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
A×24%
通提
span>≤80000
A>80000
32.00%
80000×24%+(A-80000)×
32%
分段通提
4.3.3计算公式及统计口径
4.3.3.1买卖业绩
买卖业绩=当月买卖总业绩+其他业绩;
1)买卖业绩:
买卖合同审批后,按经纪人当月实收佣金计算
业绩;
2)其他业绩:
包含退单、返佣、赔偿、对内客服部分单业绩;
4.3.3.2.租赁业绩
租赁业绩=普租业绩+房管业绩+其他业绩;
1)租赁业绩:
普租业绩在租赁合同及佣金收齐且审批后,计
算该业绩;
2)其他业绩:
包含买卖房源录入业绩、退单、返佣、赔偿、
对内客服部分单业绩、第二年的免租业绩和差价业绩、空置业绩、未实现差价业绩等。
4.3.3.3.过户保证金留存及发放
1)过户保证金留存
过户保证金指买卖合同成交后,未能在计业绩月结单的合同所
产生的金额。
该金额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留存。
留存标准:
a)合同应收收入在3万(含)以下的,成交人留存800元/
单过户保证金;
b)合同应收收入在3万以上的,成交人留存1200元/单过户保证金。
2)过户保证金发放时间
待过户完成后次月发放。
4.3.3.4.投诉单处理
1)经纪人产生有责投诉单,在投诉处理认定月,扣减此单全部
业绩,不作为提成业绩;
2)投诉处理相关数据由对内客服部统一核定。
5.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6.本制度自2014年05月01日起生效。
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旧版绩效废止。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201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