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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评估说明

矿业权评估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范围

评估对象:

白玉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

T51120080402006639;

发证机关: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探矿权人:

白玉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勘查单位: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探队;

图幅号:

H47E003013;

勘查面积:

0.62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

自2008年4月21日至2010年4月21日;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点号东经北纬

199°13′45″31°34′30″

299°13′45″31°34′00″

3 99°14′15″31°34′30″

4 99°14′15″31°34′00″

二、评估原则

本矿业权的评估遵循以下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

2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

3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4预期收益、替代和贡献原则;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利用的原则;

6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的原则;

7矿业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8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

三、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规依据、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正)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0号令)

3、《探矿权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

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号文)

5、《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74号文)

6、《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公告)及《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7、《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年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

8、《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

9、《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

10、《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

11、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200-2008)

12、《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

13、《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1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6月发布)

1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2002年8月发布)

16、《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

17、《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07年7月)

18、勘查许可证(T51120080402006639)

19、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0八地质队于2003年11月编制的《四川省白玉县嘎依穷多金属矿床详查报告》

20、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探队于2008年12月编制的《四川省白玉县嘎依穷多金属矿床详查地质报告》

21、本公司评估人员实地勘察和搜集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勘查区概况

(一)地理位置及交通现状

嘎依穷多金属矿床属四川省白玉县赠科乡所辖,位于白玉县城北东40km处。

矿区至白玉县城96km,从甘孜沿317国道线经康定~成都758km,全程1079km;矿山至汉源县乌斯河火车站全程960km。

白玉~矿山96km为乡村碎石路面外,其余路段全为柏油路面。

(二)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矿区位于川藏高原中部,横断山系中段。

地形起伏,群山迭障,海拔较高,显示高原丘状地貌景观。

在测区中部有安卡河通过,经赠科乡汇入赠曲河,赠曲河呈东西向流经河坡区注入金沙江。

矿区总体呈北高南低的高原地貌,海拔标高一般在3800~4200m左右。

矿区地处高原,空气稀薄,气候一般较为寒冷,属大陆高原型气候。

冬春之季,风雪交加,夏秋之季,常有大雨冰雹混降。

区内人烟稀少,全为藏族,主副食品全靠内地供应,无现代化工业,经济、技术十分落后。

区内距矿山10km处有小型水力发电厂两座,发电能力450千瓦/小时。

(三)地质工作简况

1966~1980年,四川省局第三区调队在本区进行了1:

100万、1:

20万区域调查工作。

1986~1992年,四川省地矿局一○八地质队对嘎依穷多金属矿床及外围进行了普查找矿工作。

2001.4~2003.7,四川省地矿局一○八地质队对嘎依穷多金属矿床进行了详查工作,提交了《四川省白玉县嘎依穷多金属矿床详查地质报告》。

2007-2008年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探队为了提供可采区,依据勘探地质勘查规范要求对嘎依穷多金属矿床进行了再次详查工作,提交了《四川省白玉县嘎依穷多金属矿床详查地质报告》。

2009年2月,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探队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通过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提交了《四川省白玉县嘎依穷多金属矿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四)地质概况

1地层

矿区出露地层为上三叠统勉戈组下段,主要岩性为变质中酸性火山岩夹砂岩和灰岩。

根据岩性组合可分为四个喷发——沉积层(或称四个亚段岩性层),在第二喷发-沉积层的上部和第三喷发-沉积层的下部,英安质火山岩与沉积岩之间为该多金属矿床的赋存部位(即矿体产于火山岩和上覆沉积岩接触面附近),区内岩石普遍经受了微弱的区域变质作用,形成绿片岩相的各种板岩和变质砂岩,广泛分布于各亚段地层中。

与成矿有关的围岩蚀变有硅化、碳酸盐化及绢云母化。

2构造

矿区处于松潘~甘孜印支地槽褶皱系西缘,格德~稻城优地槽褶皱带北段。

矿区为一背斜构造,属干萨复式背斜北东翼的次级褶皱,其核部为勉戈组下段第一、二亚段,翼部为三、四亚段。

背斜长约3km,宽2km,轴向324°,核部地层倾向350°~10°,倾角57°~87°。

东翼地层倾向15°~45°,倾角30°~47°:

西翼地层倾向200°~240°,倾角47°~80°。

由于受昂杂库断裂(F1)的影响,矿区至今所保留的褶皱形态为翼不对称的斜歪短轴破背斜。

详查区内无断层,地质构造简单。

3矿床成因

本矿床属多成因、多期次火山同生沉积~火山期后中温热液矿床。

4矿石质量特征

矿石中的主要金属矿物为闪锌矿、方铅矿、黄铜矿、黄铁矿,有少量的砷黝铜矿、磁黄铁矿、白铁矿、软锰矿;主要氧化物矿有兰铜矿、孔雀石、白铅矿、铅矾、褐铁矿、黄钾铁矾;脉石矿物主要有石英、长石、绢云母,有少量方解石、白云石、高岭石、绿泥石等。

矿石化学成分除主要有用的Zn、Pb、Cu外,还含有Ge、Sb、Hg、As、In、Ti、Cd、Ag、Ga、Se、Au等元素。

5水文地质条件

④号矿体的主体部分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3790m)以下,安卡沟[(河)下同)],在0线附近呈近南北向横穿④号矿体。

安卡沟河床宽30-50m,丰水期最大流量为4m3/S(7月份),枯水期最小流量1m3/S。

据对施工的坑道观测,其平硐涌水量一般为0.01-0.05L/s,涌水量最大的为斜坑(XJ1)达2.3L/S,其主要涌水部位正位于安卡沟垂直下方16-25m,属安卡沟地表迳流沿岩石裂隙下渗对矿床(坑)直接充水。

矿床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

6工程地质条件

灰岩和凝灰岩属坚硬质岩类,裂隙较发育,岩体绝大部分完整,局部较完整,岩石整体稳固性较好;炭质板岩属半坚硬质岩类,片理和板理发育完全,岩石破碎,岩石稳固性差。

(五)勘查区现状

勘查区四面环山,且山势非常陡峭,交通极为不便。

勘查工作程度已经达到详查,但找矿前景不明,矿区西南方向地质工程布置较少,勘查程度较差。

五、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根据现行勘查规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14-2002),对上述地质工作程度进行了分析,初步了解了四川白玉县嘎依穷多金属矿区的地质特征,采用合理的综合地质勘查手段,大致查明勘查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围岩蚀变等控矿因素;大致查明矿体的分布范围、数量、规模、产状、空间位置、形态、品位变化及相互间关系,使其合理的有依据的连接;大致查明矿石的物质组成和矿石质量,对可供综合利用的共生、伴生矿产进行相应的综合评价;大致查明矿区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矿石的选冶性能做出切实的评价。

因此,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研究分析后认为,该勘查区虽然投入了一定的实物工作量,取得了一定的地质、矿产信息资料,但整个探矿权区域内矿床的工程控制程度和地质研究程度均不高,已提交的正式勘查报告均为探矿权与采矿权合并报告,无单独针对探矿权区域的正式勘查报告。

鉴于此,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200-2008)》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评估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P—探矿权评估价值;

Cr—重置成本;

Ui—各类地质勘查技术方法完成的实物工作量;

Pi—各类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对应的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

六、评估指标与相关参数的确定

(一)实物工作量及其现行价格

1、有关实物工作量的确定原则

按照《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的要求,凡记入勘查重置成本的实物工作量必须是有关的、有效的。

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中记载的以往历次地质工作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结合本项目勘查区勘查矿种和勘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凡符合下述确定原则的,均确定为有关实物工作量。

原则如下:

(1)凡以铅锌铜金属为目标矿种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为有关的实物工作量参加重置计算。

以往公益性地质工作,不作为有关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重置计算。

(2)凡属于该探矿权勘查区域内有原始正规地质资料实物工作量为有关工作量,勘查区以外或没有原始正规地质资料为依据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重置计算。

(3)在地质报告或有关正式资料中,由于质量等问题已确定为报废或不予利用工作量的,不作为有关实物工作量,不参加重置计算。

(4)委托方提供的实物工作量与地质资料中的实物工作量不符时,经核实后的实际工作量为有关的实物工作量,参加重置计算。

(5)凡属于岩矿测试、其他地质工作(含综合研究和编写报告)、工地建筑等,已列入间接费用中,不再进行重置计算。

2、本项目确定的实物工作量

根据上述工作量确定原则,本项目评估确定白玉县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有关实物工作量如下。

序号

勘查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1:

2000地质填图

km2

4.24

2

1:

2000地形测量

km2

4.24

3

1:

5000水文地质测量

km2

5.0

4

1:

5000工程地质测量

km2

5.0

5

1:

5000环境地质测量

km2

5.0

6

1:

500实测剖面

km2

4.45

7

坑探

m

2139.93

8

槽探

m3

988.6

9

钻探

m

2956.95

3、实物工作量的现行价格

勘查技术方法工作量取费标准参照《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07年7月)的预算标准。

勘查区所在地理位置为四川省横断山区,地区调整系数为1.8。

(二)间接费用分摊系数

按照《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间接费用分摊系数为30%。

(三)重置成本计算

以上述核实后的实物工作量乘以相应的现行市价,求得重置直接成本,再用其乘以间接费用分摊系数求得重置间接成本,重置直接成本和重置间接成本二者之和即为重置成本。

经计算直接成本为590.83万元,间接成本为177.25万元,重置成本为768.08万元。

(具体计算详见附表一至附表四)

(四)效用系数

1、工程部署合理性系数(f1)

详查区采用了坑探、1:

2千地质测量、1:

5000的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量和钻探及槽探等勘查手段对详查区进行了勘查,对发现的矿化线索投入岩心钻进行验证,对矿区内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技术条件作出评价。

确定找矿前景方向,各类采样测试、地形工程测量等工作基本符合勘查规范要求,基本合理。

(f1)取1.00。

2、质量系数及加权平均质量系数(f2)

钻探:

钻孔基本上布置在勘探线线上,个别虽有移动,但未实质性的偏离勘探线,全矿区施工的钻孔岩心分层采取率基本上在95%以上,平均采取率为98.91%,达到地质规范规定的要求。

矿区施工的钻孔均为直孔或接近直孔,钻孔测斜和方位角测定所采用的仪器是CQ测斜仪,按100米和终孔测量,本区钻孔孔斜均未超差,符合质量要求。

本区施工有12个钻孔,均为见矿孔,工程效果较好,对后续地质工作指导意义大。

质量系数取值为1.40。

探槽:

首先在已发现的矿化点上直接开挖,然后沿走向向两端布置施工探槽,剥土工程主要用于矿(化)带、矿化蚀变带附近不利于布施探槽的地方、对近地表矿(化)带、矿化蚀变带的揭露及对构造、地层界线的揭露、控制。

探槽编录参照《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取样及相关编录均符合要求。

质量系数取值为1.30。

坑探:

矿区内平硐长度和宽度定义为1.80×1.50m,平硐内地质体大小按实际大小纪录、成图。

沿脉平硐素描采用压顶法,绘制一顶两壁,比例尺1:

100。

素描时立零点桩,并使皮尺延平硐中心线施放。

为方便成图,硐顶与两壁交线均按直线处理。

对于矿体以及其他脉体,用钢卷尺每1-2m,量出不同的宽度、高度并用罗盘打好产状,同时做好文字描述、采样工作,结束时用油漆标注矿体及脉体的边界、采样位置、样品编号。

当坑道方位弯曲不超过15°时,仍然看作直线,但作图时须注意水平投影。

当坑道的弯曲较大时则拆开分别描绘。

勘查技术方法对目标矿种必要性一般,使用效果一般,工程部署基本合理。

质量系数取值为0.99。

1:

2千地质测量:

地质填图采用比例尺为1:

50000地形图放大为底图,路线布置垂直地层和矿层走向以穿越法及追索法进行,矿层出露范围线距、点距为60×40米,其余范围为60×100米网度,圈定的矿体及地质界线、断层构造线准确基本满足地质工作要求。

对后续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质量系数取值为1.30。

间接费用分摊:

样品采集、加工、测试符合规范,地质报告的编写基本符合《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报告内容不针对本探矿权,涉及探矿权范围内较少,对后续勘查工作指导意义不大,因此效用系数取值为0.80。

经计算,本项目评估各实物工作量的加权平均质量系数(f2)为1.15。

3、效用系数(F)

根据上述工程部署合理性系数、加权平均质量系数计算得:

=f1×f2=1.00×1.15=1.15。

(具体计算详见附表五)

(五)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

将上述计算结果代入勘查成本效用法公式进行运算,结果如下:

P=C×F

=864.13×1.15

=993.75(万元)

七、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结论是在以下假设前提下完成的: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3、矿山探矿技术以设定的技术水平为基准;

4、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八、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本次评估结论自评估报告基准之日起的一年有效期内,如果委托评估探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明显变化,委托方可以委托本公司按原评估方法对原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次评估所采用的资产价格标准或税费标准发生不可抗逆的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可及时委托本公司重新确定采矿权和探矿权价值。

2、评估结论有效的其他条件

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本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即将在2010年4月21日过期,需马上办理延续,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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