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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厂dcs招标要求

淀粉厂DCS招标技术要求

本技术条件书适用使用范围仅限于于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淀粉厂DCS改造工程。

本技术条件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卖方应提供符合规范书要求和现行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一、技术要求:

过程站根据设计施工要求安装在现场,工程师站、操作员站、服务器及主控单元安装在主控室内,每个过程站内配置2台主控制器,主控制器采用FM801,主控制器免维护。

上层网络以及下层网络都采用冗余模式,确保出现故障时可以自动切换。

过程站要求双路电源供电,另外设立电源开关柜一个,电动门、调节阀、相应电源都从该电源柜走线,该电源柜要求设计UPS/市电两路切换功能。

本次DCS改造在硬件和软件方面要求卖方在设计上重点考虑运行稳定性,软件采用MACS系统。

另外,要充分考虑该系统以后的扩容能力并预留20%点左右的安装空间以及预装导轨和线槽等部分。

要求设备投运后具备在不停运该套设备的情况下实现系统再次扩容的能力。

1.1总则

1.1.1DCS应完成本规范书规定的模拟量控制(MCS)、顺序控制(SCS),并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机组安全、高效运行。

本工程DCS系统控制范围包括:

生产工艺系统、厂用电系统、空冷系统、共用系统等。

1.1.2DCS系统应易于组态、易于使用、易于扩展。

1.1.3DCS应由分散处理单元、数据通讯系统和人机接口组成

1.1.4DCS系统的设计应采用合适的冗余配置和诊断至模件级的自诊断功能,使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系统内任一组件发生故障,均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

1.1.5系统的参数、报警和自诊断功能应高度集中在LCD上显示和在打印机上打印,控制系统应尽可能在功能和物理上适当分散。

1.1.6DCS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DCS内各存储器的数据丢失。

1.1.7整个DCS的可利用率至少应为99.95%。

所投标的DCS应技术先进,有在同类机组同等规模和水平及具有两台三年以上相同应用功能的运行实绩。

1.2硬件要求

1.2.1总则

1.2.1.1系统硬件应采用最新的有现场运行业绩的、先进可靠的和使用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分散型的硬件。

1.2.1.2系统内所有模件均应是固态电路,标准化、模件化和插入式结构。

并采用封装结构,防尘、防静电、抗电磁干扰。

1.2.1.3模件的插拔应有导轨和联锁,以免造成损坏或引起故障。

模件的编址不应受在机柜内的插槽位置所影响,而是在机柜内的任何插槽位置上都应能执行其功能。

1.2.1.4机柜内的模件应能带电插拨而不损坏,且不影响其它模件正常工作。

1.2.1.5模件的种类和尺寸规格,应尽量少,以减少备件的范围和费用支出。

1.2.1.6处理器模件、电源模件、通讯模件均应冗余配置。

冗余装置的切换应是自动的无扰动的。

1.2.1.7模件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和低损坏率。

1.2.2处理器模件

1.2.2.1分散处理单元内的处理模件应各司其职(功能上应分离),以提高系统可靠性。

处理器模件应使用I/O处理系统采集的过程信息来完成模拟控制和数字控制。

3.2.2.2每台机组的分散控制系统应该由足够数量的处理器对单元构成,每个处理器对包括两台处理器模件,每个处理器模件都是一个独立的自治系统,其中一台处理器模件工作,另一台处理器模件处于热备用。

当工作处理器模件故障退出运行时,备用处理器模件应无扰地自动投入工作而不需要人工干预。

3.2.2.3处理器模件应清晰地标明各元器件,并带有LED自诊断显示。

3.2.2.4处理器模件若使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则应有电池作数据存储的后备电源,电池的更换不应影响模件的工作。

3.2.2.5对某一个处理器模件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处理器模件的运行,此外,数据通讯故障时,处理器模件应能继续运行。

3.2.2.6对某一个处理器模件的切除、修改或恢复投运,均不应影响其他处理器模件的运行。

3.2.2.7冗余配置的处理器模件与系统均应有并行的接口,即均能接受系统对它们进行的组态和组态修改。

处于后备状态的处理器模件,应能不断更新其自身获得的信息。

3.2.2.8投标方应在其报价书内说明冗余处理器模件的切换时间和数据更新周期,并应保证系统的控制和保护功能不会因冗余切换而丢失或延迟。

3.2.2.9电源故障应属系统的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受电,处理器模件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

1.2.3过程输入/输出(I/O)

1.2.3.1I/O处理系统应尽可能“智能化”,应具有面向被控对象的控制功能,以减轻控制系统的处理负荷。

I/O处理系统应能完成扫描、数据整定、数字化输入和输出、线性化、热电偶冷端补偿、过程点质量判断、工程单位换算等功能。

应有防止因坏点引起误动的措施。

1.2.3.2所有的I/O模件都应有标明I/O状态的LED指示和其他诊断显示,如模件电源指示等。

1.2.3.3所有模拟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6次,所有的数字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10次,事故顺序(SOE)输入信号的分辨力应小于1毫秒。

为满足某些需要快速处理的控制回路的要求,其模拟量输入信号应达到每秒扫描10次以上,数字量输入信号应达到每秒扫描20次。

1.2.3.4应提供热电偶、热电阻、电压(1~5V、0~10V等)信号及电流(4~20mA、0~10mA等)信号的开路和短路以及输入信号超出工艺可能范围的检查并提供报警的功能,这一功能应在每次扫描过程中完成。

1.2.3.5所有接点输入模件都应有防抖动滤波处理。

如果输入接点信号在4毫秒之后仍抖动,模件不应接受该接点信号。

卖方应详细说明采取何种措施,来消除接点抖动的影响并同时确保事故顺序信号输入的分辨力为1毫秒。

1.2.3.6处理器模件的电源故障不应造成已积累的脉冲输入读数丢失。

1.2.3.7应采用相应的手段,自动地和周期性地进行零飘和增益的校正。

1.2.3.8冗余输入的热电偶、热电阻、变送器信号的处理,应由不同的I/O模件来完成。

单个I/O模件的故障,不能引起任何设备的故障或跳闸。

1.2.3.9DCS和其它供货商提供的控制、保护装置之间的信息交换采用I/O通道时,应采取电隔离措施。

1.2.3.10DCS至执行回路的开关量输出信号宜采用带继电器输出的I/O通道或另外装设继电器。

DCS与执行机构等模拟量信号相连接时,二端对接地或浮空等的要求应相匹配,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1.2.3.11重要的I/O信号的冗余点,应分别配置在不同的通道板上,必要时应分别配置在不同控制器的不同通道板上。

1.2.3.12分配控制回路I/O信号时,应使一个控制器或一块I/O通道损坏时,对机组安全运行的影响尽可能小。

冗余辅机控制的I/O,除个别不重要的外,宜置于不同的通道板上。

1.2.3.13当控制器、I/O通道板及电源故障时,应有必要的措施,确保工艺系统处于安全状态,不出现误动。

例如:

当系统电源丧失时,执行机构应保持失电前的位置,投标方应在报价书中说明采取的措施。

1.2.3.14所有输入/输出模件,应能满足ANSI/IEEE472中“冲击电压承受能力实验导则(SWC)”的规定,在误加250V直流电压或交流电压时,应不损坏模件及系统。

1.2.3.15每16个模拟量输入点至少有一单独的固态A/D转换器。

每一点模拟量输出应有一个独立的D/A转换器,每一路热电阻输入应有单独的桥路。

此外,所有的输入通道、输出通道及其工作电源,均应互相隔离。

卡件的任一通道故障,不应影响其他通道的正常工作。

1.2.3.16对所有的I/O应采取隔离措施,针对不同性质的I/O,分别并提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1.2.3.17在整个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内,DCS精确度应满足如下要求:

模拟量输入信号(高电平)0.05%。

模拟量输入信号(低电平)0.035%;模拟量输出精度0.05%;系统设计应采用不需手动校正而保证上述精度的要求的模件。

1.2.3.18I/O类型

a.模拟量输入

4~20mA信号(接地或不接地),最大输入阻抗为250,系统应提供4~20mA二线制变送器的直流24V电源。

对1~5VDC输入,输入阻抗必须是500K或更大。

对于外供电的模拟量输入信号,应有独立的电隔离装置,隔离装置应选用日本M-SYSTEM系列隔离变换器或美国ACI的系列产品。

b.模拟量输出

4~20mA、0~10mA或1~5VDC可选,具有驱动回路阻抗大于600的负载能力。

负端应接到隔离的信号地上。

系统应提供24VDC的回路电源。

c.数字量输入

能接受反映设备及过程工作状态的无压接点信号。

负端应接到隔离地上,系统应提供对现场输入接点的“查询”电压。

“查询”电压为48V.DC。

d.数字量输出

数字量输出模件应采用电隔离输出,隔离电压250V,能直接或通过中间继电器驱动电动机或控制装置。

在后一种情况,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中间继电器、继电器柜及可靠的工作电源装置。

所有的中间继电器应为封装型插拔式继电器,继电器触点容量;AC220V,5A。

如果需要驱动更大功率回路投标方应无偿提供相应的继电器。

e.热电阻(RTD)输入

有直接接受三线制的Pt100、Cu50等类型的热电阻能力,并且投标方应提供这些热电阻所需的电源。

f.热电偶(T/C)输入

能直接接受分度号为E、K等型热电偶信号(不需变送器)。

热电偶在整个工作段的线性化,应在过程站内完成而不需要通过数据通讯总线。

g.脉冲量输入

每秒能接受6600个脉冲。

h.远程I/0

DAS系统对于锅炉壁温、汽缸壁温、发电机线圈铁心温度、辅机线圈温度等的信号招标方要求采用远程I/O,远程I/O由投标方随DCS系统统一设计配供(选用国产无锡振华仪器仪表厂、无锡贝尔自动化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学院三家产品,并分别报出其价格、性能指标及业绩,以最高价计入总价),以保证整个DCS控制系统的通讯畅通。

投标方应为所有的远程I/O模件提供供电电源,每台机组约30路。

卖方应提供所配远程I/O系统的应用实例及其特点。

买方不接受需配带风扇的远程I/O装置。

远程I/O装置通道隔离电压400V(峰-峰值),A/D分辨率17位,精度等级0.1级以内,共模抑制比120dB,串模抑制比70Db,防护等级IP56,模拟量通道采样时间80ms。

DCS应留有两路与远程I/O的接口,DCS厂家应承担与远程I/O的合作,需要的接口硬件设备及软件由DCS厂家负责。

1.2.3.19投标方应对传感器及输入、输出信号的屏蔽提出建议,以满足其系统设计要求。

但是,系统应能接受采用普通控制电缆(即不加屏蔽)的数字量输入和输出。

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输入、输出信号的电缆均为屏蔽电缆,则要求卖投标方在DCS机柜上实现并完成这些电缆的接地设计。

1.2.3.20投标方提供的模拟量、数字量和脉冲量通道应满足本规范书规定的型式和数量要求。

1.2.3.21分散处理单元之间用于跳闸、重要联锁、超驰控制及SOE的触发信号,应直接采用硬接线,而不可通过数据通讯总线发送。

1.2.3.22投标方除提供规定的现场输入输出通道外,还应满足系统对输入输出信号的要求,如模拟量与数字量之间转换的检查点、冷端补偿、电源电压检测及各子系统之间的硬接线联接点。

本系统I/O点数量估计如下:

(实用点数):

AI

4-20mA

302

PT100

82

AO

4-20mA

72

DI

344

DO

344

1.2.4DCS与外围控制系统的接口装置

1.2.4.1网关

1.2.4.1.1本规范书要求所供的DCS的各子系统尽可能类型一致,以构成一个统一的监视和控制系统。

因此,用于不同子系统或不同通讯协议之间的网关应尽可能少。

投标方应在其报价书中说明是否使用了网关。

1.2.4.1.2如果必须使用网关,投标方应保证通过网关交换信息,不会降低DCS的性能,如分辨率、操作响应速度等。

1.2.4.1.3DCS与1.2.2条款中所述控制系统的通讯,网关由DCS厂家供货,并负责协调,扫描速率应小于1秒。

1.2.4.1.4DCS系统应予留SIS的冗余接口,并提供必须的系统及应用软件,使其能正常工作。

投标方应保证这些系统的接入将不会降低DCS的性能,如分辨率、操作响应速度、总线的负荷率等。

1.2.4.2DCS与外围PLC控制系统的接口装置

1.2.4.2.1投标方应负责在DCS与外围PLC控制系统之间提供可靠的接口,与这些外围控制系统的供货商就接口问题达成协议,并提交一份详细的接口说明给招标方。

接口的设计应具有下述特性:

-----接口的设计和规约应是被证明了和调试过的而不需再开发;

-----使用TCP/IP或PROFIBUS或HART等协议进行双向通讯。

接口装置应是通用的,使用的通讯系统应是开放系统接口方式以确保不同的系统可互连。

通讯系统应使用RS-232,RS-422,RS-485等标准的最新硬件来实现。

通讯接口应为双向。

通讯网络用RS-232,RS-422或RS-485等标准来执行,对于可能引起干扰的通讯网络,必须使用光纤。

通讯网络的通讯速率至少为19200bits。

作为系统的一部分,投标方应提供调制解调器和线性驱动器。

控制层通讯总线应作到冗余环网方式实现。

投标方应在其报价书中提出组态图。

1.2.4.2.2接口应允许外围控制系统的数据可以在任何控制器、工程师站上使用。

接口还应允许在DCS操作员站上配置按钮和控制站以便通过就地逻辑控制器能驱动马达的启停、阀门的开关等。

组态需要的命令和地址必须是易懂的不需要算术运算就能编程。

1.2.4.2.3应提供所有必要的通讯支持硬件和软件,软件的设计应方便买招标方很容易在工程师/操作员站上进行DCS和外围控制系统之间的通讯组态。

1.2.5外围设备

1.2.5.1记录打印机和彩色图形打印机

1.2.5.1.1记录打印机应是带微处理器激光打印机一台,打印速度每秒不少于符,每行13。

打印的有效面积为A3以上。

1.2.5.1.2所有记录打印机都应能互相切换使用,每台机组DCS应配置3台记录打印机,安放在单元控制室。

1.2.5.1.3每台机组提供一台彩色激光打印机作为图形打印机,安放在电子设备间工程师站附近。

它应能根据要求打印任一LCD画面。

打印的有效面积为A3以上。

1.2.5.2LCD监视器和键盘

1.2.5.2.1所供LCD至少应有32位(Bit)颜色,屏幕尺寸为54cm(21英寸),分辨率至少为16001280象素,频率100Hz。

1.2.5.2.2每台LCD应有其独立的显示发生器,单元控制室内的LCD应组态相同,可互为备用。

每台机组DCS操作员站的主机为5套。

1.2.5.2.3触屏、鼠标、跟踪球或光笔应作为可选的光标定位装置。

1.2.5.2.4每台LCD应配置一个键盘。

除具有完整的数字、字母键外,投标方还应提供若干用户键,使运行人员能直接调出各种所需的画面。

这些用户键的用途,应可由招标方编程人员重新定义。

投标方应在报价书提供键盘的布置图。

键盘的操作应由触感和声音反馈,反馈的音量大小可以调整。

1.2.5.2.5每台机组设运行人员操作员站5套,操作员站应采用工作站,不接受PC机,每台LCD均能同时独立操作。

5个全封闭键盘或鼠标、跟踪球,键盘应有操作键。

1.2.5.2.6大屏幕显示器

(1)大屏幕显示器应由独立的主机控制,其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

--全厂系统概貌,设备和所有参数的控制和监视,包括启停、正常和异常工况运行和紧急操作功能应易于从大屏幕显示器,键盘和辅助光标定位设备得到。

--对各种设备启停操作时设备状态、启动许可检查和按步骤指导的显示。

--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能自动显示操作指导以引导操作人员处理异常工况。

这些操作指导应是智能的和易于掌握,并有助于提高电厂的可用率。

--模拟常规报警信号窗口,发生报警时推出相关显示画面。

--多媒体技术应用

--其它(卖方可建议其它应用功能)。

(2)技术要求

a.本工程每台机组设大屏幕显示器两套,并作为DCS的两个操作员站,用来监视机组当前运行的基本工况,大屏幕监视站主机同操作员站选用同样的设备,具有与其它操作员站相同的功能。

大屏幕装置应是交互式的,使操作员能够通过鼠标或其它定位设备发出命令。

b.大屏幕应为高分辨率(1280x1024),彩色监视,不眩光,图形和文字显示明显、清晰。

c.技术性能不低于以下要求:

投影方式:

一体化背投式;

亮度:

不小于2200ANSI流明;

亮度均匀性:

不小于95%;

色彩:

24位x316M色;

PSILCD分辨率:

12801024;

对比度:

350:

1(全白/全黑);

显示灯使用寿命:

不小于8000小时;

投影机使用寿命:

不小于30000小时。

电磁辐射:

符合FCC标准B级和CE55022B

扫描频率:

水平:

15-110KHz(自动跟踪)

垂直:

37-200Hz(自动跟踪)

RGB带宽:

200MHz

工作电压:

220VAC±10%(50Hz)

安全标准:

符合UL1950和EN60950

大屏幕显示器应有串行通讯接口、视频信号接口、编辑诊断系统(EDS)及辅助设备(如端接服务器)等

报警信息应当清晰

多屏拼接器EOS的具体指标如下:

主芯片:

P41000MHz或以上

内存:

256M

硬盘:

40G

52倍速CD-ROM

网络接口:

100M以太网

软区、键盘、鼠标

EOS视频信号接口3-4个

d.卖方应随大屏幕系统一起提供投影仪的支撑软件。

(3)对于大屏幕显示器,卖方应推荐3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如视丽莱(SYNELEC)、巴可(BARCO)、及科视(CHRISTIE),并对其提供的大屏幕显示器的形式、主要技术指标、安全标准等做详细说明,每台机组大屏幕显示器按二台84英寸分项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买方确定。

1.2.5.2.7配置冗余的历史数据站,采用22英寸LCD监视器,安放在电子设备间内。

工程师工作站一套,采用21英寸LCD监视器,安放在电子设备间内。

1.2.5.2.8设有后备监控设备,当DCS发生全局性或重大故障时(例如:

DCS系统电源消失、通讯中断、全部操作员站失去功能,以及重要控制站失去控制和保护功能等)为确保紧急安全停机,设置独立于DCS的常规操作手段。

1.2.5.3磁盘驱动装置

应提供多种类型的先进、可靠的磁盘驱动装置存储系统数据,如光盘和软盘驱动器,并提供光盘刻录机。

1.2.6电源

1.2.6.1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电子装置机柜、操作员站、工程师站、历史站和打印机,均应由投标方提供的电源装置供电,电源装置能接受由招标方提供的两路完全独立的交流220V+10%/-15%,50Hz1Hz的电源,卖方的所有电子装置机柜、操作员站、工程师站、历史站和打印机,均应能招标方完全独立的交0二路电源中的一路来自不停电电源(UPS),另一路来自厂用保安段电源。

正常运行时一路电源工作,另一路电源处于备用状态。

当工作电源故障时,另一路备用电源能够自动接带整个DCS系统的负荷,满足DCS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

另外,卖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电磁阀控制柜均应能接受由招标方提供的两路完全独立的110VDC或两路220VAC/380VAC电源,对于两路110VDC电源来说,正常运行时两路电源同时工作;对于两路220VAC/380VAC电源来说,正常运行时一路电源工作,另一路电源处于备用状态。

当上述任一路电源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够自动接带整个DCS系统所有电磁阀控制柜的负荷,满足FSSS系统正常运行及保护动作的需要。

DCS供货范围内设备所需电源均由投标方提供。

1.2.6.2投标方应在各个机柜和站内配置相应的电源回路保护设备并在投标书中附加电源配置图。

1.2.6.3对每一路变送器的供电回路中应有单独的熔断器,熔断器开断时应报警。

在机柜内,熔断器的更换应方便,不需要先拆下或拔除任何其他组件。

1.2.6.4无论是4~20mA输出还是脉冲信号输出,都应有过负荷保护措施。

此外,应在系统机柜内为每一被控设备提供维护所需的电隔离手段。

任一控制设备的电源被拆除,均应报警,并将受此影响的控制回路切至手动。

1.2.6.5每一数字量输入、输出通道板都应有单独的熔断器或采取其他相应保护措施。

1.2.6.6操作员站的电源应考虑从不同回路供电,防止一路电源供电故障时,引起操作员站的全部失电。

3.2.7环境

3.2.7.1系统应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都很大的现场环境中连续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

3.2.7.2系统设计应采用各种抗噪声技术,包括光电隔离、高共模抑制比、合理的接地和屏蔽((耐共模电压≥250V,共模抑制比应≥90dB,差模电压≥60V,差模抑制比应≥60dB))。

3.2.7.3在距电子设备1.2米以外发出的工作频率达470MHz、功率输出达5W的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应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在机柜门打开的情况下)

3.2.7.4系统能在环境温度0~60℃,相对湿度10~95%(不结露)的环境中连续运行。

3.2.8电子装置机柜和接线

3.2.8.1电子装置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应为NEMA12(IP52)、室外应为NEMA4(IP56)。

3.2.8.2柜门应有导电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射频干扰(RFI)能力、柜门上下不应装设任何系统部件。

3.2.8.3机柜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

3.2.8.4对需散热的电源装置,应提供排气风扇和内部循环风扇。

3.2.8.5机柜内应装设温度检测开关,当温度过高时进行报警。

3.2.8.6装有风扇的机柜均应提供易于更换的空气过滤器。

3.2.8.7机柜内的端子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顶150mm以下。

端子应至少接入1-2.5mm2线径的电缆。

3.2.8.8机柜内的每个模件、印刷电路板、端子排和端子都有清晰的标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

同时当需更换设备时易于保留或撤走。

机柜与操作台的外部、前面与后面应有标号。

3.2.8.9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接线槽均应由“非燃烧”型材料制造。

3.2.8.10卖投标方提供的机柜、控制台以及其他设备之间互联的电缆(包括两端的接插件)应由卖投标方提供,这些电缆应符合IEEE防火标准。

3.2.8.11组件、处理器模件或I/O模件之间的连接应避免手工接线。

3.2.8.12机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买招标方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每个机柜I/O点数不应大于300点。

3.2.8.13机柜颜色由投标方提五种色标,由招标方最终确定

3.2.9系统扩展

3.2.9.1卖投标方应提供下列备用余量,以供系统以后扩展需要:

—每个机柜内的每种类型I/O测点都应有15%的备用量,并合理分布。

—每个机柜内应有10%的模件插槽备用量,并合理分布。

该备用插槽应配置必要的硬件,保证今后插入模件就能投入运行。

—最忙时,控制器CPU的负荷率不大于40%,操作员站CPU的负荷率不大于40%。

—内部存贮器占有容量不大于50%,外部存储器占有容量不大于40%。

—30~40%电源余量。

操作员站允许最大标签量至少应为系统过程I/O总数的150-200%。

这些都应是按系统联调成功正式投运时的最终容量计算的百分比值。

3.2.9.2卖投标方都应提供计算并验证上述备用量的方法。

1.3软件要求

1.3.1卖投标方应负责整个DCS的组态工作,并保证所供系统是采用统一的方法进行组态。

1.3.2卖投标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满足本规范要求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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