种进入机构的低息贷款的机会成本,没有一家能实现盈利。

目前小额信贷机构一般通过分期还款.适当加收管理费等方式间接提高利率,多数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实际收取的利率已高于中央银行确定的基准利率。

从表面上看,利率政策似乎并没有制约非政府组织专业性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但是所有小额信贷机构的这些内部调整并没有得到中央银行的政策支撑,只是在扶贫的保护伞下涉险而行,缺乏保障。

资金限制

1、资金来源限制

首先是资金的来源问题。

对贷款机构资金来源的限制使得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金本、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所以信贷资金的来源非常单一,小额信贷项目往往无法持续,从而就会降低农户对于小额信贷项目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小额信贷机构“只贷不存”,无法进行其他方式的融资,经营成本高、贷款回收率低,收益难以支撑庞大的运营成本,这就决定了小额贷款机构的难以持续发展,不能真正独立健康有效地运营。

2、资金大量外流

由于农村信用环境差、资金来源不足等等各方面的原因,使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减少的同时,却通过揽存使农村有限的资金大量流出,造成农村资金非农化,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以下经营机构,从过去的发放贷款变成以吸收存款和扩大存差为主,使本身有限的农村资金更加地缺乏资金。

同时,农村信用社每年也通过购买国债、债券等等也转移了大量的资金。

二是农村邮储作为重要的农村金融机构,只吸存不放贷,使得农村的资金形势更严峻,而邮储存款中三分之一来于农村,但最后基本上都流向了城市。

邮储相关数据显示,从94年的994亿增加到2008年的两万亿,其中农村是从94年的339亿增到了7000亿,邮政储蓄绝大部分资金流入城市,每年从农村倒流回城市的资金约有6000亿,占了从农村获取的储蓄的90%。

风险管理不当

1、信用风险管理不当

小额信贷是采用无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发放的。

由于自身力量的限制以及小额信贷庞大的工作量,使各地的小额信贷机构在进行信用评估的时候一般依靠的是政府的力量,通过村委会等方式去掌握农户的信息,存在一对农户信用情况的掌握不完全、不深入,具有盲目性。

二是信用评定工作草率、马虎、评级带有随意性。

三是贷款人员的素质不一,对信用等级标准不统一。

2、操作风险管理不当

在操作上,郭素贞指出农村小额信贷发放管理不完善影响贷款的可持续性在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因为没有统一的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再加上制度本身不够严谨,对农户的评级、授信、放款这三个不同的概念和内涵区分不清,造成评上了信用等级,就要无条件授信和放款,评级决定一切,把信用这个基本条件和放款条件混为一谈。

操作过程中凭主观判断,变数太多,难以把握,贷款用途过于泛滥。

就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言,发放过多的农村消费贷款,其风险度难以控制,预期回收率就更难以实现。

政府干预限制

中国目前小额信贷发展的情况,就政府方面而言,政府的相关的政策措施并没有做到位。

目前,我国在鼓励信用社发放农村小额贷款的同时,尚未出台相应的财政、税收和资金支持等相关配套政策。

国家虽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行了资产剥离措施,但对信用社却无此政策。

信用社历年亏损包袱沉重,支农贷款范围、难度、成本、潜在风险都很大,而国家又未在税赋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补偿措施不到位。

在我国实行的是有浮动的利率管理制度,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可以在一定区间内上浮,但规定农村小额贷款不准浮动或少浮动。

信用社发放农村小额贷款的成本较高,其盈利能力在不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和农产品系统性市场风险的情况下,仅能实现保本微利,而一旦遇到农业风险不确定较大的情况,往往不能抵偿小额农贷筹资、费用和风险三项成本之和,因此信用社并不能保证农村小额贷款在经济上的持续性。

贷款规模小,支农面窄

小额信贷的支农面狭窄,农户获益有限。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本身是针对低收入阶层或贫困人口的短期信贷方式,这就决定了其支农面狭窄,只能满足贫困农户基本的生产资金。

我国大概有8亿农民,农户数为2.2亿户,而根据银监会的统计,2005年3季度末全国在农村信用社有小额信用贷款或联保贷款余额的农户数为713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2.31%,农户贷款余额为5676亿元,占农村信用社贷款总余额的37.23%;发放过贷款证的农户数为821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5.39%。

除此之外,由于小额信贷是基于农户信贷而无需抵押的贷款,而许多地方仍未开展信用调查,信用记录空白,小额信贷无法正常发放。

信用环境不理想

现阶段农村的信用环境依旧比较差,农户的信用观念淡薄,重视贷款但不重视归还,加上村班子不够稳定,更换频繁,小额农贷得不到村委会有力的支持。

从目前各信用社已发放的小额农贷中已有部分逾期贷款,使小额农贷资金形成风险。

三、实现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利率市场化

小额信贷要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帮扶农民的目标,就必须对利率灵活定价而不是优惠利率。

农户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小额贷款机构盈利的关键在于贷款定价和成本管理,即利率定价要覆盖贷款成本。

但现在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超过基准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这是一个矛盾。

小额贷款如果要实现商业可持续目标将远远高于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建议在充分考虑资金来源成本、贷款管理成本、农民承受能力和农村资金需求状况的基础上,测算确定盈亏平衡点,再加上正常利润来算出小额信贷的合理利率水平。

目前,利率可以适当高一些,让农户可以承担,以补偿过高的贷款成本。

但是利率过高也不好,降低利率的方法一个是在税收等方面优惠,国家可以补助一些,但更重要的是竞争,在一个地方一定不能形成垄断,一定有两三个机构都在做,利率自然会降下去,这是国际的经验,对小额贷款利率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进行市场化改革。

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针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资金来源比较狭窄的问题来年,应当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经营的基础。

在市场条件成熟或小额信贷组织自身实力足够强时,可以将其发展成为地区性或社区型商业性金融组织。

另外,可以尝试改变小额信贷组织只贷不存的风险控制模式,在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环境基础上放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吸纳存款的限制,确保资金的来源充足。

多形式解决资金外流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和农村资金外流问题,就必须发挥财政资金、税收等经济手段来抑制资金再外流现象,并使部分资金回流农村。

一方面,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如减免其营业税和所得收入等,鼓励它们把资金投向农村。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考虑不把财政扶贫资金直接补给农村金融机构,而是设立风险基金,鼓励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提高风险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

1、建立和完善信用评级制度

法律上对农户资信评定等级制度给予规定,避免对农户贷款授信额度的随意性,为农村小额信用制度建立科学的评判标准。

首先在乡、镇信用社以农户为单位,建立农户的贷款档案,将农户家庭经济情况、主要从事的经营活动等内容记录在内其次,农村信用社成立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小组成员以信用社人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加。

评定小组根据农户个人品质、还款记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对信用程度进行评定。

第三,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农村信用社根据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对农户颁发贷款证。

发证以后,持有贷款证的农户,在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凭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限额以内的贷款,毋需再层层办理批准手续。

对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更高层次的资金需要,实行多户联保贷款,从高层次上来营造更加安全的信用环境。

2、提高信贷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农村金融机构要定期的对信贷人员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和业务上的培训,使他们树立具备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和一定的农业知识,指导农民从事生产性经营等活动,并对他们的工作提供一定的激励政策,提高他们从事小额信贷工作的积性。

此外,还要重点吸收、选拔和培养熟悉农村经济金融的专业人才,打造高效率的团队。

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对于政府方面,应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完善政策补偿机制为了鼓励农信社持续开展小额农贷业务,政府应完善相关的政策补偿机制,保持小额农贷的可持续发展。

1,对农户小额信贷形成的亏损给予部分财政贴息,并长期给予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2,由地方政府、农信社共同出资建立小额农贷担保基金,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补偿。

3,发行央行票据或提供无息或低息的长期性再贷款,用于消化小额农贷坏账。

4,引入扶持性社会资金,将社会各界和外国的捐赠投入到社会扶贫当中。

总之,在我国由于农村人口占80%以上,农村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的稳定与否,所以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农村地区反贫困的一种现实的并具有强大潜力的一种有效工具。

 

【参考文献】

1、何忠伟:

《农村金融与农户小额信贷》,金盾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第175页。

2、张转方:

《农村信用建设与小额信贷》,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10月第2版,第155页。

3、杜金向: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第209页。

4、郭延安、陶永诚:

《现代农村金融》,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3月第1版,第113页。

5、张健华:

《中国农村多层次信贷市场问题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年2月第1版,第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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