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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

 

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噪声、固体废物部分)

报告编号:

中圳验字[2018]16-2号

 

建设单位:

象州县中医医院

编制单位:

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目录

表一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2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8

表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批复要求9

表五验收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1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12

表七验收监测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13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14

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3项目验收监测布点图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象州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象环审[2015]20号)

附件3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附件5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附件6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表一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象州县中医医院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行业类别

Q8411中医医院

建设地点

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87号(象州县中医医院院内)

主要营业项目

门诊看病

设计生产能力

门诊量400人次/d,床位数281张

实际生产能力

门诊量400人次/d,床位数290张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5年2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5年12月

投产时间

2017年11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8月23~8月24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象州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广西增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广西增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万元)

5845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30

比例

2.2%

实际总概算(万元)

5845

环保投资(万元)

130

比例

2.2%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颁布并施行,2014年4月24日修订,修订版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颁布,2016年7月2日修改,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施行;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施行;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桂环函〔2018〕3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2018年2月2日);

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2018年2月1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794-2016);

1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3、《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

14、《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环发〔1999〕246号);

15、《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2月);

16、《关于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象环审[2015]20号)。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噪声

评价标准、标号

级别

因子

点位

限值dB(A)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类

等效连续

A声级

项目东、南、西、北面场界外,东南面民房外

昼间≤60

夜间≤50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内容

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位于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87号(象州县中医医院内)。

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09.690823°,北纬23.964615°。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象州县中医医院原有业务用房8866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2900平方米),很多业务用房建设年限已久,楼房老化陈旧、布局不合理、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导致病人看病难问题更为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县城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增涨,到中医院就医、住院人数的不断增加以致象州县中医院原有医疗条件已不满足病人的需求。

为解决这一矛盾,象州县中医医院于2014年9月申请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5845万在院内门诊楼与住院楼之间空地建设一栋地下一层、地面15层业务综合楼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中医医院于2014年10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象州县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业务楼未动工。

中医医院为合理规划布局院内各功能分区,满足运营需求,削减投资至5845万元,变更业务综合楼建设规模,将原有5F旧门诊楼及4F后勤服务楼拆除,利用原有门诊楼占地及院内空地,建设一栋地下1F,地面15F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19319.40m2。

同时扩建污水站,新建混凝土沉淀池、碱性氯化破氰池+还原沉淀池。

原后勤服务楼设备全部移至住院楼。

住院楼设备移至业务综合楼病房区,原门诊楼内的科室及设备全部移至业务综合楼1~4F,5~12F为病房区,新增病床290张,设计门诊量400人次/天,新增职工115人。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见表2-1,项目基本医疗设备见表2-2,项目原辅料消耗见表2-3。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5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

象州县中医医院于2015年2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5年3月30日,象州县环境保护局“象环审[2015]20号”《关于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营业期间,象州县中医医院于2018年8月20日委托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象州县中医医院建设业务综合楼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在象州县中医医院的配合下,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环境状况,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运行效果及管理进行了现场核查。

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结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8年8月23日~8月24日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监测。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验收工程按照《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象环审[2015]20号)进行建设。

工程建设内容与与实际建设情况见表2-1。

表2-1项目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一览表(噪声、固体废物部分)

工作内容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变更说明

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是否重新报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

项目性质

改扩建

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门诊量400人次/d,新增床位数281张

门诊量400人次/d,实际新增床位数290张

合理变动,满足住院病人需要增加床位

生产工艺

病人入院、检查、缴费、领药、病人出院

病人入院、检查、缴费、领药、病人出院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做好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营运期出入车辆低速、禁鸣喇叭等措施,确保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间,避免在中午(12:

00-14:

30)和夜间(20:

00-次日6:

00)施工。

项目在施工期间已做好减震、隔声等措施,在施工期间未收到投诉。

营运期间,项目在道路旁设立减速及禁鸣等标识牌,确保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无变动

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要求分类收集,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采用加盖垃圾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收集和管理,把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开。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同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化粪池污泥应定期清掏,经消毒后妥善处置,如涉及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要求分类收集,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采用加盖垃圾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收集和管理,把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开。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每日清运并做合理安全处置,同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化粪池污泥已定期清掏,经消毒后妥善处置,未发现危险废物。

无变动

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2

表2-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1

X光机

1

0

2

CT机

1

0

3

CR机

1

0

4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1

1

5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1

6

全自动尿机分析仪

1

1

7

电子胃肠镜

1

1

8

输尿管镜

1

1

9

汽化电切镜

1

1

10

经皮肾镜

1

1

11

心电监护仪

10

10

12

心脏除颤仪

1

1

13

新型麻醉机

1

1

14

心电图机

2

2

15

同步呼吸机

2

2

16

腔内气压弹道碎石机

1

1

17

体外震波碎石机

1

1

18

阿洛卡彩超

1

1

主要原辅料

项目主要医用耗材情况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医用耗材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1

一次性空针、输液器

40万

40万

2

检查手套

5万

5万

3

一次性PE手套

2000

2000

4

棉签

9万

9万

5

安用碘

12万

12万

6

碘伏

200

200

7

健之素

500

500

8

医用酒精

180000

180000

9

84消毒液

2300

2300

10

口服药剂

200万

200万

11

针剂

150万

150万

损耗0.01

水平衡图

损耗1.61

损耗0.02

损耗1.2

113.84

污水处理厂

市政管网

16.56

0.08

地埋式污水站

97.2

4.8

6.44

0.12

0.14

8.05

6

85.84

损耗21.46

107.3

不可预见用水

医疗废物暂存室

住院区

门诊部

0.06

损耗0.01

16.56

化粪池

检验科

损耗4.14

20.7

0.03

化学沉淀池

0.03

0.04

口腔科

142.29

市政供水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噪声监测点位)

1、噪声

项目噪声为设备运行的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

项目噪声源强及其治理措施见表3-1,噪声监测点位见附图3。

表3-1项目噪声源强及其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噪声源及设备名称

数量(台)

位置

噪声级(dB(A))

治理措施

1

水泵

2

地下室

75-85

加装减振垫、隔振设施

2

发电机

1

地下室

90-100

加装减振垫、隔振设施

2、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见表3-2。

表3-2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类别

医疗废物

污泥

生活垃圾

来源

住院病床和

门诊部

污水处理

设施

员工、病患生活

形态

固态

固态

固态

性质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一般废物

产生量

42.34t/a

12.48t/a

94.90t/a

处理量

42.34t/a

12.48t/a

94.90t/a

治理措施/设施

委托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批复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噪声、固体废物部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1)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发电机、水泵、排风扇等机械设备。

所有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

室内设备噪声经减震降噪和墙体隔声后对建筑外噪声贡献值很小,场界噪声排放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故环评认为,项目运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很小。

(2)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分类使用专用包装、容器手机后,全部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由来宾市鑫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每日清运并做合理安全处置,不外排,能够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污水处理污泥经石灰消毒后,委托来宾市鑫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点存放,不与医疗垃圾混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其收集、处理能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4年修订)》及广西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内容

(1)做好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营运期出入车辆限速、禁鸣喇叭等措施,确保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间,避免在中午(12:

00-14:

30)和夜间(20:

00-次日6:

00)施工。

(2)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要求分类收集,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采用加盖垃圾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收集和管理,把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开。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同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化粪池污泥应定期清掏,经消毒后妥善处置,如涉及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表五验收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过程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质量手册》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可比性和代表性。

验收监测所用仪器经过相应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可以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参加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均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监测分析仪器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使用的仪器及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监测使用仪器及分析方法一览表

项次

环境要素

因子

分析方法

使用仪器

检出限

1

噪声

噪声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

声校准器

AWA6221B

——

——

风向风速仪

FYF-1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噪声、固废部分)

在本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场界外及东南面民房外共设置5个噪声监测点。

项目噪声监测情况详见表6-1。

监测点位置见附图3。

表6-1项目噪声监测情况表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及工况

1#

项目东面场界外1m

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1次

正常工况

2#

项目南面场界外1m

3#

项目西面场界外1m

4#

项目北面场界外1m

5#

项目东南面民房外1m

表七验收监测生产工况及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源分析因子及环评批复要求,本次主要对项目场界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期间,项目各项配套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有关规定,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监测期间,医院就诊人数主要营业工况见表7-1。

表7-1主要生产工况表

项目工况

监测时间

2018年8月23日

2018年8月24日

就诊人数

设计营业规模

400人次/d,床位290张

监测当天门诊营业规模

236人

252人

营业负荷

59%

63%

住院床位数

280床

283床

负荷

97%

98%

验收监测结果(噪声、固体废物部分)

1、2018年8月23日验收监测期间天气晴,风向为北风,昼间风速1.0m/s,夜间风速1.3m/s,2018年8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天气晴,风向为北风,昼间风速1.2m/s,夜间风速1.1m/s。

噪声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7-2。

表7-2噪声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名称

监测结果Leq[dB(A)]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18-8-23

1#:

项目东面场界外1m

55.4

46.7

2类≤60

2类≤50

2#:

项目南面场界外1m

55.2

49.0

3#:

项目西面场界外1m

56.7

47.9

4#:

项目北面场界外1m

51.8

45.1

5#:

项目东南面民房外1m

50.0

46.8

2018-8-24

1#:

项目东面场界外1m

54.4

46.4

2#:

项目南面场界外1m

54.7

48.2

3#:

项目西面场界外1m

52.5

48.8

4#:

项目北面场界外1m

50.2

48.3

5#:

项目东南面民房外1m

55.3

45.5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场界、东南面民房外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噪声、固体废物部分)

1、项目概况

象州县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位于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87号(象州县中医医院内)。

中心地理坐标为:

东经109.690823°,北纬23.964615°,建筑面积19319.40m2。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5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

2、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监测

(1)监测验收期间,医院正常营业,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稳定、良好。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场界及东南面民房外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的影响

(1)声环境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间已做好减震、隔声等措施,在施工期间未收到投诉。

营运期间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发电机、水泵、排风扇等机械设备,所有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且安装减振垫,项目在道路旁设立减速及禁鸣等标识牌,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2)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已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已按要求分类收集,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已采用加盖垃圾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收集和管理,把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开。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由中节能(广西)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每日清运并做合理安全处置,同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化粪池污泥已定期清掏,经消毒后妥善处置,未发现危险废物。

 

4、验收结论

象州县中医医院在设计、施工、试生产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基本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落实,对大型机械加配减振、隔振设施,避免噪声影响周边环境,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设置专门暂存间,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其他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的要求。

验收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均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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