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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532294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5322—94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12—22批准1995—10—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可燃气体危险场所使用的可燃气体(蒸汽)探测器,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探测器,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引用标准

GB471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术语

3.1报警设定值(alarmsetvalue)

预置的可燃气体报警浓度。

3.2报警动作值(alarmoperationvalue)

探测器报警时的可燃气体浓度。

3.3响应时间(responsetime)

探测器从清洁空气中瞬间暴露在试验气体中,直到发出报警时的时间间隔。

3.4多用型探测器(generalpurposedetector)

能够响应两种以上可燃气体的探测器。

3.5单一型探测器(selectabledetector)

只能响应一种可燃气体的探测器。

 

4技术要求

4.1当被监测区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报警信号。

4.2贮存

探测器按5.2.1条进行断电贮存试验后,通电检查其功能应正常。

4.3方位

对于扩散式探测器,分别在其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旋转45°,测得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5%LEL。

注:

LEL=LowExplosionLimit爆炸下限。

4.4报警动作值

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可调,低限报警设定值应设置在25%LEL或以下;带有两段报警者,其高限报警设定值应设置在50%LEL。

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报警动作值同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3%LEL。

4.5报警重复性

探测器实测6次报警动作值,每次同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3%LEL。

4.6报警响应时间

探测器的低限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s,高限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50s。

4.7全量程指示偏差

对于带有计量检测功能的探测器,每一刻度下测出的测示值同相应的试验气体浓度之差不应超过土5%LEL。

4.8高速气流

扩散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5%LEL。

4.9电源电压波动

控制器的额定工作电压在交流供电电压变化土15%条件下,探测器在试验气体中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3%LEL。

4.10高浓度淹没

探测器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3%LEL。

4.11高湿性能

探测器在温度40±2℃、相对湿度92±2%正常工作,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5%LEL。

4.12高温性能

探测器在温度70土2℃的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10%LEL。

4.13低温性能

探测器在温度-40土2℃的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10%LEL。

4.14绝缘性能

探测器的绝缘性能在正常环境中和在温度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两种环境条件下测得的绝缘电阻值应分别不小于100MΩ和1MΩ。

4.15耐压试验

探测器按本标准第5.2.14条要求进行试验。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生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4.16耐振性能

探测器按本标准第5.2.15条要求进行试验。

试验期间,不应产生器件脱落、机械损伤和松动现象,功能应正常。

.试验结束后,按5.2.3条要求进行报警动作值试验,测出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5%LEL。

4.17长期稳定性

探测器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连续通电运行28d,期间不应发生报警信号及故障信号。

按5.2.3条要求

进行验证试验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5%LEL。

 

5试验

5.1试验一般要求

5.1.1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是型式试验,探测器试验按附录A规定的试验程序和附录B规定的设备进行。

5.1.2探测器在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进行试验。

5.1.3如在有关条款中没有说明时,则试验容差为土5%。

5.1.4对于不能进行动态报警响应试验的探测器,可按容差规定进行静态报警、不报警的响应试验。

5.1.5受试样品(以下简称试样)

探测器8只,应按1~8编号。

5.1.6试验气体

5.1.6.1对于专门用于响应甲烷的单一型探测器或含响应甲烷的多用型探测器,则用甲烷—空气的混合气体。

5.1.6.2对于响应除甲烷以外可燃气体的探测器,则用丙烷—空气的混合气体。

5.1.6.3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探测器,应按有关标准规定由送检单位提供试验气体(标气和容差上、下限试验气体,并持有计量部门的标气检定数据)。

5.1.7试验气体配气精确度

配制试验气体所用的可燃气纯度应不低于99.5%,配制试验气体所用空气应是不含灰尘、油质的新鲜空气,配气湿度符合正常湿度条件,配气误差应不大于报警设定值的土2%。

5.1.8正常环境条件

温度:

15~35℃,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106kPa。

5.1.9安装在产品上的保护性部件应同试样一起进行各项试验(报警响应时间试验例外)。

5.1.10扩散式探测器应进行方位试验:

吸入式探测器不进行该项试验。

5.1.11试样标定

在试验前,应按产品说明书对试样的报警点按报警设定值进行标定,并进行复验确认。

一旦试验进行,不再进行标定。

试样的标定允许使用校验罩。

5.1.12试样调零

在进行试验前,首先对试样预热1h(或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预热,然后再按说明书要求进行调零,试验开始后不再调零,在个别试验程序中有特殊要求时,方允许调零。

5.1.13在进行功能检验前,探测器应进行符合防爆等级要求的检验。

5.2试验方法

5.2.1贮存试验

5.2.1.1首先将全部试样进行正常状态通电检查并调零,将检查正常的试样送入低温箱内,以不大于1℃/min的降温速率将温度降到-35±2℃,进行24h断电贮存。

5.2.1.2然后取出,置于室内正常环境条件下进行24h断电贮存。

5.2.1.3接着,将试样送入高温试验箱内,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到55℃土2%进行24h断电贮存。

5.2.1.4然后取出,置于室内正常环境条件中进行24h断电贮存。

5.2.1.5贮存试验结束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进行通电检查。

5.2.2方位试验

5.2.2.1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试验箱内,与放置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的控制器相连接,通电后稳定1h。

5.2.2.2启动通风机,使气流速度达到0.8土0.2m/s,然后以不大于0.05%/min的进气速率增加试验气体浓度,测出试样在Z轴线上方位0°的报警动作值。

以后每旋转45°方位进行一次试验,测出Z轴线上每个方位报警动作值。

5.2.2.3接着,排出试验废气,置换以新鲜空气,将试样方位在y轴线上依次旋转45°,测出了轴线上各方位的报警动作值。

5.2.2.4然后,再试验出X轴线上各个方位的报警动作值,如果在X轴线上试样的外部构造和内部部件结构对气流无影响时,可不进行X轴的试验。

5.2.3报警动作值试验

5.2.3.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试验箱内,与控制器接通电源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稳定1h。

5.2.3.2启动通风机,使气流达到0.8土0.2m/s,接着以不大于0.05%/min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浓度,直至发出报警信号,测出响应浓度。

5.2.4报警重复性试验

按本标准5.2.3条试验方法重复6次试验,分别测试每次试验的报警动作值。

5.2.5报警响应时间试验

5.2.5.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响应时间装置上,与控制器接通电源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稳定1h。

5.2.5.2然后将试样通以清洁空气清洗1min,接着将充满60%LEL试验气体的稳流管(在10L/min流量下)移至试样上,并同时自动启动记时器,直至试样发出报警时停止记时,测出报警时的响应时间。

5.2.6全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5.2.6.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标定试验装置内,与控制器接通电源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稳定1h。

5.2.6.2首先将标定槽内空气抽出后,依次分别将满刻度气体浓度的10%、25%、50%、75%、90%的试验气体以不低于500mL/min的流量送进标定槽内进行标定试验,并用红外气体分析仪进行监测,依次分别测出每一种情况下的指示值。

5.2.6.3如用校验罩进行标定时,应注意将试验后的可燃气体及时排出室外。

5.2.7高速气流试验

5.2.7.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试验箱内,与放置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的控制器接通电源后稳定1h。

5.2.7.2然后启动通风机,使气体流速达到5土0.5m/s,以600~1200mL/min的进气量增加试验气体浓度,直至发出报警,测出报警动作值。

5.2.8电压波动试验

5.2.8.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试验箱内,与控制器接通电源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稳定1h。

5.2.8.2先将控制器供电电压调整在额定工作电压的115%,稳定后,启动通风机,使气体流速达到0.8±0.2m/s,接着以不大于0.05%/min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浓度,直至发出报警,测出报警动作值。

5.2.8.3然后,排出试验箱内气体,置换以新鲜空气。

接着,将控制器供电电压调整在额定工作电压的85%。

5.2.8.4接着以不大于0.05%/min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浓度,直至发出报警信号,测出报警动作值。

5.2.9高浓度淹没试验

5.2.9.1将探测器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标定试验装置内,与控制器接通电源后,正常环境条件下稳定1h。

5.2.9.2接着,向标定装置内送以200%LEL的试验气体1min后,用清洁空气清洗1min。

5.2.9.3然后将试样取出,置于试验箱内,按5.2.3条要求测出报警动作值。

5.2.10高湿试验

5.2.10.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试验箱内,与放置在室内正常环境条件下的控制器接通电源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稳定1h。

5.2.10.2稳定时间结束后,使气体流速达到0.8土0.2m/s,调节试验箱,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高到40±2℃,然后以不大于5%RH/min的速率将相对湿度增加到

%,稳定1h。

5.2.10.3接着,以不大于0.05%/min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浓度,直至发出报警信号,测出报警动作值。

5.2.11高温试验

5.2.11.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试验箱内,与放置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的控制器接通电源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通电预热稳定1h。

5.2.11.2启动通风机,使气流达到0.8土0.2m/s,将箱内温度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高到70±2℃稳定1h。

5.2.11.3接着,以不大于0.05%/min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浓度,直至发出报警信号,测出报警动作值。

5.2.12低温试验

5.2.12.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试验箱内,与放置在室内正常环境条件下的控制器接通电源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稳定1h。

5.2。

12.2稳定时间结束后,启动通风机,使风速达到0.8±0.2m/s,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降温速率将试验箱内温度降到-40±2℃,稳定1h。

5.2.12.3接着,以不大于0.05%/min的速率增加试验气体浓度,直至发出报警信号,测出报警动作值。

5.2.13绝缘电阻试验

按GB4715有关条款要求进行。

5.2.14耐压试验

按GB4715有关条款要求进行。

5.2.15耐振试验

5.2.15.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与控制器接通电源后稳定1h。

5.2.15.2依次在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在10~150~10Hz频率循环范围内,以9.81m/s2加速度幅值,1oct/min的扫频速率,进行一次扫频循环,检查有无危险频率。

5.2.15.3如有危险频率,则分别在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的每个危险频率上进行加速度幅值为9.81m/s2,持续时间为90±1min的定频振动试验。

如无危险频率,则分别在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进行频率为150Hz、加速度幅值为9.81m/s2、持续时间为90±1min的定频振动试验。

5.2.15.4试验结束后,进行内、外部检查,并按本标准5.2.3条进行报警动作值试验。

5.2.16长期稳定性试验

5.2.16.1将试样与控制器连接后,接通电源,在正常环境条件下预热稳定1h。

5.2.16.2接着将试样置于50%LEL试验气体中3min,然后将试样置于正常环境条件下连续通电保持7d。

5.2.16.3以后每隔7d进行一次上述试验,共进行四次循环,每次循环结束后允许调零。

5.2.16.4在第28d运行结束后,立即进行报警动作值试验。

 

6标志

每只探测器上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铭牌,铭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

b.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志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号;

c.产品型号及名称;

d.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包括防爆型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

e.产品生产厂名称、产品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

 

 

附录A

可燃气体探测g2试验程序表

(补充件)

 

序号

章条

试验项目

探测器编号

1

2

3

4

5

6

7

8

1

5.2.1

贮存试验

2

5.2.2

方位试验

 

 

 

 

 

 

 

3

5.2.3

报警动作值试验

 

 

 

 

 

 

4

5.2.4

报警重复性试验

 

 

 

 

 

 

5

5.2.5

报警响应时间试验

 

 

 

 

 

 

6

5.2.6

全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7

5.2.7

高速气流试验

 

 

 

 

 

 

8

5.2.8

电压波动试验

 

 

 

 

 

 

9

5.2.9

高浓度淹没试验

 

 

 

 

 

 

10

5.2.10

高湿试验

 

 

 

 

 

 

11

5.2.11

高温试验

 

 

 

 

 

 

12

5.2.12

低温试验

 

 

 

 

 

 

13

5.2.13

绝缘电阻试验

 

 

 

 

 

 

14

5.2.]4

耐压试验

 

 

 

 

 

 

15

5.2.15

耐振试验

 

 

 

 

 

 

16

5.2.16

长期稳定性试验

 

 

 

 

 

 

注:

序号1、2两项试验须首先按顺序进行。

 

附录B

可燃气体探测2S试验设备

(补充件)

 

B1可燃气体探测器温湿试验箱

B1.1温湿试验箱风流筒示意图(见图B1)

 

 

B1.2技术参数

a.闭环风流筒

内部容积1.1m3,横断面积0.4×0.4m2,不锈钢板1.5mm,长度2.4m。

b.通风机

3kW,2900r/min,左旋90°,不锈钢板1.5mm,直流电机3kW,调速范围0.7~6m/s。

c.加热器

3相3组、380V,5.4kW,每组6只加热管,每只加热管300W,表面温度小于30℃,恒温70℃,升温速率小于1℃/min。

d.加湿器

电气加湿器,水蒸汽加湿速度小于5%kRH/min。

e.测量室环境条件

温度;15~70℃,土2℃;

湿度;10%~95%RH,土5%RH;

流速:

0.7~5m/s,土5%。

f.气体浓度测量仪

QGS-08型红外气体分析仪

甲烷测量范围:

0~5~15%;

丙烷测量范围:

0~5%。

g.温度测量仪

XMZ-101型数字温度显示仪,仪器精度0.5级,分辨率土0.1℃。

h.湿度测量仪

SYR—1型数字湿度仪,仪器精度土3%RH,分辨率土1%RH。

i.风速测量仪

QDF—2型热球式风速计

测量范围0.2~10m/s,测量误差不大于土5%。

 

B2可燃气体探测器低温试验箱

B2.1低温试验箱风流筒示意图(见图B2)

 

 

B2.2技术参数

a.闭环风筒

同B1.2.a。

b.通风机

同B1.2.b。

c.蒸发器

制冷量4000~4800kcal/h,制冷剂R502,冷冻压缩机组2台,制冷温度-40℃,降温速度小于1℃/min。

d.加热器

3相1组、380V,9kW。

e.测量室环境条件

温度;-40℃土2℃;

流速:

0.7~1m/s,土5%。

f.气体浓度测量仪

同B1.2.f。

g.温度测量仪

同B1.2.g。

h.风速测量仪

同B1.2.i。

 

B3可燃气体探测器标定试验装置

B3.1标定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B3)

 

 

B3.2技术参数

a.试验槽

内径180mm,深度150mm,分四层,各为40、50、40、20mm,除50mm为透明有机玻璃外,其余均为不锈钢,壁厚10mm。

b.安全阀

释放压力50kPa。

c.进、出气嘴

内径5mm,不锈钢或黄铜材料。

d.升降机

手动升降机距离100mm,铸钢镀铬材料。

 

B4可燃气体探测器响应时间试验装置

B4.1响应时间试验装置示意图(见图B4)

 

 

B4.2技术参数

a.稳流管

有机玻璃管内径90mm,稳流管高度为1.3m,壁厚10mm。

b.导流环

有机玻璃环直径100mm,高50mm。

c.导流筒

薄铁板1.5mm,内径100mm。

d.排气口

薄铁板1.5双排气筒,排气口内径100mm以上。

e.稳流管支架

三角型固定旋转支架为铸铝合金件。

f.气体导入软管

高压软胶管。

g.升降机

同B3.2.d。

h.计时器

两台电子计时器数码显示0~100s,精度为0.1s。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启风、苏荫芝、李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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