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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2012年4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2012-04-28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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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政府助力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为提高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辽宁省今年将采取选派科技特派员等多种方式,帮助中小微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按照《辽宁省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方案》,辽宁省科技厅将从各高校、科研院所遴选面向全省各领域的专家,建立专家库,由政府组织,以多种形式派驻中小微企业,帮助他们开展研发活动、转化科技成果,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此外,辽宁省科技厅已启动科技培训工程,包括科技政策培训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培训工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工程等,旨在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创新基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有更深入的了解,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有关部门还将实施“产学研结合促进工程”和“科技与金融结合推进工程”,从多方面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2012年,辽宁省科技厅计划在全省培训企业1000家,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过亿元。

  近年来,辽宁省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初步建立起对“专精特新”产品(技术)项目的支持政策体系,包括在全省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程”、每年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产品(技术)项目、在全省40所大专院校成立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等。

  辽宁省将选派专家助省内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4月,辽宁省科技厅科技培训走基层行动在朝阳市启动。

2012年,辽宁省科技厅计划在全省培训企业1000家,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过亿元。

  辽宁省科技厅今年要多方面来解决他们如何利用好科技政策、增强自身研发能力以及融资难等问题。

在朝阳启动的是科技培训工程,包括科技政策培训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培训工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工程等,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创新基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同时,辽宁省科技厅已制定了《辽宁省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方案》,将从各高校、科研院所遴选面向全省各领域的专家,建立专家库,由政府组织,多种形式派驻中小微企业,帮助他们开展研发活动、转化科技成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今年,辽宁省科技厅还紧紧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实施了“产学研结合促进工程”和“科技与金融结合推进工程”,多方面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这也是科技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服务职能,为基层和企业做好事、办实事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受到了基层单位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天津市将针对小微企业开展多项培训工作 

 

  为大力促进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4月,天津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其中,意见提出,天津市将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管理、融资知识等各项培训工作。

  人才方面,意见明确,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教育资源,搭建小型微型企业的劳动力资源对接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重点培养紧缺人才。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劳动力资源丰富省份的衔接,强化劳务协作,吸引更多的外来劳动力到天津市中小企业就业,建立我市稳定的用工输入基地。

  管理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通过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专家讲座、专业辅导等,引导企业学习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意见还提出,分区县开展对小型微型企业不同层次人员的融资知识培训,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对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推广股权和债券融资计划书,为企业融资提供标准化的便捷通道。

  此外,根据意见,天津市将加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培育和树立一批“守合同、重信用”的示范小型微型企业。

 

  山西将新增7个省级创业型城市 

  

  今年,山西省将新确定7个市(县)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工作,确定6个县开展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

  今年新增的7个省级创业型城市,将利用较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以及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

此外,6个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也将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和劳务输出、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方面,为增加农民工工资性收入作出努力。

  山东省强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争新增创业15万人 

  

  4月,山东省印发《2012年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要点》,力争今年新增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60万人以上,新增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25个,认定省级优秀创业型街道(乡镇)150个。

  为实现这一目标,山东省今年将加大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

全面开展创业带动就业“三补一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人员的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督查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和使用好创业扶持专项资金。

广泛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创业咨询师培训,帮助城乡创业者解决创业难题;举办部分“山东创业十杰和百名创业之星”巡回演讲等创业系列助推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四川省级小企业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四川省经信委、省财政厅于4月正式下发《关于创建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从而引导小企业聚集,促进四川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四川省“十二五”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规划》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全省要培育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50个、市(州)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50个、县级小企业创业基地100个,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小企业创业基地体系。

  各市(州)要按照树立样板、规范发展、有序推进的要求,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和小企业发展需求,积极引导小企业进驻基地。

原则上各市(州)要培育2-3个市(州)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每个县培育至少1个小企业创业基地,发达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培育力度。

  在具体申报条件方面,要求申报的单位有固定的创业场所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其中生产厂房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连续两年培育小微企业的数量应占85%以上或新增入驻孵化小企业在20家以上;连续两年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00人以上;连续两年每年培育销售收入300万元的小企业5家以上;连续两年每年培育销售收入5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3家等。

 

  黑龙江将用3年时间建成纵横式平台服务中小企业

  黑龙江省将利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由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13个市地综合服务平台、22个产业集群服务平台组成的一体化网络平台体系,为全省的中小企业服务。

  中小企业在经济建设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发展中存在市场开拓难、融资难、自主创新能力弱、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

为此,国家设立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

黑龙江省作为全国首批十个试点省份之一,从2011年底开始建设,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建成一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13市地综合服务平台、22个产业集群服务平台,从而组成一个一体化的平台体系。

通过平台体系聚集、整合、统筹全省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一网式在线服务、一话式呼叫中心服务。

  目前首批综合服务平台已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黑河建立,围绕机械装备、物联网、亚麻、木制品加工、稻米、乳品行业建立的产业集群服务平台也计划在今年7月投入使用。

网络建成后,中小企业在寻求帮助时,如果在当地解决不了,可以直接登记到省级服务网络,这种纵横式的服务平台网络,将及时、迅速、便捷、有效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广西实施“微型企业发展工程”扶持对象由八变九 

 

  2102年广西将加大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实施“微型企业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微型企业发展。

到2015年,力争发展微型企业10万户,带动就业100万人,新增注册资本50亿元以上。

  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含投资者)20人及以下、出资数额或注册资本10万元及以下、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微型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列入扶持范围、符合扶持对象条件的企业在其组织形式后标注“微型企业”字样。

  在广西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实现百姓创业致富;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加快推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可以增加市场主体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为此,广西政府在《加快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认真履行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职责,尽快搭建公开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扶持微型企业工作责任追究和效能考核制度,对完不成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或是阻碍发展微型企业工作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除此之外,该方案还从扩大优惠范围、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强化宣传、加强培训、提高补助资金比例、完善税收政策、落实微型企业经营场地扶持政策等十六个方面做出了有效措施。

  在优惠政策方面,广西政府将扩大享受优惠政策人群范围,加强微型企业登记注册指导。

从2012年3月1日起,将发展微型企业的扶持对象由“八类人群”扩大到“九类人群”,把在申办微型企业的所在地居住,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等产业,注册地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等的“在校大学生人群(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限毕业年级学生)”列入微型企业扶持对象范围。

  在融资政策方面,广西政府将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金融担保扶持政策。

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成为微型企业的开户银行,并为微型企业提供快速、便利的开立账户服务,开通“绿色通道”,鼓励当天当场办结。

各有关部门应有序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为微型企业贷款的担保工作,并对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评级,保证担保公司担保实力,对尚未成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县城,可在符合《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有关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定的前提下参照执行。

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业务,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微型企业的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现有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扩大银担合作,鼓励和扶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微型企业进行融资担保服务。

允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参照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的方式给微型企业法人代表、股东提供创业扶持贷款。

  河南:

着力从六个方面强化服务助推中小企业成长 

 

  在4月19日举行的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启动仪式上,河南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创业型、创新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为服务对象,着力从六个方面强化服务,助推中小企业成长。

  为帮助企业解决面临难题,河南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从政策、融资、创业、市场、信息、转型等六个方面强化服务:

出台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银企合作和项目对接会,力争实现贷款企业突破400家,贷款余额突破300亿元;培育10个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支持10个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鼓励全民创业;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互联网搜索营销增值服务;构建省市县三级、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数字企业”建设活动,努力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统筹、服务协同;引导各省辖市从中小微型企业中各选50户企业,集中要素资源支持企业素质提升和成长发展。

 

  今年陕西着力做好八大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今年陕西省将着力做好八项服务工作,开展好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力争今年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2%,增加值增长18%。

  今年陕西省将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从政策咨询到企业投融资,做好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通过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金融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推动各市(区)尽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意见,并邀请专家、学者为企业解读政策,做好政策咨询服务;通过继续在陕西省、市、县及重点工业集中区开展银企对接,推动各地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等做好投资融资服务;继续搭建和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培训辅导和创业基地平台,引导群众依托当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工业,组织认定50个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做好创业创新服务;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平台,提高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水平,做好转型升级服务;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依托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开展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做好管理提升服务;通过发展一批为中小企业提供展览展销、对外贸易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大型推介会等,帮中小企业做好市场开拓服务;以及加强舆论宣传,法律维权服务等,全力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福建:

区别对待产品质量问题 促小微企业质量提升 

 

  4月,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别从提升质监服务水平、促进企业质量提升、降低相关收费标准、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等方面,出台了9类20条措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为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质量提升,意见提出,对小型微型企业在产品标识标注存在不规范等不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轻微质量问题,重点落实整改帮扶。

  对新开办小型微型企业属一般性不合格质量问题,实行“首过不罚”,加强服务指导。

  对因违法被立案处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主动帮助分析问题原因,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促进产品质量提高。

  针对小型微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定期不定期举办不合格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分析会,指导企业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帮助其进行整改,提升质量。

  根据意见,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开辟行政许可审批“绿色通道”,对小型微型企业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实行免费咨询辅导。

全面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和重要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当场受理,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尽量缩短许可周期。

 

  福建出台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 

 

  4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2012年福建将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年活动。

  《意见》提出,在中小微企业服务年活动中,福建省将深入小微企业面对面辅导应用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各种媒体开辟“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专栏,宣传解读政策;举办万家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升职业技能、提升管理能力、提升技术水平的专项服务活动。

  在金融扶持方面,《意见》称将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政策评价机制。

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金融统计监测制度,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督促小微企业信贷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定期监测与督促考核机制,每季度对落实“两个不低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新增额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比重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支持地方法人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对应增加的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等指标同比多增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月度/季度调增合意贷款增量。

开展“七不准、四公开”专项治理,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各银行机构应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制定符合小微企业的业务准入标准、操作流程、风险定价机制、激励考核机制等,合理下放授信授权,简化审贷程序,确定合理贷款利率。

  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鼓励各级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池,引导金融机构拓展金融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鼓励各设区市政府设立再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提供担保的,享受省级担保风险补偿政策。

  为推动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福建省将对服务小微企业达20家以上的技术开发基地,在年度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

举办小微企业专场项目成果对接会,对成功对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省产学研联合开发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扶持。

对小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

加大小微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力度,对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每吨标准煤奖励200元。

对小型微型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形成的节能量,按项目类别每吨奖励300-500元。

 

  新疆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  

 

  2012年起,新疆相关单位以庆典活动等各种名义向企业摊派赞助费,将受到查处。

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给中小企业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新疆将于年内开展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包括:

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小企业现行优惠政策,加大对增加中小企业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等。

坚决查处和制止利用各类庆典活动和借教育、卫生、文体活动、召开会议、建桥修路等名义,要求企业赞助、集资、捐款、捐物等行为。

涉及国有企业的捐赠必须经本级国资管理部门批准。

  今年,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规范针对水、电、油、汽、运等部分垄断行业和重点执法执收部门、单位面向企业的收费行为,清理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担有关服务收费,清理由行政职能的无偿收费转化为有偿服务的收费行为,遏制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购销物品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收费和基金执行情况将进行监督。

同时,为工业园区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减负,创建“零收费”园区,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减负专项调研活动。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收费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我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

 

  新疆:

六大举措为中小企业“输血” 

  

  4月,新疆召开中小企业服务年电视电话会议。

自治区将从优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六个方面为中小企业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原有100户成长企业的基础上,重点培育扶持3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对中小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乱收费、乱摊派、索要赞助等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同时,开展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企业产品对接活动,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经济技术合作。

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自治区经信委已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昆仑银行签署了备忘录,今后将通过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重大项目推进等方式,帮助企业融资。

通过担保业务补助、营业税减免等手段,促进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力争2012年担保总额达到200亿元,服务企业4000户以上。

同时,还将继续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发行等融资培训和推荐发行工作。

  安徽:

扩大政府采购主体范围扶持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安徽省近日下发了《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将市、县纳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主体,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范围、评审优惠及惩处措施。

  《通知》要求,安徽省各地在执行原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扩大了政府采购扶持实施的主体范围,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列入各市、县级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确保本地区年度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3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

同时,还特别明确了扶持实施范围,规定预算不满1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暂不包括电梯、车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应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工程或服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将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被评为政府采购诚信企业的中小企业,可减收或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如果中小企业所投产品同时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还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安徽省一揽子帮扶政策提振小微企业 

  

  困难企业和小微企业将有一揽子帮扶政策,安徽产工业品“走出去”展销不收企业一分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公共事业领域……4月,安徽省经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安徽省政府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30条措施进行详细解读,并就工业经济方面给出具体实施方案。

  5000余困难企业将受帮扶

  开展困难企业认定,重点突出纺织、轻工、食品、化工等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及困难行业,计划于4月和5月底先分两批在全省范围内动态认定困难企业,力争全年认定5000-6000家困难企业。

目前已初步拟定第一批2040户困难企业名单。

根据认定困难企业,在用工、用地、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困难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安徽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称。

  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将大力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完成合肥、马鞍山、广德等地试点发行并推广;发起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推进助保金贷款,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支持;动态管理500户“专精特新”企业,重点扶持培育1000户成长性小微企业上规模;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把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

  今年,还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主导产业内优势企业上市融资。

  “安徽产品全国行”不收费用

  今年,安徽产汽车、建材等名优特产品将分批走出外省,展现工业品领域的“皖风徽韵”。

  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参加7次以上“安徽产品全国行”活动,重点赴西北开展系列产品展销和经贸洽谈活动。

5月份,举办安徽产品西北行(兰州、西宁、乌鲁木齐);9月,组织企业参加2012年中国新材料博览会、第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10月份,组织企业参加第80届中国电子展……全年,还将不定期培训促销小分队,开展各种形式促销活动。

“今年的‘安徽产品全国行’活动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活动费用由省财政支出。

”相关负责人称。

  除了“走出去”,工业品内销方面也加大力度。

重点围绕钢材、汽车、装备、家电及消费品等省产优质工业品,全年举办几次以上产销对接会、专题推介会等,包括5月份的中国中部(合肥)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6月份的家电产品专题推介会、11月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推介会。

  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公共领域

  今年安徽省经济工作的另一大亮点,就是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公共事业领域。

  今年,将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市政设施、高速公路、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建设,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帮助地方和部门解决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难点和困难问题。

“待国务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后,将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相关负责人称。

 

  重庆小微企业今年有望获400亿资金支持 

 

  4月,重庆市工商局传来一系列创办微型企业的利好新政,将微型企业注册资金上限提高到15万元,并将微企享受的政策性贷款贴息最高标准也提升到15万元,且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在此之前,微型企业的范围被圈定在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

但在实际操作中,工商部门发现,不少创业者自己可投入10万元资金,再加上申请的资本金补助,总金额可能超过10万元。

仅仅多出几万元,就被微企拒之门外。

而此次调整之后,不仅扩大了微型企业范围,同时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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