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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服务

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

二、办理依据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发〔2012〕12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申请条件

东港区常住户籍,疑似白内障患者。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市中心医院(原东港区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筛查表。

六、基本流程

1.患者到市中心医院检查,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和筛查表;

2.患者或亲属持患者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筛查表,到患者户籍所在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填写《东港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表》。

手术费由区残联统一结算,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手术费用包括常规检查、住院费、人工晶体、术中用药、处置等相关费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东港区残联

2.电话咨询:

东港区残联0633-8252900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申请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

《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鲁政发〔2013〕18号)

《山东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实施办法》(鲁残联发〔2013〕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东港区残联(日照市正阳路118号)

四、申请条件

东港区户籍0—10岁持残疾人证的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

五、申请材料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核表》2份;

2.残疾儿童户口本,残疾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2份;

3.诊断证明2份;

4.精康材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各1份;

5.《东港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转介服务单》)2份;

6.儿童的日照银行存折复印件2份。

六、基本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区残联审批。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康复机构

2.电话咨询:

东港区残联0633-8253615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

二、办理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通过,2008年4月修订)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鲁政发〔2012〕2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东港区残联(日照市正阳路118号)

四、申请条件

东港区常住户口,持第二代残疾人证,有辅助器具需求的。

五、申请材料

1.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核表》2份;

2.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精康材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东港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转介服务单》2份);

4.低保、五保户需出具民政证明,贫困户出具扶贫办证明。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汇总审核后统一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东港区残联

2.电话咨询:

东港区残联0633-8252900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

3.《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申请条件

东港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

五、申请材料

残疾证(复印件2张)、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原件

1份、纸质)。

六、基本流程

1.区残联制定改造计划;

2.计划改造区域内的残疾人上所在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

3.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汇总表;

4.区残联实地核查改造项目;

5.实施改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东港区残联

2.电话咨询:

东港区残联0633-8252900

 

残疾人证办理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办理申请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08〕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标准》。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东港区残联(日照市正阳路118号)

四、申请条件

东港区常住户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相关病历、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精神、智力、听力、言语、视力须出具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残联或镇便民服务大厅残联窗口提出办证申请,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领取《残疾评定表》;

2.申请人持“申请表”和“评定表”到指定医院做残疾类别、等级评定;

评定医院及评定范围:

市中心医院(原东港区人民医院):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

日照市中医院: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

日照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残疾(每周三)

3.申请人或当事人将评定医院出具的“评定表”报镇便民服务大厅残联窗口或区残联,并将区残联出具的“评残公示”在村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镇残联将公示结果报区残联,经区残联初审后上报市残联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打印并发放残疾人证。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东港区残联

2.电话咨询:

东港区残联0633-8252900

 

残疾人自主创业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自主创业申请

二、办理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通过)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东港区残联(日照市正阳路118号)

四、申请条件

东港区常住户口,持第二代残疾人证、有自主创业项目的残疾人。

五、申请材料

1.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复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以及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所在村或居委出具的证明)2份;

3.日照银行账号复印件2份;

4.场景照片2张。

六、基本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区残联审批。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东港区残联

2.电话咨询:

东港区残联0633-8252900

 

残疾学生助学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残疾学生助学补贴申请

二、办理依据

东港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发〔2012〕12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东港区残联(日照市正阳路118号)

四、申请条件

东港区常住户口、当年考入大中专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

五、申请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残疾人证、身份证、考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日照银行储蓄卡原件及2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从第二学年起,受助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及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2份。

六、基本流程

1.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填写东港区“扶残助学”工程个人情况登记表(附申报材料复印件);

2.每年8月22日前,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调查、审核无异议的救助名单及申请材料上报区级残联;

3.区级残联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就读证明材料真实性及是否重复救助进行审核,审核后发放补贴;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东港区残联

2.电话咨询:

东港区残联0633-8252900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申请

一、事项名称

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申请

二、办理依据

东港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发〔2012〕12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东港区残联(日照市正阳路118号)

四、申请条件

东港区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贫困精神残疾人。

五、申请材料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核表》2份;

2.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1份(住院的);

4.精康材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东港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转介服务单》2份)。

六、基本流程

1.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到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东港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精准康复服务手册》、《精准康复服务转介单》等材料并盖章;

3.到第三人民医院领取药品或住院治疗。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东港区残联

2.电话咨询:

东港区残联0633-82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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