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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检查记录

项目分包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记录表

(填写要求:

填写检查结果时,检查情况若及检查内容符合请打“√”,若不符合请打“×”或文字描述,无此项打“-”)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采取的具体措施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是否延伸到

每一管理层、每一在建工程

是否针对《规定》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

分包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审批程序完整、规范项目的数量和比例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需由施工承包商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备案。

有无转包和违规分包(包括将主体工程进行了专业分包、专业分包比例超限、层层分包等)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的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

有劳务分包人员参及的施工作业关键岗位人员使用是否规范

(1)禁止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施工承包商组织、指挥及带领的情况下独立承担拆除工程、土石方爆破、设备材料吊装、高处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大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围堰工程、隧道工程、沉井工程、大型模板工程及脚手架(跨越架)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吊装、铁塔组立、受热面组装施工作业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单位明确的其他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2)有劳务分包人员参及的施工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施工承包商人员,由劳务分包商人员担任时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审核认可,其中上款明确的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施工承包商人员。

分包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越权签署分包合同、协议

劳务分包是否纳入施工承包商班组管理

技术方案措施是否系由施工承包商编制、审批;

劳务分包队伍是否独立承担了专业性强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如线路组塔施工)等

 

建设单位职责履行

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

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

合同中明确

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

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

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

是否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进行考核评价

监理单位职责履行

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

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

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

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

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

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

施工承包商职责履行

建立健全覆盖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1)施工承包商应建立覆盖所有专业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将分包商纳入到本企业和现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2)施工承包商应在专业分包项目开工前对分包商投入项目施工的人员资质、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入场检查,并报监理单位验证,验证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报建设单位备案。

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

配合网省公司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

明确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分包商及其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记录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管理制度须报网省公司备案。

严禁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行专业分包

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

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包括换流站)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火电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

指主体建筑(主厂房、烟囱、冷却塔等的主体结构)及主体安装工程(汽轮发电机、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压管道、中压管道、电气热工控制等)

专业分包商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

应在及施工承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并按要求对劳务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商的专业资质条件,人员数量及素质能否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

劳务分包商是否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是否再次分包

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商准入

施工企业是否制订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

建设单位是否直接指定分包商

分包商资质条件;是否进入省公司统一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

(1)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2)对于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施工分包商,可不再对其资质业绩进行单独审查;应对未在年度分包商名册中选用的分包商单独进行资质审查,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及下属的专业工地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

(3)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的分包商,不得继续使用

(4)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五)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六)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七)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八)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是否及时及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1)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及时及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2)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是否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签订分包安全协议

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

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商承包范围不能包括材料供应等非劳务作业内容。

施工承包商及分包商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是否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是否按《规定》约定相关内容

按照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预留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保证金以及扣除安全、质量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二)工程款、劳务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条款。

专业分包结算方式采用“工程量×(定额直接费+管理费)”进行合同计价,劳务分包结算方式采用“预算工日×工日单价”或“工程量×综合人工单价”进行合同计价。

(三)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付和办理的责任方。

(四)专业分包的承包工程范围,劳务分包的作业分包范围以及提供劳务作业的具体内容。

(五)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明确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施工机械、起重机械的责任方及管理要求。

(六)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等技术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要求。

(七)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

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及施工分包。

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

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应按合同约定向施工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

施工承包商要督促分包商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避免在分包过程中因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影响分包安全。

 

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更换

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同意,由施工承包商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换。

施工承包商应明确专门的分包管理人员,制定专业分包商各类人员登记制度,建立专业分包商人员名册,不定期检查现场专业施工分包人员及名册是否相符。

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需报请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同意。

施工承包商每年或在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或监督专业分包商组织)对专业分包商全体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其它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督促分包商及时清退。

严禁分包商录用未成年者

分包商人员的体检证明须由县级及以上(或等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施工承包商应督促专业分包商对新进分包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对专业分包商的全体分包人员分工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考试。

监理单位督促检查分包商人员的教育和考试情况。

专业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施工承包商负责为分包商作业人员办理带有本人单位、姓名、工种、照片等相关信息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

施工承包商应督促专业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起重机械、设备。

督促专业分包商为分包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起重、电气、安全三类工器具进行登记、编号、检测、试验和标识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做到物帐对应

(1)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向施工承包商提交自检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施工承包商按规定进行入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

(2)施工承包商建立工程项目分包机械管理台帐,督促分包商对自带机械按照规定要求维护保养、检查,形成维护保养记录卡,帐卡对应,确保施工机械整洁、完好、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承包商应对专业分包商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风险预控实施管理

(一)专业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

(二)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专业分包施工作业,施工承包商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施工措施等技术文件和安全管理文件必须在开工前由施工承包商组织或者督促专业分包商组织对参及施工的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参及交底人员签字认可。

(四)施工承包商应督促专业分包商按照规定办理和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实施。

(五)施工承包商督促专业分包商成立分包应急组织机构,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教育培训,落实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纳入施工承包商应急组织机构。

(六)施工承包商督促专业分包商开展项目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提出预控措施,建立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台帐,消除安全隐患,并纳入施工承包商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台帐。

(七)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施工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等施工作业必须由施工承包商派员全过程监督其严格实施。

施工承包商严格审查专业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并备案,施工承包商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并监督其严格实施。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商应按规定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分包商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分包商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及贯彻执行

施工承包商本部对所属各项目部按季度定期开展分包检查。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专业分包商进行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在内的综合能力动态评价。

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施工班组、实行及本单位职工“无差别”的安全管理

建立包含劳务分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意外伤害保险、员工体检等信息的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施工承包商应监督劳务分包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安全活动

施工承包商督促劳务分包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用工规定选派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并按要求定期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身体检查,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施工承包商审核同意,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施工承包商分包须建立劳务分包商人员名册,并将劳务分包商人员编入施工承包商班组管理,按照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同样的要求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发证考勤、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指导、安全监督检查等管理。

(1)劳务分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更换应当经过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审批同意,项目主要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应经施工承包商同意。

(2)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劳务分包人员退场制度,对于技能素质不满足要求、多次违章或者不服从管理的劳务分包人员,应及时清退出场。

劳务分包作业现场所需的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由施工承包商配备并负责操作。

劳务分包商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劳务作业所用的手持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可按合同约定由施工承包商提供或由劳务分包商提供,提供方对其质量和强制性检验合格工作负责,劳务分包商对使用维护负责,施工承包商负责监督管理

劳务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须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办理,施工承包商负责在劳务作业前对劳务分包商所有参及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劳务分包人员在参及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劳务作业时,施工承包商应指派本单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现场施工班组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职务,对现场作业组织、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分包人员实际操作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和有效监督。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对施工承包商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严格禁止施工承包商以专业分包管理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管理。

监督管理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分包安全管理督查,分包督查应覆盖所属施工企业

省公司通过基建安全大检查、基建安全随机督查、分包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检查督查活动,对本单位投资项目及所属施工企业分包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督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的分包安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闭环,对有关情况及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并向国家电网公司进行报告。

省公司每月分析汇总各工程项目的分包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按审查批准的施工承包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动态核查分包安全管理情况,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分包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承包商所报送的分包工程的各类报审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员、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及入场验证相符。

每月将分包管理情况报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本部按季度定期检查所属各项目监理部的分包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完善的现场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

分包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按预定的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告。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按要求汇总分析工程项目施工分包信息并及专业分包信息一起报网省公司

省公司直属施工企业每月汇总分析本单位所有工程现场的施工分包信息,并按规定上报省公司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合格分包商的资信评价体系。

工程竣工后,施工承包商应从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工艺质量、施工组织、进度控制、服从管理、履行分包合同情况等方面对分包商进行全面的考核及评价。

对分包商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施工承包商选择合格分包商和网省公司确定分包商准入清单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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