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二次招标文件自行招标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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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二次招标文件自行招标模板

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自行招标)

 

招标人:

XX有限公司

(隶属国家级XX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国有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

XX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

 

招标文件目录

A、投标须知前附表……………………………………………………………………3

第一章投标须知……………………………………………………………………5

第二章合同………………………………………………………………………8

第三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14

第四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21

 

A、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单位

名称:

XX有限公司

(隶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国有企业)

联系人:

XXX

电话:

********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XX有限公司

地址:

XXXX号(长江商贸城B区3栋406室)

联系人:

XXX、XXX

联系电话:

********、********、********

3

项目名称

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二次)

4

项目地点

XX经开区

5

询价范围及最高限价

湖州路、台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环评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最高限价为66000元,每条道路最高限价均为1.1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类别为交通运输;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专业类别为交通运输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工期

不高于15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提供完整的前期资料后开始计算工期);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9

勘察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业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现场存在的现状不清楚等理由增加工程造价。

业主项目负责人:

XXX联系方式:

********

10

投标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0.15万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息。

退还方式:

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1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XX有限公司

时间:

2018年11月1日10时30分

地点:

XX有限公司招标办会议室【全椒路155号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12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XX有限公司招标办会议室【全椒路155号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

13

履约保证金

数额:

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XX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行XX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182729065428

汇款务必注明缴款人名称及用途,切勿以现金存入。

财务电话:

****************李娇娇

交纳时间:

中标人在中标后3日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并开始实施合同内容,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实施合同内容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

提交招标所有内容的正式编制报告表且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4

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2000元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

15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3名,并标明排序。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二次)

建设地址:

XX经开区

建设单位:

XX有限公司(隶属国家级XX经济技术开发区)

1.2招标范围

序号

道路项目名称

环评类型

1

湖州路(淮安路-海宁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

台州路(世纪大道-芜湖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3

铜陵路(XX大道-湖州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4

芜湖路(台州路-湖州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5

海宁路(台州路-湖州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6

绍兴路(铜陵路-溧水路)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2工程性质:

环境评价招标  

1.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4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1.5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6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满足需要。

取得环保部门批复,及相关验收、参数提取等配合服务及时、到位。

1.7踏勘现场

1.71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2.1编制原则

 投标单位所编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2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2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报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报价文件均应采用中文。

2.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报价文件的组成

2.3.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4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3.6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3.7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4报价组成

2.4.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费用、相关检测监测费用、专家技术评审会费用、评估费用等,结算时总价不作调整,招标人不会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3.1投标文件份数与装订

投标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3.2投标文件的密封

3.2.1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资料袋中,密封带需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应注明报价文件名称、项目名称。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3.2.2全部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均需要打印。

投标文件修改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3.3报价文件的递交

3.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3.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询价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提交,并在内外层报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3.3.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定标

4开标

4.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4.1.1招标人按本须知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4.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

开发区纪工委、招标人等。

4.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4.3.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于2018年11月1日10时30分,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会议,接受本工程评标小组的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公证件视为同样有效)对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会,以及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公证件的投标申请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4.4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

XX有限公司主持;

②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③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标书,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④进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确定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3名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⑤经开区纪工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评标小组

5.1评标小组的组成

5.1.1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组成)。

6.评标

6.1评标工作准备

6.1.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6.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6.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6.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6.2评标办法

6.2.1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7.定标

7.1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全部合格后,应当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五、其他

8.1项目款(进度款)支付:

提交招标所有内容的全部正式编制报告表且全部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中标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8.2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8.2.1每个项目提供坏境影响报告表各六份,电子版各一份;

8.2.2成果文件必须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

 

第二章技术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

委托方(甲方):

XX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安徽省XX市(县)

签订日期:

20年月日

有效期限:

20年月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形式和要求

1.1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

建设单位:

XX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道路项目名称

1

湖州路(淮安路-海宁路)

2

台州路(世纪大道-芜湖路)

3

铜陵路(XX大道-湖州路)、

4

芜湖路(台州路-湖州路)

5

海宁路(台州路-湖州路)

6

绍兴路(铜陵路-溧水路)

1.2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有关技术资料,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编制出环境影响报告表。

1.3提交成果:

《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6份,电子版1份。

1.4乙方在甲方委托范围内,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负技术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审查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订;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审查验收不合格,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

1.5乙方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质量和评价结论负责,以下情况除外:

1)项目建设内容是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建设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未获得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的支撑性文件。

2)项目地基础设施不能支持项目建设,项目选址不合理,不满足“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不满足相关规划或规划环评要求;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容量。

3)项目工艺、设备水平差,属“两高”项目,不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要求;甲方不接受乙方建议或不愿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导致无法形成可信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第二条履行方式和工作进度计划

2.1履行方式:

乙方按甲方委托范围提供合格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2工作进度计划:

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全部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必需材料,并且乙方根据服务项目的需要收集完毕相应材料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版)。

如遇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必需材料或乙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收集服务项目所需全部材料的情况,则乙方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期限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作条件

3.1甲方指定负责人协助乙方收集服务项目相关资料。

3.2乙方向甲方提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需的资料清单,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并向乙方提供项目技术服务所必需的条件和便利,协助乙方进行现场调查。

3.4对于服务项目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技术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4.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的技术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大写),此费用以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

4.2甲方同意按照如下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4.2.1一次总付:

整(¥:

元),时间:

提交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正式编制报告表且全部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乙方需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2.2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以实际发生的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及时为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立项资料、审批相关的必要批件以及其他项目相关资料,并为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甲方提供资料需确保其提供时间不影响环评工作的开展。

2)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甲方负责组织开展环评公众参与调查。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并向乙方提供项目技术服务所必需的条件和便利,协助乙方进行现场调查;甲方负责申报环境影响报告。

4)项目环评工作完成后,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存档所需一切必备文件。

5.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工作,包括现场踏勘、现状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及协助甲方完成资料收集。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需的资料清单。

3)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对费用、质量、时间有重大影响的变更或时间,应尽快通知甲方。

5.3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1)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为甲方原因发生对编写报告表有较大影响的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变更设计、规模或建设地点发生变化等)增加报告表编制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而由此造成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时间延误,不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就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补偿金额和完成时间由双方根据所增加的编制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再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进行约定。

2)甲方如未能按时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提交报告时间顺延。

3)如甲方单方面暂停、终止或撤销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付款。

在本合同暂停、终止或撤销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取得与已完成工作相当的服务费。

4)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则每迟延一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则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技术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十。

第六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供,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文件资料等(环保部信息公示所要求公示、公开的内容或乙方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除外)。

第七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有国家环保政策或行业指导性政策出现调整等情况而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或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时,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终止、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则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申请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正文完,以下为签章页)

委托方(甲方)

名称

(或姓名)

(签章)

合同专用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方(乙方)

名称

(或姓名)

(签章)

合同专用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经办)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6、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7、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致:

      (招标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湖州路、台州路等6条道路环境评价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报价。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我方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       做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拟派       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在本项目结束前不予变更。

并保证于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三、投标报价表

序号

名称

相关要求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投标综合单价(元

小计(元)

1

湖州路(淮安路-海宁路)

满足国家、安徽省、XX市相关规定及交易文件要求

11000

2

台州路(世纪大道-芜湖路)

满足国家、安徽省、XX市相关规定及交易文件要求

11000

3

铜陵路(XX大道-湖州路)

满足国家、安徽省、XX市相关规定及交易文件要求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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