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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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民政部门承担着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职能与工作职责,对于保障民政对象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政部门能否实现自身工作职责,完成改善民生任务,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关键在于基层民政能力。
为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完成新形势下的改善民生工作任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近期,我们对全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具体建设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市民政基本情况
市总面积5015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余万,其中非农业人口80余万。
全市共59个乡镇,23个街道办事处,1618个行政村,164个社区,43个居委会。
目前,全市共有民政对象100余万人。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早在2001年就在全省率先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聘任了231名专职低保员,充实到每个乡镇、村。
2002年,又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救助工作网络。
2009年以来,以省民政厅全面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为契机,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的意见》,从制度层面破解了民政工作基础不牢的问题,为全省树立了典型、提供了样板。
同年10月,全省民政工作中期分析会议召开,我市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做法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得到了兄弟市州的一致好评。
目前,我市基层民政机构建立到了乡镇一级,基层民政队伍拓展到了村一级,基层工作条件大为改善,工作经费来源稳定,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有了坚强保障。
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
1、基层民政机构设置情况
我市县市区民政局均为正科级行政公务管理机构,并按照业务设立相关股。
所有乡镇全部成立民政所,内设社会救助站,实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务。
每个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2、基层民政队伍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2944人。
其中,县市区民政局配备民政干部269人,乡镇配备民政干部309人,村配备低保员330人,配备民生服务员1618人,配备综治员428人,基本建立了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职责明确的民政工作队伍。
据此计算,全市平均每个乡镇配有民政干部4人,配有民政工作人员32人。
这就意味着,全市每9708人中配有一名乡镇民政干部,每1020人中配有一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每340名民政对象配有一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
从年龄结构来看,基本上形成了老中青相搭配的梯次结构。
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384人,占13%;年龄在36-45岁的有901人,占%;年龄在46-55岁的有1659人,占%;年龄在55岁以上的有105人,占%。
从文化结构来看
县市区民政局民政干部以大专及以上文化为主体,乡镇、村民政工作人员则以高中、中专文化为主体。
在县市区民政局民政干部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97人,占%。
其中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9人,占%。
在乡镇、村民政工作人员中,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102人,占48%;大专文化程度的有557人,占%;本科及以上文化的有220人,占10%。
从人员编制性质来看
基层民政干部的编制得到较好地解决,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的民政干部占%。
在全市578名基层民政干部中,有258名解决了行政编制,占%;有129名解决了参公事业编制,占%。
还有84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有107名属于自收自支的编制。
其中,有295名乡镇民政干部纳入了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有35名工作时间较长,政绩突出的乡镇民政干部享受副科级以上职级和政治待遇。
从从业时间来看
拥有3年民政工作经验的人员占绝对主导地位。
其中,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在3年以上的有2129人,占%;从事民政工作不到3年的有920人,占%。
从性别结构来看
有女性民政工作人员678人,占23%;从专兼职结构来看,有专职民政工作人员908人,占%;从党员所占比例来看,有党员民政工作人员2438人,占%。
3、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我市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较好,基本按上级要求做到三齐全。
一是办公设施齐全
全市基层民政机构共有办公场地76892平方米,有办公用房2794间。
平均每个乡镇民政所拥有4间办公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一应俱全。
平均每个基层民政干部拥有办公场地26平方米。
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为基层配备了1272台电脑,4101张办公桌、4456个文件柜。
平均每2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就有一台电脑,基本满足了基层民政工作有序开展的需要。
有条件的乡镇还配备了打印机、传真机、空调等办公设施。
目前,民政所成为了全市各乡镇站办所中办公条件最好、设施最全、基础最实的单位。
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健全
全市所有乡镇、村全部建立标准统一、内容齐全的民政政务公开栏,将民政的有关政策、申请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促进民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民生档案健全
我市动员和组织民政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建立详细的民生档案,实现“村有专袋、乡镇有专柜、县区民政部门有专室、市民政部门有专室”的目标,做到分户建档、一户一档,确保民政工作的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4、基层民政工作经费配备情况
1997年我市城市低保实施之初,在全省率先为每个居委会每年安排民政工作经费1500元。
当时,居委会年工作经费仅3000元,加上民政工作经费1500元,每年4500元,民政工作经费占三分之一。
2009年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市民政部门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按上年度安排民政资金总量的2%列入财政预算,县区按5%列入财政预算,乡镇的民政工作经费也作出相应安排,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民政部门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按照比例测算,2010年,市、县两级财政应安排民政工作经费2477万元。
而实际上,2010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工作经费万元,比规定多安排万元。
2011年,市、县两级财政应安排民政工作经费万元,目前市、县两级财政已预算安排民政工作经费万元,比规定多安排万元。
乡镇民政所的年均工作经费达到2万多元。
从以上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统计情况看,我市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注重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无论是基层民政机构设置、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基层民政工作经费配备,都情况较好,基本达到和实现了省定标准和要求,基层民政能力居于全省前列,为开展各项基层民政工作,奠定了深厚扎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较好,基层民政能力居于全省前列,但根据不断发展的形势和日益增长的基层民政工作任务,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当前着重需要解决的有以下四方面问题。
1、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仍然偏少
近年来,民政职能不断增加,服务对象不断增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细,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我市民政部门承担着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老龄、拥军优属、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民政服务的对象由几万人增加到100余万人,年发放资金量由200余万元增加到3亿元。
平均每个乡镇常年管理和服务的民政对象一万余人,管理和发放的民政资金超过360万元。
我市平均每个乡镇民政所已经达到4人,这个数字已经高于全国的平均数量,但相比于日益增加的民政工作任务与民政服务对象,仍显人力不足。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治和福利待遇低
目前,我市基层民政队伍总体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
高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以上,年龄在46岁以上的民政工作人员占%,特别是还存在部分55岁以上年龄较大的同志。
乡镇民政所只有较少部分人员解决了政治待遇,福利待遇也比较差。
同样是走村入户开展工作,乡镇纪检、计生、公安、司法、农技干事等都有一定的办案津贴或岗位补贴,民政干部走村入户的时间和次数最多,但无一分钱补贴,这对同是乡镇干部的民政系统人员来说,有失公允。
3、财政紧张,工作经费配备困难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
我市目前财政每年需配套万的民政专项资金,需安排2500余万的民政工作经费。
这对属于吃饭财政的我市来说,安排这样大数目的资金已有难度,要再增加经费是难上加难。
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乡镇一级财政捉襟见肘,民政所的工作经费无法保障,这对乡镇民政所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不利。
4、民政发展观念与服务理念有待提高
基层民政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了解群众需求不够细致。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较少,不能耐心倾听群众呼声;在注重群体需求研究的同时,对个体需求关注不够,为了操作简便,政策细化不多,无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二是保障群众权益方面做得不够。
民政工作要在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存权的基础上,向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并重转变。
目前由于民政自身资源有限,在保障发展权方面没有大的作为,需要进一步开拓。
三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部分民政人员对服务对象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缺乏深厚感情,没有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不自觉地以“施恩者”、“管理者”的身份落实政策、开展工作,致使有些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踏实,对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信息掌握不够、不到位,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意见
1、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满足日益增长的民政工作需要
我市民政服务的对象由以前几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0余万人,年发放资金量由以前200余万元增加到目前的3亿元;平均每个乡镇常年管理和服务的民政对象一万余人,管理和发放的民政资金超过360万元。
目前,我市乡镇民政干部除完成自身民政工作任务外,还要承担乡镇分配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中心工作、突击任务等,工作任务较为烦琐、繁重,常常顾此失彼。
为此,可考虑适当增加乡镇民政干部人员编制,从目前的万分之一增加到万分之一点五,即每个乡镇在增加2人,达到6人,这样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民政工作需要,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搞好民生工作,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民政干部素质
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廉洁高效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要强化基层民政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等“四个”意识,提高和改进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加大对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培训,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业务结构,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宗旨教育,提高对基层民政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确保清正廉洁,做到干净干事,实现基层民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3、增加民政经费,加大改善民生力度
要改善民生,势必要增加民政经费。
为此,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前民政专项资金和民政工作经费紧张、短缺的实际情况,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统筹考虑,全面安排,根据财政收入的递增,适当增加民政经费。
特别要针对税费改革后,乡镇一级财政捉襟见肘的实际困难,加大对乡镇一级民政经费的拨付,增强乡镇一级民政工作活力,夯实乡镇民政工作的物质基础。
4、打造“贴心民政”服务品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打造“贴心民政”服务品牌,要教育、引导基层民政干部做到“四心三服务”。
“四心”即“用心察民情、耐心释民惑、热心解民忧、全心为民生”,“三服务”即“事前主动服务、事中温馨服务、事后追踪服务”。
通过“四心三服务”,使基层民政干部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做到民政工作精细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优质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