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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泌阳天泰水泥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QG/TT0303-2010

编制:

程远伦

审核:

梁玉波

批准:

张荣占

版号:

A

受控号:

 

2010年01月01日批准2010年01月02日实施

泌阳天泰水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及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把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贯彻到生产经营过程中。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和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督促、检查、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据规定对事故及时上报。

6、组织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

二、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督促、检查承包项目的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三、生产办主任安全职责(含动力处、化验室主任)

1、是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保证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半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转岗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四定”的要求限期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同时记录建档。

6、结合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制订本单位更加完备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并使其有效动作。

四、生产办设备管理处安全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合格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对特种设备(空压机、气罐、起重工具等)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等,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得冒险作业。

4、新设备和自备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中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五、生产办环保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3、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则,并检查执行情况,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环保“三同时”监督工作,使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负责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使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六、车间值班长安全责任

1、对车间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

6、负责组织车间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7、负责落实车间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负责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负责检查落实新上岗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

七、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检查登记和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食堂、所属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锅炉、民用液化气瓶、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6、负责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卫生管理。

7、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未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8、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9、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10、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按规定核发劳动保护用品。

11、把安全生产列为公司所有人员的重要考核条件。

12、组织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13、搞好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八、供应部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2、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3、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购进。

4、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5、负责油库、储油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九、销售部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2、管理好水泥发放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防止事故发生。

3、负责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4、负责销售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管理工作。

十、保卫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和登记,负责关键要害部门的安全生产保卫工作,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公司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订消防及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

4、负责种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及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车间工艺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

2、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

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车间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设备安全管理。

2、负责编制车间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

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6、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有权直接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车间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转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识和建议。

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非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用电事故管理制度

一、发生全厂停电设备损坏、人身触电伤亡及电气火灾等事故,应及时报告生产部及公司有关领导,并按规定上报供电局用电监察部门,不得隐瞒事故或故意不报。

二、发生的事故对电网有影响时,厂、所值班人员应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三、车间用电设备发生事故影响系统运行时,值班电工应将事故情况简单、准确地报告动力处主管领导,并按照动力处主管领导的命令进行处理,在处理事故的整个过程中,应与动力处主管领导保持密切的联系,并迅速执行命令,作好记录。

四、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止扩大事故,必须进行紧急操作时,允许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先操作,事后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事故处理期间,变(配)电所值班员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努力设法保持设备不间断运行,只有接到主管人员命令或面临直接危险时,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六、事故处理期间,除有关领导和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退出事故现场,处理事故时允许进入控制室、高压室的人员名单,须经本单位动力主管领导批准。

七、事故处理完毕,应立即整理并填写事故记录,并在七日内向供电局用电监察部门报送一式两份事故分析报告。

八、对事故责任者,以教育为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以致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者,分别情况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保卫及防火制度

一、非当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闲谈,未经许可不准进控制室、高压室。

二、值班时间一般不准会客。

三、本所职工家属不准随意进入值班室、控制室、高压室及设备区。

四、到所参观人员必须持介绍信并经有关部门许可。

参加前应向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中有值班人员陪同。

五、检修人员进入变(配)电所作业,须经值班人员同意,检修人员不准单独一人留在高压室、控制室和设备区。

六、变(配)电所围墙要完好,禁止任何人攀越,大门要落锁,禁止外人随意进入变(配)电所。

七、严禁在变(配)电所电气设备周围点火,如因工作需要时,须经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的同意,并做好消防措施。

八、消防设备应配备齐全,消防工具、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使用方便,要每年检查,严禁随意动用。

九、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十、变(配)电所应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十一、变(配)电气全体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对可疑人应进行查问,并向保卫部门报告。

 

值班工岗位责任制

一、在值班期间,是安全人身、设备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受车间领导,对设备、人身及当班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值班期间,对操作命令应迅速、正确地执行,执行后立即汇报。

三、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运行状况,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四、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维修人员及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限制其扩大。

六、在值班期间,应做好如下几项:

1、按规定进行正确的操作。

2、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监视和巡视,做好事故预想。

3、审核填写各种记录。

4、按工作要求,布置安全措施,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检修人员如违犯规程,有权停止其工作,直至令其撤出现场。

5、参加设备的验收工作,并收集有关资料。

6、按维护周期要求,作好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

7、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安全和运行情况。

 

检修作业的安全规定

1、检修施工中的焊接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防火防爆”动火规定外,亦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①焊接动火、防火人由检修设备单位指派,,在焊接管线、容器、潮湿的地沟内、金属构架及高空作业时,由检修单位指派专人监护。

②气焊工必须遵守气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阀、压力表灵敏可靠,,氧气软管要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应耐5个大气压。

焊线不准有裸露。

③乙炔瓶、氧气瓶和动火地点三者之间应保持7~10米距离。

④高压线下、管道线下禁止放置乙炔瓶和气气瓶。

⑤电焊工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电焊设备要符合标准。

⑥电焊作业、电焊机电源要独立电闸。

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Ω)。

⑦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容易辨认,绝缘良好,焊接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⑧在多人作业场所电焊,应用屏风围起来,以防电孤刺伤旁人眼睛。

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

在潮湿的地点或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⑨焊接作业中,要配带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氩孤焊等离子切割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防火防爆”动火规定

1、在仓库、油库、煤磨系统等易燃易爆场合使用气割、电焊等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2、动火作业计划要上报公司安全处。

3、安全处统一部署安全防范措施,并指派人员现场监督。

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

5、要做到预防措施到位、防范设备(器具)到位,监护人员到位。

6、作业完毕,要认真清除现场遗留的火种。

7、现场监督人员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拴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3、多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设施,必须戴安全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4、登高作业人员要注意空中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米以上。

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电线。

5、夜间作业必须照明充足,六级以上大风或其它恶劣天气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

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公司领导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6、登高作业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脚手架堆放之物料和作业人员总重不得超过270㎏/m2。

脚手架的跳板和斜边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

7、登高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其它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对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

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用可靠的起吊工作。

8、使用多种梯子时,要放置牢稳,检查梯子是否坚固,立梯坡度一般以60°左右为宜。

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9、上石棉瓦、瓦楞铁、塑料屋顶(含薄板材料、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架,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

10、非生产登高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时,也要按登高作业的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拴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起重作业规定

1、起重作业前,必须制定起吊方案,明确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

2、起重前,必须检查起重机械和工具,所有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否则不能使用。

3、每项起重工作必须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规定统一讯号。

除发生险情时,任何人可以发出停止讯号外,起重工作人员只准听从指挥发出的信号。

4、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

绳打结不吊;绳不齐不吊;超负荷不吊;斜拉不吊;无人指挥不吊;手势不清不吊;埋在地下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捆缚不牢不吊;吊物超过人头不吊。

5、起重吊运阀门、管道、设备时,应竖立起重把杆或采用起重机械,如用绞磨时,必须有止逆牙轮,并安全可靠。

6、正式起吊前,应先吊离地面10~15m,检查吊物重心是否偏斜,绳索是否均匀,受力处是否有尖角刃面,发现缺陷及时纠正,吊物下面严禁站人。

7、起重机械不准在架空电线下作业。

在架空电线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电线的距离;1000伏以下的应大于1.5米,35000伏应大于4米。

8、在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场所作业时,应采取钢丝绳或链条,不得用棕麻绳。

9、起重工具每年应作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

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根据使用程度和其它技术条件决定。

机动起重机的钢丝绳,安全系数>6。

人力起重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应>4.5;捆缚起重物的钢丝绳,安全系数>10;钢丝绳必须按规定维护保养及报废。

10、使用千斤顶时,不能悬空横放。

使用滚棒,排子应符合安全要求,吊放重物必须垫牢固的垫木。

 

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规定

1、压力容器大修后,须经设备处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2、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操作,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3、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受腐蚀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验和测量一次。

压力容器的检验记录,理化试验报告、胶片等,应装入档案妥善保管。

4、压力容器的焊补、控补,更换简节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均应按现行技术规范和制造技术条件,制订具体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并须按规定经主管人员审批。

5、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爆等应定期检查核对,核对范围应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

6、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防腐工作,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外表面要经常保持油漆完整,不允许有腐锈现象存在,器内防腐层应至少每隔三年检查一次,保持防腐层完好。

7、高压管道每六年进行一次检查,车间可将管道阀门分段进行,每年测量和停车检修时拆下抽查一部分,六年内保证轮检一次。

8、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计划随同设备检修计划上报,年终要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安全用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保障电气设备和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河南省《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设备检修规程》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工作制度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

①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②具备必须的电气知识,熟悉与工作职责相关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③学会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申请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事故检修办理临时停送电手续。

3、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人员撤离,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方可联系送电,恢复送电必须接到原申请人的当面通知方可进行,联系送电后即应视作设备有电,不得再从事任何工作,严禁约时停、送电。

4、用电单位不得在与供电线路直接连接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搭车检修,以免突然来电,必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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