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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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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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经济法的兴起与经济法学的特点
第一节经济法的兴起
•一、经济法兴起的历史
•1、三种观点
•(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与经济法规范)
•1)古代经济法——前资本主义经济法
•2)现代经济法——资本主义经济法
•3)与国家和法律同时产生
2、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兴起
•1)三个时期:
•资本主义形成和巩固时期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2)具体阶段
•资本主义形成和巩固时期:
•重商主义理论¡ª¡ª完成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打击封建势力、维护国内市场、建立公共工程)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英国的反谷物法同盟、法国的重农学派的¡°自由放任¡±原则¡ª¡ª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以后:
•李斯特的历史学派主张国家干预、德国的¡°经济控制法¡±和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出现
•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
•美国的罗斯福¡°新政¡±、英国的凯恩斯理论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20世纪80年代:
•凯恩斯主义的信任危机¡ª¡ª主张市场化与私有化(供给学派与新制度学派)
•20世纪90年代:
•主张¡°适度的国家干预¡±
3、经济法在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兴起
•1)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20世纪80年代的市场化改革
2)高度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
•A、奉行¡°凯恩斯主义¡±的全面干预
•B、把经济法置于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和主导地位
•eg《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
•C、强调国家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D、经济法运行中有明显的人治倾向
4、经济法在我国的兴起
•1)两个阶段:
•改革之前的经济法实践、
•改革之后的经济法实践
2)具体阶段
•社会主义改造阶段:
•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规来进行改造
•社会主义建设阶段:
•受¡°左¡±的影响,行政管理手段代替经济法规
•十年内乱时期
具体阶段
•1979-1992年:
•经济法的主要框架形成
•1992年后: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恢复市场的基础性地位¡ª¡ª经济法向现代经济法演进
二、经济法兴起的原因
1、经济原因
•1)现代经济发展的形态:
•现代社会工业化大生产取代传统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
•现代工业社会的商品经济取代传统农业社会的产品经济
2)国家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生产部门间的协调、
•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
•市场失灵的解决
2、政治原因
•1)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必要干预
•不同国家、不同阶段干预的范围、目的、手段不同
2)为干预经济的法制化与民主化的过程:
•原始干预:
•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的干预
•消极干预:
•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干预
•积极干预:
•现代市场国家
3、法律文化原因
•1)法律文化——
•政府与国民在法律实践中形成的、对社会法律现象的稳固认识与理解。
2)各国法律文化对经济法形成的影响:
•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理念——自由市场经济法;
•日本“政府主导经济”理念——政府主导经济法;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理念——社会市场经济法;
•瑞典“经济福利”理念——福利经济法
4、部门法原因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克服行政法、民法调整经济关系的不足而产生
5、理论原因
•经济学、社会学、哲学为经济法兴起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1)经济学:
亚当·斯密学说、凯恩斯理论、供给学派
•2)社会学:
系统理论、结构功能理论、整体性思维方式
•3)哲学: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主张等
第二节经济法、经济法学的特点及学习方法
一、经济法的特点
•1、体系庞杂、内容浩繁;
•2、体系性不强;
•3、审判实践中的尴尬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
•1、与民法学、行政法学间的矛盾;
•2、体系性不强;
•3、与社会经济生活结合紧密(法的回应性特点);
•4、理论性强、概念多;
5、受其他学科影响明显
•1)经济学:
•经济学与法学
•A、经济学是什么?
•B、法学是什么?
•C、经济学帝国主义与经济法
•亚当¡¤斯密学说、凯恩斯理论、供给学派
•2)社会学:
•系统理论、结构功能理论、整体性思维方式
•3)哲学: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主张等
三、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
•加强对基本原理与基本概念的理解;
•多和现实的实际社会经济生活结合;
•补充经济学、哲学、社会学、法理学的知识;
•多看新闻、多看报;
•耐性与灵性的结合。
四、参考书目与网站
•1、《经济法学》,李昌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
•2、《经济法学》,李昌麒、刘瑞复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3、李昌麒经济法网
•4、中国经济法网
•5、《经济学是什么》、《法学是什么》、《哲学是什么》、《社会学是什么》,北大出版社
第一编经济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经济法的定义
一、对经济法定义的分析
v1、定义的方法
v1)调整对象标准
v2)法的特有功能标准
v3)结合标准
2、经济法的定义
v第一章经济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
v1)定义—
v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定义分析
vA、体现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vB、仅调整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
vC、干预与否取决于需要¡ª¡ª市场失灵为逻辑起点
二、经济法的诸多不同定义介绍
v1、资本主义国家的定义
v2、前苏联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定义
v3、俄罗斯学者拉普捷夫的定义
4、我国学者的定义
v1)市场体制确立前
v非独立法律部门定义
v独立法律部门定义
v2)市场体制下(独立部门法为主)
v6种典型学说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调整的概念
v
(一)法律调整的一般含义
v1、调整
v对既存事物的重新规范或安排
v2、法律调整
v国家利用法律规范对现存社会关系的规范、整顿,并纳入一定范围。
3、法律调整的特点
v1)新的社会关系
v2)包括事前调整
v3)国家意志
v4)两次调整
(二)经济法调整的含义
v1、经济法调整
v国家将自身的意志伸入到需要干预的物质关系领域,并上升为法律规则予以规范的机制。
2、经济法调整的法哲学基础:
v1)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变动
v2)法律对经济的相对独立性
v3)法运动与经济运动的协调性
v4)经济人与政府的有限理性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含义
v1、含义
v国家用经济法的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
2、与民法调整对象的区别
3、与行政法调整对象的区别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
v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v1)市场主体
v市场参与者,主要有企业
v2)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v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对市场主体的组织与行为进行必要干预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vA、两层含义:
v宏观调控、内部关系管理
vB、性质:
v管理者意志与被管理者意志、调控严格受限制
3)为何调控
vA、所有权的社会目的¡ª企业的社会本位¡ª企业社会责任
vB、许多国家的共同取向¡ª企业自主与国家干预
vC、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v外部环境、内部治理结构、经济人有限理性
vD、市场主体行为受多个法律部门约束
v民法、经济法、行政法
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
v1)含义
v国家基于社会、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必要干预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市场体系组成:
v商品市场
v要素市场
v法律条件
3)经济法调整的领域:
v反垄断、
v反限制竞争、
v反不正当竞争关系;
v产品质量关系、
v广告关系、
v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等
4)为何调整?
v良好市场关系形成需三法互动
3、宏观调控与可持续发展关系
v1)概念含义:
v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v国家对关系国际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予以调控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v可持续发展关系
v在平衡本代人与后代人间的利益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为何调整?
v目标所致
v国际化趋势
v市场缺陷
v国家职能
4、社会分配关系
v1)几个概念的含义
v社会分配
v对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所进行的分配。
v社会分配关系
v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为何调整?
vA、国民收入分配中的矛盾与冲突
vB、¡°国家之手¡±借助经济法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干预
第二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调整方法与功能
第一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
•
•规定于或寓于经济法律、法规中,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有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属性
•1、反映经济法的本质属性
•1)国家对经济生活的适度干预
•2)与行政法、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
•2、导向性作用
•1)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指导思想、执法准则;
•2)属性:
•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有指导或规制作用;
•3、体现经济法律法规的本质要求
•4、表明经济法的法律精神或法律价值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1、客观方面
•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要求
•2、主观方面
•与经济法的基本价值一致
•3、守法方面
•已经或应当体现在经济法律法规中
•4、执法方面
•便于把握经济法的精髓
•5、司法方面
•利于克服成文法的某些局限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
•
(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1、几个概念的理解
•1)资源—社会赖以存在的,具有稀缺性的物质
•2)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源在生产和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上的合理和有效的流动与配备。
2、配置方式与内容
•1)计划与市场的手段
•2)生产要素与生产关系的配置
3、国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经济法资源优化配置原则的实现)
•1)通过宏观调控法律机制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2)通过建立和执行市场规则,规范市场主体的资源配置行为
•3)通过政府的协调行为,协调竞争性市场带来的市场矛盾
•4)通过国家强制,解决资源浪费、公共产品供给、外部性问题
4、国家与市场
•良好结合
(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1、国家对经济生活干预的三种情形:
•1)“过多干预”
•2)“过少干预”
•3)“适度干预”
2、适度干预的内涵(干预的正当性与谨慎性)
•1)国家在经济自主与国家统制的边界条件或临界点所作的一种介入状态。
•2)对过度干预与放松干预的克服
•3)干预范围的适度与干预手段的适度—法定化
3、覆盖所有经济法规
4、判断标准—是否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三)社会本位原则
•1、法律的三种本位:
•“国家本位”(行政法等公法)
•“个人本位”(民商法等私法)
•“社会本位”(经济法与社会法)
2、经济法社会本位思想的内涵
•1)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2)体现为广大公民的利益:
•范围上和时间上的广大
•3)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三者间的关系
3、具体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四)经济民主原则
•1、经济民主与经济专制的对立
2、内涵
•1)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民主决策,民主立法
•2)宏观与微观的结合:
•宏观调控决策的民主对话
•企业的经济民主机制与民主管理
3、经济民主的具体体现
•1)政企分开(国家行政权与国家所有权)
•2)民主集中(中央与地方积极性)
•3)企业的民主化管理(劳动者积极性)
•4)经济职权与经济职责的统一(权、责、利、义统一)
•5)分配制度的安排(效率与公平)
(五)经济公平原则
1、法律的基本价值
2、经济公平的内涵
•1)任一法律关系主体在同等法律条件下的利益平衡
•2)经济法对人类共同价值的认可
•3)承认差异(经济主体资源和个人禀赋)前提下的结果公平
3、经济法上公平的特定内涵(实质公平)
•1)与民商法的机会公平区别
•2)体现为:
•第一层次——竞争公平
•第二层次——分配公平
•第三层次——正当的差别待遇
(六)经济效益原则
•1、几个概念的理解
•1)经济效益
•在经济活动中,投入与有效产出的比较
•2)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
2、实现途径
•1)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市场自治的关系
•2)企业运行机制
•3)宏观调控法制度体系——限制企业滥用权利
3、在所有经济法律法规中体现
(七)可持续发展原则
•1、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
•2、本代人利益平衡、代际人利益平衡
(八)经济安全原则
•1、民商法关注个体交易安全
•2、经济法关注社会整体的经济安全
•1)国内经济安全
•2)国际经济安全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一、概念
•1、含义
•国家规定的、用于对社会生活予以干预的合理方式的总括。
2、特点:
•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调整对象相联系
二、经济法的具体调整方法
•
(一)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1、含义
•国家以公权力的身份,依法介入经济社会关系,并对经济社会关系予以调整的措施或手段的总和。
2、指令性的调整方法
•1)含义
•国家机关采取某种形式指令受调整对象应当为或不为,受调整对象必须服从的一种调整方法。
2)特点:
•刚性调整、
•调整依据、
•经济目的
•兰州拉面定价事件
3、指导性的调整方法
•1)含义
•为引导受调整对象的经济活动符合某种既定的经济干预目标,而由国家机关实施的非强制性的调整方法。
2)特点:
•柔性调整、
•表现形式(行政指导、计划指导、行政协商)
•有法律依据但并不必须服从
(二)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1、含义
•国家机关利用非权力的、私法的手段直接介入经济生活的一种干预方式。
2、特点:
•直接介入经济、
•私法手段、
•较为普遍
3、表现形式:
•国债制度、
•政府采购制度、
•国家投资制度
房地产市场的国家干预
房地产市场的国家干预
•1、指令性干预的分析
•1)干预手段
•2)干预效果
2、指导性干预分析
•1)干预手段
•A、从供给干预:
•土地供应政策、开发商贷款、打击囤房
•B、从需求干预
•针对购房自用者
•针对炒房者
•2)干预效果
3、私权介入干预分析
•1)建立房库
•2)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第三章经济法的功能
一、市场失灵的一般分析
☐
(一)含义
☐1、市场失灵
☐由于一定因素的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呈现出的低效率运行的非理想状态之一。
2、市场失灵的原因:
☐1)市场本身有缺陷(次优)
☐2)信息不对称、
☐3)经济人有限理性
(二)市场失灵的表现
☐1、市场不完全
☐1)形成垄断
☐2)影响竞争的充分性与有效性
☐3)市场克服不了
☐方便面协会商定方便面涨价事件
2、市场不普遍
☐1)价格机制的缺失
☐2)国家促使价格机制形成
☐医疗服务的价格采取国家定价机制
3、信息传递障碍
☐1)量上不充分、分布不均匀
☐2)原因:
☐经济人有限理性、信息的公共产品属性
☐3)国家作用:
☐提供与规范
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与信息欺诈
4、外部性问题
☐1)含义
☐市场主体不需承担其行为的后果或不能获得其行为产生的利益情形。
2)分类
☐负外部性
☐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损害他人利益。
☐正外部性
☐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损害自身利益。
☐环境污染——
☐企业获利
☐社会买单
☐的图片
3)外部性的后果
☐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4)协调受害人与受益人间利益
☐国家干预
☐公权力介入协调受益人与受害人利益
5、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1)公共产品
☐A、含义——所有人都有权享有的产品。
☐B、特点——非排他性,非竞争性
☐2)难以靠私人力量形成,应由政府提供
☐养老院建设以政府为主,社会为辅
6、经济周期的出现
☐1)个体非理性—集体非理性
☐2)需国家宏观调控
二、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途径选择
☐
(一)行政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困境
☐1、法律价值的困境
☐1)公平与效率的冲突
☐2)行政法追求公平而忽略效率
☐3)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市场低效率
2、法域归属的困境
☐1)公法与私法的结合
☐2)行政法为公法
3、行政性偏好的困境
4、执行机构与司法救济的困境
☐1)集立法、司法、行政于一体的独立机关
☐2)案件的解决
(二)民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困境
☐1、限权的困境
☐1)确权而非限权
☐2)考虑社会利益有前提和限度
☐3)需要系列限权
2、负外部性解决的困境
☐1)确定受害人难,搭便车现象
☐2)民法救济途径的特点,难以解决
3、私法的困境
☐1)私法自治
☐2)对信息、公共产品、宏观调控问题克服的局限
(三)经济法对克服市场失灵的优势
☐1、可以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私权
☐合法取走市场主体财产
☐赋予生产者与经营者说明义务
☐对垄断企业强制性解散
2、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
☐1)改变经济人的利益结构
☐2)采取事前性调整
3、公共利益优势与远视优势
☐1)市场的近视本性
☐2)私权主体的近视性与自利性
第四章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定义
⏹1、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据经济法规定在参加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职权与经济职责、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关系.
⏹2、本质:
⏹1)体现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属性
⏹2)体现出权利与义务的复合性
二、特征
⏹1.以相应的经济法律规范为存在前提
⏹2.结构双重性——国家干预关系与主体间平等关系
⏹3.国家意志性(国家权力主动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适当干预)
⏹4、综合性社会关系——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国家干预与市场主体行为的互动关系
典型案例
⏹2003年4月下旬,因非典型肺炎引起中药材等基本生活食品的两轮市场涨价。
各级政府物价等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将中药材等列入价格干预商品,对本省实行最高限价;对外省组织商品控制差价率;对违规经营者进行处罚。
经过上述市场规制和配套措施,非典型肺炎对市场物价的总体影响水平不大。
⏹启示:
⏹1、价格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利用本案对经济法律关系定义予以解读;
⏹3、本案中的法律关系三要素是什么?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含义
⏹1、经济法律关系构成
⏹在经济法律关系当事人间形成其经济职权与经济职责、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必要条件。
2、特点:
⏹1)三要素构成——主体、内容、客体
⏹2)要素需确定
⏹3)经济事实在经济法律上的反映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主体
⏹1、定义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拥有经济职权并承担经济职责或拥有经济权利并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职权主体或权利主体——职责主体或义务主体
2、主体资格的取得
⏹1)当事人资格
⏹获得参加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许可
⏹2)取得方式:
⏹法定取得——直接依据法律规定或具有授权资格的机关授权取得(干预主体)
⏹参与取得——参加具体的经济法律关系(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
⏹3、分类
⏹1)经济法的干预主体
⏹A、经济行政机关
⏹综合性的经济管理机关(发改委、人行、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性经济管理机关(国家各部委)、市场秩序管理机关(工商、商务部)、专业性职能机关(标准化部门、产品质量检验、计量部门)
⏹B、行业协会——行业自律性组织
2)法人组织
⏹A、法人的条件
⏹依法成立;财产或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独立承担责任
⏹B、分类
⏹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3)自然人
⏹A、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B、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C、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D、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
⏹E、条件
⏹一个前提——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两个条件——消费者(宏观经济)、弱势群体(公权力救济)
(二)内容
⏹1、定义
⏹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职权、经济职责、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2、经济职权
⏹1)国家机关行使经济职权时所享有的具有命令性质的权力。
⏹2)形式多样:
⏹经济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
3)经济职权的法律特征:
⏹A、一种职务性的权限
⏹专属性、范围特定性、不可转让性
⏹B、一种命令与服从性的权限
⏹C、一种法定的权限
⏹产生基于法律规定、行使遵循法律规定、可单方面行使
⏹D、目标之一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3、经济职责
⏹1)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2)两种形式:
⏹主动作为与不作为
⏹被动作为与不作为
3)经济职责的特征:
⏹专属性——一种资格
⏹法定性——法律规定为基本依据
4、经济权利
⏹1)依法为或不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2)主要类型:
⏹A、国有资产管理权、
⏹B、企业法人财产权、
⏹C、企业自主经营权、
⏹D、承包经营权
⏹国家与全民所有制企业间;社会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生产单位之间
⏹E、经济请求权——行使主体多为社会组织
⏹管理性的请求权、赔偿性的请求权
5、经济义务
3)常见种类
⏹A、遵守国家经济法律法规的义务
⏹B、准确行使经济职权与履行经济职责的义务(程序与实体)
⏹C、准确行使经济权利的义务
⏹D、服从合法干预的义务
⏹E、依法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义务
⏹特有责任——结构控制、行为禁止
⏹共享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三)客体
⏹1、定义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或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指向的对象。
2、客体的范围:
⏹1)经济干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