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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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九、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制度

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十一、总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检测与测量管理制度

十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六、对安全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十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项目部、直属单位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适合自身要求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二章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教育

集团公司应不定期组织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教育,特别是每年年初,通过对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结,提高安全思想意识,总结安全管理经验,了解安全管理最新动态,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授课人为安全培训专家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授课内容为国家和各级管理机关颁布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

(三)组织准备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

第五条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

—3—

集团公司应按照要求对涉及到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和安全基本技能的培训,包括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相关人员,经考核培训合格后,颁发相关证书。

(一)授课

人为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安全专业技术培训专家或讲师。

(二)主要授课内容是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控制要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应急措施或急救知识等。

(三)组织准备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第三章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人的安全培训

(一)项目负责人包括: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30学时;

(四)每年对各项目负责人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再教育。

并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参加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

第七条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

—4—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的专业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准任职上岗;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40学时;

(四)每年组织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安全技术知识、工伤保险知识、事故统计上报与调查处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再教育。

并且及时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参加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其他管理人员包括:

项目部技术、质量、材料、机械、行政等管理人员;

(二)其他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20学时;

(三)由项目部组织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求援等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一)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本项目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包括:

从事电工、公路施工支架、脚手架搭拆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的人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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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登记(附表一)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取得资格证书的情况。

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等。

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花名册(附表二)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卡(附表三)四、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附表四)安全教育是指对施工人员的现场教育及班组级教育。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一次。

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每三天一次。

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现场安全一般规定1、参加本项目生产的成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得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得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四口”“无临边”防护,一图五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规程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要移动时必须经现场施工人员负责人同意方可。

7、施工人员做到“三不伤害”,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他人,三不被他人伤害;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8、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胡乱操作。

9、凡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得,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上高处前应检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应检查操作点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

工作完成后应将所有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伤人。

11、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处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用有效得隔离措施。

12、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有上而下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从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3、所有内架搭设必须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一端伸出横杆长度大于20cm未探头板),不使用5×10模骨当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单人操作。

14、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任意设灶。

15、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人用或位移。

1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架上。

17、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明火附近作业,严禁吸烟,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防火灭火措施,禁止火花飞溅,并需要配备看火监护人及合格灭火器。

18、各班组交接工作时要记录清楚,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检查记录。

19、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二)、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电气设备必须在第三级上接电源。

两级保护指在三级配电中有两级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其中第三级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配电箱安装高度底部距地面为1.2m至1.5m,开关箱中的闸刀严禁用铡刀,均采用空气开关。

3、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制。

每台机械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一个开关只能管一台机械设备。

4、严禁将漏电保护器作为开关使用。

施工中一律采用多功能漏电保护器,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5、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才可继续使用。

6、非电工严禁拆装保险丝;开关箱内的电器安装与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操作。

电闸保险丝断了,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再接好保险丝,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7、线路、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维修前必须切断源头电源,并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派专人进行看守。

检修完成后得到现场指挥人员的送电通知后合闸送电。

8、施工临时用电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不稳定地方,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能缠绕在钢筋上,一旦漏电,会造成大面触电,造成更大的触电事故。

9、施工电器设备外壳要接地、接零;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为专业电工,并持有证件。

其他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10、用电作业人员在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解决。

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项目部也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活动。

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并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和实施;我部还定期对项目部人员和施工队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做好预防方案。

安全会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安全工作会议。

二、职责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派负责人主持会议。

2、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三、会议分类1、安全会议:

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

包括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2、现场会议:

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

包括现场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

四、会议内容1、安全会议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标学习,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安全工作传达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五、会议要求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

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

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5、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记录下发。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管理的重要途径,为了确保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防患措施,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的编制1、要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对危险点、重要控制环节、每个分部、分项、工序和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前全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要明确作业设备,流程及操作要领,特别是安全操作规定。

3、要根据人员和机械设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要针对施工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应急措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点;2、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3、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防范措施;4、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要关的安全操作和标准;6、一旦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的避难措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审批和执行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5、两个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班组长签字接受生效。

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带代签名。

7、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8、安全交底后,安全员、班组长

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9、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检查、(项)专业安全检查等类型。

1、定期检查(含综合性、季节性检查)。

社区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属地单位根据行业需要对生产进行定期检查。

并做到月前布置安全,月中检查安全,月尾总结安全的“三检”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检查(含经常性、专业(项)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

检查应根据不同情况、不同时间进行。

对重点工程、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和跟踪。

对危险较大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的管理、监督、定量检验应增加检查频数,及时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进行处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生产。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检查由相关部门与分管安全生产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主要是查制度、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查事故处理等。

检查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准备内容主要有:

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施工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编写检查表或检查提纲;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书写表格或记录本;并对检查人员进行分工。

检查的方法:

可采用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等。

检查中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和登记,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改正,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通过分析、判断,下达隐患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改正,整改后要复查验证,形成工作闭环。

检查后要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并进行通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单位的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进行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通知施工队立即整改,并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

季节性安全检查。

主要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雨季防洪防汛、防雨、防雷电、防坍塌、施工用电、电气设备、环保等方面检查;冬季重点对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检查;节假日的检查,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对节假日工地值班,交通车辆的管理(驾驶人员)、锅炉房和一些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护情况检查。

第六条各属地单位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项目部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实行登记跟踪,直至事故隐患消除。

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本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内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费用支付使用的监督与管理1、本项目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项目安质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反映情况。

2、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支付及施工承包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联合检查。

3、工程项目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出现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消防制度一、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二、施工现场要畅通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工具,用具要符合规定要求。

三、在建工程内不准存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四、未经建设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承建工程内住宿。

五、明火作业要严格管理,要符合有豢防火规定。

六、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料具不得乱放,要采取防燃措施。

七、在建高层工程应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八、对施工现场工人要进行消防规章制度教育,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方准上岗作业,改变工种或从事多任务种作业,要接受主管部门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2、特种作业作业人员要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

4、操作前要进行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完好方准使用,下班前应收集好工具,清理好操作现场,清除不安全因素。

5工作时间内应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听众指挥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6、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体绑扎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进行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盍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8、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9、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10、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11、特种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发证部门进行复审,否则操作证作废;操作人员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年度安全培训,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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