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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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讲解
《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篇总则
第一条煤矿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煤矿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实现集团公司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确保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原能源部1989年1月颁发的《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第二条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矿区(井田)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2、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3、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煤矿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4、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
5、适时进行各种测量预报,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6、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移动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井田)地表和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
7、根据矿区(井田)地表与岩层移动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保煤柱。
参与“三下”(铁路、水体下和建筑物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以及土地征用和村庄搬迁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8、进行矿区(井田)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9、参与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测量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和工程设计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
在施测过程中,外业观测工作本身须有校核,或者独立进行两次。
对起算数据、外业记录、计算成果和成果台帐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及对算。
重要测量工作必须独立地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观测和计算。
重要测量工作开始前必须编写技术设计书,测量工作结束后须编写技术总结(或说明),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重要测量工程的技术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各直管矿、分公司所属矿井报各直管矿、分公司审批);重要测绘资料和参数的选用须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使用;重要测量工程的技术总结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重要测量工程包括:
(1)井田加密控制测量;
(2)井田区域地形测量;
(3)矿井联系测量;
(4)重要贯通测量(指两井间、或导线长度大于3000m、或贯通点在主要运输平巷和主要上下山的贯通测量,下同);
(5)地表与岩层移动观测站和“三下”采煤观测站。
重要测绘资料包括:
(1)井田控制测量成果;
(2)井田地形测量成果成图;
(3)矿井联系测量成果;
(4)重要贯通测量成果;
(5)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等。
矿区控制测量成果、地形图由集团公司统一提供。
第四条为了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进行检验、校正和维修。
此外,应根据测量工作和仪器状况,随时进行检查、校正和维修。
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必须对仪器进行全面的检验校正。
新购和修理后的测绘仪器、钢尺(包括缺少全面检验校正资料的仪器、未比长检验过的钢尺)必须进行全面检验校正或比长检验,正在使用的仪器、钢尺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校正或比长检验。
测绘仪器的检验校正资料和钢尺比长资料应建立台帐,记录每次仪器检校结果、维修情况和钢尺比长资料。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用统一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
平面坐标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3。
带、中央子午线114。
高斯—克吕格坐标;高程暂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
第六条《煤矿测量规程》和本细则未规定部分,参照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规范执行。
第七条本细则以中误差和允许误差作为评定测量精度的标准,允许误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两倍。
各单位应经常对实测成果资料进行总结分析,求得测角、量边和定向等测量误差参数。
由实测资料求得的各种测量误差参数应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创造条件引进先进仪器和先进设备,逐步建立煤矿测绘资料数据库,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和绘图的自动化、信息化,不断提高煤矿测绘技术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九条在符合本细则精度要求的前提下,提倡采用经过监定、行之有效的技术革新成果。
第二篇矿区地面控制测量
第一章矿区地面平面控制测量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十条矿区(井田)地面平面控制网一般采用GPS网或三角网、边角网的方法建立,也可以采用导线网和测边网等布网方法建立。
在布设平面控制网时必须编写技术设计书,矿区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设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井田区域加密控制测量技术设计报集团公司地质测量处审查批准。
技术设计书按《测绘技术设计规定》进行编写。
郑州矿区首级平面控制网采用国家三等控制网的技术要求布设,在三等控制网基础上加密布设四等及一级(5″)平面控制网。
在满足当前生产建设的前提下,加密网可以采用越级加密控制网的方法布设。
矿区各级平面控制网的标石和觇标规格、埋设方法及水平角(方向)和光电测距边的观测方法与要求、操作程序、超限的处理方法、观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除按本细则要求执行以外,并参照执行《国家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规范》、《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和《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
在建筑物上埋点时标石规格和埋设方法参照《城市测量规范》附录二执行。
第十一条布设矿区(井田)各级平面控制网的精度技术指标须符合下列规定:
1、布设三角网的精度技术指标符合表1规定:
表1
等级
一般边长(km)
测角中误差(″)
起算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三等网
四等网
一级小三角网
二级小三角网
5~9
2~5
1
0.5
±1.8
±2.5
±5.0
±10
1/200000(首级)
1/150000(加密)
1/150000(首级)
1/80000(加密)
1/40000
1/20000
1/80000
1/40000
1/20000
1/10000
2、布设测边网的精度技术指标须符合表2规定:
表2
等级
一般边长(km)
测距边相对中误差
三等网
四等网
一级小测边网(相当于一级小三角网)
二级小测边网(相当于二级小三角网)
5~9
2~5
1
0.5
1/150000
1/100000
1/50000
1/2500
3、布设光电测距导线的精度技术指标须符合表3规定:
表3
等级
闭(附)合导线长度(km)
一般边长(km)
测边相对中误差
测角中误差(″)
导线全长相对闭全差
三等导线
四等导线
一级导线
二级导线
15
10
5
3
2~5
1~2
0.5
0.25
1/150000
1/100000
1/30000
1/20000
±1.8
±2.5
±5
±10
1/60000
1/40000
1/20000
1/10000
4、布设钢尺量距导线的精度技术指标须符合表4规定。
表4
等级
闭(附)合导线长度(km)
平均边长(m)
往返丈量互差的相对误差
测角中误差(″)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一级导线
二级导线
2.5
1.8
250
180
1/20000
1/15000
±5
±10
1/10000
1/7000
第十二条在矿区(井田)布设基线或基线网作为控制网的起始边时,其布设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等级
基线一般长度(km)
基线丈量的
相对中误差
基线网扩大边或起算边的相对中误差
三等线
四等线
一级小三角基线
二级小三角基线
2~3
1~2
0.5~1
0.3~0.8
1/350000
1/200000
--
--
1/200000
1/150000
1/40000
1/20000
第二节水平角观测
第十三条水平角观测所用经纬仪,必须按第四条规定进行检验。
1、J2级经纬仪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1)望远镜光学性能的检验,要求望远镜成象清晰;
(2)照准部旋转是否正确的检验,要求各位置气泡读数互差不超过1格;
(3)照准部水准器格值的测定;
(4)光学测微器隙动差的检验,要求隙动差不超过2″;
(5)光学测微器行差的检验,要求行差不超过2″;
(6)垂直微动螺旋使用正确性的检验;
(7)水平度盘光学测微器对径分划线重合一次中误差的测定,要求重合中误差不超过1″;
(8)照准部旋转时,仪器底座位移而产生的系统误差的检验,要求系统误差不超过1″;
(9)光学测微器分划误差的检验,要求分划误差的最大值的绝对值不超过2″;
(10)按照三等或四等的观测方法、测回数限差要求,试测一份四个以上方向的水平方向观测成果。
(11)照准部水准轴与垂直轴是否垂直的检验校正,要求气泡偏离不超过0.5格;
(12)水平轴与垂直轴是否垂直的检验,要求水平轴倾斜误差J6:
i∠20″,J2:
i∠15″;
(13)视准轴与水平轴是否垂直的检验,要求水平轴倾斜误差J6:
2C∠10″,J2:
2C∠8″;
(14)十字丝的垂直丝是否垂直的检验,要求无明显偏差;
(15)垂直度盘指标差的检验校正,要求J6:
i∠12″,J2:
i∠10″;
2、J6级经纬仪的检验项目为上述(11)~(15)项。
3、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经常对光学对点器和镜上中心、2C、竖盘指标差进行检验校正。
4、光电测距仪和陀螺经纬仪上所配备的经纬仪按上述相应等级经纬仪进行检验校正。
第十四条地面各级平面控制网的水平角(方向)观测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三角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规定。
表6
等级
测角中误差(″)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方向观测测回数
DJ1
DJ2
DJ6
三等网
四等网
一级小三角网
二级小三角网
±1.8
±2.5
±5
±10
±7
±9
±15
±30
9
6
_
_
12
9
3
2
_
_
6
3
2、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规定。
表7
3、各测回间度盘整位置σ用下列公式计算:
1)DJ1、DJ2级仪:
δ=180°(j-1)/m+i′(j-1)+ω(j-1/2)/m
2)DJ6级仪器:
δ=180°(j-1)/m
式中m—测回数;
j—测回序号(j=1,2,……、m);
i′—水平度盘最小间隔分划值,DJ1级仪器为4′,DJ2级仪器10′;
ω——测微器格值,DJ1级仪器ω=60格,DJ2级仪器ω=600″。
各测回间度盘位置见表8。
4、水平角的观测限差应不超过表9规定。
5、进行水平角度观测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观测开始前,首先找好观测方向,选择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象清晰的某一方向做为零方向,调好仪器望远镜焦距,三、四等观测时一测回内焦距要保持不变;
(2)观测应等仪器与大气温度充分一致时开始进行,观测过程中仪器不得受日光直接照射;
(3)在观测过程中,J1、J2级仪器气泡中心位置偏离不得超过1格,否则应在测回间重新整置仪器,2C的绝对值若J1级仪器大于20″、J2级仪器大于30″时,应在测回间校正视准轴;表8
仪器
DJ1
DJ2
DJ6
测回
9
8
6
12
9
8
4
3
2
6
4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Ⅰ
00003
00004
00005
00025
00033
00037
00015
000
000
000
000
000
Ⅱ
200410
220411
300415
151115
201140
221152
451145
6010
901000
3911
4511
6011
Ⅲ
400817
450819
600825
302205
402247
452207
902215
12020
6022
9027
12020
Ⅳ
601223
671226
901235
453255
603353
673322
1353345
9033
12533
Ⅴ
801630
901634
1201645
604345
804500
904537
12044
Ⅵ
1002037
1122041
1502055
755435
1005607
1125652
15055
Ⅶ
1202443
1352449
900525
1200713
1350707
Ⅷ
1402850
1572856
1051615
1401820
1571922
Ⅸ
1603257
1202705
1602927
Ⅹ
1353753
Ⅺ
1504845
Ⅻ
1655935
表9
仪器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差″
半测回归零差″
一测回内2C互差″
同一方向各测回间互差″
DJ1
DJ2
DJ6
1
3
—
6
8
18
9
13
—
6
9
24
注:
当照准点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时,该方向的2C互差可按同一观测时间段内的相邻测回进行比较,其差值不超过上表规定。
(4)顺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1~2周,照准零方向并读数,然后顺时针方向照准其它方向并读数,最后闭合至零方向(当观测方向数∠3时,可不闭合至零方向);
(5)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照准零方向并读数,然后逆时针方向依次照准其它方向并读数;
(6)在观测过程中,微动螺旋应用旋进方向瞄准目标;
(7)多测回观测时,按表8规定每一测回变换度盘位置;
(8)同一测站上按规定的测回数连续测完为止。
6、外业成果的重测和取舍:
(1)凡超过本细则规定限差的结果,均应进行重测;
(2)因测回互差超限而重测时,除明显孤值外,原则上应重测结果中最大和最小值的测回;
(3)在一测站重测数超过全部测回数的1/3时,一测站须全部重测;
(4)在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所测方向总数的1/3时,此一测回全部重测;
(5)观测方向值必须经过测站归心和觇标归心改正,方可计算三角形闭合差、测角中误差、极条件和方位角条件自由项;
(6)三角形闭合差、测角中误差、极条件和方位角条件自由项超限时,全部成果应重测。
第三节光电测距
第十五条根据光电测距仪出厂的标称精度,按1km计算的测距中误差按表10规定划分三级。
表10
测距中误差(mm/km)
测距仪精度等级
≤5
6~10
11~20
Ⅰ
Ⅱ
Ⅲ
第十六条新购置或经过修理后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应进行下列项目检测:
1、经纬仪视准轴和测距仪照准光轴间平行性的检验与校正;
2、照准误差的测定;
3、幅相误差的测定;
4、周期误差的测定;
5、加常数、乘常数的测定;
6、棱镜常数的测定;
7、测程的检测;
8、内部符合精度的检测;
9、精测尺频率值的测定;
10、电源电压对测距影响的检测;
11、气压计和温度计的检验与校正;
12、光学对点器(对中杆)的检验与校正。
在进行三、四等光电测距前、后,应对第5项进行检测,取其平均值作为边长改正值。
在作业过程中,当仪器稳定性较差或边长实测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进行1、4、5、11、12项的测定与校正工作。
第十七条选择光电测距边的要求:
1、测线应高出地面和离开障碍物1.5m以上,对精度低的测距边可适当放宽;
2、测线上不应有反光物体;
3、测线应避免通过吸热、散热不同的地区,如湖泊、河流、沼泽地和水稻田等。
若无法避免时,应把测线高度提到2m以上,并选择有利的观测时间,以减弱大气折光的影响;
4、测站应避开受电磁场干扰的地方,一般要求离开高压线5m以外;若测线与高压输电线平行时,测线应离高压输电线2m以上;
5、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宜过大,当采用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的高差进行倾斜改正时,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应超过表11的规定。
表11
等级
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m)
备注
三等
四等
一级
二级
≤0.08S
≤0.08S
≤0.27S
≤0.40S
S为测距边长度,单位m。
用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倾斜改正时,两端点的高差不受表11的限制。
第十八条光电测距的作业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并按测距仪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应在成像清晰和气象条件稳定时进行,雨、雪天和大气透明度很差及大风天气不宜作业;
3、三、四等长测量应选在最佳观测时间内。
最佳观测时间一般指日出后0.5~1.5小时和日落前3~0.5小时。
山地沟谷地区应选择日落前的最佳时间段内观测。
阴天和微风多云天气可全天观测;
4、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遮阳,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
架设仪器后,测站和镜站均不得离人;
5、当反射镜背景方向有反射物体时,应在反射镜后方遮上黑布。
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6、作业时,一般采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
测距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并将温度计悬挂在离地面1.5m左右的高处,气压计置平,放置地点应通风良好且不受阳光直射。
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测定温度;
7、气象数据的测定要求应符合表12规定。
表12
等级
最小读数
测定时间
气象数据的取用
温度。
C
气压
三、四等
一、二级
0.2
0.5
50pa(或0.5mmHg)
100pa(或1mmHg)
单程观测始未
每边测定一次
单程两端平均值
测站端的数据
注:
(1)自动进行气象改正的测距仪,在进行三、四等测距时,如果气象改正系统精度低于D·10-6,应采用计算方法进行气象改正。
(2)在高温、高湿天气进行三、四等测距时,湿度改正数大于D·10-6时,应予改正。
第十九条光电测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规定。
表13
注:
(1)测回的含义是照准目标一次,读数四次;
(2)不同时间段是指不同的观测时间,如上午和下午,白天和夜间及不同日期测同一条边;
(3)不同时间段(或往返)测量的边长互差,应将斜距化算到同一高程面上或相同的斜边进行比较;
(4)±(A=B·D)为测距仪标称精度。
其中:
A为误差,单位mm;B为比例误差,单位mm/km,D为测距边度度,单位km。
第二十条当采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差进行倾斜改正时,其往返观测的高差互差应不大于S/10000(S为测距边斜距)。
第二十一条当采用倾斜角直按计算平距时,倾斜角测回数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观测方法
仪器等级
DJ2
DJ6
对向观测中丝法
对向观测三丝法
2
1
4
2
第二十二条测距边计算包括:
记录的整理与检查;气象改正;加、乘数的改正;倾斜改正;投影到水准面和高斯一克吕格平面的改正等。
第四节钢尺量距
第二十三条采用因瓦基线尺丈量基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5规定。
表15
注:
S为基线长度,以km为单位。
第二十四和要采用普通钢尺量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6规定。
表16
等级
丈量方法
定线偏差(mm)
尺段高差互差(mm)
往返次数
读数次数
读数互差(mm)
温度读至(C)
往返太量的相对误差
一级
二级
悬空
悬空
50
70
5
10
1
1
3
3
2
3
0.5
0.5
1/20000
1/15000
注:
检定钢尺时,其丈量的相对中误差应不大于1/100000。
第五节内业计算
第二十五条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簿所有计算是否正确,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观测成果全部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计算。
当使用电子计簿器时,打印输出的项目应与手记相同,存储在计簿器内的各项限差应打印在记录中。
第二十六条三、四等平面控制网的计算须采用严密平差方法,四等以下平面控制网计算可采用简化方法平差,平差后应进行精度评定。
第二十七条采用电子计算机平差时,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手算验证,否则应对使用计算程序的数学模型、计算精度、输出项目等进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采用。
在进行平差计算时,对数据的输入应进行仔细核对,对结果亦应进行检校。
打印输出的平差结果中,应列有起始数据和观测数据以及必要的中间结果。
第二十八条内业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
等级
方向观测值及各项
改正数('')
边长观测值及各项改正数(m)
边长与坐标(n)
方位角('')
三、四等
四等以下
0.1
1.0
0.001
0.001
0.001
0.001
0.1
1.0
第二章矿区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十九条矿区(井田)地面高程控制网可采用水准测量和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建立。
三角高程测量又分为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两种。
第三十条矿区地面高程首级控制网,采用三等水准测量的方法布设,在此基础上加密四等水准网。
水准点标石规格、埋设要求和各等级水准测量的方法、操作要求及超限处理规定除按本细则执行外,并参照执行《国家水准测量规范》。
用于地面和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及其它重要测量的水准仪和水准尺必须按本细则第4条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校正。
其检验校正项目和要求规定如下:
1、水准仪的检校项目:
新购和修理后的水准仪应进行下列项目的全面检验。
(1)检视水准仪及脚架的完好性;
(2)望远镜光学性能的检验,要求成像清晰;
(3)圆水准器安置正确性的检验校正,要求气泡中心始终位于圆水准器中央;
(4)符合水准器分划值的测定;
(5)倾斜螺旋效用的正确性和分划值的测定;
(6)十字丝的正确性及视距常数的测定;
(7)光学测微器效用正确性和分划值的测定;
(8)调焦透镜运行正确性的检验;
(9)视准轴与水准轴相互关系的检验校正(交叉误差与i角);或补偿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视准轴正确性检验;
(10)按相应等级的观测方法和限差试测一条不短于2Km的水准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