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法资料汇集考点版必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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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法资料汇集考点版必过

1、劳动法在广义上,是指调节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其她关系法律规范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通过,于1995年1月1日施行。

2、国内劳动法调节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其她,涉及:

管理劳动国方面关系、社会保险方面关系、解决劳动争议所发生某些关系、工会组织与单位等一下之间关系、关于国家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关系。

3、劳动法对人合用范畴是,基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法第2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人体经济组织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合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队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4、国内劳动法基本原则:

公民有劳动权利和义务原则、劳动者有享有职业技术培训权利和义务原则、劳动者享有按劳分派和社会保保险要得和原则、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原则。

劳动者有组织民主参加权利原则、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提请解决劳动权利原则

5、国内劳动法作用: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增进生产力发展;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制度

6、劳动法体系是劳动法律远东逻辑排列,劳动法学体系则是以劳动法为基本而进行科学分析和理论概括地排列,其内容不局限于劳动法

7、国内职业培训制度涉及二大类:

一类是就业前职业培训,它又可以分为初次就业前培训和再就业(转业)前培训两种;另一类是在职职业培训

8、资本主义方式赖以存在基本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关系一方是拥有生产资料资本家,另一方是自由劳动者。

9、18英国议会通过《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种限制工作日长度法律,普通以为这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开端

10、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

世界上最早国际劳工公约,是。

《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和《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公约》

11、国际劳动立法重要根据是《国际劳动宪章》

12、19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会员国。

10月在华盛顿召开了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

13、1944年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知名《费城宣言》及其十项原则。

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14、国际劳工组织不同于其她国际特点之一,是组织上三方原则,即在国际劳工各种会议上,各国代表团必要由政府、雇主、工人三方代表构成,参加讨论,进行表决

15、国际劳工组织机构重要有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执行机构)和国际劳工局(常设秘书处)

16、国际劳动立法重要形式是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17、1983年国内代表团第一次出席在日内瓦召开第69届国际劳工大会,正式恢复在该组织活动

18、按照劳动者人数划分,劳动法律可分为个人劳动法律关系、集体劳动法律关系。

按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划分,还可分为本单位劳动法律关系、兼职单位劳动法律关系

19、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

20、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必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资格或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能力

21、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公民在年满16周岁时同步产生,易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早于公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2、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具备统一性和相应性。

没有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主体,也没有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主体。

一方权利是另一方义务,一方义务也是另一方权利

23、劳动法律关系客体具备单一性特点,只能是劳动者劳动行为,劳动者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行为,可分为完毕一定工作成果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活动行为

24、劳动法律事实:

是指法律规定,可以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客观状况。

分为:

1.行为,以行为人(涉及单位)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

可以分为:

劳动法律行为是指劳动者、用人单位做出具备法律后果行为。

(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劳动行政管理行为是指国家劳动行政管理机关行使劳动行政管理职权行为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仲裁机构依法仲裁劳动案件行为。

涉及劳动争议调解行为、劳动争议仲裁行为

劳动司法行为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劳动案件行为。

涉及一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行为和劳动争议判决行为

2.事件,是指不以行为人(涉及单位)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

重要涉及

自然现象(如自然灾害)

劳动能力暂时或者永久丧失

25、劳动法律关系产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商定,明确互相间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只能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意思表达一致合法行为

26、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本来拟定权利义务内容

变更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事实可以是:

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和事件

27、变更劳动法律关系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结其互相间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消灭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事实可以是:

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和事件

28、劳动者是指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国内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即公司、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队工勤人员,实行公司化管理事业组织非工勤人员,以及其她通过劳动合同(含聘任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

29、用人单位是指具备使用劳动能力权利能力和行为公司、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队等

30、劳动就业方针:

1980年实行“三结合”就业方针:

即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引下,实行劳动部门简介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算度职业相结合方针。

当前时期劳动就业方针是:

职业简介机构简介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算度职业

31、用人单位录取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工作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回绝录取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录取原则

32、国家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队、公司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等使用童工;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简介就业、发个体营业执照

33、文艺、体育和特种工房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必要履行国家规定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诲权利

34、劳动就业服务公司实行股份合伙制公司管理,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35、职业简介机构即职业简介所,是指依法设立,从事职业简介工作专门机构

境内职业简介机构,属于非营利性,须所在地县、区以上劳动部门批准,领取职业简介允许证。

属于营利性,还要到本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境外职业简介机构(劳动部审核批准,颁发境外就业服务允许证)

36、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备起着基本性作用,通过劳动力市场就业是国家组织劳动就业基本形式

37、订立劳动合同程序,应按照订立合同普通程序法则进行,即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劳动合同要约普通由用人单位发出

38、劳动合同各类

按照劳动者与否在编,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暂时工劳动合同

按照招工对象不同,分为城乡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

按照用人方式不同:

录取合同、聘任合同、借调合同

按照劳动者人数:

个人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

按照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毕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39、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商定变更、解除、终结合同条件

40、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之内、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用人单位必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41、劳动合同内容:

是指当事人双方达到劳动权利义务详细规定,详细体现为合同条款

法定内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待遇(工资、保险、福利)

商定内容:

必要内容(工作单位、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补充内容(与否商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与否商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与否提供居住条件等)

42、劳动合同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43、劳动合同成文生效关系

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劳动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达一致、设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起始时间。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备嫠效力,对当事人双方产生约束力。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其生效时间始于合同订立之日,劳动合同订立后,需要鉴证或公主,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

44、无效劳动合同:

1、按合同内容来划分: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劳动合同

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2、按合同无效限度来划分:

所有无效劳动合同当事人和基本内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规定

某些无效劳动合同某些条款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而无效,但不影响基本内容

3、《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确认劳动合同某些无效,如果不影响别的某些效力,别的某些依然有效。

”第三款规定:

“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5、劳动合同履行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权利义务统一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46、不受“劳动合同没有变更,有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工作”限制状况:

发生事故或遇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因工作需要而暂时调动工作

发生短期停工

单位行政依法任命、调动职工工作

法律容许其她状况

47、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及时提出变更合同规定

近期作出答复

双方达到书面合同

48、劳动合同解除:

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结劳动合同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这是因发生一定法律事实,导致有效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前终结

49、劳动合同解除分为:

法定解除;协商解除。

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双办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当事人双方或单办法律行为

50、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不得损害一方利益、达到书面合同

51、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条件:

劳动者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判刑

52、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提前告知对方、征求工会意见。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全责,工会以为不恰当,有权提出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规定重新解决;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工会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协助

5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是指由用人单位予以劳动者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应依照【A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称于一种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1.24双方协商一致,依照A,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局限性一年按一年计.

2.26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依照A同步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医疗补贴费.重病和绝症在些基本上还应增长医疗补贴费,重病增长某些不低于50%,绝症增长某些不低于100%

3.2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依照A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2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依照A

5.27经济性裁减人员:

依照A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予以补偿,除全额足外,还须按补偿金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54、用人单位克扣或无端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除在规定期间内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加发相称于工资报酬25%经济补偿金

5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原则,要在实践低于原则某些同步,此外支付相称于低于某些25%经济补偿金

56、追究当事人违背劳动合同责任,必要同步具备有因果关系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劳动合同行为;二是当事人自身有过错,涉及主观故意或行为过错

5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该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58、集体协商代表:

1.每方3-10名,双方各拟定1名首席代表.双方另行指定1名记录员

2.用人单位代表由单位行政指派,职工代表,由工会组织派出,未建立工会对用人单位由职工,民主推举,必要得到半数以上职工批准

3.用人单位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者指派,职工一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者书面委托

4.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内,除个人严重过错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9、20世纪6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60、集体合同条款涉及:

原则性条款、目的性条款、程序性条款

61、订立集体合同原则:

合法原则、平等协商原则、义务对等原则

62、订立集体合同程序:

集体协商、双方签字、报送审查、发布

1.集体协商若未达到一致意见,双方批准,可暂时路上协商,中断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

2。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3、国内工资法律调节原则:

1.按劳动分派原则即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派重要原则和形式

2.在经济发展基本上逐渐提高工资水平原则

3.用人单位版主分派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

64、用人单位版主分派原则含义是:

工资分派主体是公司而不是国家。

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拟定本单位工资分派方式和工资水平

65、个人物质利益原则基本含义是:

承认个人物质利益是个人活力一种基本因素,也是社会利益基本

66、不应列入工资总额公司专项支出有:

国务院规定各类资金;购买劳动保护用品支出;职工出差费用;职工福利费用;劳动保险费

67、公司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必要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

68、国内不实行全国统一最低工资原则,最低工资详细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69、构造工资由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等不同职能工资构成

70、职工看望配偶和未婚职工看望父母来回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已婚职工看望父母来回路费,在本人月原则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某些由所有单位承担。

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工资按照本人原则工资发给

71、特殊状况下工资涉及:

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工资;加班工资;婚、丧假工资;年休假工资;探亲假工资;停要期间待遇;公司依法破产时劳动者工资

72、非因职工自身过错导致停工普通按本人原则工资75%发给典礼津贴

73、试用新机器、新工具。

试行先进经验及合理化建议期间,非职工本人过错导致典礼,准时本人原则工资100%发给典礼津贴

74、停工持续3个工作日工资照发,超过3个工作日以上天数发给典礼津贴

75、工资支付办法;法定货币、书面记录、工作清单、商定日期支付、每月支付

76、有下列状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规定代扣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法定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其她费用

77、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每月扣除某些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造作工资某些低于本地月最低工资原则,则按最低工资原则支付

78、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节意义:

1.劳动者实现休息树法律保障

2.增进当代化科学技术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79、工作日分为如下四种:

1.原则工作日:

普通状况下法律真凭实据统一工作时间

2.缩短工作日:

少于原则工作日工作时间(重要合用于:

有毒有害、条件艰难、过度紧张、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工作)延长工作日:

超过原则工作日工作时间。

合用于突击性、季节性比较强工作、应当在闲季时安排补休或者予以经济补偿。

(合用于交通、邮电、渔业、勘探、建筑、制糖、旅游等)

4.不定期工作日:

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合用于公司高档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某些值班人员、长途运送、出租司机、装卸人员等)

80、休息休假种类

1.一种工作日内休息时间。

午休及用膳时间(不大于半小时不计入工作时间;工间操计入工作时间

2.两个工作日之间休息时间

3.公休假日。

必要是满一种工作周日后来休息时间,周六、周日,也可以轮流安排在其她时间

4.法定节日

劳动法对法定节日作了原则规定: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3天;法律、法规规定其她休假节日(妇女节、青年节、小朋友节、建军节各半天)

全体公民节日,如适逢公休假日应在次日补假;某些公民节日适逢公休假日则不补假

5.探亲假

工作满一种固定职工,每年所享有一定期限带薪假期。

期限:

看望配偶,一方一年30天;

未婚看望父母,一年1次20天(两年一次45天)

已婚看望父母,4年1次20天

可另增一定期限路程假。

合同制工人与固定工人同样享有接亲假待遇

6.年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都持续工作1年以上,享有带薪年休假

8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普通每日不是超过1小时;因特殊因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昨越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82、特殊状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禁止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她因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解决;

2.生产设备、交通运送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要倒计时抢修等等

83、延长工作时间补偿待遇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300%工资报酬

84、劳动保护方针:

“安全第一、防止为主

85、伤亡事故是指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时所遭到意外伤害

86、国内现行安全技术规程重要内容:

1.建筑物和通道安全

2.机器设备安全

3.电器设备安全

4.动力锅和气瓶安全

5.建筑工程安全

6.矿山安全

87、劳动卫生规程重要内容:

1.防止粉尘危害规定

2.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规定

3.防止噪音和强光规定

4.防暑降温和防寒规定

88、伤亡事故解决就在90日内结案,特殊状况不得超过180日

89、国务院1988年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是建国以来第一种正式发布实行妇女劳动保护法规。

1990年劳动部颁发《女职工禁忌劳动范畴规定》对女职工在劳动方面作出了详细特殊保护规定

90、《女职工禁忌劳动范畴规定》,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畴涉及: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标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高处架线作业

5.持续负重

91、女职工孕期内,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作业、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作业。

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昨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92、女职工产假为90天,涉及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

难产及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长15天

93、国内最低就业年龄16周岁

94、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安排工作前、工作满一年,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体检已经超过半年时要进行健康检查。

经医务部门证明不能胜任原工作,要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她工作

95、未成年工须持劳动行政部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工作。

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关于职业安全卫生教诲、培训

96、法律调节职培训原则:

1.先培后用、优质优用原则

2.需求导向原则

3.投资受益原则

4.效益责任原则

5.学以致用原则

97、职业培训分类

1.就业前培训。

涉及学徒培训、就业训练中心、学校培训

2.在职培训  涉及 在岗业余培训、离岗专业培训

3,转业培训  对象重要是失业人员

98、培训中心与受培人员之间所建立是单一培训法律关系,培训期限届满双办法律关系即行终结。

师徒合同所确立是教学关系

99、劳动法规定,公司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并按规定提取培训经费,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有筹划培训

100、在高档技术工人中实行技师、高档技师聘请制

101、技术考核种类

1.录取考核

2.转正定级考核

3.上岗、转岗考核

4.本级别考核

5.升级考核

6.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102、国家对职业培训成效权威承认,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制度

103、经公证技术鉴定证书还是劳务输出,公民境外就业有效证件

104、多层次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建立基本保险、用人单位建立补充保险、个人建立储蓄保险

105、保险基金筹集当前遵循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某些积累原则。

实行社会统筹,原则上以省为范畴实行统筹和统支,容许基金中积累某些有限度地投入营运

106、保险待遇支付根据

1.劳动能力丧失2.劳动能力暂时中断3.劳动力使用中断4.职工死亡

107、各项保险待遇拟定和支付,均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以授权诊断医疗机构出具正式证明文献和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根据

108、国内风险事故依伤害详细形式不同,分为:

负伤、疾病、残废、死亡、生育、衰老、失业七种,

依导致风险伤害因素不同,划分为:

因工、非因工、生理变化三类

109、“因工“范畴涉及:

1。

执行寻常工作任务和行政指派工作

2.在紧急状况下虽未经行政指派而从事对公司有得工作

3.从事创造和技术改造工作

4见义勇为

5.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6.职业病

110、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因公“条件1.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2.在上下班法定期间内3.只能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4.本人无责任或非重要责任

111、不属于“因工“范畴:

1.犯罪或自杀、自残2.打架、斗殴3、蓄意违章

112、因工负伤医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所有由用人单位承担;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113、公司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予以3-24个月医疗期,医疗期间内享有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

114、公司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予以3——24个月医疗期;劳动合同制工人,予以3——12个月医疗期;暂时工制工人医疗期不超过3个月

115、残废级别:

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大某些丧失劳动能力;7——10级,某些丧失劳动能力

116、因工死亡(含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按公司平均工资3个月数额发给丧葬费,对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依人数按死者工资25——50%比率定期发给抚恤费

非因工死亡:

按公司平均工资2个月数额发人丧葬费,对其遗属按人数一次性发给相称于死者6——12个月工资数额救济费

117、离休是对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干部所规定离职休养待遇、

118、正常状况下退休,男性60(干部60),女性50(干部55周岁),并持续工龄达到,特殊状况下退休是,男性55女性45持续工龄达到

119、新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公司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个某些构成

120、实行失业保险范畴涉及:

1.依法宣布破产公司职工2.濒临破产公司在法定整顿或依规定停产整顿期间被精简职工3.按照规定参加保险,交费时间满一年4.非困本人意愿终结劳动合同5.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规定

121、失业待遇保险原则:

1.合计交费以上,可领取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2.交费5——,可领取不超过18个月失业保险3.交费局限性5年,最多可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4.养老、失业、疾病保险个人和单位都缴费;生育、工作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

122、福利在提供方式上,具备普遍性,集体性特性,救济则具备补充性特性

123、国内职工福利制度大体上涉及:

生活福利设施、文体娱乐设施、福利补贴三个某些

124、惩罚种类

1.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罢免、留用察看(1——2年)、开除

2.经济惩罚:

罚款(不起过本人原则工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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