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文承的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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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文承的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咸宁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
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盖章):
咸宁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一七年四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封面“×××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2.项目名称——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址,四至地理坐标,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应填写起止地点及地理坐标。
4.建设性质——指新建、改建、扩建。
5.项目设立依据——指项目立项或备案等的材料。
6.行业类别及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以及与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
8.结论与建议——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9.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
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
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项目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与项目环评有关的图件。
10.如果本报告表不能完全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选择下列1~2项(不能超过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7)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
11.如果其他法律法规有另行要求的,报告表应按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咸宁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
法人代表
李文国
联系人
刘佑铭
通讯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
联系电话
139********
传真
--
邮政编码
437200
建设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原朱家湾砖厂)
立项审批部门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74212023003004482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C303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7962.9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0
总投资
(万元)
350
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
5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4.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7年6月
2.工程内容及规模
2.1项目由来
干混砂浆是环保建筑材料的一种,是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经筛分处理的骨料、无机胶凝材料和功能性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它可采用包装或散装形式运输,按规定比例加水拌和后即可直接使用。
而瓜米石在水泥工艺中可作水泥的混合材使用。
同时,瓜米石也是喷护混凝土的主要骨料之一。
相对于传统现场拌制的砂浆,干混砂浆具有品质优异、品种丰富、使用方便、绿色环保、施工文明、工效提高等众多优点。
发展干混砂浆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筑业工业化水平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因此干混砂浆行业市场潜力巨大,效益非常可观。
鉴于干混砂浆和瓜米石良好的市场前景,咸宁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拟投资350万元,征用向阳湖镇广东畈村村民委员会位于广东畈村原朱家湾砖厂50亩地块,建设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
年产干混砂浆25万吨,瓜米石15.4万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J类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中第60类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场地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了相关基础资料,根据厂址周围环境状况,结合本项目的排污特征,编写完成了《咸宁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交由建设单位呈报咸宁市咸安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
2.2项目建设内容
2.2.1产品方案
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建筑用干混砂浆和瓜米石,根据市场需求不同,干混砂浆采取散装和袋装两种方式,年产量约25万吨,瓜米石年产量约15.4万吨,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模(万t/a)
备注
1
普通砂浆
20
普通砂浆与特种砂浆所使用的添加剂种类不同,砂浆性能指标参照GB/T21581-2010预拌砂浆
2
特种砂浆
5
3
瓜米石
15.4
瓜米石是一种体积很小的碎石子建筑材料,一般用于地面、屋面。
本项目瓜米石粒径5mm~10mm。
合计
40.4
2.2.2项目组成
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7962.92m2,总建筑面积275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2。
表2-2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和规模
备注
主体
工程
干混砂浆生产车间
局部3F,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2500m2。
包括砂浆搅拌系统、骨料储存系统、粉料储存系统、散装系统、计量设备、电烘干机以及除尘设备。
砂石生产线
露天布置,设置原料堆场、产品(瓜米石)堆场以及砂石生产线设备,占地面积2000m2。
蓄水池
蓄水池1500m3。
辅助工程
生活区
1F,占地面积150m2,总建筑面积150m2。
设食堂、休息室。
配电房
1F,占地面积100m2,总建筑面积100m2。
公用
工程
给水系统
本项目给水主要来自自来水和沟渠水,生活用水使用自来水,由DN100mm干管引入,工艺用水非旱季使用厂区东南侧的无名沟渠水,旱季供水不足时使用自来水。
年用水量33376m3
排水系统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供电系统
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提供,用电主要为设备生产,办公照明等。
不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
年用电量5万KWh
消防
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等。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理
物料输送储存工序粉尘采用仓顶袋式除尘后排放;干混砂浆计量投料、混合搅拌、卸料时产生的粉尘采用负压袋式除尘后高空排放。
干混砂浆散装头、包装机粉尘采用振动脉冲负压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高空排放。
废水处理
沉淀池288m3,旱厕一座,规模为1m3/d。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周边农民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噪声治理
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绿化等措施。
固废处置
一般固废堆场100m2(10m×10m),位于厂区西侧沉淀池旁。
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位于干混砂浆生产车间,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2.3项目主要建构筑物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1
干混砂浆生产车间
m2
1000
2500
3F
2
生活区(含食堂、休息室)
m2
150
150
1F
3
配电房
m2
100
100
1F
4
蓄水池
m2
300×2
--
两个,一个深2m,一个深3m
5
沉淀池
m2
16×4
--
四个,一个深6m,其它深4m
合计
m2
2050
2750
2.2.4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的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4。
表2-4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消耗量
1
碎石
t/a
350000
2
水泥
t/a
37500
3
添加剂①
t/a
250
4
粉煤灰
t/a
16500
5
絮凝剂聚丙烯酰胺
t/a
1.5
合计
t/a
404251.5
注:
①添加剂主要分为保水增稠剂、减水剂、调凝剂、防水剂、纤维消泡剂等,主要为一些纤维素醚类、淀粉醚、干酪素、萘系减水剂、三聚氰胺甲醛缩合物、聚羧酸、甲酸钙、碳酸锂氯化铁、有机硅烷化合物、脂肪酸盐、聚丙烯纤维、丁苯橡胶等一些高分子化合物,不含重金属。
2.2.5主要能源消耗
本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生产能源有电力、水,耗用量详见表2-5。
表2-5能源年消耗量汇总表
序号
能源
规格
单位能耗
年耗量
来源
1
电
380V/220V
18.5KW/h
5万KWh
城乡电网
2
新鲜水
25℃
111.25m3/d
33376m3
自来水管网和无名沟渠
2.2.6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6。
表2-6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型号/规格
备注
1
大料斗
1
18m×4m
国产
2
振动筛
1
2m×6m
2层、国产
3
洗砂机
2
2m×5m
国产
4
细沙回收机
1
2m×4m
国产
5
袋式脱泥机
1
3m×12m
国产
6
输送带
7
30m
国产
7
电烘干机
1
电加热
国产
8
骨料仓
2
/
国产
9
粉仓罐
3
/
国产,2个水泥罐
1个粉煤灰罐
10
计量秤
5
/
国产
11
主楼散装系统
1
S2J-1
国产
12
背罐车
1
/
国产
13
运输车
4
/
国产
14
砂浆储料罐
5
/
国产
15
混合搅拌机
1
单轴犁刀
国产
16
包装机
1
/
国产
17
袋式除尘器
8
国产
总计
45
2.2.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总人数6人,年运营300天,每日运营时间为9:
00-18:
00,夜间不运营。
2.3厂区总平面布置
2.3.1项目四至情况
本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朱家湾砖厂。
项目东北侧厂界紧邻山地,东南面厂界有一10KV高压线走廊,本项目无建筑物在高压走廊安全防护距离(1.5m)内,距东南侧厂界5m有一简易生活垃圾堆场(广东畈村设置),距东南侧厂界60m为京广铁路线,西南侧厂界为乡村公路,西北侧厂界有朱家湾居民2户,居民点距厂界最近距离5m,项目四至情况见附图B。
2.3.2项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场地总体呈不规则多边形,厂区大门位于西南侧,项目生活区位于厂区中间,供员工食宿;砂石生产线、干混砂浆生产车间、配电房布置在生活区北侧,清水池和沉淀池位于厂区西北侧靠近围墙。
项目人流、车辆出入口均设置在厂区西南侧,其中厂区部分空地作为未来发展预留用地。
整个厂区总平面布局功能合理,工艺流程简洁流畅,传送路线短,能耗低,从而达到减小生产运行成本的目的。
项目生活区位于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总体而言,本工程总平面布置可行,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B。
3.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及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3.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生产产品及设备均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用地项目建设要求。
3.2规划符合性分析
《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中第四章第4节“市域产业发展规划”第29条“市域第二产业发展规划”所述,“市域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工业、纺织服装业、森工造纸业、冶金建材业、机电制造业、生物医药业、食品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
”本项目属于其中的建材业,因此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
综上,本项目符合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3.3土地利用功能相符性分析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原朱家湾砖厂。
根据咸宁市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情况说明(附件5),项目用地属于工矿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3.4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3-1。
表3-1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类别
功能区划
地表水
项目区域水环境为淦河,其水质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声环境
项目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评价结果表明,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确保项目落实“三同时”且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项目的选址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4.编制依据
4.1委托文件
咸宁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7.2)。
4.2相关文件、资料
咸宁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文承环保建筑材料加工厂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基础资料。
4.3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2016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正,2008年6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实施);
(8)国务院办公厅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10月17日发布);
(9)国函[2012]146号《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2012年9月27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施行);
(1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5月1日施行);
(1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发[2012]98号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5月23日;
(13)鄂环发[2015]18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2015年10月19日);
(14)鄂政发[2014]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14年1月21日);
(15)咸宁市人民政府文件(咸政发[2003]31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关于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4.4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拟建地目前为闲置空地,无原有污染等环境问题。
6.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
6.1地理位置
咸宁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是南下北上的主要通道,有“湖北南大门”之称。
东与黄石市的阳新县交界,南与江西省的修水县、湖南省的平江县接壤,西与湖南省的临湘市相连,北与荆州市的洪湖市隔江相望,与武汉江夏区、鄂州市、大冶市毗邻。
国土面积9861平方公里,人口281万。
咸宁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山川秀美,风光旖旎。
北距省会武汉仅80公里,东南枕幕阜山脉,西北濒西凉湖与斧头湖。
南临湘北重镇岳阳、东接避署胜地九宫山、西交三国古战场赤壁,均在几十公里以内。
京广铁路、106、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南北贯通、穿境而过,距长江潘家湾深水码头仅30公里,距天河国际机场90公里,已纳于武汉城市经济圈。
建设项目位于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项目东南面邻京广线,交通便利,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方便。
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A。
6.2地形、地貌
项目建设地点咸宁市地处江汉平原和鄂东南丘陵之间过度地带,地貌复杂,类型多样,山川众多,河湖密布。
咸宁山清水秀,植被丰富。
咸宁市处于江汉平原和鄂东南丘陵之间过度地带、扬子台褶皱带边缘、江南古陆北缘,为两构造交接处。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阶梯式渐次下延。
据勘探资料表明,该地区广泛沉积了约70-80mm厚的以灰色调为主的砂与粘性第四纪松散层,地表以下5.0-14.0m范围内为粉砂、粉西砂,地耐力为10-12t/m。
该地区大地构造单元完整,新构造运动不明显,地壳较稳定,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咸宁地区由第四纪土、砂页岩、板页岩、石灰岩、砂砾岩、红砂岩、紫色岩冲积土等成土母质组成。
东南山地、丘陵主要为红壤、石灰岩土、山地黄棕壤和紫色土,中部岗地及北部平原主要是水稻土、红壤和潮土。
6.3水系和水文
咸宁市境内河港溪流七十余条,总长567公里,咸宁市城区主要河流——淦河为最大河流,源自通山县万家乡门楼村,西行入境至南川,在白沙桥、高屋咀与甘泉、鸣水泉支流汇合由南向北直贯全区,在龚家解注入斧头湖,境内流长68.2公里,流域面积689.7平方公里。
最大流量384立方米/秒。
根据一号桥水文站多年资料统计,淦河的平均流量为200-600m3的概率为1.9%,20-200m3的概率为90.5%,小于20m3的概率为3.6%,其最高水位为29.86m,最低水位为20.37m,年平均水位21.10m。
20年一遇水位27.35m,50年一遇水位28.94m。
斧头湖为淦河最终受纳水体,湖面面积8.91万亩,平均水深3-7米,水体功能以农业、渔业为主,属地表水Ⅲ类水体。
6.4气候条件
项目所在地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降水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适合农产品信林木生长种植。
冬季盛行偏北风,偏冷干燥;夏季盛行偏南风,高温多雨。
年平均气温16.8℃,极端最高气温41.4℃,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15.4℃。
年平均降水量1577.4毫米,年平均降雪日数9.3天,年平均积雪日数7.6天,平均相对湿度78%,年平均日照时间为1754.5小时,年平均无霜期为245-258天。
多数年份降雨在1100-1300mm之间,有足够的气候资源供农作物生长。
4-10月份降水量占全年80%,太阳辐射占全年75%,大于等于10℃的积温为全年80%。
常年主导风向东南风,全年平均风速2.6m/s,年平均频率10%。
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洪涝、虫害、寒潮、冰雹、风灾等。
7.环境质量现状
7.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有关规定,现状调查资料来源分三种途径:
(1)评价范围内及邻近评价范围的各例行空气质量监测点的近3年与项目有关的监测资料;
(2)收集近3年与项目有关的历史监测资料;(3)进行现场监测。
现状调查可以根据不同评价等级对数据的要求结合进行。
本次评价引用《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朱家湾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报告表》(以下简称《天立路桥项目》)中的大气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根据该报告表中相关内容,湖北省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12月23日在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朱家湾水稳拌合站项目建设所在区域设置了采样点,对大气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
现状监测点位均在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监测时间在近3年内,因此,其监测数据符合导则规定的代表性和时效性。
监测点位见表7-1及附图D环境监测布点图。
表7-1项目大气监测点位
序号
监测点位
与本项目的方位距离
1#
主导风向下风向500m
本项目西南方向383m
2#
天立路桥项目厂区
本项目正南方向433m
3#
主导风向上风向500m
本项目正南方向905m
本项目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评价来说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
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见表7-2。
表7-2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统计表
点位
类别
污染物
浓度范围ug/m3
标准值ug/m3
超标率
最大浓度占
标率%
1#
小时平均值
SO2
3.5~23
500
0
4.6
NO2
15~30
200
0
15
24小时平均值
SO2
3.5~16
150
0
11
NO2
15~18
80
0
22
PM10
98~106
150
0
71
2#
小时平均值
SO2
3.5~24
500
0
4.8
NO2
19~38
200
0
19
24小时平均值
SO2
3.5~17
150
0
11
NO2
18~21
80
0
26
PM10
136~143
150
0
95
3#
小时平均值
SO2
3.5~23
500
0
4.6
NO2
17~36
200
0
18
24小时平均值
SO2
3.5~16
150
0
11
NO2
17~20
80
0
25
PM10
114~132
150
0
88
由表7-2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小时值,PM10、SO2、NO2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7.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施工期雨水经过周边沟渠排放,最终排入淦河,从《咸宁市2017年2月份环境质量月报》(附件7)中可知,咸宁市环境监测站于2月7日、8日和9日,对辖区内二河、一湖、一库上布设的5个国控地表水监测点位进行了例行采样监测,河流监测项目为25项,即: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电导率和流量,湖库增加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除去流量),共28项。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鄂政办[2000]10号)和《咸宁市市区水功能区划分方案》(咸政发[2003]31号)进行水质类别及水质达标状况评