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534598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667.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docx

环境质量评价课程设计于亚如

 

环境监测与质量评价课程设计

 

题目:

七二五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学号:

100909136

姓名:

于亚如

专业:

环境工程

指导老师:

李见云

目录

第一章概述1

第二章评价区环境概况1

一、自然环境概况1

二、社会环境概况4

第三章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6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6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9

三、声环境现状9

四、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1

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11

一、大气环境影响预测11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23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23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质量评价结论24

第一章概述

七二五研究所经过50年的建设,已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集科研和多个高技术产业为一体的高科技产业集团。

科技交流中心作为总体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西侧紧邻所总部和科研基地,建成后将为七二五所技术交流、产品推广、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可使位于洛南的所新总部的各种功能更加完善,为所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设本项目不仅能更好地满足七二五所发展需求,促进军工科研水平提高和加快科技成果产业转化;同时也增加了洛龙科技园的科技含量,提升了城市品位,并能促进附近区域的经济发展。

本次课程设计任务与目的主要是针对七二五所科技交流中心环境进行评价,根据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课程内容,针对选择的环境要素,确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用合适的评价模型、评价标准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第二章评价区环境概况

1、自然环境概况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洛龙区滨河南路以南瀛洲路以西(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项目地西北侧50米处为在建的双瑞滨河花园住宅楼盘项目,北侧200m为滨河南路、388米为洛河;东隔36m瀛洲路、东侧241米为水木清华住宅小区;南侧临近洛宜公路、33m处为龙腾住宅小区。

 

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洛龙区位于洛阳新区核心区,地处“九州腹地”的古豫州,它背靠邙山,面对伊阙,东望嵩岳,西倚周山,层峦叠嶂,群山环绕,如天然城廓。

南北宽21.5公里,东西长33.5公里。

地貌特征属伊洛河冲积平原,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的簸箕形开口盆地,境内海拔最高为394米,最低为126米。

地形地貌

洛龙区地处洛河冲击平原地带,属于洛河一级阶地,南部地势相对平坦,北部靠近州山区地势略有起伏,呈西北高东南低。

本项目场地西高东低,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单元为黄土丘陵,地面高程在176~194m之间。

洛阳市地形、地貌总格局是由西向东逐渐降低,沿西南至东北依次分布着中山、低山、丘陵,在山丘之间排列着面积不等的河谷盆地。

本项目所在在地址地质构造稳定、无活动性断裂构造通过;无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稳定性好。

气候特征

洛龙区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寒冷、雨雪稀少多大风;春季暖和、气温回升快,干旱少雨;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凉爽,天气晴朗。

区内年平均气温14.7℃,极端最高气温41.8℃,极端最低气温-13.2℃.区内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6%,年平均气压1000.6hPa.区域内自然条件对工程总体影响不大,年降水量在600——650mm左右,近年来平均降水量625.8mm,各月降水以7月最多,1元月最少,降水年际变化大,年最大降水量1047.3mm,年最少降水量355.0mm;降雨季节分布不均匀。

水文特征

洛阳境内干、支河流及较大沟、涧、溪2.7万余条,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较大支流34条,分属于黄河、长江、淮河三大流域。

从河流水系分区看,伊、洛河区域的水资源量为19.6亿m3,占全市水资源量的70%,且大部分在上游山区,洛河宜阳以下和伊河龙门以下地区只占10.9%。

从用水角度看,主要用水集中在伊河、洛河中下游地区。

全市地表水水资源总量为26.27亿m3,地下水资源总量16.79亿m3,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计算中的重复量14.97亿m3,水资源总量为28.09亿m3,人均水资源总量为456m3。

洛阳市区地表水主要有四河二渠,即洛河、伊河、涧河、瀍河、中州渠和大明渠。

其中涧河及缠河为洛阳市工业及生活污水的主要纳污河流。

涧河从西向东方向约6km汇入洛河,缠河向东南穿市区而过,在市区南汇入洛河。

洛河从西南向北流经约37km后在偃师市与伊河交汇成伊洛河,伊洛河向东北流经约28km后在巩义市境内入黄河。

洛河发源于陕西省兰田县的终南山,全长447km,流域面积12840km2,其中在洛阳境内长度178km,流域面积5298.2km2,占洛阳市总面积的35%,年平均径流量21.8亿m3,其中洛阳境内产生的年均径流量7.35亿m3,占全市地表水年均径流量的25.4%。

伊河,是中国黄河南岸洛水支流之一,也是洛阳市境内重要的河流之一。

伊河发源于熊耳山南麓的栾川县陶湾镇,流经嵩县、伊川,蜿蜒于熊耳山南麓,伏牛山北麓,穿伊阙而入洛阳,东北至偃师注入洛水,与洛水汇合成伊洛河。

全长368公里,流域面积6100多平方公里。

2、社会环境概况

行政区划

洛阳市现辖8县1市6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廛河回族区、吉利区、洛龙区),194个乡镇(办事处)。

洛阳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

全市有汉、回、满、蒙古等32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约占全市总人口的98.8%。

少数民族人口中,回族人口最多,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0%以上,总人口638.39万人,市区人口174.07万人。

本项目场址所在的洛龙区,洛龙区位于洛阳新区核心区,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城市新区,是洛阳市六大主城区之一,也是全市的经济、文化、金融和商贸中心。

洛龙区面积24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12万人,现辖9个街道、6个镇:

安乐路街道办事处、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龙门街道办事处、关林街道办事处、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辛店街道办事处、古城街道办事处、科技园街道办事处、镇北路街道办事处、丰李镇、诸葛镇、李村镇、白马寺镇、安乐镇、李楼镇。

经济结构

纵观洛阳市的产业结构演变情况,在这10多年的时间内。

产业结构调整的时期性特征较为明显.呈现为工业经济壮大,农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幅下降,第三产业平稳快速发展,洛阳市目前最大的支柱行业是工业,但产业结构层次不高.主要表现在洛阳市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但比重仍偏低,投入不足,产业结构层次不高.主要表现在洛阳市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但比重仍偏低,投入不足。

近来洛阳市要积极鼓励支柱行业企业增强技术研发能力.依靠先进的高新技术。

实现产业结构的跳跃式转换。

同时在现有基础上,洛阳市整合第三产业发展资源,在促进旅游、商贸、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租赁、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新兴行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体系,以提高洛阳市经济整体的增长质量。

工业

洛阳市是我国能源、重工业、化工基地的组成部分,是河南省城镇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城市。

目前有工业门类36个,已形成机械电子、冶金、建材、石油化工、轻纺、食品等六大支柱产业。

2010年生产总值23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7.6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396.2亿元,增长16.1%;第三产业增加值737.4亿元,增长9.1%。

洛龙区依托洛阳雄厚的工业和科研基础,工业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近年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形成了以轻纺、机械加工、化工等为主的三大支柱产业和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第3章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PM10:

日平均浓度0.15mg/Nm3;TSP:

日平均浓度0.30mg/Nm3;

SO2:

日平均浓度0.15mg/Nm3,小时平均浓度0.50mg/Nm3;

NO2:

日平均浓度0.12mg/Nm3,小时平均浓度0.24mg/Nm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及4a类标准:

1类:

昼间:

55dB(A)夜间:

45dB(A)

4a类:

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pH:

6-9,COD≤20mg/L,氨氮≤1.0mg/L

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120mg/m3;NO2排放浓度:

240mg/m3;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m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pH:

6-9,COD≤500mg/L,ss≤400mg/L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本项目环境空气现状大气监测数据,监测点为油坊头村(距本项目WS2500m),监测因子为SO2、NO2、TSP,检测因子的采样和分析方法见表1,数据结果见表2、3、4,监测点与本项目位置关系见图2。

检测项目

采样方法

检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SO2

甲醛吸收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

分光光度法

GB/T15262-94

NO2

吸收法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15435-1995

TSP

滤膜捕集

重量法

GB/T15432—1995

表1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监测时间:

3天

SO2和NO2监测频次:

上午7:

00~9:

00下午1:

00~3:

00时段连续采样1h。

TSP监测频次:

上午8:

00~下午4:

00,连续8h采样。

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单项质量指数法,计算公式为:

式中:

Pi——i类污染物单项指数;

Ci——该污染物实测浓度,mg/m3;

Si——该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mg/m3。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和标准分级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域,执行二级标准,TSP、SO2、NO2的浓度限值分别为0.30mg/m3、0.50mg/m3、0.24mg/m3。

NO2的监测及评价结果表2

测点

日期

采样时间

NO2浓度(mg/m3)

超标率

单项污染指数(Pi)

油坊头村

12月5日

7:

30~9:

30

0.031

0

0.129

13:

00~15:

00

0.056

0

0.233

12月6日

7:

30~9:

30

0.037

0

0.154

13:

00~15:

00

0.052

0

0.217

12月7日

7:

30~9:

30

0.042

0

0.175

13:

00~15:

00

0.067

0

0.279

SO2的监测及评价结果表3

测点

日期

采样时间

SO2浓度(mg/m3)

超标率

单项污染指数(Pi)

油坊头村

12月5日

7:

30~9:

30

0.008

0

0.016

13:

00~15:

00

0.025

0

0.05

12月6日

7:

30~9:

30

0.019

0

0.038

13:

00~15:

00

0.040

0

0.08

12月7日

7:

30~9:

30

0.009

0

0.018

13:

00~15:

00

0.018

0

0.036

TSP的监测及评价结果表4

监测点

监测时间

TSP浓度

超标率

单项污染指数(Pi)

(mg/m3)

油坊头村

12月5日

0.135

0

0.45

12月6日

0.192

0

0.64

12月7日

0.248

0

0.827

由表2,3,4知,该项目所在的区域环境SO2、NO2、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因此该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图2监测点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该项目废水所排放污水处理厂的最终去向为伊河,伊河位于该项目东侧5km处,该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采用洛河高崖寨监测断面2012年全年监测数据,对洛河现状质量进行评价;并采用伊河西石罢监测断面2012年全年监测数据,对伊河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监测结果统计表见表5

表5:

地表水检测结果统计表(单位:

mg/L)

项目

洛河检测值

伊河检测值

标准值

达标情况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PH值

7.04

8.13

7.38

8.1

6—9

达标

COD

5

15.7

17.7

20

达标

高锰酸钾指数

1.6

3.9

1.7

2.8

6

达标

氨氮

0.108

0.679

0.342

1.96

1.0

伊河部分超标

挥发酚

0.0002

0.002

0.00015

0.0042

0.005

达标

0.0002

0.031

0.0006

0.0038

0.05

达标

0.0005

0.005

0.0005

0.0005

0.005

达标

铬(六价)

0.002

0.002

0.002

0.002

0.05

达标

氟化物

0.002

0.002

0.27

0.77

1.0

达标

由表5可以看出,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中,除伊河西石罢断面氨氮部分超标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氨氮超标原因主要为沿线村庄生活粪便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所致。

2、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根据声功能区划分,声环境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4a类标准,我单位于2013年8月20日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点位详见附图3,监测结果见表6.

类别

东厂界

南厂界

北厂界

西厂界

龙腾小区

双瑞滨河花园小区

昼间

54.8

53.9

52.6

51.8

53.5

52.4

夜间

44.5

44.9

42.6

41.9

43.6

43.6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评价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昼间55dB(A),夜间45dB(A)

瀛洲路、洛宜路执行4a类:

昼间70dB(A),夜间55dB(A)

5dB,夜间45dB

表6:

声环境质量监测一览表(单位dB(A))

 

 

 

 

 

噪声监测点

噪声监测点

图3项目噪声监测布点噪声监测点

 

由表6可知,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

南厂界临近洛宜路,东厂界紧邻瀛洲路,均满足4a类标准。

因此,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性质、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关系以及环境特征,该项目建成运行之后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区域环境质量保护的总体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及1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Ⅲ类水质要求,水环境质量良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

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

项目

类别

主要环境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保护对象及保护级别

1

环境空气

双瑞滨河花园小区

NW

5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龙腾小区住宅楼

S

33m

水木清华小区

E

241m

2

声环境

双瑞滨河花园小区

NW

50m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及1类标准

龙腾小区住宅楼

S

33m

表7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对于新建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合本污染源的性质和类型,采取三级评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推荐的大气污染物扩散预测模式作为本次评价的评价方法。

项目本身产生的空气环境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来自地面及地下停车场,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THC、NO2等。

汽车尾气的排气量与车辆数有关,参照《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有代表性的汽车排出物的测定结果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为:

CO191g/L、HC24.1g/L、NO222g/L。

HJ/T2.2-93推荐的大气污染物扩散预测模式如下:

(1)有风时点源扩散模式(u1.5m/s)为有混合层反射的扩散模式。

设地面及混合层全反射,连续点源的烟流扩散公式如下:

式中:

Q——单位时间排放量,mg/s;

Y——该点与通过排气筒的平均风向轴线在水平面上的垂直距离,m;

——垂直于平均风向的水平横向扩散参数,m;

——铅垂扩散参数,m;

U——排气筒出口处的平均风速,m/s。

横向和铅直向扩散参数

,(

),小风、静风时,按《导则》HJ/T2.3-93中B3节推荐方法确定扩散参数。

的定值见表8和表9。

表8横向扩散参数幂函数表达式参数(取样时间0.5h)

扩散参数

稳定度等级

1

γ1

下风距离/m

B

0.914370

0.865014

0.281846

0.396353

0~1000

>1000

C

0.924279

0.885157

0.177154

0.232123

0~1000

>1000

D

0.929418

0.888723

0.110726

0.146669

0~1000

>1000

E

0.920818

0.896864

0.0864001

0.101947

0~1000

>1000

F

0.929418

0.888723

0.0553634

0.0733348

0~1000

>1000

表9垂直扩散参数幂函数表达式参数(取样时间0.5h)

扩散参数

稳定度等级

2

γ2

下风距离/m

B

0.964435

1.09356

0.127190

0.0570251

0~500

>500

C

0.917595

0.106803

>0

D

0.826212

0.632023

0.104634

0.400167

0~1000

1000~10000

E

0.788370

0.565188

0.0927529

0.433384

0~1000

1000~10000

F

0.784400

0.525969

0.0620765

0.370015

0~1000

1000~10000

说明:

对平原地区农村及城市远郊区,A、B、C级稳定度直接由表6-1,表6-2查算,D、E、F级稳定度则需向不稳定方向提半级后由表6-1,表6-2查算;对工业区或城区中的点源,A、B不提级,C级提到B级,D,E,F级向不稳定方向提一级,再按表表6-1,表6-2查算。

导则中推荐的扩散参数取样时间为0.5小时,在计算1小时平均浓度或日平均浓度时,铅直方向扩散参数?

z不变,横向扩散参数及稀释系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

σyτ2、σyτ1—对应取样时间为?

2、?

1时的横向扩散参数,m;

q—时间稀释指数,根据表10确定:

表10时间稀释指数取值

适用时间范围(小时)

时间稀释指数q值

1≤T<100

0.3

0.5≤T<1

0.2

式中:

——排气筒有效高度,m。

h——上部逆温层或稳定底层的高度,即混合层高度,m;

混合层高度h采用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给出的简式进行计算:

当稳定度为A、B、C、D时:

当稳定度为E、F时:

式中,地转参数

——地转角速度,7.29×10-5rad/s;

——地理纬度,deg。

洛阳纬度在3439'41"N,本设计取为35°。

表11

地区

as

bs

洛阳

A

B

C

D

E

F

0.073

0.048

0.031

0.022

1.66

0.70

通常取n=-4~4计算结果就能达到足够的精度。

本设计取取n=-4~4。

根据本项目评价的实际情况,也可直接取F=2exp(-He2/2σz2)

(2)小风和静风属于不利气象条件,对敏感区或关心点易造成严重污染,可酌情按一次取样或日均值计算。

小风或静风状态下的点源扩散模式是按烟团模式来考虑的:

假想在静风状态下烟流不能形成,把排气筒的烟气想象成一个个的烟团,按扩散统计理论,不光在y轴、z轴方向有扩散而且在x轴上也有扩散,因此导出无限三维高斯烟团扩散公式。

(3)小风(1.5m/s>U10≥0.5m/s)和静风(U10<0.5m/s)时的点源扩散模式如下:

以排气筒地面位置为原点,平均风向为X轴,地面任意一点(x,y)小于24小时取样时间的浓度CL(mg/m3)建议按下式计算:

式中:

——评价点(X,Y)处污染物浓度值,

;Q——污染物排放量,mg/s;

为正态概率积分值,可由数学手册查得;

——静、小风时水平、垂直扩散参数的回归系数,见表12。

表12小风、静风扩散参数的系数

稳定度

γ01

γ02

U10<0.5m/s

1.5m/s>U10≥0.5m/s

U10<0.5m/s

1.5m/s>U10≥0.5m/s

B

C

D

E

F

0.76

0.55

0.47

0.44

0.44

0.56

0.35

0.27

0.24

0.24

0.47

0.21

0.12

0.07

0.05

0.47

0.21

0.12

0.07

0.05

(3)风廓线指数

在距离地面400米以内,风速随高度的变化基本符合幂指数规律,即UZ=U10(Z/10)P

式中:

UZ----------高度Z米的平均风速,m/s;

U10---------地面10米高处的风速,m/s;

P---------指数,各测点拟合所得风廓线指数(P),本次评价按导则HJ/T2.3-93中7.5节推荐方法确定P指数,评价区域属丘陵山区的城乡混合区,按城市取值,见表13。

表13风廓线指数表

稳定度

A~C

D

E、F

P值

0.28

0.37

0.42

(4)抬升高度公式

式中:

——烟气热释放率,KJ/s;

——烟气温度,K;

——环境平均温度,K;

——实际排烟量,m3/s。

①当烟气热释放率

≥2100KJ/s,且

>35K时:

有风时(U>1m/s):

式中:

——烟气出口处的环境风速,m/s;

——烟囱几何高度,m;

——烟气热状态及地表热状况系数;

——烟气热释放指数;

——烟囱高度指数。

≤2100KJ/s或△T<3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