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相关法律题库A 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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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相关法律题库A5

预测试卷

(二)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代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但是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方式,且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或财物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到期仍未履行的情形

  C.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行政机关、代履行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分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履行。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所以选项A、B错误。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选项C错误。

  【点评】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手段之一,行政机关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因当事人不积极履行行政决定导致行政强制的发生,所以代履行的费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承担。

  2.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

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

  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

  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

所以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所以选项B正确。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据此可知,听证费用不应由陈某承担。

所以选项C错误。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据此可知,行政机关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口头告知。

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注意行政许可申请需要以书面方式提出,无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都需要作出书面决定;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

  3.根据《立法法》规定,关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

  B.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C.部门规章不得自行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D.设区的市级人大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的渊源。

(1)《立法法》第8条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B说法正确。

(2)根据《立法法》第80条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

(3)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

  【点评】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犯罪和刑罚等制度,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

  4.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重要原则。

下列做法中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的是( )。

  A.某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法性原则。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3、47、68条规定:

(1)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选项A不违反。

(2)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选项B不违反。

(3)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选项D不违反。

(4)《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选项C违反,当选。

  【点评】行政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

(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遇到此类题目,判断选项是否符合前述要求,从而得出答案。

  5.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B.行政复议第三人无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C.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2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D.公民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所以选项C错误。

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

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

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都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委托。

  如果推选代表的话,代表人的人数:

(1)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中,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3)民事诉讼中,代表人为2至5人。

  6.宝山县公安局对张某作出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向宝山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宝山县政府作出维持该行政处罚行为的决定,则( )。

  A.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B.张某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C.若张某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宝山县公安局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若张某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宝山县政府有权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选项A错误。

张某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选项B错误。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注意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时间为送达生效,而非作出生效。

对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题即为这种情况);二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也依照上述规定办理。

  7.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可以约定变更诉讼时效的期间

  B.当事人有权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D.当事人可以约定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情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所以选项A错误。

(2)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所以选项B错误。

(3)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诉讼时效期间为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延长都是由法律作出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不能通过自己约定而改变该强制性规定。

  8.下列情形中,属于当事人乙行使抗辩权的情形是( )。

  A.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B.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

  C.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D.甲因货物买卖享有对乙的金钱债权200元,乙因劳务而对甲向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甲向乙主张给付,乙则主张双方债务抵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

(1)乙的行为属于狭义抗辩而非抗辩权,即否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所以选项A不当选。

(2)乙的行为属于行使撤销权而非抗辩权;所以选项C不当选。

(3)乙的行为并不是在对抗甲的请求权,其只是主张债务的抵销,所以不属于行使抗辩权;所以选项D不当选。

  【点评】注意几种民事权利的区别。

抗辩权,是能够阻止相对人所行使的请求权的效力的权利。

撤销权、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承认权、同意权、选择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终止权。

  9.田某认为区地税局有关他的资格认定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田某遂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田某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B.田某应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C.区地税局应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D.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向田某调查取证取得的有关材料,可以作为支持其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证据。

有关资格认定行为,不属于复议前置事项。

所以选项A错误。

行政复议机关是市地税局或区政府。

所以选项B错误。

行政复议机构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11条第

(二)项规定的职责(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所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题目不属于征税争议,所以不需要复议前置,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

  10.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公司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乙公司的董事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意思表示瑕疵、合同效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所以选项A、C错误。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

  【点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而是损害其他人利益的话,合同则为可撤销。

  11.甲卖一头母牛给乙,交付时只约定三个月后付款,付清款之前所有权仍属于甲,对于其他内容没有约定。

该母牛在一个月后生下了一头小牛。

关于母牛和小牛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母牛和小牛归甲所有

  B.母牛和小牛归乙所有

  C.母牛归甲所有,小牛归乙所有

  D.母牛归乙所有,小牛归甲所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分类。

本题甲作了所有权保留,乙付清款之前母牛所有权还是甲的,但是母牛已经交付给乙了,关于孳息的归属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根据合同中的交付主义原则,小牛属于乙所有。

  【点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12.卢某将自己的房子卖给了邻居谭某,并依约办理了过户登记,因为卢某新租的房子要下个月才能搬进去,经和谭某商量暂时住在原来的房子里。

卢某的同学蔡某知道卢某将房子卖给了谭某很后悔,因为自己也十分喜欢这套房子。

后卢某的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急需用钱,于是私自决定将谭某的房子又再次卖给了蔡某。

对此,根据相关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卢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谭某

  C.本题中的蔡某不应认定构成善意

  D.如果谭某认为蔡某不构成善意,则蔡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

《物权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

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本题中的卢某属于无权处分,所以选项A、B说法正确。

第15条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

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本题中的蔡某明知谭某已经购买房屋的事实,不应认定构成善意,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不动产受让人是否知道转让人无权处分。

物权法解释一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建议通过该题目的练习,熟悉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内容。

  13.关于所有权的消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所有权因抛弃而消灭

  B.赠与、出卖和互易是所有权的出让而产生消灭的法律后果

  C.纳税是依据法律行为导致所有权的消灭

  D.法律判决、强制执行属于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导致所有权的消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消灭。

判决、强制执行、罚款、没收和纳税,都是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导致所有权的消灭的。

  【点评】熟悉所有权消灭的情形:

(1)所有权因法律行为而消灭。

比如,所有权的抛弃;所有权的出让(如基于赠与、买卖、互易等出让所有权)。

(2)所有权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消灭。

①作为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终止;②标的物灭失;③判决、强制执行、罚款、没收、纳税等;④动产因添附于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由他人取得动产所有权。

  14.下列关于抵押权法律特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抵押权为担保物权,它具有担保物权所具有的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B.抵押权是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而设定的担保物权

  C.抵押权是转移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

  D.抵押权为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是一种变价受偿权,其作用是以抵押物的交换价值清偿债权,不以对物的实际支配、使用、收益为目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特征。

抵押权并不转移占有。

抵押权是物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为意定担保物权,抵押权产生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抵押合意;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以对抵押物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担保物权。

  【点评】抵押权不转移占有,动产、不动产都可以设定抵押权。

质权转移占有,动产可以设定质权,不动产不可以。

留置权转移占有,动产可以设定留置权,不动产不可以。

  15.甲县国税局查明某化肥厂有少缴税款的情况,遂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责令该厂10日内补缴税款30000元,并缴纳滞纳金。

化肥厂不服,于第3个月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次日,化肥厂以甲县国税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国税局的处理决定。

下列对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化肥厂应先缴纳税款后,才可以申请复议

  B.法院应以未经行政复议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C.化肥厂可以向乙市国税局或甲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D.化肥厂申请复议未超过复议期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衔接问题。

(1)化肥厂对甲县国税局作出的征收税款及滞纳金的处理决定不服,属于纳税争议。

对于纳税争议,依法应先行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并确认后,再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化肥厂过了申请复议的期限,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企业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应受理。

理由是对该争议复议机关未作处理。

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2)国税局属于垂直领导,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主管机关,不包括同级人民政府。

所以选项C错误。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本案中化肥厂于第3个月提出的申请复议超过了法定复议期限。

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对于纳税争议,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并且申请复议前依法应先行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并确认后,才能申请复议。

如果是对罚款不服的,可以自由选择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复议前,不需要先行缴纳罚款。

  16.根据合同法理论,下列有关合同分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B.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较高,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较低

  C.要式合同是指合同成立需要特定法律形式的合同

  D.无名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分类中各类合同的概念和分类的意义。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所以选项A错误。

在保管合同中,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责任的轻重不一样。

例如在保管合同中,对保管物灭失,有偿保管的保管人负过失赔偿责任,无偿保管的保管人则负重大过失责任,也就是说一般过失不负赔偿责任。

因此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较低,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较高。

所以选项B错误。

无名合同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特定名称的合同,而不是内容不明确。

合同法要求不管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内容都必须详细具体。

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对合同分类的概念的理解,难度不大,对于合同分类,一定要清楚各种分类的标准,这样才能不至于混淆。

  17.2016年5月,某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公司债权人唐某

  B.公司董事长程某

  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成员。

《公司法解释

(二)》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点评】本题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主要考查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的情形,建议按照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理解记忆该内容。

  18.甲企业的总经理从国外考察归来,飞机即将降落。

该企业的司机赵某,因喝酒耽误了接机时间。

因此在未醒酒的情况下,驱车紧急赶往机场。

由于时间紧迫,赵某驾驶速度较快。

在一路口转弯处,将业主刘某家雇佣的保姆王某撞伤,王某花去医药费2000元。

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损失应当由甲企业承担

  B.王某的损失应当由甲企业和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C.王某的损失应当由刘某承担

  D.王某的损失应当由甲企业和赵某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工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题中,王某所受到的损害完全是由赵某造成的,接受劳务的一方刘某不存在过错,因此,刘某对王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所以选项C错误。

  【点评】本题综合考查用人单位和个人劳务侵权,该题旨在帮助大家对比理解。

用人单位的职工履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因为职务行为,由其用人单位承担。

而个人劳务与此相似,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但不同的是,提供劳务一方自己受害的,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19.汪某、韩某约定:

汪某将100吨汽油卖给韩某,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

还约定,合同签订后韩某应向汪某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

合同订立后,韩某未交付定金,汪某按期向韩某交付了货物,韩某到期未付款。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汪某可请求韩某支付定金

  B.韩某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汪某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汪某无权请求韩某支付价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除具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外,还须满足实际支付定金的条件,该定金合同才生效。

本题中,韩某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未生效。

因此,汪某不享有支付定金的请求权。

所以选项A错误。

《担保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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